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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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招标采购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招标公告,提供招标文件,并接受供应商的提问和投诉。

第五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挪用、滥用招标采购资金。

第六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注重实际效益,合理确定招标采购规模与节约用途,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确保评标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情况。

第八条采购人员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不当利益。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招标范围、采购需求、招标条件和要求、招标报名时间等信息。

第十一条招标通知应当具体说明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文件费用、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人基本情况、招标范围、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合同约定、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报价、技术方案、资质证明等内容。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及时提供给感兴趣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第三章招标的组织与实施第十六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由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确保透明、公正、公开。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经过前期准备、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投标评审、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八条招标公告应当在法定媒体和本单位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确保达到广泛公开的效果。

第十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标人。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物资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引入并建立竞争机制,结合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与ISO9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FHEB-QP-0601-2000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是指本企业(要紧为项目)对适合招标采购的物资,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性招标或者邀请招标采购。

本办法适用于局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局经营管理处负责监督、指导全局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制定办法并组织落实。

向各单位提供产品标准及货源、价格信息,抽查各单位的评标结果。

第四条各公司(处)材料科根据本办法,负责本单位各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在招标前提供货源信息与价格信息,审查各项目的评标结果。

如项目需要或者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参加与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局鼓励在本单位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由公司(工程处)材料科负责对外集中招标采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物资的项目经理部。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根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

第二章招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材料部门作为物资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招标的业务工作,包含招标邀请函的发送,招标文件的制定、发放及解释,投标文件接收与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项目材料部门在发放标书前务必对计划采购的材料价格、货源信息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可征询公司(处)材料科或者局经营管理处的意见,为招标做好细致的前期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营部门应及时提供计划采购的材料需用量计划,填清材质要求或者技术标准。

第九条局委托凯通公司作为全局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土工布、土工格栅等五种专用材料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承办以上五种材料招标、评标、定标等具体业务工作。

凯通公司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局所属各单位对以上五种专用材料的采购,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均须凯通公司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以形成批量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满足项目需求,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规范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招标准备1.确定采购需求: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明确项目物资需求,包括数量、规格、品牌等方面的要求,编制采购需求清单。

2.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招标文件模板等内容。

3.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公告并在指定的媒体或平台上发布,确保公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招标流程1.报名和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接收供应商的报名申请,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确保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2.招标文件领取和答疑:合格的供应商可以领取招标文件,并在指定时间内提出疑问和问题,招标人对疑问和问题进行解答并发布答疑文件。

3.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内容,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招标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和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5.中标确认: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未能中标的供应商可以要求查看评标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四、采购履约与验收1.供应商交付物资: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物资,并提供相应的采购文件。

2.项目方验收:项目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数量和规格符合合同要求。

3.支付结算:项目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并进行结算。

4.异议处理:如项目方对物资有异议,可以向供应商提出,并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监督与管理1.项目监督:项目负责人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监督招标采购过程,确保招标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物资采购招标的内容、方法和工作程序。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对采购招标的管理。

2.管理职责2.1物资部是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的全面管理工作。

2.2项目物资科接到符合招标采购的采购计划后,提交给物资部的采购招标委员会,进行招标采购的实施。

在接到物资部授权通知后,在限定材料范围内进行采购招标的实施。

3.工作程序3.1材料、设备采购招标适用范围;a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同一品种的钢材、同一类型的阀门管件、焊接材料、电缆电线等材料。

b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同一类型的工程设备或自用设备。

c各种气体、辅材等一次采购金额不足2万元常年频繁采购的物资。

3.2投标单位资格3.2.1凡是被邀请进行采购招标的供应商或厂家,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还须持有生产许可证),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3.2.2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事业单位。

3.2.3凡是被邀请进行采购招标的非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的供应商或厂家,可按其提供的投标文件收集资料,填制合格供应商考察报告,履行合格供应商审批程序。

3.3物资采购招标机构设置3.3.1物资部负责采购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批。

3.3.2成立由公司代表、物资部、物资科及财务人员组成的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3.4采购招标的原则和方式采购招标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对采购招标可依据前期准备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a采取一次报价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开标时,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不得进行修改;b竞价招标法,即在开标时允许投标单位对价格、交货期及付款方式等进行多次修改与申报。

3.5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3.5.1凡符合招标采购规定范围的材料及设备,必须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精品可编辑范本】

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精品可编辑范本】

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质采购及项目建设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能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率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机构设置(一)、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集团相关领导组成,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设立招投标工作小组。

招投标工作小组由生产、设备、信息、办公室、供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

(三)、设立招投标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副总经理、供应、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原则上评标小组应当邀请2名或多名标的技术专家担任临时组员。

