离婚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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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与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一审(2014)小民初字第1361号

【关键词】感情破裂

【文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引用法规*本处法规摘自法院观点

一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18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644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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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原告薛某

委托代理人冯淑华,山西东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某

委托代理人孙小燕,女,汉族,系被告姐姐。

委托代理人刘爱群,女,汉族,系被告母亲。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4年6月23日立案受理的原告薛某诉被告孙某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卢敬丽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薛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冯淑华,被告孙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孙小燕、刘爱群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薛某诉称,原被告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

一女儿,取名孙某某。双方在婚后因性格方面原因,一直存在纠纷,争吵不断。被告

不尽丈夫和父亲的义务,不顾家,也不照顾女儿。2008年被告名下的房屋面临拆迁,被告开始逃避,把所有的责任推到我这里,所以一直都是我一个人负责。孩子出生50天左右,被告和其母亲都打电话要我回家解决拆迁的问题,2008年7月份拆迁了被告的老院子后,分别给了60平方米和80平方米各一套,另补现金34万元。补的现金我们于2008年9月份花费30.4万元购买颐龙佳园的商铺,之后我又借款10万元以总价11.5万元购买了位于贾家寨的房子。2010年我们又借款对颐龙佳园的商铺和贾家寨的房屋进行装修。2011年3月份,被告名下的老院子最终的拆迁补偿结果是60平米的

房屋增加到85平米,80平米的房子增加到98平米,两套房屋每平米均补3300元,

加上回迁户应交的回迁费、保证金等费用,我们借钱用25万元补偿款取得了房号分别为长治路经典家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和902号的两套房屋。2011年腊月我们出售了902号的房子,总价52万元。52万元已将我们因为买房、拆迁补偿、房屋装修费

所借的款项和家庭生活,现在已经没有剩余。2013年6月我曾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的半年里,我们感情没有改善。我坚决要求

离婚,女儿我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同时对双方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颐龙佳园C区1号楼3单元1层102号房屋和位于小店区小店街道办贾家寨村委会的3单

元6层东户房屋依法分割,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

被告孙某辩称,我同意离婚。但是我要求抚养孩子。原告陈述的拆迁分房和颐龙

佳园的房子及贾家寨的房屋坐落及购买情况属实。经典家园的两套房子都是我的婚前

财产,颐龙佳园也是用拆迁补偿款购买的,现在出租,租金由原告收取,用于家庭生活。贾家寨的房屋是原告借款10万元购买的,后来又借钱3万元装修,但是都用卖了902号房屋的52万元还了。701号房屋和902号房屋后续补的25万元中15万元是原告自己借的,6万元是我母亲的,还借了我妹妹的1.5万元。这些借款已用52万元偿还。经典家园的房子装修也是原告自己装的,是否借款及借款多少我都不清楚。颐龙

佳园的房子装修时向我大姐借款5000元。我要求抚养孩子,抚养费原告有能力就支付,没有能力就算了,同时贾家寨的房子归我所有。债务共同承担。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6年4月17日经人介绍相识,××××年××月××日举办结

婚典礼,××××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婚生一女,取名孙某某,现随原被告一起生活。2013年7月,原告以与被告经常争吵、婚后感情一般为由,将被告诉至我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我院作出(2013)小民初字第114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现原告再次以同样理由起诉被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

另查明,原寇庄北街29号1户的房屋所有人为被告孙某的父亲,原被告认可该房屋在双方婚前过户至被告孙某名下,系被告孙某所有。后被告父亲到庭说明该房屋系其于2003年左右过户至被告孙某名下。经我院核实,在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档案馆显示

2001年7月该房屋由孙某的父亲过户至被告孙某名下。2008年5月山西经典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拆迁时,分给被告孙某两套房屋及34万元现金,其中两套房屋面积分别为60平方米和80平方米。2008年7月30日,原被告用34万元拆迁补偿款购买了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小吴村颐龙佳园C区1号楼3单元1层102号商铺,面积为47.79平米,房屋总价为299187元,另支付开发商5000元。该房屋在2010年开始出租,租

金由原告收取,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011年3月份,原被告通过补价25万元的方

式分得太原市长治路33号经典家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号房屋和902号房屋。根

据被告庭后提交的物业管理合同和与案外人杨雪霞的房屋买卖合同,显示其中701号

房屋面积为85.95平米(系由原来的60平米置换),902号房屋面积为98.58平米(系由原来的80平米置换)。2009年,原被告花费115000元以被告名义购买了位于太原市小店区贾家寨村3单元6层东户房屋一套,面积为98平米,并花费3万元将该房屋进行了装修。上述房屋现均未取得房产证,双方对此无异议。

