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南京市竹山中学常态课堂示范岗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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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宁政发〔2020〕100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7日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充分激发教师队伍动力活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9〕32号),现就为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系统所属其他事业单位,下同)教师办实事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立优秀校长教师定期奖励制度1.开展市级优秀校长教师综合奖励。

从2020年开始,按规范每五年开展一次“陶行知奖”“斯霞奖”评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和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加大优秀教师奖励力度。

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对从事乡村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师,特殊荣誉称号教师等给予奖励。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特殊贡献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二、加大教师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3.扩大校园招聘规模。

增加校园招聘基地,逐年提高校园招聘计划比例。

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普通高中教师招聘以校园招聘方式为主。

(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市人社局)4.拓宽特殊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渠道。

市人社、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告特殊紧缺岗位和专业目录,明确岗位必备条件,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后,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实施招聘。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31•【字号】宁教[2013]65号•【施行日期】201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2013]65号)各区教育工委(党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廉洁从教行为,有效回应群众期盼和诉求,切实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树立南京教育工作者的整体形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教师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先。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和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衡量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尺,也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重要职责。

对此,务必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

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和《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明确要求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国家、省、市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以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言行,强化教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教师坚持职业操守的自觉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4]233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15
【实施日期】2014.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
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4〕2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拟定的《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14年9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由区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教师资源统一管理,由学校对教师资源分别使用的教师管理办法,推动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在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逐步缩小本区域内校际间差距,提升薄弱学校、偏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二、试点地区
秦淮区、江宁区。

三、试点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

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二篇)

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二篇)

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中学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试行)根据省市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订本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

一、实施对象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动态(范本)调整、合同管理、公平公正、简便易行。

三、评分项目(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教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___分/年。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职龄)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___分/年。

(三)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___分/年(四)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班主任___分/年;行政、主办会计、司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___分/年。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每年所兼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一项计算。

(五)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专业性荣誉___省特级教师(___分)、镇江市学科带头人(___分)、镇江市骨干教师(___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___分)、丹阳市骨干教师(___分)、镇(校)级学科带头人(___分)、镇级骨干教师(___分)。

各类专业性荣誉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评审通过的。

(六)担任现岗位以来,男教师满___周岁,女教师满___周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___分/年。

四、计算办法先计算评分项目(一)、(二)、(三)、(四)、(五)、(六)各项得分,然后累加,得分高者晋升。

同等分值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晋升:(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长短;(2)担任现岗位以来时间的长短;(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4)专业技术荣誉由高到低。

五、其他本评分细则和晋升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二)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成为必要举措。

通过调整中学岗位设置,旨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适应教育发展需求。

外国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利弊

外国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利弊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南京市江宁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13 期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8月25日立足实际创品牌探索创新建机制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戈木对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提要求8月21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戈木专题调研了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在实地查看竹山中学校园建设、学生军训、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专栏,详细听取竹山中学、天印高中、上元中学、实验小学、上元小学以及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后,蒋戈木认为,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发动到位、氛围浓厚,结合实际、特色鲜明,上下联动、形式多样,取得了初步成效。

同时,对全区教育系统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围绕“学生、教师、学校、教育事业”四个方面的发展,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二是要突出“五个好”、“五带头”创争标准,切实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实践载体、关键节点,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探索创新,形成亮点,努力在全市打造江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的品牌。

三是要结合“三项排查”工作,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基础薄弱环节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要发挥教育系统内部资源优势,对创先争优活动要有长期考虑、长期打算,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长效机制。

区教育局党工委“三个体现”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区教育局党工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先争优比贡献,奉献教育促发展”为主题,通过坚持“三个体现”,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体现在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上。

号召全系统党员教师努力争做“三高”:思想上高素质、业务上高技能、人格上高信誉,自觉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二是体现在创新提升的工作能力上。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规划编制中的重要作用,发扬民主,征求意见,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工作,把编制全区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变成统一思想、凝聚民智的过程。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

