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议标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零星工程建设及零星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学院财务工作,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零星物资采购或零星工程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1)本规定所称零星物资是指不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范围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

(2)本规定所称零星工程是指不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范围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学院要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规划、量入为出、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采购和建设规模,落实资金来源,并将零星采购计划和零星工程建设方案提交学院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零星采购需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技术指标、预计金额、经费来源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纸或方案。

施工图纸或方案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经济”原则。

第七条学院应在每年年初就做好零星工程项目规划工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同一类型零星工程应捆绑发包,不得肢解或变相肢解、规避招标,不得报大建小,套取财政资金。

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零星物资批量是指该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采购额度,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凡是能打包进行招标的应该打包招标采购。

第三章计划实施第八条学院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由学院自行组织或委托资质单位实施公开招投标。

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不适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主管相关部门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

第九条学院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由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捐赠的,若是全额捐赠且资金未进入学院帐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余情况均要执行本办法。

学院物资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零星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院物资零星采购是指对于学院日常运行和教学研究活动所需的小额物品、设备和服务,通过采购手段进行获取的过程。

为了规范学院物资零星采购活动,保证采购工作的透明、公正和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2. 申报与审批2.1 申报程序•学院各部门、研究中心需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出零星采购需求,提供以下信息:–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用途;–预估采购金额;–预估采购时间。

2.2 审批程序•物资采购办公室收到申报后,依据学院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审查核实。

•若申报符合学院的采购政策和预算计划,物资采购办公室进行批准,并发出采购通知。

•若申报不符合学院的采购政策和预算计划,物资采购办公室要及时向申报单位进行说明,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供应商选择与采购方式3.1 供应商选择•学院物资采购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采购办公室通过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商誉的供应商。

3.2 采购方式•学院物资零星采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单一来源采购:仅有一家供应商可以提供所需物资;–比较性选择采购:有多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物资,学院通过比较分析选择最优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采购:针对特殊情况,学院可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 采购合同与履约管理4.1 采购合同签订•学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以下内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和地点;–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发票要求;–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4.2 履约管理•学院应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学院物资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采购物资的交付情况。

•若发现供应商存在履约问题,学院物资采购办公室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解决问题或赔偿损失。

5. 结算与验收5.1 结算方式•学院物资采购需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结算。

•学院物资采购办公室应提供采购物资的材料、发票等必要凭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结算手续。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学院的零星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平、公正。

适用范围包括学院内部各部门对于零星采购的需求。

二、定义1.零星采购:指学院为满足日常工作和生产经营需要,以单次采购的方式购买物品或服务,并且采购金额较低的行为。

三、申请与审核流程1.学院各部门对于零星采购需求,需填写《学院零星采购申请表》,包括以下信息:–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描述;–采购数量和规格;–预算金额;–申请部门;–采购理由及紧急程度等。

2.学院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审核学院各部门的采购申请表。

3.采购管理部门对于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预算金额的合理性;–采购理由及紧急程度的合理性。

4.审核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部门,申请部门需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四、招标与谈判1.对于零星采购项目,学院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采购:–直接采购:直接与供应商洽谈并达成合同的方式,适用于采购金额较低的情况;–招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竞争,适用于采购金额较高且有多个供应商的情况。

2.申请部门需根据上述采购方式的不同,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并填写《学院零星采购招标/谈判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包含以下信息:–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描述和规格要求;–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和评审要求;–招标或谈判的时间安排;–预算金额等。

3.采购管理部门根据申请表进行评审,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或谈判程序。

4.招标或谈判的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部门,并与供应商达成合同。

五、合同管理1.采购管理部门对于零星采购项目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归档保存。

2.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的起订、终止和变更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合同纠纷的处理等。

3.申请部门需积极配合采购管理部门,提供合同履行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六、采购结果的反馈与评估1.采购管理部门定期对学院各部门的零星采购进行结果的反馈与评估。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零星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零星采购项目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零星采购是指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周期较短、采购内容较为简单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实验耗材等。

第四条学校零星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采购范围与程序第五条零星采购的范围包括:1.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2. 图书资料、教学设备;3. 实验耗材、实验药品;4. 其他符合零星采购条件的物品。

第六条零星采购程序如下: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零星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2. 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零星采购申请表》汇总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