又查明,婚后双方无债权。双方认可的债务为经典家园两套房屋置换费用包含原告向

他人借款15万元,向被告母亲借款6万元,借被告妹妹1.5万元,贾家寨房屋购买及装修时原告借款13万元,颐龙佳园装修时向被告姐姐借款5000元。原告称装修经典

家园房屋时借款5万元,颐龙佳园装修时自己借款1.5万元,被告对上述房屋装修花

费情况及借款情况不清楚。2011年10月15日,原被告将位于太原市长治路33号经

典家园小区2号楼2单元902号房屋以52万元价款卖给了杨雪霞,且认可所负债务已用52万元卖房款全部偿还完毕,52万元卖房款现已无剩余。

再查明,审理中被告辩称原告有荨麻疹及妇科病等病情,不适宜抚养女儿,要求女儿

由其抚养,并提交医院检查报告单。原告认可被告陈述的病情,并称已经治好,完全

可以抚养女儿。调解中,因双方对子女抚养及房屋分割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

本院所确认的上述事实有结婚证、(2013)小民初字第1149号民事判决书、贾家寨

村民购房协议书、颐龙佳园小区房屋买卖合同、与杨雪霞的房屋买卖合同、土地登记

申请书、检查报告单、太原市房产所有权证及庭审笔录在案为凭,足以采信。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与被告性格不合,被告不顾家为由,起诉被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

离婚,本院准予双方离婚。考虑双方婚生女现年纪尚幼,且随着年纪增长和身心发育,随母亲一起生活更方便于沟通交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原告本人有工作,一直为谋生和照顾女儿而努力,被告辩称的原告的病情,并不直接影响原告与婚

生女生活,也不直接导致原告不能照顾婚生女。对被告的抗辩,本院不予采信。婚生

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虽然双方均认可被告现无固定工作,但婚生女

生活教育需要费用,且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子女。考虑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颐龙佳

园C区1号楼3单元1层102号商铺系用被告婚前财产新购,且现出租,租金收入为

被告经济来源,被告应当酌情支付婚生女抚养费,本院酌定每月400元。

关于财产分割,原被告认可的原寇庄北街29号院为被告婚前财产。故该院落在2008

年拆迁时所分得的60平米和80平米房屋、34万元房屋补偿款及用该补偿款购买的小店区颐龙佳园C区1号楼3单元1层102号商铺均系被告婚前财产。2011年,双方将拆迁补偿取得的太原市长治路33号经典家园小区2号楼2单元902号房屋以52万元

价款出售,且该款项已经全部用于偿还外债及家庭生活。由于双方已对该房屋及售房

款进行了处分,对该房屋本院不做处理。双方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太原市长治路33号经典家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号房屋中增加的25.95平米及位于贾家寨村3单元

6层东户的房屋,结合701号及贾家寨村房屋来源及现居住情况,上述701号房屋归

被告孙某居住使用,由被告孙某针对该房屋中的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原告适当补偿,考

虑该房屋具体位置及使用情况,本院按每平方米7000元,由被告给予原告9万元补偿。鉴于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同时被告名下已有房产,结合照顾女方和孩子利益的原则,

位于贾家寨村3单元6层东户的房屋归原告居住使用,综合考虑房屋位置及双方对房

屋估价情况,本院酌定由原告补偿被告14万元。被告辩称的其他债务未提交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信。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

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准予原告薛某和被告孙某离婚。

二、婚生女孙某某由原告薛某抚养,被告孙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月末支付抚养

费4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太原市小店区贾家寨村3单元6层东户的房屋由原告薛某居

住使用,待办理房产证时办理至原告薛某名下,费用自行负担,由原告薛某补偿被告

孙某14万元。

四、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3号经典家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号房屋由被告孙某居住使用,待办理房产证时办理至被告孙某名下,费用自行负担,由被告孙某补偿原

告薛某9万元。

五、上述(三)、(四)项内容中的款项双方折抵后,由原告薛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给付被告孙某5万元。

六、驳回原告薛某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50元,财产分割费1300元,合计145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卢敬丽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赵燕

郝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一审(2014)小民初字第02486号

【关键词】不同意离婚感情破裂分居

【文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引用法规*本处法规摘自法院观点

一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郝某,山西公安边防总队副营。

委托代理人刘莉,山西君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杜巧琴,女,1955年3月31日出生,汉族,系原告母亲。

被告张某,大营盘小学教师。

委托代理人曹飞,山西行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闫永平,山西行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郝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

法由审判员卢敬丽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郝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莉、杜巧琴,被告张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曹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某的委托代理人闫永平

参加调解。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郝某诉称,原被告双方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在2009年8月12日生一子,取名郝某某。由于双方性格和家庭背景均有差异,常有矛盾,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2013年11月18日向贵院提起诉讼,

