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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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五篇)

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五篇)

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南充市顺庆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置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____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进。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1)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南充市顺庆区第一人民医院(2)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____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____《医疗事故处理条例》(____年)、____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____]____号)(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

十.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

)制定本制度。

1、输血不良反应,俗称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了原来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症状和体征。

在输血过程中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个月发生者为迟发反应。

2、血库工作人员需在交叉配血后将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用试管盖盖紧,在2-8℃至少保存7天。

以便在患者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后,可对保存的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进行复核,排除交叉配血不合等方面原因。

3、输血治疗时,临床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用属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会产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的疾病,征得家属或病人同意并签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4、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血库及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点评分析。

5、输血结束后若有输血不良反应,护士应作记录反映情况,并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直至查明原因。

护士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中永久保存。

6、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经确认后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应及时与采供血机构的业务科室联系,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查找献血者的检查资料并追踪献血者。

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

7、经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如未发现采供血机构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则由医务科或卫生行政部门向病人家属作必要的解释。

属责任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附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与应急预案简要图输不良反应如发热,过敏,溶血等↓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记录↓上报血库,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重大输不良反应及时汇报生在护士长,由科室汇报医务科/总值班)↓怀疑严重输血不良反应(溶血反应)时,抽取患者血样送往血库,保留血袋及输血器,必要时医务科/总值班、血库、临床医生及患方四方对血袋及输血器封存、检验。

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输血不良事件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进行输血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和控制输血不良事件,减少患者伤害,提高输血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章输血不良事件的报告第五条输血不良事件包括:输血相关急性肺水肿、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输血相关感染、输血相关过敏反应、输血相关溶血反应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发现输血不良事件应当及时报告。

第七条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历号;(二)输血不良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三)输血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四)已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输血不良事件进行调查,查找事件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第三章输血不良事件的处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输血不良事件进行分类处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对于轻微的输血不良事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给予患者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并对患者进行解释和安抚。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的输血不良事件,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措施:(一)停止输血,召回已经发出的血液制品;(二)对患者进行紧急治疗,组织专家会诊;(三)调查事件原因,封存相关药品、器材和资料;(四)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事件信息;(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输血不良事件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输血不良事件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责令改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输血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用血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效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甚至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反馈等程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积极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对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第二章报告和调查第五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发生后,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报告给医疗机构负责人,并通报相关科室。

第三章处理和反馈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对涉及患者的处理结果应当告知患者。

第四章保护和奖励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护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医疗机构制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是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而制定的。

本制度明确了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反馈等程序,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积极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对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临床用血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用血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损害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加强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估和预警,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职责分工,确保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不良事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临床用血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能力。

第二章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的程序、时间和要求。

第八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涉及的人员;(二)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和结果;(三)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四)已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第九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临床用血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应当对报告的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初步调查,确认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应当在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章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处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处理机制,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处理的程序、时间和要求。

第十三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处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停止使用可能导致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血液制品;(二)对已经使用的血液制品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三)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四)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者消除不良影响;(五)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确保输血过程安全、可靠,及时处理输血反应和报告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2. 术语定义•输血反应:指患者在输血过程中显现的不良反应,包含过敏反应、输血相关感染、溶血反应等。

•不良事件:指与输血相关的任何不良事件,包含输血反应、输血错误、交叉感染等。

3. 输血反应处理程序3.1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医务人员应核对患者的血型、配血情况,确保正确无误。

—严格依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准备工作,包含验血袋、开启输血管道等。

—定期对输血仪器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输血过程中的监测—输血期间医务人员应进行常规察看,紧密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发现患者显现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刻停止输血,记录相关信息。

—同时,医务人员应依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3 输血反应的处理—停止输血后,医务人员应立刻采取适当紧急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予以抗过敏药物、矫正失血、输注相应的处理液体等。

—在处理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紧密察看患者的病情变动,并实施必需的报告和记录。

3.4 输血反应的报告和记录—医务人员应立刻向医院输血管理部门报告输血反应发生的情况,并供应详尽的相关信息。

—医院输血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归类和分析输血反应的情况,并供应必需的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和临床科室。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输血反应报告和记录系统,保障数据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传递。

4.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4.1 不良事件的定义和范围—不良事件包含输血反应、输血错误、交叉感染等与输血过程相关的任何不良事件。

