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礼记·昏义》中的婚姻观
关于婚姻的古训

关于婚姻的古训
在中国古代,婚姻被视作家族大事,关乎伦理、秩序和传承。
以下是一些关于婚姻的古训:
《礼记·昏义》: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故君子重之。
"
这段话阐述了婚姻的本质,不仅是为了男女双方的结合,更是为了联结两个家族,承续祭祀祖先的责任以及繁衍后代。
《周易·家人卦》:
"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
强调夫妻之间的关系需要长久维持,保持恒久的感情与和谐。
孟子曰:
"夫妇有别,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三者天下之大经也。
"
孟子强调了夫妻之间应有的区别与尊重,家庭中各个角色应各尽其责,和睦相处。
《诗经·关雎》: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
表达了对美好婚姻和配偶选择的理想标准,认为品德优良的女子是君子理想的伴侣。
《礼记·中庸》引孔子曰: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
在婚姻关系中,提倡尊敬亲人和选择贤良的配偶,并通过礼仪来维系和体现这种关系的重要性。
民间俗语: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
意指夫妻缘分深厚,要珍惜彼此的相遇与结合。
以上这些古训都体现了古人对于婚姻的深刻理解和崇高期待,强调婚姻不仅仅是个人情感的寄托,更是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的重要载体。
《礼记》中的婚姻制度、性别与权力

《礼记》中的婚姻制度、性别与权力作者:莫晓燕来源:《学理论·中》2015年第01期摘要:《礼记》作为对中国古礼之阐发,是儒家“政教合一”、化规矩为制度的哲学思想与精神的体现。
“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阶层—性别”双重等级秩序的推行工具和制度化表现,是将婚姻中的两性关系和日常行为规范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从而维护“父权制”社会主体阶层——“男性”的经济利益与政治权力,是造成男女两性不同的社会性别角色和不平等的社会地位身份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礼记》;婚姻制度;社会性别;权力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2-0026-03以礼乐治国,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人际交往全部通过“礼”的方式进行,是儒家“生活政治”思想的具体表现。
梁漱溟先生指出,中国古代礼乐制度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安排伦理名分以组织社会,二是设立礼乐揖让以涵养理性[1]98。
伦理名分,即社会角色与行为规范,是儒家之“礼”在日常生活中可视的“器”的具体化,是维护等级制度和政治权力的工具。
礼乐揖让,是伦理名分的象征符号,是“礼”所体现的儒家道德评价与哲学思想体系的抽象之“名”[2]106-107。
换言之,“礼”就是用来规范权力阶层内部等级,以便于财富和权位的分配与传承、维持社会运转。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由权力阶层的主体性别——男性所建构,并以“礼”为其主要推行工具的一种“阶层—性别”双重等级制度[3]83-84。
因此,对《礼记》中婚姻制度的分析,就是分析“礼”作为政治工具,是如何将婚姻与日常生活中的两性关系制度化,又如何服务于政治,使婚姻制度与政治权力互相作用,合二为一。
一、政治权力与婚姻制度“性别”(sex)是指个体从解剖学的角度来证实的男性与女性的区别,即生殖系统上的差异。
女权主义学者西蒙娜·德·波伏瓦认为男女在生殖功能性上的差异是造成“社会性别”(gender)的主要原因,两性的解剖学差异是为了让女性的身体可以适应怀孕和分娩的生殖功能,或曰:为了服务女性的“卵巢”和“子宫”。
浅谈《礼记》中的儒家婚姻观

浅谈《礼记》中的儒家婚姻观作者:邬迪袁伟来源:《山东青年》2017年第08期摘要:《礼记》所蕴含的儒家婚姻思想奠定了中国传统婚姻的理论框架和核心价值,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批判继承。
从婚姻的意义、婚姻的礼仪、婚姻的理念等方面对《礼记》婚姻观进行阐释,可以为我们新时代的婚姻建设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礼记》;婚姻;儒家《礼记》对先秦儒家婚姻作了具体而详细的介绍,包括婚姻的意义、婚姻礼仪以及当时人们对婚姻的理解与认识等。
《礼记》所体现的儒家婚姻观,奠定了中国传统婚姻的理论框架和核心价值。
历代以来,虽然不同时代的婚姻观有所差别,但儒家婚姻观几千年来渗透在人们婚姻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婚姻的意义——“昏礼,万世之始也”儒家特别重视婚姻的意义,以《礼记》为代表,对于婚姻的意义是从三个角度来阐明的。