但贵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现在原判决已经生效6个月,双方在此期间无法和解和

沟通,依旧分居至今。原告认为双方再无和好可能,再继续生活下去没有意义,理应

结束这段婚姻。现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郝某某由被告抚养,共同财产依

法分割,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张某辩称,我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状中写的是孩子由被告抚养,但是在陈述

的时候是说原告抚养,我不同意孩子由原告抚养。我和原告一起生活的时候矛盾并没

有多少,只是双方的家长在阻碍,尤其是原告的母亲。原告只是考虑其母亲的感受,

但是没有考虑我们这个家庭的感受,所以我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年××月××日登记结婚,××

××年××月××日举行结婚典礼。2009年8月12日生一子,取名郝某某,现就读于太原市杏花岭区育聪幼儿园,随被告一起生活。2013年12月原告以被告不孝顺父母,

对原告不关心,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被告要求离婚,本院作出(2014)小民初

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现原告再次以相同理由起诉被告要求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第二项,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变更后

被告表示不再需要举证期和答辩期。

另查明,2006年原告在其单位团购了位于太原市长风西街千峰南路口丽景苑小区7号楼4单元302号商品房,房屋面积143平米,2010年10月交房,现由原告居住使用,该房屋现无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登记。2006年10月11日,原告交纳订金5万元,2008年3月14日原告向被告父亲张某某借款6万元并用该款项交纳房款55205元,车库款项5000元。原被告登记结婚后,被告父亲表示原告所借的6万元折抵了被告的陪嫁,借款偿还责任免除。同时,车库未实际购买,5000元款项已经退还给原被告。2008年4月9日,原被告使用被告张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4万元交纳了购房款,贷款合同约定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还款,每月偿还本金1000元。自2008年7月21开

始还贷至2015年4月21日(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共偿还贷款本金82000元,利息59390.77元,现余本金158000元未偿还。鉴于原被告对诉争房屋价格达不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同意,本院委托山西家豪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中

显示房屋面积141.69平方米,房屋每平米价值6319元,市场总价值为895339元。

评估费8000元已由被告先行垫付,双方对该鉴定意见书无异议。被告称其家人为其购买博士冰箱一台、阿里斯顿热水器一台、西门子洗衣机一台、LG47寸电视机一台、老板抽油烟机和煤气灶一组,上述家电现放置于诉争房屋内,被告主张将上述家电返还,原告表示同意返还。

再查明,被告持有黄金项链和黄金手链各一条、黄金吊坠一个、黄金戒指一枚及

被告名下的股票,上述首饰为女士款式,双方认可首饰系为结婚而购买。被告辩称由

于原告未支付孩子抚养费,2012年将首饰出卖6000元,股票7000元,款项均用于支付房租和孩子幼儿园费用,原告不认可首饰和股票出卖的价格。双方对此均未提供证据。被告认为登记在原告母亲杜某名下的位于五龙口街85号8幢1单元3层0302号

房屋的贷款由被告偿还,并提供兴业银行杜某账户存款回单一份,显示2009年1月

20日存入1800元。原告对该证据不认可,认为其母亲名下的房屋由其父母偿还贷款,原被告均未偿还。调解中,被告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因双方对房屋补偿问题达不成

一致意见,故调解不成。

本院所确认的上述事实有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2014)小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房款收据、借条、贷款合同、还款记录、房产证、房屋鉴定意见书、汇款通知

单及庭审笔录在案为凭,足以采信。

本院认为,原被告结婚数年,双方由于未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而产生矛盾,2013

年12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起诉被告要求离婚,本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现原告再次以相同理由再次起诉被告要求离婚,被告虽表示不同意离婚,但双方均认可本院判决

之后,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并未得到改善。由此可以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年纪尚幼,且一直随被告生活,被

告职业为教师,由被告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故婚生子郝前哲由被告继

续抚养。原告应当按照其收入情况每月支付抚养费,考虑原告偿还房贷情况,本院酌

定原告每月月底支付当月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止。位于太原市长

风西街千峰路口丽景苑的房屋,原告虽婚前交纳订金,但在双方登记结婚前,原告向

被告父亲借款并交纳房款,且借款在双方结婚后已作为被告的陪嫁物,借款实际已经

免除。该借款应当视为被告对房屋的出资,结合双方婚后还贷情况,该房屋为夫妻共

同财产。考虑房屋来源及现居住使用情况,该房屋宜归原告继续居住使用,由其支付

被告相应房屋补偿款。针对房屋补偿款,被告出资55205元在购房时购房款中所占比

例为55205元÷(5万元+55205元+24万元)=16%,房屋归原告居住使用后,原

告应当按房屋现值结合被告出资比例给予被告补偿,应计算为(895339元-158000元)×16%=117974.2元。截止法庭辩论终结前原被告共同还贷本息总数为82000元+59390.77元=141390.77元,该共同还贷的本息原告应当支付被告的补偿款计算为141390.77元÷(5万元+55205元+24万元+59390.77元)×(895339元-158000元)×50%=112344.8元;综上,原告应支付被告的共同还贷的本息的补偿款与被告

