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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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安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成果,是科技成果诞生的前奏曲,也是衡量科技人员学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更紧密结合,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技战线更好地出人才、出成果,特制订《安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论文的范围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是指对科学领域中某些现象或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阐述,揭示其本质或对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理论证明的论述性文章。

优秀学术论文是科学实践的总结,具有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特征。

优秀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是必须有创造性,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方法科学,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

(一)参加评选的论文应是自然科学、交叉科学和管理科学的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文。

同时也包括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决策咨询论证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以及对安康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有重要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的科学建议。

(二)参评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本市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的会员,科技工作者、中省驻安单位科技工作者撰写并已发表或进行交流的学术论文。

其中包括:①在市级学会组织的年会或专题研讨中正式交流的学术论文,以及市级学会的专业委员会、学组举行的专题学术交流会论文。

②编入学会论文集或会刊的论文。

③市级以上自然科学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④学会推荐参加省以上学术交流、征文的论文。

⑤对我市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有较大指导意义、实用价值大并经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科技论著。

(三)以市外作者为主体的论文,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定标准和等级优秀学术论文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特等论文: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新发现、新创造;在生产、科研、软科学研究和教学中取得了重大成果和潜在着巨大实用性;在国家级或国际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上交流;达到国内领先地位,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者。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于大多数科研人员而言,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能够更好地推动他们在科技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将从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两方面,探讨奖励办法的相关内容。

科技成果的奖励办法奖励方式针对科技成果的奖励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科技成果评选类奖项:由政府、协会、社团、企业等机构设立的奖项,主要评选以科学技术、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等方面为主的各类科技成果,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林科技、医药卫生、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多个方面;2.科技项目申报类奖项:由科研院所、教育机构、企业等组织开设的科技项目申报类奖项,也称“科研基金奖励”,主要面向科研单位和个人,旨在鼓励科研人员在自然和社会科学领域开展各类科研项目;3.科技成果转化类奖项:由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科技活动组织等举办的科技成果转化类奖项,旨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运作,尤其注重创业团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成果。

评选标准具体的评选标准根据不同奖项而有所不同,常见的评选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创新能力:借助新型技术、新的思路或理论来有效提升原有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2.商业化运作能力:发掘和创造市场需求,找到产品或服务的最佳市场定位,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等;3.科学研究能力:独立研究或协作完成科学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或有重要创新、发明;4.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好的社会价值和广泛的社会推广意义,造福广大民众。

培训和支持除了奖励方式和评选标准,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过程中还需要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以便更好地推进科技成果和项目的研发和推广。

相关支持手段如下:1.提供各类科技培训课程,如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科技成果应用和评估、商业化运作等培训课程;2.从政策和资金层面支持创业者,比如给予创业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3.直接资助科研人员开展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科学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学术论文的奖励方式奖励方式谈论学术论文时,自然而然地会想到学术期刊。

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及标准

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及标准

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及标准
第七条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论文发表奖
1.对我校教职工以大学为第一单位在“Nature”、“Science”上发表的论文给予10万元/篇奖励。

2.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或我校在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中国百篇最具影响学术论文奖励1万元/篇,中国精品科技期刊顶尖论文(F5000)奖励0.5万元/篇。

3.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专题文章奖励0.5万元/篇。

二、论文收录奖
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 (《工程索引》)、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 (《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收录的我校教职工以大学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给予奖励。

所发表论文同时被多种检索、文摘收录,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进行奖励。

其奖励标准为:1.期刊论文被《SCI》收录,论文发表在Ⅰ区的论文奖励标准为5万元/篇,发表在Ⅱ区的论文奖励标准为2万元/篇,发表在Ⅲ区、Ⅳ区的论文奖励标准为1万元/篇;期刊论文被《SSCI》收录1万元/篇;ESI前3%高被引论文奖励标准为5万元/篇。

2.期刊论文被《EI》、《A&HCI》收录0.4万元/篇。

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市人民政府设立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参照《浙江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评选,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以及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是本奖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下称市评审委)。

市评审委主任由市政府联系科协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市评审委下设若干个专家评审组,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学术造诣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

专家评审组的成员不作固定,每次从专家库中选定。

每个专家评审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专家评审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

第六条市评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审办),负责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三章申报第七条凡在湖州市的科技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学会会员的论文均可申报。