财务负责人任评标小组组长。

(四)、设立招投标监督小组。

招投标监督小组由审计、法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审计负责人担任监督小组组长。

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与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兼任。

第四条机构职责(一)招投标领导小组1、负责审议物质采购及项目建设计划,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招投标工作。

2、负责招投标文件的审核以及最终合同的签订。

3、负责对评标小组提交的评标报告进行复核,经小组成员讨论后予以通过。

4、负责对招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招投标工作小组1、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2、负责招投标文件的整理、编制标书、起草评标意见及有关文件。

3、负责招投标公告发布媒体的选择及公告发布.(三)评标小组1、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投标文件评审,并对评标结果作出评标意见。

2、对评标结果,应由参加评标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方可作出评标意见,否则,评标小组应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并重新组织招标。

3、评标工作结束后,全体参加评标人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并写出个人意见,并提交招投标领导小组复核。

(四)监督小组1、建立和完善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和监督办法。

制度文件 采购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制度文件   采购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议标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招标采购工作,强化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项目、设备购置和物资采购等具备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

3职责3.1职能采购部门负责招标组织日常管理工作,招标计划申请的提报,招标组织的参入以及定标后的合同签订工作。

3.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运营中心,技术质量中心、采购部、需求部门等组成参与评标、定标等有关活动。

公司行政管理部派员监督审核全过程。

4.招标方式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竞争性谈判)是招标采购的主要方式。

4.1.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4.1.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对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方范围内采购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5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

4.1.3对于下列情况可采取议标(竞争性谈判):1)招标后没有供方投标或没有合格投标者,或重新招标未能成功的;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详细确定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预先计算出价格的。

4.2招标方式的确定由采购部门提议招标方式,报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提请总经理批准。

不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项目,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1凡采购支出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原则上采购部门组织委托社会专业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特殊情况不需要且无法委托专业招标公司进行招标,可自行组织招标。

4.2.2凡采购支出额在10-50万元(含10万元),由采购部门组织邀请招标,拟定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时不得开标,需择定时间另行邀标,连续2次不足3家投标单位,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实行竞争性谈判。

公司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完美版)

公司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完美版)

公司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招(议)标即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的一种采购方式,货比三家,取得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一种商务操作模式。

三、适用范围及形式:1、分、子公司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松香桶、煤等)、设备、工具、仪器由公司统一招标。

原则上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招(议)标,如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大,超过20%,需重新组织招(议)标。

2、分、子公司超过五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公司统一招标。

3、分、子公司不超过五万元技改项目,由分、子公司经理组织招标,具体要求参照本规定。

4、其它,包括零星、低值、小规模物资,由分、子公司经理组织招标,具体要求参照本规定。

(具体请根据你公司情况确定)四、招议标具体规定:㈠由公司组织招投标项目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组长:财务主管副组长:营销主管成员:技术组:生产技术主管,运营管理、营销部、各分、子公司生产技术分管及相关技术人员商务组:财务部部长及相关人员,运营管理部、营销部、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法务组:这一条根据你们公司情况确定㈡分、子公司组织招投标项目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分、子公司财务主管副组长:分、子公司营销主管成员:技术组:分、子公司生产技术分管及相关技术人员、邀请运营管理、营销部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商务组:分、子公司财务财务分管人员及相关人员,邀请运营管理、营销部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法务组:这一条根据你们公司情况确定㈢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组长职责⑴、负责本次招(议)标的牵头工作。

⑵、听取商务、技术小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

⑶、牵头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汇报。

2、副组长职责⑴、负责本次招(议)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⑵、参与本次招(议)标的技术、商务工作。

⑶、向组长汇报本次招(议)标工作。

3、商务组职责⑴、负责对本次招(议)标商务部分的全面工作。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物资的高质量、高效率采购,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招标采购是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合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出询价书或招标公告,与企业、个人订立采购合同,采购物资的活动。

第四条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

任何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均有权参与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没有任何歧视、限制或排除供应商的行为。

(二)公平原则。

招标采购过程中所有报价、投标信息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有任何偏袒、偏离真实情况的行为。

(三)公正原则。

招标采购活动应充分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供应商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

(四)依法原则。

招标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规定的实施。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物资招标采购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招标公告、询价信息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物资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建立供应商名录和评价体系,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物资招标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第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招标方式第十条根据不同的采购需求和采购金额,公司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不同的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出招标公告,任何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都有资格参加,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招标文件的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公司直接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招标,供应商需要按照公司拟定的招标条件和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招标方式。

(三)竞争性磋商是指公司根据采购需要,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磋商,通过多轮议价和讨论,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的招标方式。