首先,“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礼记·礼运》)从人的自然属性揭示了人类婚姻存在的基础。
其次,《礼记》从人的社会属性说明了婚姻存在的家庭意义。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礼记·昏义》)这是关于婚姻的经典定义,表明了婚姻的核心价值:一是通过婚姻扩大亲属同盟,二是接续祭祀祖先的香火,三是继承家族的血统,传宗接代。
婚姻不但是男女之间的私事,更是关系两个家族的大事。
再次,婚姻不仅止于夫妻和双方家庭或家族,它还关系着国家。
这里是说婚姻还具有重要的社会政治意义。
《礼记·昏义》云:“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
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先有婚姻,而后有夫妇、父子和君臣,婚姻是是家庭的基础,是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因此婚礼被认为是“礼”之根本,“天地合,而后万物生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
”(《礼记·郊特牲》)婚礼定人伦,婚礼是万世之始。
《礼记》对婚姻意义的挖掘和阐述,向人们展示了婚姻的神圣性,要求人们以严肃谨慎的态度对待婚姻,这对于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礼

史籍记载, 从周代开始, 华夏族以及后来的汉族, 对婚姻礼仪都十分重视。
《礼记·昏义》云:“夫礼始于冠, 本于婚, 重大丧祭, 尊于朝聘,和于射乡, 此礼之大体也。
”可见周代已把婚礼看作礼之“本”, 当时人们认为,“夫妇有义, 而后父子有亲; 父子有亲, 而后君臣有正。
”并认为“合二姓之好, 上以事宗庙, 而下以继后世也。
”就是男女结为夫妇是家齐国治的大事, 父母有人敬奉, 宗庙有人祭祀, 可以繁衍后代, 继承家业, 这种观点, 世代延续。
现代人们仍然把结婚看作“终生大事”(也作“终身大事”)。
实际也是这样, 结婚标志一个人进入了建立个体家庭, 发展家族, 繁衍子孙的重要阶段。
所以婚礼是属于人生礼仪中关键的礼仪, 得到人们的特别重视。
! m m$ c/ Z( r/ [* E" P何谓“六礼”? 从《礼记·昏义》、《礼仪·士昏礼》到《唐律》、《明律》的记载来看, 六礼即一纳采, 二问名, 三纳吉, 四纳征, 五请期, 六亲迎。
它比起以前的群婚、乱婚、对偶婚却是婚姻史上的一大进步, 是社会文明发展的结果, 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
0 A8 F. j4 H8 T, I# a4 W"|1 k: N" }; p% u" ^所谓纳采,《辞海》解释: 古代婚礼“六礼”之一。
男家请媒人向女家提亲, 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
《仪礼·士昏礼》:“昏(婚)礼, 下达, 纳采用雁。
”纳采之礼用雁, 因为“雁候阴阳, 待时乃举, 冬南夏北, 贵其有所”。
实际用雁暗示女家“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
# }/ Q' W b# H6 o D问名是婚仪的第二步, 即男家请媒人问女青年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时等。
《仪礼·士昏礼》:“宾执雁, 请问名。
”郑玄注:“问名者, 将归卜其吉凶。
”问名之礼也用雁, 取雁雄雌成对,终生不离, 一只死亡, 另一只不再择偶, 雁象征婚后夫妇爱情坚贞不渝。
婚姻一词的起源与具体含义

婚姻一词的起源与具体含义
婚姻一词拆分开就是婚和姻,婚就是结婚,和谁结不确定,怎么结也没要求,婚就为了延续下一代。
而姻就是制定了对象,古代的联姻就是说制定两个不同家族的男女结合在一起,生儿育女,组建家庭,已达到修好联盟的目的。
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
说法一,《礼记·昏义》中说“男以昏时迎女,故曰婚;女因男而来,故曰姻”。
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男方出门。
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婚姻”一词的起源。
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说法二,东汉经学家郑玄在《礼记·经解》注中说“壻曰昏,妻曰因”。
其意思是,在古代,婿被称为“昏”,妻被称为“姻”。
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新嫁,所以称男方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女方为“姻”。
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里的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说法三,《尔雅》对婚姻一词解释为“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其意思是,新郎的父亲被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被称为“婚”,夫妇双方的家庭亲属之间是
一种婚姻关系,这也是民间“姻亲”称呼的由来。