—医务人员在发现不良事件后,应及时向医院输血管理部门报告,并供应详尽的相关信息。

4.2 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不良事件报告应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方、人员、涉及的血液制品、事件经过等认真信息。

—报告中应尽量供应相关证据和医疗记录,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输血相关肺损伤、输血相关感染等。

为了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为了标准化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提高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认识和管理水平,确保输血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医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的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职责,保证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最终达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患者满意度的目的。

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进行输血操作的全部科室和人员,包括输血科、血库、临床各科室等。

三、监测与报告的程序1. 监测的内容与方法(1)监测内容包括输血不良反应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

(2)监测方法主要包括观察记录、临床评估、实验室检查等。

2. 监测的责任人和职责(1)输血科负责监测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输血科与临床科室共同负责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评估,包括过敏史、特殊病史等相关信息的搜集。

3. 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理(1)输血科在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要及时向血库进行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和处理措施。

(2)血库收到报告后,要及时向临床科室和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通报,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

(3)临床科室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

(4)输血科要对输血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监测与报告结果的分析与应用1. 分析与整理监测结果(1)输血科要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包括不良反应的类型、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

(2)根据整理和分析的结果,及时调整输血操作流程和标准,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2. 应用监测结果(1)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策略,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范本(7篇)

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范本(7篇)

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范本1. 目的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报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输血过程中的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输血操作的所有相关人员。

3. 定义(1) 输血不良事件:指在输血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或影响安全性及有效性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输血反应、输血相关感染等。

(2) 输血反应:指接受输血后出现的与输血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小板反应、输血反应等。

(3) 输血相关感染:指输血过程中通过血液传播的感染,包括血液成分感染和病原体感染等。

4. 责任部门(1)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输血科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并负责组织监测报告工作。

(3) 医疗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实施输血操作,并及时报告输血不良事件。

5. 报告内容(1) 输血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输血过程的时间和地点、输血血液成分、输血不良事件的描述、相关检查和治疗的结果等。

(2) 报告应包括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类型统计数据,以及相应的分析和讨论。

(3) 报告还应包括对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良事件的处理措施,以及预防措施的建议和改进意见等。

6. 报告流程(1) 发现输血不良事件后,医疗工作人员应立即向输血科报告,并填写相应的报告表格。

(2) 输血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3) 输血科负责汇总和统计输血不良事件的报告,并定期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7. 保密与责任(1) 所有报告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播或泄露。

(2) 医疗机构应对报告和调查结果进行及时的分析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并完善不良事件的处理和追踪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使用与修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修改。

以上为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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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制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临床输血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输血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输血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了预防及避免输血不良事件的发生,落实医院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
规范临床输血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临床用血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临床输血不良事件和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将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临床用血管理及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临床输血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输血不良反应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3. 临床输血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定义
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输血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输血安全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因素和事件。

主要是指由于人为的因素(如未备血、备少量血做大手术、大量备血不履行报批手续、择期手术与慢性贫血走紧急用血绿色通道、开错申请、抽错血、配错血、发错血、输错血等)引起相关输血安全的输血事件。

等级划分
输血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4. 临床输血不良事件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输血安全事故的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及医务处、护理部和输血科报告。

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时,应按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

当事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医务处、护理部和输血科。

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医务处、护理部和输血科。

如输血不良事件涉及到血液制剂质量及输血传播疾病,医务处要报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进行协查。

5. 考核奖惩
医务处、护理部在接到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后,组织相关科室及输血科进行核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各自存档。

对于主动报告输血不良事件并积极整改的科室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当事人或科室在输血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医务处及护理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给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

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输血不良事件,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 预防措施
全院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好输血各环节工作。

患者住院后要及时进行血型和抗筛检测;确定需要输血后,必须按要求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将输血申请单和再次采集的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对于择期手术,一定要在预计用血前一日上午十一点前申请备血,否则若术中大出血才紧急申请用血,一旦发生配不上血或来不及配血,极易引发医疗事故。

对于术前不按规定备血的行为一律按输血
不良事件对待,相关科室要报医务处审批备案,作为科室考核的指标。

主管医师要高度重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护士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核对制度,认真查对病人标本及血液制剂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严禁一次同时给多位患者采血。

输血科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遵守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仔细核查标本,按实验室SOP完成输血相容性试验,规范血液管理工作流程。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输血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对输血环节缺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查清原因,按公示制度全院公示,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输血技术规范培训、教育及作出相关处罚处理。

在输血过程中要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并按输血不良反应流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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