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

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的证明。

第八条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选入学会正式刊印论文集的论文。

第九条申报评选的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结论准确、文字简炼、逻辑严密。

凡属综述文章、考察调研报告、工艺文件、翻译文章及出版的书籍等均不列入申报。

第十条申报评选的论文发表时间应为该次评选年限范围的第一年1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

第十一条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填写《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律用中文书写),申报论文文种为中文(外文版的须翻译成中文)。

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奖励办法

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奖励办法学术论文是科技工作者在科研、生产、教学上辛勤劳动的成果,是智慧和知识的结晶。

为了鼓励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劳动,繁荣学术,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科技事业发展,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决定联合评选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

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对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作用的决策性的咨询论文,可列入评选范围。

工作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等,不在评选之列。

凡申请参加评选的学术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学术年会、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过的论文。

申报一等奖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或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

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以外省科技人员为主、合作撰写的论文,不参加我省评选。

学术论文需要时间与实践的检验,论文须发表一年以上才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等级学术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文字简练、逻辑严密。

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

一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有重大突破,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发明,达到本学科或本专业技术国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95分)。

二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或在科学技术上有较大突破或创新,达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80分)。

三等: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创新,达省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65分)。

三、评选组织以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以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按理、工、医、农、交叉学科设若干评定小组。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自然科学类)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自然科学类)

浙江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工作上水平、出成果、创效益,进一步加快我校全面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步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1.奖励范围:获奖科研成果、科技论文、专著、专利成果等。

2.奖励对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获奖成果奖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等级第一完成单位第二完成单位第三完成单位一等奖2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二等奖10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均以前一完成单位奖额的50%计。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获奖等级第一完成单位第二完成单位第三完成单位一等奖40.0万元8.0万元 2.0万元二等奖20.0万元 4.0万元 1.0万元3.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省科技奖重大贡献奖 60.0万元获奖等级第一完成单位第二完成单位一等奖30.0万元 5.0万元二等奖20.0万元 3.0万元三等奖10.0万元 1.0万元4.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0万元二等奖 0.3万元三等奖 0.1万元注:(1)国家科学技术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推广类”、“专利奖”。

(3)其他部委的科研成果奖、国家奖励办认可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视同省级奖,由科技处根据颁奖文件认定。

三、学术论文奖1.Science/Nature论文浙江师范大学第一单位、第一作者100.0万元/篇;浙江师范大学第二单位、第二作者20.0万元/篇。

2.《中国科学》(中、英文版) 2.0万元/篇3.SCI期刊收录论文、EI期刊收录论文Ⅰ区、Ⅱ区的Top 6.0万元/篇Ⅱ区 4.0万元/篇Ⅲ区 1.5万元/篇Ⅳ区、EI(光盘版) 0.6万元/篇4.一级期刊论文 0.6万元/篇5.ISTP、EI(Page one);会议论文被SCI/EI收录0.3万元/篇6.CSCD收录期刊论文(核心版) 0.1万元/篇7.CSCD收录期刊论文(扩展版) 0.05万元/篇注:(1)作者和单位署名: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都为浙江师范大学。

一些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论文奖励制度

一些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论文奖励制度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有关发表SCI论文的奖励暂行条例20011、对发表在Nature和Science上的文章,奖励作者个人150000元人民币。

2、对发表在影响因子2以上的SCI文章(影响因子以当年中科院评估中心统计为准,下同),奖励作者10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对于所外人员在我所没有课题经费的,只追加个人奖金,下同),另追加个人奖金10000元人民币。

对在中科院评估中心SCI入围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也依此办理。

3、对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小于2的SCI文章,奖励作者6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另追加个人奖金6000元人民币。

4、对发表在影响因子小于1的SCI文章,奖励作者3000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另追加个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

5、对发表在国外正式出版物上的非SCI文章(如出版社出版的会议论文文集和书中的文章),只奖励作者人民币2000元。

6、对发表在SCI Extension上的文章,只奖励作者人民币1000元。

中国科学院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一、奖励额度:(1)对于SCI论文,每篇按照影响因子奖励,一般在1000-5000元。

(2)EI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二、获奖励资格:论文在SCI、EI杂志上全文发表或只有部分论文被收录的刊物,或者被内部认定为EI的刊物.中科院兰化所一、奖励额度:影响因子×500RMB二、获奖励资格:必须是外文的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一、奖励额度:(1)国外SCI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影响因子。