婚姻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嘴边念叨的滔滔不绝的话题。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反映了旧时年代的婚姻制度,许仙与白娘子的姻缘更是离奇的婚姻佳段,婚姻有着自己的内涵,时间之久远,文化更是十分的丰实,你了解婚姻一词了吗?。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民法文化观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民法文化观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婚姻制度具有祭祀宗庙、延续子孙的重要意义。
婚姻制度的内容基本被夫权占据,立法及律令中对妻权鲜有规定。
本文从古代婚姻制度的含义出发,对以夫权为核心的婚姻制度的内容进行展开,借此对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民法文化观提出一点思考。
一、婚姻制度的含义《昏义》说:“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可见,从最初人们对于婚姻制度的理解,有两个层面的含义。
一方面,祭祀宗庙,承家族祖先之使命。
另一方面,延续子嗣,为家族增添子丁。
在这两个层面的含义中,祭祀宗庙的意义更为重要,是后者的基础。
祭祀宗庙以孝祖先,两性的结合产生子嗣,使家族得以延续。
婚姻制度本身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以家族为本位。
男女之间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婚姻的实质意义大于形式意义,男女之间的婚姻决定权在于两个家族,父权和夫权共同构成了婚姻制度的基础。
二、婚姻制度的内容封建社会具有浓厚的传统思想,“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思想和原则贯穿于夫妻关系之中。
夫妻关系中夫和妻的地位不平等是婚姻制度内容的一个缩影,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的内容随着朝代的更替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
从总体上看,婚姻制度的内容基本被夫权(包括夫对妻的权利和妻对夫的义务)占据。
立法中显有妻权(包括妻对夫的权利和夫对妻的义务)的规定,这些妻权看似是为了维护妻子的权利,其实更多的依然是为了宗族、家族的和谐稳定。
这里我们主要探讨夫权的内容,夫对妻的权利主要表现为财产权、监护权、休妻权等。
(一)财产权《大清律例·户律·户役》“立嫡子违法”条例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
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意思是在丈夫死后,妻子改嫁的,是否取得夫家的财产及嫁奁需要由夫家作主,没有自由取得财产的权利,这说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并不享有家中财产的所有权。
《大清律例·户律·户役》“卑幼私擅用财”律条规定:“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十两,笞二十,每十两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传统婚姻的六礼
传统婚姻有“六礼”莫振良婚姻礼俗是人生的大礼,从古至今一直受到世人的重视。
《礼记·昏义》说:婚姻“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
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
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所以,古人创设了一整套繁冗复杂的婚姻礼仪,构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婚姻礼俗。
中国古代传统的婚姻礼俗可称之为“六礼”,大体形成于周代,据《仪礼·士昏礼》记载,这“六礼”按其顺序依次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发出求婚的意思,就是俗称的“提亲”“说媒”。
《艺文类聚》卷四十引郑众说:“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
”如果女方同意议婚,男家则要请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正式行聘。
据史书记载,周代以前,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同,“纳采”所用的礼物也各不相同,如公卿家纳采用羊羔,大夫家用雁,士用雉,到西周时才逐渐改为用雁。
因为“雁候阴阳,待时乃举,冬南夏北,贵有其所”(《艺文类聚》卷九十一“婚礼谒文赞”)。
到了秦汉以后纳采的礼物就多了起来,据说有三十多种,诸如合欢、胶漆、鸳鸯、九子蒲、双石、五色丝、长命缕、蒲苇、棉絮、卷柏、嘉禾、鱼、鹿等等。
这些礼物都象征吉祥的意义,如合欢取合家欢乐之意,胶漆象征夫妇如胶似漆,棉絮比喻娶妻柔顺等等。
“问名”,这是婚姻礼俗的第二步。
女家接受了纳采的礼物,就表示初步同意结亲。