3. 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或招标。

4.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采购实施: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及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6. 采购验收:采购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采购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7. 采购结算: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第三章采购监督与责任第七条学校设立零星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零星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采购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1. 审查采购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2. 监督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 检查采购合同履行情况;4. 督促采购管理部门及时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5. 向学校领导报告采购监督情况。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院作为一个组织实体,为了能够正常运作,会需要进行零星采购活动。

为了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规范管理,学院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内的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各类物品的零星采购活动。

3. 采购流程学院的零星采购活动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需求确认各部门、单位提出零星采购的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单,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 物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采购预算3.2 采购立项采购申请单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学院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采购立项。

采购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采购立项进行备案,同时通知申请人。

3.3 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立项,组织供应商的选择工作。

选择供应商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记录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报价等。

3.4 询价比较采购管理部门向选定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信息。

采购管理部门对各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选择最有利于学院的供应商。

3.5 签订合同或协议采购管理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合同或协议的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

3.6 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向学院交付采购物品。

3.7 验收学院接收供应商交付的采购物品,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确保所采购的物品符合要求。

3.8 付款经过验收合格后,采购管理部门进行付款,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4. 采购管理责任学院的各个部门、单位有不同的责任和权限,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采购管理:•申请部门、单位: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物品名称、数量和采购预算等信息。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立项、供应商选择、询价比较、合同签订、采购执行、验收以及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根据采购管理部门提供的支付凭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5. 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公正和规范,学院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督与评估:•学院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因教学、科研、办公、维修等日常需求而进行的零星物品采购。

第三条零星物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采购范围与标准第四条零星物品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 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水、文件夹、胶带等;2. 设备耗材: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计算机等设备的相关耗材;3. 维修配件:灯具、插座、开关、水暖配件等;4. 科研用品:实验试剂、仪器配件、实验耗材等;5. 其他教学、科研、办公所需的物品。

第五条零星物品采购标准:1. 质量标准:采购物品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2. 价格标准:采购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3. 供货时间:采购物品的供货时间应满足学校实际需求。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申请:1.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零星物品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采购管理部门;2. 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采购物品的必要性、合理性。

第七条采购方式:1. 对于价值较低的零星物品,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2. 对于价值较高的零星物品,可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

第八条采购实施:1. 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2. 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标准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3. 采购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采购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考核第九条采购监督:1. 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2. 采购监督小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采购考核:1. 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效率、采购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对采购人员绩效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院作为一个教育机构,需要进行一定规模的采购活动来满足教学、科研以及办公等方面的需求。

除了常规的大额采购外,还有一些零星采购需要管理和执行。

本文档将介绍学院零星采购管理的办法,旨在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各个部门、单位进行的小额零星采购活动,以满足学院日常办公、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需求。

三、采购管理流程1.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品牌、预算等相关信息,并填写《零星采购申请表》。

2.采购申请审批采购申请表由申请人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审核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预算情况,确定是否批准采购申请。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3.采购方案制定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比较,制定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应包括供应商选择、交付时间、价格等具体细节。

4.采购合同签订申请人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采购合同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和发票要求等信息。

5.采购执行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确保采购的顺利执行。

监督供应商按时交付采购物品,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发票和其他相关文件。

6.验收及结算采购物品交付后,采购人员应对物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零星采购验收单》。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

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保留好相关凭证和发票。

四、其他事项1.采购决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流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市场调查和供应商评估能力,以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3.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保持独立性和诚信,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形式的好处。

4.采购人员应定期对已经采购的物品进行清查、整理和更新,确保物品的有效利用和保管。

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用品等。

第三条零星采购是指采购金额不超过规定限额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零星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采购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采购计划编制1. 各部门根据教学需求,编制零星采购计划,报采购办公室审核。

2. 采购办公室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定采购项目、数量、规格、预算等。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1. 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

2. 采购办公室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合同签订1. 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售后服务等。

2. 采购合同签订后,报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采购验收1. 采购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确保采购设备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接收并投入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采购办公室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分析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零星采购考核制度,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招标管理基本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依据学院合作办学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并结合学院运营发展中对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之学院设备,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设备增置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学院设备、家具、图书、软件、系统等。

3、本规定所称之零星工程,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单项20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及增建、改建、扩建工程。

4、对设备(工程)采购方式的基本规定:(一)单批次(单项)预算1万元以下,可采用现场比价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二)预算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议标、竞价谈判形式,合格的比价单位至少在三家以上;(三)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招标形式采购。

