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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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撤回复审请求书说明书范本

专利申请撤回复审请求书说明书范本

专利申请撤回复审请求书说明书范本尊敬的专利局:首先,我们对专利申请撤回复审请求书进行了详细的审阅和研究,感谢专利局对我们申请的关注和支持。

在此,我们将就申请撤回复审的原因和依据进行说明,希望专利局能够理解并予以批准。

一、申请撤回复审的原因及依据我们之前的申请被专利局做出了初审意见,对于其中的一些技术问题,我们意识到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在经过内部讨论和专业人员的交流后,我们发现重新修改和完善申请文件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当前我们正在面临其他急迫的项目需要处理。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我们申请的质量和专利的有效性,我们决定在此阶段将申请撤回,以便留下更充裕的时间进行研发和申报。

我们的撤回具有以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专利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规定:对于正在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书面向专利局提出撤回申请的请求。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申请撤回复审来保证我们的申请能够更加完善和合规。

二、撤回后的推进计划撤回专利申请后,我们会立即启动内部项目开发并重新修改和完善申请文件。

我们将会聘请更多的专业人员加入研发团队,对原有的技术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解决,并进行更全面的技术方案优化。

同时,我们会积极跟进最新的科技发展动态,以确保我们的专利申请在重新提交后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保持竞争优势。

我们计划在撤回后的6个月内完成申请文件的修订和优化工作,并在完成后第一时间重新递交专利申请。

我们将努力确保申请的质量和有效性,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专利局的批准和保护。

三、撤回的影响及解决措施我们意识到撤回专利申请可能对我们的研发工作和商业计划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与我们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并协商制定了相关的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会加强与投资者的合作和沟通,积极寻求更多资源支持和资金保障,以确保我们的研发项目能够按计划推进。

【知识产权课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

【知识产权课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

【知识产权课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就申请号为:____________的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指出的问题,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将原权利要求1的___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_,修改的依据来自于_____________。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2,将原权利要求2的___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_,修改的依据来自于_____________。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具体内容请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_________________,针对于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_________,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__________(详细说明,并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一一比对),但是没公开独立要求1中的__________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__________(详细说明,并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一一比对),但是没公开独立要求1中的__________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2~_____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____也具备新颖性。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

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

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

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

)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发明专利第三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答复实例)

发明专利第三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答复实例)

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首先感谢您对本发明专利细致的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读了通知书,针对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意见如下:一、关于创造性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中,对比文件3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所公开的技术特征较多,故认定对比文件3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首先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本发明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①在甘蔗组培苗苗圃假植管理期间,如遇到低温或阴雨天气时,每天利用功率为250~500w的红外线辐射型灯泡进行人工光照10~14h,所述低温指日平均气温低于20℃。

②假植苗圃的育苗拱棚采用大拱棚内搭小拱棚的样式;所述大拱棚规格为5m×40~50m、高度2.5~3m,大拱棚上以遮阳网覆盖;所述小拱棚规格为5m×40~50m、高度2~2.5m,小拱棚上覆盖薄膜,四周用土或沙压实防风,在小拱棚内离苗床1.8~2.2m处,每隔2~3m安装一盏所述的红外线辐射型灯泡。

”的观点。

基于此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低温或阴雨天气甘蔗组培苗假植时,如何提高甘蔗组培苗的假植成活率。

但是,本发明是甘蔗组培苗假植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低温或阴雨天气的条件下如何提高甘蔗组培苗的假植成活率;对比文件4是温室作物栽培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光照不足的温室中如何提高作物的生产水平。

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不相同。

尽管在对比文件4中披露了在温室中进行人工补光的原理和应用,但由对比文件4公开的温室人工补光的作用和效果及结束语段(参见第28页第1段和第29页末段)可知,a、人工补光在对比文件4的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对象是生产上普遍应用的常规农作物;b、人工补光在对比文件4的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当光照不足时,进行人工补光促进温室栽培作物的生长。

人工补光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对象是甘蔗组培苗;其作用是:在低温或阴雨天气的条件下提高甘蔗组培苗的假植成活率。

专利复审sh共同申明模板

专利复审sh共同申明模板

专利复审sh共同申明模板专利复审SH共同申明模板我等以下人员特此共同申明:1. 申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申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申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申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增加申明人,请继续列出姓名及对应的编号)鉴于目前我等所持有的专利(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在进行复审程序,我们特此共同申明如下事项:1. 上述专利所涉及的发明创造属于合法的知识产权,我们对此享有合法的权益;2. 我们同意并委托其中一方具备代理资格的人员代为处理该专利的复审程序,并且对该代理人的行为进行认可;3. 我们确认并同意按照我等之间的协议,根据复审程序的进展,共同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申请费、相关资料申请费等;4. 在复审程序中,一旦需要对专利提出修正意见,我们同意并委托其中一方具备代理资格的人员代为提出修正申请,并对修正申请的内容进行认可;5. 在专利复审过程中,我们同意并承诺不对外泄露或提供与该专利有关的任何保密信息。