(2)国内SCI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nature或者science的,奖励10万元。

二、获奖励资格:论文必须在SCI杂志上全文发表,而不是只有部分论文被收录的刊物。

而且必须为第一作者和第一单位。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一、奖励额度:(1)对于排名本学科前15%的SCI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其他SCI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3)EI论文每篇奖励600元。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为鼓励我院广大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培养一支高质量的学科专业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市政府科技奖励1、获湖北省、黄石市政府科技奖励(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等)一、二、三等奖,医院按所获奖金的1:1配套奖励。

2、获黄石市卫生科技进步奖(科技局与卫生局联合)一、二、三等奖,医院按所获奖金的1:1配套奖励。

3、同一科技成果同时获省、市科技奖励,以所获奖金额度最高的1:1配套奖励,不重复配套奖励。

二、学术论文奖励1.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在SCI上发表论文,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综述每篇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500元的奖励(含版面费)。

2.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医院给予论文版面费报销。

其中,发表于中华医学系列的论文,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个案/短篇每篇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在其他统计源杂志上发表论文,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综述每篇分别给予200元、100元奖励。

3. 在增刊上发表论文不在奖励之列。

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奖励1.科技成果通过科技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水平达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给予成果完成人20xx元奖励。

2.科技成果通过科技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水平达国内领先水平,给予成果完成人1000元奖励。

四、以上成果第一获奖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和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均应为黄石市中心医院。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六、未尽事宜由人事科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新技术、新业务奖励规定1500字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新技术、新业务奖励规定为了鼓励广大职工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撰写高质量学术论文,主动开展临床科研、新技术和新业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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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2018年1月30日,会后修改)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促进一流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一)依据我校一流学科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奖励在相关学科顶级期刊和标志性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在不增加学校学术论文奖励总金额的前提下,优化奖励结构,同时奖励高水平期刊论文和高被引论文,实现我校SCI 论文从高数量到高质量的转变,提升学校科研实力。

二、奖励对象和范围
(一)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包括离退休教职工)。

(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Article 和Review类型的英文SCI论文;不含会议论文、会议摘要、学术报导类、中文SCI论文发表的成果。

三、奖励类别和标准
按照学术论文所在期刊等级、学术影响力及引用次数,设立单篇学术论文奖、ESI高被引论文奖和十佳论文引用频次奖。

(一)单篇学术论文奖
依据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标志性期刊目录》(见附表)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每年发布的前一年度JCR分区,将我校SCI论文奖励分为6个等级。

1. A1区论文: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榜》A1区,即顶级期刊《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

其它影响因子大于《Nature》或《Science》的期刊同等对待。

2. A2区论文: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榜》A2区,即其他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其它《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或具有同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同等对待。

3. B区论文: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榜》B区,即标志性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4万元。

4. C区论文:在除上述期刊之外,但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SCI 1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

5. D区论文:在除上述期刊之外,但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SCI 2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6. E区论文:在除上述期刊之外的其他英文SCI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0.4万元。

(二)ESI高被引论文奖
ESI高被引论文(Highly Cited Paper),每篇奖励1万元,只
奖励一次。

(三)十佳论文引用频次奖
根据学校检索的十佳论文名单,按照评选年的绝对他引频次奖励,每次引用100元。

四、评选和奖励程序
(一)分年度发放单篇学术论文奖和十佳论文引用频次奖,由科技处检索应授奖论文,于次年初发放奖励。

(二)ESI高被引论文奖由论文第一作者向科技处提出申请,经科技处审核之后发放奖励。

(三)奖励属所有论文作者,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

若第一作者不是本校教师,由通讯作者负责分配。

五、附则
(一)特别说明
1. ESI高被引论文(Highly Cited Paper):指过去10年中发表的论文中被引频次在该学科中相同发表年论文中排名前1%的论文;
2. 十佳论文:我校近十年的SCI论文在WOS数据库中的年度绝对他引次数排在前十位的论文;
3. 对于未列入期刊目录,但是期刊影响因子与Nature和Science相当、或者与Nature和Science子刊相当的期刊,经过作者申报、科技处核实后,论文可按照顶级期刊奖励。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我校SCI论文奖励不再依
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19号)执行。

(三)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
标志性期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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