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教师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宁政办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发展公平优质基础教育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我市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升学”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对基础教育良好生态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为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体系,构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要求。

遵循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聚焦面向中小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有效监管,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动立德树人和发展素质教育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规范中小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规范中小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年 月 日
1、此表一式两份,各校于2010年7月底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经审批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2、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不在统计之列。
干部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选任、报批(备案)和管理工作。对在学校中层干部推荐、选任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设机构选人用人,不得擅自
更改机构名称和领导职数。
3.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其他各类学校参照执行。
3.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制度。学校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优秀的可连选连任。
4.实行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满52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无论是否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
5.实行中层干部考核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年,中层干部必须述职,并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等方式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岗位津贴。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二年以上的经历。
6.实行中层干部免职制度。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层干部年龄达到最高限制年龄的;
(4)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
(5)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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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南京市竹山中学常态课堂示范岗的有关规定
一、指导思想
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这是一个重大课题。

而常态课管理与监控是增强教学有效性,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常态课堂顾名思义就是一种自然、真实状态下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师生在不受其它外界因素干扰下的双边教学过程。

它不仅应是自然、真实的课堂,同时也应是丰实、有效的课堂。

它的特征是:原生态、普遍性和持久性。

为了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形成科学的教学行为、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同时使学校形成教师深钻教材、精选教法、因材施教的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逐步建立科学的常态课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持续高质量稳步发展。

二、领导小组成员
笪洪山鲍家银孙双肆潘晓春
三、工作小组成员
组成:年级组长、教学副组长、中心指导组成员
具体名单如下:
赵有明、秦昌鸿、杨兵、潘森云、高运乾、张忠、张明亮、任桂兰、孔祥胜、常娟、刁一健、左航、刘晨、陶宏霞、王娟、张伟、陆宁阳、纪凯、李春兰、邵吉富、葛秋香、谢丽、殷得建、杨宝春、咸玉美、范文保、樊凤玲、朱良英、杨晓静、周光根、端木、尹海芹、李竞、谢明、朱云贵
四、示范岗成员
组成:“特、带、优”后备、带头人、骨干、行政、全体党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具体名单如下:
葛明珍、史书华(市青优)、张明亮、赵有明、杨梅、吕建红(市青优)张练才(满三届)、张忠(市青优)、杨兵、刁一健、宏虎(教科研)、胡雯、陆宁阳、鲍玉芳、汪亦琴(德育)鲍家银、范文保、葛秋香、杨晓静、杨凤云、李远冰、朱云贵、陈雪蕾、杨敏、鞠爱华、李照东、常娟、张开梅、任翠玉、殷小娟、杨桂兰、孔祥胜、周俊、王海玉、孙舜耕、欧阳先燕、雷丽萍邰龙梅、夏小梅、张伟、刘莉、王晓蓉、杨宝春、刘静红、殷德建、谢丽、陶爱玲、刘洪芹、纪凯、樊凤玲、祁相明、徐敏、周光根、刘志华、万慧、刘虹、王永银、赵章荣、肖莉、卢慧、潘群、史俊、赵云、王国友、任贵兰、李祖柏、陆剑雄、张文涛、陈军、高运乾、柳发林、左航、陶宏霞、王娟、纪晓春、李春兰、邵吉富、朱良英、尹海芹、谢明、曲国萃、周国、王义娟、许鹏
五、保障措施
1、设立示范岗席牌,向全校公开并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2、教学中心指导者成员随堂听课,向全校公开反馈听课情况。

3、学校行政随机抽查,将听课意见和被听课教师沟通、交流。

4、示范人员接受全体教师的推门听课,示范人员的每天每一节课都将接受大家
的推门听课。

六、几点说明
1、示范岗成员享有一定的补贴。

2、其他教师可以向学校申报,经学校研究、考核后认定为示范岗,享有同等待遇。

南京市竹山中学
20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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