接下来,男家要托人携礼物前往女家“问名”,即问清女子名氏、排行、出生年、月、日、时,即过去所谓的生辰八字,以便回去占卜吉凶,即迷信所说的“批八字”。
还要问清女子生母的姓氏。
古人有五行相生相克之说,又有十二属相相合相冲之说,“批八字”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比如木命碰到火命、水命碰到土命,这是五行相克,不能缔婚;属龙的和属虎的为龙虎相斗,属狗的和属兔的是狗兔不合,都不能成婚。
其他还有面相、手相等等,虽然正式问名不能涉及,但也最好设法查访、考虑。
婚姻23764
中国的婚姻概况婚姻礼仪被视为所有礼仪的根本《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昏:即黄昏之时为方便抢夺女方。
礼:针对上者俗:针对下者付聘金给女方是对婚姻、家庭、社会的稳定有的一定的好处。
婚姻本作“昏因”或“昏姻”。
其中“昏因”起源于中国古代早期。
“婚以昏时而来,妻则因之去”班固《白虎通嫁娶》婚姻者何谓也?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姻者、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
婚姻有三个可指:1:可指嫁娶2:可指夫妻婚曰昏妻曰姻3:可指姻亲关系中西方三大婚姻特点:1:才子的爱情2:宗法制婚姻3:媵妾型一夫一妻制骑士的爱情宗教制婚姻情妇型一夫一妻制中国婚姻的特点:重家族利益轻个人幸福重人伦道德轻个性人格重婚姻仪式轻男女爱情重义务轻权力一见钟情的婚姻喜忧参半顺水推舟的式婚姻晚婚多分居差距太大的婚姻终难眷属吵吵闹闹的婚姻危机不如别人想像的大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不容易平衡牛朗织女的婚姻多艰辛破镜重圆的婚姻很敏感感情才是最大的冒险感情的折磨让人生不如死汉朝的婚姻制度:女子必须15岁出嫁,否则罚五倍的人口税。
男重是非、女重感情。
父母的期望:⒈对男的:事业、聪明、有教养、诚实、意志坚定。
⒉对女的:善良、可爱、贤慧、做个贤妻良母。
中国婚姻类型:㈠普通婚姻:⒈聘取、⒉掠夺、⒊入赘、⒋服役、⒌表亲、⒍交换、⒎转房、⒏续嫁、⒐指腹、⒑自主。
㈡特殊婚姻:⒈尚公主、⒉童养、⒊招夫、⒋典雇、⒌冥婚、⒍选婚、⒎赠婚、⒏罚婚、⒐阿注、⒑戴头.。
聘取婚是指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以聘的程序而嫁的婚姻类型。
从聘娶婚的起源看,伏羲氏时开时有嫁娶之礼;到了西周聘娶在统治阶级流行起来。
春秋战国之后,聘娶婚逐渐扩展到了民间。
聘有三种含义:⒈父母之命。
⒉媒约之言。
⒊聘约或聘财。
聘礼在婚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礼记·坊记》:“ 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聘财的社会功能:⒈女家付出了女儿,损失了劳动力,男家以聘财表示某种赔偿。
浅析《礼记·昏义》中婚礼习俗的哲学基础
浅析《礼记·昏义》中婚礼习俗的哲学基础作者:刘丽艳来源:《山东青年》2013年第12期摘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元典型著作,《礼记》中包含丰富的婚姻伦理思想。
其中《昏义》记载的婚姻礼仪制度,反映了先秦时期贵族们的婚礼家庭生活,并且为后世封建婚姻制度提供了初始的思想理论框架。
关键词:《礼记·昏义》;天人合一;婚礼习俗;善本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记》是具有典元性地位的理论著作。
在塑造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①。
其中《昏义》一篇论述了先秦贵族伦理生活的“婚礼”,渗透了婚礼当天和以后的婚姻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即使在今天,许多地方仍把它作为规范婚礼礼仪和婚姻生活的重要依据。
目前,学界有很多学者从社会学、政治学等角度研究了《礼记·昏义》中婚礼存在的基础。
笔者将试从民俗学和哲学的角度浅析婚礼习俗的哲学基础。
一.《礼记·昏义》中婚礼习俗及其演变《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故君子重之。
”②中国古代礼仪习俗中经典的六礼结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清期—亲迎。
“纳采”即议婚,男方遣使上女家求婚。
男方征求女方家同意后,这时接着进行“问名”一项礼节,以便回去后占卜吉凶。
问名一般是女子姓名、排行、出生时辰等,后世称作“换庚贴”。
若得到吉兆,将占卜吉利的结果,派使者带着雁到女方家报喜,后世称为“订盟”。
“纳吉”之后,婚礼就算正式确定。
“纳征”往往是婚礼六礼的关键,《仪礼·士昏礼》:“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
”意即派遣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
“纳征”以后,婚姻进入正式准备阶段。
周制婚礼的聘礼取其象征意义,不像后世那样看重经济价值。
“币”是彩色的丝线,现在所谓的“彩礼”就源于这个典故。
“清期”是确定成婚吉日的礼节,由男方决定,然后正式通知女方。
“亲迎”是指男方新郎动身迎娶自己的新娘。
女方家长在家庙设筵,在门外迎新婿。
中国古代婚礼的内容