(四)询价是指公司通过向多家供应商发出询价书,要求供应商提供报价,并根据报价结果选择供应商的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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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招议标管理,
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物资
采购部。
2.制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定义
3.1.物资采购招议标是公司内部采购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投标人
之间的竞争,以适当的价格采购到满足需求的物品,达到企业降低采购
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物资采购招议标分为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邀请招标: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
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书。
3.1.2.议标:指直接邀请二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并通过对
质量、交货期、信用、销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的考察评价,按照规定程序
择优选定供应商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专业性强,仅有少数供应商有能力
承担的特殊采购项目。独家供应商的议标即为谈判性采购,通过一对一
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
而不属于招标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方式。
4.职责
4.1. 物流中心物资采购部
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并负责各招标物料进行物资采购招议标
管理工作。
4.2.供应开发部
负责开发新供应商与参加招议标供应商资质审核工作。
4.3.审计部
参与监督招标项目的开标与评标。
4.4.招标组织单位(目前是物资采购部)
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工作流程、招标文书、评
委组织,主持并实施招标的具体活动,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并提供必要条
件。
4.5.综合管理部
由物流中心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专员做好会议记录,在领导层面通
报并存档备查。
5.具体条款
5.1.物资采购招标范围
5.1.1. 重要生产性材料、配件、委外加工;技术开发及项目合作;
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业务培训、办公用品、劳保安全用品等。
5.1.2.一般情况下,以上物资采购单次单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
年度计划采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予招标。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
扩大招标范围,降低招投标金额的起点。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采购
5.2.1.购买专利和专用技术产品的;
5.2.2.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2.3.中国南车或株洲所内部责任单位自产的物资配件;
5.2.5.属于中国南车或株洲所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
5.2.6.通过SAP信息平台开通了供应商门户执行网上采购交易,并
对物资采购价格有严格的控制程序,按规范流程进行操作的;
5.2.7.长期合作伙伴(三年以上),连续两年为供应链建设中的优
秀供应商,在市场成本价具有竞争力基本不变(上浮动5%以内)的情况
下,维持原物资采购价格,履行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和权限的;
5.2.8.用户指定的物料。必须是以用户单位名义报送的正式文件,
个别业务人员意思不能采纳,同时应对指定的物料进行技术、商务审核,
防止对本单位造成质量和信誉的不良影响。
5.2.9.紧急采购物资。生产计划外临时增加的生产任务,因生产周
期紧,达不到招标所要求的时间的,以谈判方式解决。
5.2.10.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5.3.招标准备工作
5.3.1.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要求,由招标单位组织技术、质量、审
计和监察人员商定投标人名单。所邀请的投标人应在公司物资采购合格
供应商名录中择优选取;在特殊条件下(合格供应商达不到三家、新开
发的产品、非生产性采购)也可以通过考察、评审、邀请符合招标项目
资质、技术、质量标准的供应商。
5.3.2.物资采购招标由主办单位向主管部门和领导办理招标申请,
获得批准后进行招标工作。
5.3.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招标和
评标的主要依据,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做到完
整、准确,招标条件应该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招标文件应
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5.3.3.1.招标书。是招标文件的简要介绍,主要包括招标内容,招
标文件发售日期,投标日期及地点等。
5.3.3.2.投标须知。包括项目的简要说明,投标书的编制要求,投
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送达日期,投标保证金额,开标日期,地点及
评标原则等内容。
5.3.3.2.1.投标保证金可以到银行交纳现金或通过是银行转帐方
式(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
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3.3.3.物资清册、技术参数、图纸。
5.3.3.3.1.招标文件中对物资的技术参数性能和要求应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过高要求就会增大费用,主要技术参数要写全、具体、准确,
不能有太大响应幅度,否则将会使投标报价差异过大,不利评标;
5.3.3.3.2.应明确物资的质量要求,交货期限、方式、地点和验收
标准等,专用、非标配件应有设计技术资料说明及齐全的整套图纸,以
及可提供的原材料清单、价格、供应时间、地点和交货方式;
5.3.3.3.3.投标人应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和价格要求;
5.3.3.3.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5.3.3.4.投标书(格式)
5.3.3.4.1.投标书是投标人遵守招标文件的一种书面承诺,并包括
招标物资的数量及报价表格式,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和优惠条件等;
5.3.3.4.2.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和内容。通常包括企业简介、近三
年财务报表和销售业绩、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
量保证体系认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书等。
5.3.3.5.合同条款。包括物资应达到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运输
及付款方式,备品、备件的种类、数量,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
务,违约责任,物资供货合同(格式)等内容。
5.3.3.6.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随意修改或
增加附加条件,如确需修改或补充时,需经招标单位领导批准后作为招
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信函或电子邮件、
传真通知到所有投标人,如达不到上述期限就应当推迟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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