出资的补偿款合计230319元。原告支付被告房屋补偿款后,剩余贷款及对应利息由原告负责偿还,房屋评估费800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主张原告返还博士冰箱一台、阿里斯顿热水器一台、西门子洗衣机一台、LG47寸电视机一台、老板抽油烟机和煤气灶一组,原告表示同意,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采信。原告要求分割被告名

下的股票、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股票的数量、开户、现值销户等情况,原告要

求分割,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持有的黄金首饰,双方均认可黄金首饰系为结婚而购买,且均为女士款式,双方缔结婚姻目的实现,该首饰应视为原告婚前对被告的赠与,被

告有权进行处分。现原告主张分割该首饰,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有债务13000元,用于给其母亲看病,未提供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主张登记在原告母亲杜某

名下的房屋的贷款系由原被告代为偿还,仅提供一份存款凭证,无法说明款项来源及

还款人,该主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郝某和被告张某离婚。

二、婚生子郝某某由被告张某抚养,原告郝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

当月抚养费8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位于太原市长风西街千峰南路口丽景苑小区7号楼4单元302号的房屋由原

告郝某居住使用,剩余贷款及利息由原告郝某负责偿还,待办理房产证时办理至原告

郝某名下,费用自理;原告郝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张某房屋补偿

款230319元。

三、原告郝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放置于太原市长风西街千峰南路口

丽景苑小区7号楼4单元302号房屋内的博士冰箱一台、阿里斯顿热水器一台、西门

子洗衣机一台、LG47寸电视机一台、老板抽油烟机和煤气灶一组返还给被告张某。

四、房屋评估费8000元,由原告郝某与被告张某各自负担4000元。

五、驳回原告郝某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财产分割费3200元,合计35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75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卢敬丽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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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证人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状副本一份 具状人:xxx ××××年××月××日 原告:,男,族,19 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女,族,19 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原、被告经人介绍开始恋爱/ 自由恋爱,年月日,原、被告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年月日,婚生一子/女,取名。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闹,(被告有家庭暴力等行为,原告曾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住院治疗伤情;双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中英文对照)

Provisions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Issues Concerning Acceptance by People's Courts of Applications for Recognizing Divorce Judgments of Foreign Courts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Text 正文 (Fa Shi [2000] No. 6; Adopted at the 1090th Session of the 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December 1, 1999; Promulgated on February 29, 2000; Effective from March 1, 2000 ) (法释〔2000〕6号 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 2000年2月29日公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On September 17, 1998, we printed and issued the Opinions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Issues Concerning Acceptance by People's Courts of Applications for Recognizing Divorce Judgments of Foreign Courts as "Fa [1998] No. 86". In view of the new situations, the following provisions are made anew regarding certain issues concerning acceptance by people's courts of applications for recognizing divorce judgments of foreign courts: 1998年9月17日,我院以法〔1998〕86号通知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现根据新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的有关问题重新作如下规定: 1. Where a Chinese citizen applies to a people's court for recognition of a divorce judgment of a foreign court, the people's court shall not refuse to accept the application on the grounds that the marriage relationship is not established in China. When applying for the recognition of a divorce judgment rendered by a foreign court without his or her presence, a Chinese citizen shall submit relevant documents certifying that the foreign court that has rendered the judgment has lawfully summoned him or her to appear before court.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 In the event that a foreign citizen applies for recognition of a divorce judgment of a foreign court, the people's court shall accept the application if the former spouse of the applicant, who is involved in the said divorce judgment, is a Chinese citizen. If the former spouse is a foreign citizen, the people's court shall refuse to accept the application but may notify the applicant to directly apply for remarriage registration with a marriage registration office.