我们共同申明上述事项,以证明我们对专利的权益认定和复审程序的合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等之间的约定。

特此申明。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申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申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申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申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增加申明人,请在对应的申明人签名处补充签名)。

专利复审通知书_0

专利复审通知书_0

专利复审通知书篇一: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知识产权-专利事务)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与国防专利申请相关文书)国防专利复审委员会:1.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派证人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和要证明的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需要在口头审理中演示的物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来源:http:///ws/detail11827.html参加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举行的口头审理。

不参加口头审理。

2.参加口头审理的复审请求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并注明口头审理时的第一发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篇二:专利申请复审程序专利申请复审程序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

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

专利复审通知书多长时间答复

专利复审通知书多长时间答复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专利复审通知书多长时间答复专利管理部门对专利申驳回后,专利申请人可以申请复审,申请复审前专利申请人应该对专利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便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专利复审时有时间规定的,那么专利复审通知书多长时间答复?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专利复审通知书应该多长时间进行答复我国专利法律法规对专利复审通知书什么时间内答复是没有规定的,专利的申请人应该尽快完成专利的修改,尽快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复审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第六十一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第六十二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第六十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当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的时候不要慌!具体应该如何答复,这里有一些知识要点。

首先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在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次是,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是否有做限定?一般来说,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通知书的发文日起,先向后推算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最后对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进行解答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时,主要应针对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一般来讲,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文件的修改,此时应严格遵循“修改不超范围”的原则,也就是说,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明确、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改超范围”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驳回理由,也是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理由;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答复的是关于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的问题,通俗的讲(但不严谨),“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1.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如果审查员对本专利申请或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则可以指出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错误,指出两者在工作原理、领域,效果等方面不一样的地方,应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说服审查员;2.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某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但对其它权利要求没有作任何评述,则有可能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可以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专利权;3.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所有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原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确实是现有技术或创造性不大,本申请的创新点仅仅记载于说明书中,此时可以将记载于说明书中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书中,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授权;4.如果审查员指出所有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中均没有记载具有创新点,此时,不能将原来没有记载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而获得授权(因为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该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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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通知书
篇一:专利通知书类型
专利通知书类型(新旧版对照)
篇二:专利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专利复审委员会:
1.参加年月日时举行的口头审理。

不参加口头审理。

2.参加口头审理的复审请求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并注明口头审理时的第一发言人:
3.要求派证人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和要证明的事实:
4.需要在口头审理中演示的物证如下:
签名盖章
年月日
100903回函请寄: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收20XX.2(注:凡寄给非受理部门或审查员个人的信函或汇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篇三:专利通知书类型
专利通知书类型序号名称
1中止程序请求审批通知书2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
3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通知书4保全程序开始通知书5轮候保全通知书
6不予执行财产保全通知书
7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权利通知书8审查业务专用函9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10视为撤回通知书11视为未提出通知书12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13修改更正通知书
14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15退款审批通知书16手续合格通知书17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18补缴费用通知书
19办理恢复权利手续补正通知书20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21文件不受理通知书22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3电子申请回执
24窗口递交文件回执
25电子申请注册请求审批通知书26电子申请注册事务专用函
27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中电子文件提交回执28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文件接收回执29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30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31视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通知书
32视为未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通知书33驳回决定
34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3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36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37缴费通知书
38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旧代码208012080520806208202082420843
20XX520XX420XX820XX120XX220XX420XX620XX72120XX1214 20XX120XX220XX3
2121621217212202122121215
20XX62110520XX720XX8新代码20000120000220000320000420000520000620000720002020002120002 220002320002420002520002620002720002820002920003120003220X X0120XX0220XX0320XX0520XX0620XX0720XX0820XX0920XX10 20XX0120XX0220XX0320XX0420XX0520XX0620XX0120XX0220X X0120XX02 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 869707172737475767778专利权评价报告复核意见通知书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恢复权利请求补正通知书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审批通知书复审请求补正通知书复审通知书
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请求口头审理公告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复审决定书
复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关于样品、实物、证据原件处理的通知更正通知书
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合议组成员变更通知书复审案件审查状态通知书关于回避请求的处理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无效宣告受理通知书无效宣告受理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
无效宣告案件审查状态通知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审批通知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审批通知书
关于样品、实物、证据原件处理的通知关于样品、实物、证据原件处理的通知转送文件通知书转送文件通知书
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
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公告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20401204022040320404204052040720408204112041220413204142041 5204162041720418204372043920440 20601206022060320604206052060720608206102061120614206152061 62061720618206202062120623206242062520XX0320XX0120XX0220 XX0320XX0420XX0520XX0620XX0720XX0820XX0920XX1020XX1 120XX1220XX1320XX1420XX1520XX1620XX1720XX1820XX1920 XX2020XX0120XX0220XX0320XX0420XX0520XX0620XX0720XX0 820XX0920XX1020XX1120XX1220XX1320XX1420XX1520XX1620 XX1720XX1820XX19
79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2062680更正通知书2062881合议组成员告知通知书2063182关于回避请求的处理决定2063283外文证据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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