5、学院设备的批量采购及零星工程承包队伍的选择,原则上委托给珠江集团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组织招标以确定中标单位和单价。

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技术功能合理、操作公平高效的宗旨开展。

6、凡可以纳入批量采购的产品,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管理;凡通过招
标并签约确定的长期供货(合作)单位可以提供的产品、工程、服务,不得再另行寻求其他的供货(合作)者。

7、由学院招标采购小组组织的1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议标,应有教育公司审核部人员参加;工程施工结算委托教育公司结算部门按教育公司流程办理,学院协助及监督。

二、招标原则
1、学院根据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在每学年基本确定下一学年招生指标后一个月内,列出下一学年需要采购的设备项目清单、具体采购数量及产品的质量要求等方案,并在每个采购项目推荐原则上不少于六家的合格单位(不够六家时按相应的报批流程实行),委托珠江集团招标中心负责组织招标。

2、珠江集团招标中心应根据学院提出的使用时间、资金计划及项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安排相关项目的招标顺序及时间控制节点。

3、招标结果出来后,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如一时难以确定明确的采购量,可以签订一个有合理上下限的不确定供货量合同,届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4、对应该招标,但由于时间紧迫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实施招标的采购项目,按招标要求之第5点,经过权限审批同意后进行议标。

三、招标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常规性采购
可在每学年结束前的一个月内通过招标确定下一年度供货单位。

学院经办
部门提出采购项目清单、数量和质量等要求,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后,委托由招标中心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单位和单价,学院按合同向供货单位进行采购并按月结算。

此类项目招标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规则按珠江集团招标中心相关规定实行。

2、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学生及员工宿舍家具等通用性设备的采购
这类采购项目包括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学生及员工宿舍家具、行政办公及后勤配套通用电器设备、图书馆家具、学院公共及基础实验室配置的普通电脑及显示器、教室和实验室课桌椅及黑板(白板)等。

学院经办部门提出采购项目清单、数量和质量等要求,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后,委托招标中心通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单价,学院按招标结果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年采购不超过一次。

此类项目招标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规则按珠江集团招标中心相关规定实行。

3、专业性设备的采购
教学用专业性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图书、物理、化学、生物、电子、电工、网络、媒体、设计、工程、材料等各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各类专业的系统服务器、存储器、小型机、工作站;教室用投影及音响等多媒体设备;各类学院用软件系统平台;体育器材等。

此类专业性设备的采购,由学院经办部门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同意后,向集团招标中心提出专业方面具体的质量、性能和品牌等方面的要求(但对技术规格、指标及品牌等的要求必须有行业通用性,不能有品牌限定性或品
牌倾向性),负责考察和推荐参投单位,并选派专家组负责招标过程技术标的评标工作;经济标和招标结果审批由招标中心负责按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按招标结果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年采购不超过一次。

4、零星工程招标
学院在每学年结束的一个月前,委托招标中心经过招标确定年度零星工程建设与维修的合作单位和年度结算付款方式,签定年度零星工程建设与维修合同,并以签证形式按月进行结算。

学院实施的零星及维修工程,由学院经办部门申请、学院基建主管副院长及院长批准同意后,凭工程通知单才能实施该项目,具体的签证办理由学院经办部门和基建部门审定,结算的办理委托教育公司审核部进行。

单项工程造价在20万以上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应经集团会签后,委托招标中心招标。

学院应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规定,确定相关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

5、对应该招标,但由于时间紧迫、情况紧急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实施招标的采购或工程项目,按以下权限审批同意后进行议标:
1、单批次(单项)预算在10万元以内,由具体经办部门提出要求,报学院的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经办部门提供三家或以上合格单位,经学院招标小组组织议标审价,确定相关拟中标单位后,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2、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由具体经办部门提出要求并说明不能招标的具
体原因,由学院的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初审后,设备类报学院董事长,工程类报珠江教育集团相应管线总和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议标。

议标由经办部门提供三家或以上合格单位,经学院招标小组组织议标审价,确定相关拟中标单位,议标结果经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初审,设备类报学院董事长,工程类报教育集团管线总和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

四、附则
1、依据本规定委托珠江集团招标中心实施招标的过程,按珠江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执行。

2、本规定所称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董事会。

2009年3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