关于离婚案件司法统计分析

关于离婚案件司法统计分析 婚姻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男女双方两情相悦进而组建家庭,夫妻双方负有相伴终生的神圣盟约。它的基本功能是夫妻在精神上互相依靠,避免孤独;在生活上相依相伴,繁衍后代;在工作上相互合作、互负甘苦。因此婚姻对之于家庭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家庭是由婚姻关系以及血缘关系结合而成的亲属生活组织。从社会设臵来说,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设臵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婚姻法》作为目前调整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规范,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人们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权利、义务,是人们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司法机关受理和裁判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依据。从《婚姻法》中折射出来的“婚姻”一词,其涵盖了以下三层含义: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茶陵县人民法院近年来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结处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尤其是离婚纠纷案件,化解了诸多婚姻家庭矛盾,同时对离婚纠纷案件也有了更多的认识。 近年来,世界许多国家的离婚率都有迅速上升的趋势。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的离婚率长期居高不下,亚洲许多国家的离婚率已有接近美欧国家的趋势,如韩国的离婚率已经飚升至排名世界第三。2011年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87.4万对,增长7.3%,

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20.7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6.7万对。2012年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310.4万对,增长8%,其中,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42.3万对,法院办理离婚的共有68.1万对。2013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共有350万对,离婚对数比上年增长12.8%,增长率为三年来最高。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81.5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5万对。可以看出,全国整体离婚数量和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见下图) 宁县是甘肃省东南边境县份之一,县域面积2600平方公里,人口54万。宁县人民法院始建于共和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8月。最近四年,宁县法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1900余件,其中诉讼案件1300余件,执行案件600余件,受理案件年递增17%左右。

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XX字

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XX字我们工商管理的全体同学在杨海艳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在课堂上进行民事案例法庭模拟。这是我进入大学三年来,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这次的模拟法庭,我们班分成 7 个组,每组模拟一个案例,我们小组模拟的是职场风波这样的一个案例:原告孙某曾就职于 A 公司,在就职期间,他私自把公司的客户拉到自己亲戚的公司里,致使 A 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于是被 A 公司辞退。 孙某被辞退之后,四处寻找工作未果,屡次被拒,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事情真相。原来是 A 公司的刘总在背后向同行散播孙某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致使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孙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到他的名誉权,于是将刘某告上法庭。对于该案例,我们小组组织了 10 人的法庭模拟,其中合议庭 3 人、书记员 1 人、辩护律师 2 人、证人 2 人、原告 1 人、被告 1 人。我们小组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主要如下: 1、在选择模拟的案例职场风波后,我们小组成员进行了角色分配,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原告孙某。 2、模拟法庭的组织。 (1)审判组:制作以下材料:审判流程图、案由、案件争议焦点、开庭通知、判决书、送达回证、庭审笔录等。

(2)当事人组:制作以下材料:原告的起诉状、证据目录以及证据材料,被告的答辩状、证据、辩论词等。在模拟法庭中,作为原告的我,请 A 公司的同事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已遭到了被 A 公司辞退这样的惩罚,而 A 公司在自己被辞退之后还四处散播自己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致使自己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而被告刘某则请 C 公司的老板为自己做证,证明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同行伙伴注意孙某的行为,是出于为同行业着想,而且所讲的也是事实,并非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3)代理组:制作委托书、阅卷记录、会见当事人(原告、被告)笔录、调查材料、承办人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书、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代理词、办案小结等。 3、收集案件的证据,熟悉审判程序及规则,设计辩论方案,制作法律文书。在杨海艳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4、进行排练。我们通过排练来检验准备的情况,发现有疏漏、不足的地方,我们及时加以补充、修改、纠正,为开庭审理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5、准备庭审服装、道具,熟悉模拟法庭仪器设备。为了使整个模拟现场更具庄严的气氛,更体现真实感,我们

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样本

离婚起诉书(女方范文含注意事项) 原告: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根据实际要求起诉)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根据实际)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一份完整的女方离婚起诉书还需具备: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承认与执行

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承认与执行 一、案例分析 案例来源于Openlaw,共计检索获得18个案例,为叙述简便,下文用案例编号指代案例。下表为2012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中国法院审查审理的部分离婚案件,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当事人仅申请确认外国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之诉;一种是当事人不仅申请确认外国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还申请法院确认外国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第三种是在法院已经承认了外国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后,另行提起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诉讼。最后一种是当事人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笔者将从四种类型的案例中各自选出一个典型案例作深入分析。(一)当事人仅申请确认外国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之诉,笔者在此仅分析代表案例((2016)粤03民初1106号)许强华和DanTang向加拿大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家庭法院于2008年7月2日命令婚姻解除,该离婚判决不涉及其他方面内容,于2008年8月2日生效。许强华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法院对该离婚判决予以承认。本案中,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没有条约关系,许强华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向其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加拿大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且该离婚判决不涉及其他方面内容,法院对加拿大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予以承认。(二)申请人申请确认外国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代表案例(2014)深中法涉外初字第178号和(2016)浙03协外认14号)178号和(2016)浙03协外认14号)1.(2014)深中法涉外初字第178号案麦德荣与王子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美国育有一子。后麦德荣向阿拉巴马州李郡家庭法庭起诉王子璐离婚,法院判双方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做出判决。经麦德荣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认该离婚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效力,驳回麦德荣其他方面的申请。中国与美国之间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麦德荣住所地为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仅就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进行审查。而该判决不违背我国相关法律原则,因此法院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内容的效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申请。2.(2016)浙03协外认14号案2013年原告王建琼与被告舒爱娣的离婚诉讼在西班牙王国埃尔切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 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