婚礼属“五礼”中的嘉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传统大礼。
《礼记·昏义》指出:“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昏礼者,礼之本也。
”这就是说,婚礼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是“合二姓之好”及“重人伦,广继嗣”[1](《婚嫁》)的家族大事。
因此,婚姻就成为传统社会关系的凝聚点,人们又通过繁琐的礼仪规范来为之提供保障,由此产生一系列隆重而严肃的婚嫁礼仪。
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传统婚姻的首要要求,它反映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不仅在礼俗上得到肯定,而且也在政治、法律上得到认可和巩固。
《诗经·齐风·南山》中就有“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说法。
《白虎通·婚嫁》进一步解释说:“男不自专取,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何?远耻防淫佚也。
”古人讲究明媒正娶,媒人(媒妁)是中国传统婚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要件。
社会上对媒人的作用异常重视,《礼记·曲礼上》中说得很清楚:“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男女无媒不交。
”如果婚姻无媒,不仅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也会遭到世人的耻笑。
《管子·形势解》中说:“妇人之求夫家也,必用媒,而后家事成,”又说:“求夫家而不用媒,则丑耻而有不信也。
”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2]媒妁奔走于前,父母批准于后,这是婚姻必须的也是最根本两个的两个要素,缺少任何一个婚姻都不能成立。
《诗经·卫风·氓》就讲了这样一个无媒而不能成婚的例子:“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怨,秋以为期。
”由此可以看出媒妁在婚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多么的重要。
在当时,不但有民间的私媒,还有官媒,《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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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礼记·昏义》中的婚姻观
作者:张敬荣
来源:《大东方》2019年第08期
摘要:《礼记》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元典中的“经书”之一,其中包含的婚姻观奠定了中国两千余年来传统婚姻观的基础,第四十四篇《昏义》尤其重要。
《昏义》成书约在战国中晚期到秦汉之际,内容上不仅传达出古人对婚姻的重视程度,还点明了贯穿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婚姻原则——非自主性与男尊女卑的趋向。
《昏义》展现出的婚礼仪式是庞大而繁杂的,其丰富的象征意义反映了古人对严明社会秩序的追求与规范。
《昏义》中蕴含的某些积极方面的因素(如孝文化等),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礼记》;《昏义》;婚姻观
《礼记》一书在中国传统文化史中是一部具有元典性地位的理论著作,《礼记》中包含的婚姻观奠定了中国两千年来传统婚姻的基本理论框架。
对具体婚姻生活与婚姻观念的解读,在全书各处都有所体现,第四十四篇《昏义》尤其典型。
本文试从《昏义》出发,浅析《礼记》中传达出的婚姻观。
一、《礼记·昏义》中呈现的婚姻观
(一)整体认识:婚姻的重要性及其直接目的
《昏义》传达出古人把婚姻看作是必要且必需的一种行为。
从宏观方面来看,个人婚姻幸福直接与社会治理相联系,是其他一切礼的根本。
男女之别主要体现在婚姻中,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个人通过婚姻连接在一起,主要依靠“夫妇之义”,而这正是其他一切社会等级秩序的根源。
从微观方面来看,婚姻在古人看来,不是为了满足男女间的情爱那么简单,重点被当然地放在“广继子嗣”上,这既是婚姻本身的目的,也是联姻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所在。
冯友兰曾说:“中国儒家对于婚姻之意见,完全注重于其生物学之功用。
”1
更细致地推究古人如此看重婚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从信仰传承上来看,任何人都有寻求自己究竟来自何方的心理,而宗庙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
因此“上事宗庙”在中国传统社会就显得十分重要。
同时,为要将本族传承下去,达到延续宗脉的目的,通过婚姻“广继子嗣”也是必不可缺的。
其二,从现实社会状况来看,分封制下家国不分,“国天下”很大程度上就是“家天下”。
“宗庙”就是宗法社会中血缘政治性的代表,是统治合法性的体现。