离婚起诉书范文下载(新编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6033 离婚起诉书范文下载(新编

离婚起诉书范文下载(新编版) 原告: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

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司法统计分析报告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司法统计分析报告 对于离婚案件审理事情司法统计分析报告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其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离婚别仅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也别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本文将经过对我市离婚案件统计数据的分析,从中探求离婚诉讼案件的特点和引发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一、统计数据及特点:20xx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0675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3715件,占民事案件的34.8%,与20xx年相比(审结民事案件10639件,婚姻家庭案件3128件,占民事案件的29. 4%)收结案数量及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一审调解结案1173件,撤诉341件,调撤率达47.76%,二审调解结案35件,撤诉9件,调撤率达39.68%,平均调撤率为37.92%。 反映我市离婚案件的两个特点: 1、离婚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加。 2、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离婚案件调撤率最高。 二、离婚案件的要紧特点、原因: 1、离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结婚时刻普通别长。 一些年轻人思想过于开放,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刻较短,没有婚姻基础,视婚姻为游戏,在没有彻底了解对方的事情下就草率结婚,婚后别久因双方性格别合没有感情等种种原因而导致离婚的1115件,比06年的982件有明显上升趋势,占07年审理离婚案件的30%,此类婚姻一具明显特点是,夫妻双方普通基本上经人介绍相识的,几乎没有多少恋爱了解时刻。其中结婚别到一年的45件,占4%;结婚1—3年的167件,占15%;结婚3—5年的346件,占31%;结婚5—10年的279件,占25%。 2、外出打工人员离婚案件增多。 目前我市法院所审理的农村离婚案件中,外出打工人员离婚率占74%,较之06年有8%的上升。我省是全国劳务输出大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在全省又占前列,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市的一大支柱产业。外出打工人员由于接触到都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日子适应和社会身份较之过去有了很大改变,给往常相对较为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由于双方长期分居,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姻逐渐走向破碎。 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案件增多。 20xx年受理的3128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1845件,占58.9%;20xx年受理的3715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266件,占60.9%,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一方面反映了现代女性自我爱护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特别是由于家庭暴力等因素引起的离婚案件近年来别断上升,妇女维权道路任重而道远。 4、婚外恋和第三者插脚导致离婚比例大。 随着社会日子方式的多元化,人们物质日子水平提高,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别再满脚于平淡的婚姻日子,外遇咨询题成为引发离婚的又一要紧原因。近年来,因络交往引发婚外恋,进而导致离婚的案件明显增多。 5、调解结案率较高。 随着人们对新事物接触的增多,观念的逐步开放,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比以往要平复和理智,可以以正常的心态对待离婚,双方的情绪相对平和,别致于严峻对立使矛盾激化,离婚案件的审理能够在平稳的诉讼环境里进行,调解工作容易开展。尤其是当事人年龄越小、结婚时刻越短,离婚案件调解率越高。究其原因,一方面年轻人思想开通,好和好散;另一方面双方普通尚未生育,别涉及子女抚养咨询题,离婚没有后顾之忧。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调解离婚率偏高,有的基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经调解离婚的高达97%。

【离婚案件实录】陈艳芬诉李长治离婚纠纷一案

陈艳芬诉李长治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陈艳芬,女,1980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温县赵堡镇赵堡村。 委托代理人原明亮,温县赵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长治,男,1978年8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温县赵堡镇北平皋村。 委托代理人任治乐,温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陈艳芬诉被告李长治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12月15日立案受理,并于同年12月23日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艳芬及委托代理人原明亮、被告李长治及委托代理人任治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2月16日登记结婚,无婚生子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发生吵嘴、打架,被告对原告招手便打、开口便骂。2006年农历腊月23日,被告与原告发生口角,将原告的左眼部捣了三、四拳,致使原告左眼视网膜脱落,原告当晚在二嫂屋里住了一晚,第二天到赵堡卫生院看病,星期六赵堡卫生院聘请的专家景大夫了解原告的病情后,建议原告到郑州住院治疗,原告通知被告给其看病,被告置之不理,无奈就向原告娘家哥哥借钱看病,原告先后于2007年3月10日、2007年6月25日、2007年9月3日在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6000元、交通费1600元,最后出院时,原告没钱交医疗费,欠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近3000元并偷偷出院,故医疗费报销单只有14000元。原告住院期间,被告未支付一分,两年以来,原、被告根本未见过面,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1、与被告离婚;2、责令被告返还原告婚前个人财产(详见清单);3、责令被告承担致原告受伤看病的费用16000元。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离婚,放弃要求被告返还原告的个人财产,要求被告承担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的一半8000元。 被告辩称,1、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双方离婚并非原告诉称的事实与理由,造成离婚的责任在于原告,因为原告婚后与被告在一起生活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不存在原告诉称的被告将原告的眼部打伤的事实,对原告的眼部受伤,被告并不知情,由于原告不在被告家住,被告不可能治原告的眼伤。2、原告诉称的损害赔偿无事实依据,不应属于合并审理的范围,其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3、原告应当返还彩礼15000元及金城铃木摩托车一辆。 根据原告起诉及被告答辩,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是本案无争议事实,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双方共同债务8000元及被告要求原告返还彩礼15000元、金城摩托车一辆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原、被告双方对本院归纳的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均无异议。 围绕争议焦点,原告所举证据有:1、结婚证复印件及北平皋村委会与赵堡计生办的联合证明,证明原、被告双方系合法夫妻;2、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两套、住院证三张、入院证一张、诊断证明书一张、医疗费票据31张、交通费票据64张,证明原告为治疗眼部伤情花去医疗费14100.88元、交通费1600元的事实。 被告质证认为:1、对原告所举第一组证据无异议。2、对原告所举第二组证据有异议,原告所举第二组证据与被告无关,不能证明被告将原告的眼致伤,原告所举的医疗费票据中有一张是预交医疗费票据,预交票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原告所举的出院证中有一张是2007年9月14日的出院证,上面无医院公章,焦作市五官医院的入院证无医院公章;病历三份,每份病历均记载的是病情治愈出院,因此,第一次已治愈出院,何来第二次、第三次住院,且均是治疗眼部视网膜脱落,这些事实均不能证明原告的主张;关于交通费用,不能对应来往车票,并且下客站均在“西陶口”,还有车票号均为连号,一个人看病,不可能出现连号,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范** 我和同班的几位同学在电大老师的组织下,于近日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们的模拟法庭是一个离婚案件,我担任这次模拟法庭的书记员角色,其他同学分别担任原告、被告、审判员的角色。下面我将这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们具体制定了法庭的庭审计划,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这次审理的案件以赵某起诉许某离婚纠纷案为案例。简要案情如下:原告赵某和被告许某从小相识,1975年建立恋爱关系,1978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1980年12月出生,次女1983年5月出生,幼子1988年1月出生。结婚后,赵某与许某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好转。1986年赵某与他人合伙办起了“聚宝修配厂”,经营机械修理业务,许某一人基本上承担了全部家务及农活,有时也抽空到厂里干活挣钱。1988年两人拆了老房修建了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5万元。1989年赵某与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赵某与许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聚宝机械厂,并贷款添置了设备。1991年两人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10万元,同时还陆续投资扩大再生产。1993年赵某在业务往来中认识了个体

女业主林某,不久两人即关系密切,许某对此不满,与赵某发生口角,夫妻关系出现裂缝。1995年下半年赵某结识了寡妇肖某,两人很快勾当成奸,赵某因此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家,许某知道此事后,曾公开责骂赵某与寡妇肖某,赵某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肖某成婚之念,拒绝与许某同居,公开称肖某为其“爱人”。1998年5月25日原告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所担任角色是该案的书记员。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有了较深的体会。 “现在开庭,宣读法庭纪律”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①原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及住所地;②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③被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④被告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双方当事人经核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审判长一声令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郑红红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周小丽、戴朝辉参加合议,书记员范立朝担任记录。双方权利义务在开庭之前已告知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46条之规定,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委托代理人、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有权申请回避。审判长郑红红又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回答:“清楚,不申请回避”,被告答:“清楚,不申请回避”。接着,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然后双方进行举证、

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安徽省合肥市**区**路**号**小区**幢**室。 被告:***,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安徽省合肥市**区***路**号**小区**幢**室。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 3、判决**区**路**号**小区**幢**室房屋归原告所有; 4、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4年5月,原告与被告通过朋友结识,自由恋爱,于1995年10月仓促结婚。1997年7月22日,婚生子****出生。双方婚前接触时间不多,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为了一些生活琐事争吵不休,被告甚至对原告大打出手。自2009年开始,原告发现被告与一名浙江籍女子在网上结识,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后来被告去浙江与该女子同居,常年不回家,对家庭和孩子不闻不问。2010年,原告无意中在被告的电脑中发现了其与该名女子的亲密照片与不雅视频。原告当时为了顾及孩子的感受,多次找被告