其三,婚姻在中国从来就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是“两姓”即两个家族间的甚至有时还是两个国家间的事情。
婚姻使两个家族甚至两个国家形成休戚与共的“统一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二)传统婚姻观的基本原则:非自主性与“男尊女卑”的趋向
那么,结婚的对象又该如何选择呢?婚后男女的地位又是如何?正如费孝通先生曾说:“婚姻对象的选择非但受着社会的干涉,而且从缔结婚约起一直到婚后夫妻关系的维持,多多少少,在当事人之外,总有别人来干预。
”2这里的“别人”在婚前最多的体现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上。
总之,主导了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婚姻伦理之始终的根本原则——“非自主性”和“男尊女卑”在这里已经有所展露。
父母在封建家长制社会中掌握着一切物质乃至精神资源,子女只能无条件地依赖父母。
偶尔有自由选择结婚对象的情况,也多出于父母对子女的疼爱,并建立在近乎“门当户对”的基础之上。
此外,媒妁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男人在婚姻中具有优势地位,夫妻义务具有单向性,至少在男方就没有“三从四德”的限制。
从《昏义》其他方面来看,虽然在婚姻形式上表现出男女双方互敬互爱的倾向(如“共劳而食,合卺而酳”),但丈夫的优势地位无疑是十分突出。
但为何这种现象就是理所应当的呢?《昏义》中解释其存在合理性时,主要从“天人合一”的角度进行,男人被比作天、日和阳,象征其主导万物;女人被比作地、月和阴,象征能化生万物。
《昏义》云:“天子之与后,尤日之于月,阴之于阳,相须而后成者也。
”由此,儒学家从这种比附关系中引申出了一种等级秩序,即尊卑、贵贱的夫妻伦理关系。
(三)婚礼过程:富有象征意义的仪式
我们知道,婚姻的缔结必须通过嫁娶的形式,既然已经选择好对象,那婚礼又是于何时如何进行的呢?
首先,《昏义》从名称上就点明了举行婚礼的时间——黄昏。
为何以“昏”为婚礼的时间并称之为“昏姻”呢?郑玄与孔颖达认为,所谓“昏”者,“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名焉。
”古人以“昏”,取其“阴来阳往”之义。
婚礼过程通常认为是“六礼”,我认为还要加上婚后第二天成“妇礼”的部分。
“六礼”中前五礼相当于婚姻的准备阶段即今天所讲的“订婚”;而今天我们称呼的婚礼其实仅是“六礼”中的“亲迎”部分;至于成“妇礼”类似我们后来所见的婚后第二天向公婆“奉茶”,但今天似乎已经大都消失了。
具体来说,婚姻的准备阶段首先是“纳采”。
第二,“问名”。
第三步,“纳吉”。
第四步,“纳征”。
第五步,“请期”。
第六步为“亲迎”。
此外,女方还必须在次日凌晨行“成妇”礼。
“成妇礼”同“六礼”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表示新妇已具备成妇的美德,正式成为丈夫家庭中的成员。
从上可见,婚礼其实就是特殊的仪式,不过这个仪式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且在一定程度上可谓“积极意义的象征”。
在这些象征性的仪式暗示下,它使得事实具有了权威性,一切都变得自然而然。
从这个层面看,婚礼便具有了稳定整个社会生活秩序的意义,并能督促人们不断朝着更加美好、和谐的生活前进。
二、总结——现代价值
《礼记》同其他中国传统元典在改造中国知识分子的同时,塑造了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
《礼记》尤其《昏义》篇揭示了先秦乃至秦汉之际的人们对昏礼的重视程度,展现了婚礼过程中包含的丰富的象征意义,反映了贯穿中国几千年婚姻伦理之始终的根本原则——“非自主性”与“男尊女卑”的趋向。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古人对婚姻的“敬慎、重正”的态度、对传承“孝文化”,维持家庭和睦等方面的努力,对现代社会仍具有十分积极的借鉴意义。
《礼记》所代表的传统婚姻价值体系并非仅仅是一种封建糟粕,亦存有精华,因此可以通过扬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为现代婚姻观的建构提供具有“正能量”的思想内容,并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展现出新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2]吕友仁:《礼记讲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3]饶宗颐:《礼记孝经》,中信出版社2014年。
[4]陈丛兰:《<礼记>婚姻伦理思想研究》,2005年硕士论文。
[5]陳丛兰:《<礼记>婚姻观百年研究述要》,齐鲁学刊2016年第1期。
[6]陈丛兰:《<礼记>婚姻伦理原则观》,《社科纵横》2004年第6期。
[7]夏高发:《从<仪礼·士昏礼>与<礼记·昏义>中看传统妇女地位的双重性》,《沧桑》2007年第5期。
注释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63页。
[2]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94页。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