谈话,希望其回归家庭,可被告依旧保持着与该女子不正当的关系,两人一直在浙江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孩子已经长大,原告见被告依旧没有悔改之意,不愿承担丈夫的义务与责任,原告实在无法忍受,觉得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再继续生活的可能性。 鉴于被告已经在浙江有了家庭,常年对孩子不闻不问,长期没有肩负起父亲的责任。且儿子在得知被告有婚外情的情况后,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功课退步很大。因而孩子不适合由被告抚养。 **区**路**号**小区**幢**室房屋由原告支付首付款,大部分的房贷都是由原告承担。考虑到被告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多年来一直未对家庭和孩子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原告因长期精神压力过大,甚至造成耳朵失聪,被告的出轨行为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故该处房屋应由原告所有。 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完全没有复合和继续生活的可能。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上诉请求。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司法统计分析报告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司法统计分析报告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其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离婚不仅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本文将通过对我市离婚案件统计数据的分析,从中探求离婚诉讼案件的特点和引发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统计数据及特点: 20xx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0675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3715件,占民事案件 的34.8%,与20xx年相比(审结民事案件10639件,婚姻家庭案件3128件,占民事案件的2 9. 4%)收结案数量及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一审调解结案1173件,撤诉341件,调撤率 达47.76%,二审调解结案35件,撤诉9件,调撤率达39.68%,平均调撤率为37.92%。 反映我市离婚案件的两个特点: 1、离婚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加。 2、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离婚案件调撤率最高。 二、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原因: 1、离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结婚时间一般不长。 一些年轻人思想过于开放,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没有婚姻基础,视婚姻为游戏,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性格不合没有感情等种种原因而导致离婚的1115件,比06年的982件有明显上升趋势,占07年审理离婚案件的30%,此 类婚姻一个明显特点是,夫妻双方一般都是经人介绍相识的,几乎没有多少恋爱了解时间。其中结婚不到一年的45件,占4%;结婚1—3年的167件,占15%;结婚3—5年的346件,占3 1%;结婚5—10年的279件,占25%。 2、外出打工人员离婚案件增多。 目前我市法院所审理的农村离婚案件中,外出打工人员离婚率占74%,较之06年有8%的上升。我省是全国劳务输出大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在全省又占前列,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市的一大支柱产业。外出打工人员由于接触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和社会身份较之过去有了很大改变,给以前相对较为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由于双方长期分居,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姻逐渐走向破裂。 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案件增多。 20xx年受理的3128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1845件,占58.9%;20xx年受理的37 15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266件,占60.9%,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一方面反映

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第一篇: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本学期即将结束,同时也就宣告我们的本科学业接近尾声了。临近毕业有些许的兴奋和不舍,可是老师提醒了我们一句:“你们别高兴的太早,还有模拟法庭要参加呢”,是啊,差点就忽略了这一点。在模拟法庭梅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于2020年3月29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

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第二页出示证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

最全的离婚起诉书范文

最新最全的离婚起诉书范文 本文提供离婚起诉书范文,一共三种范本,以供参考。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 推荐阅读:离婚起诉书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前言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作为法科学生,我们除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之外,还需要在真正的实践中得到学习的提高,了解到更多的实务方面的问题。鉴于此我在盐湖区法院禹都法庭实习期间对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研究。 调查人:乔鹏 调查时间:2013年9月2日-2013年12月28日 调查地点:禹都法庭 调查方法:旁听案件 二、事实部分 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头等大事,古来就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说法,可见婚姻在国人心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化。现如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民生活水平好过以往任何时期,为何离婚的势头反而越来越高?究竟是什么促使了人们提出离婚呢?有人说,当初选错了,不该娶她或不该嫁他;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随着社会的进步国人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家庭的依赖程度反而变得越来越少,不少人仅把家庭看成是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很多年轻人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门当户对、听父母的话之类统统过时了,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互不拖累,婚姻观念比较淡薄。 对于近年来离婚情况的分析统计如下: 1、离婚者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离婚人数占%,30-40岁之间离婚人数占%,40-50岁离婚人数占%,50岁以上离婚人数占%。 2、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引发离婚的约占%。离婚者身份为:农民约占离婚人数的约%,无业人员和下岗工人约占%,事业单位(主要为教师和医生)占离婚人数的约占%,机关干部占离婚人数的约占%,其他占离婚人数的约占%。 3、由于一方长期外出,又不与家庭联系,漠视家庭责任和夫妻感情而引发离婚约占%。 4、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差而离婚的约占%。 5、婚姻基础好,但婚后不注重培养感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离婚的约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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