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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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比较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比较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它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

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是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

如果防卫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正当防卫则不能成立,例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

2.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则无须实施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的行为。

行为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如执法人员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

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有两层含义: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

4.防卫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不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例如对一些并不严重的侵害行为,防卫人应当采取适当的、能够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

这种行动的强度和后果应以是否是防卫行为所必要的为限度。

如果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 (3)偶然防卫。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例如: 甲故意用枪射击乙时,乙刚好正在持枪瞄 准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 一无所知。
•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1.正当防卫的限度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 并不必然地违反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只有“明 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才能以防卫过当论 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包括以下情形: • (1)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利益明显小于防卫行为给不 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 • (2)不法侵害行为明显不具有紧迫性。防卫人却采 取了急迫的防卫手段。 • (3)根据当时的客观环境,防卫人明显不必要采取 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防卫手段即可制止 不法侵害,但防卫人却采取了这样的防卫手段。 •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是并 列的,只有两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超过了正当防 卫的限度条件。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 (二)避险起因:存在着对国家、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 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 1 、人的行为,而且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 为。前面已经说过,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行 紧急避险。 • 2 、自然界的力量,例如火灾、洪水、狂风、 大浪、山崩、地震等等。 • 3 、来自动物的侵袭,例如牛马践踏、猛兽追 扑等。在以上原因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 法权利造成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实行紧急避险。
• 三、无限防卫权 • 案例4:一天晚上,三人在工厂所办的补习班学习 结束后回家的路上,听见路边的街心花园中有人 在哭泣。三人一起冲进去看个究竟,结果发现歹 徒正在强奸一个姑娘,三人便冲了过去。正在作 案的歹徒跳了起来,抓起一把刀子,但被其中一 人一脚踢飞,三人一起猛打歹徒,黑暗中不知是 谁一拳打在歹徒的头上,致其当场死亡。 •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理论界一般将 该规定称为“无限防卫权”

04.27职测知识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04.27职测知识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课外补充资料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一、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1.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1)起因条件: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不法侵害”,一般指犯罪行为的侵害,还包括一些侵犯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2)时间条件: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不法侵害是真实存在的——“假想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是正在进行的——事先防卫或事后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3)对象条件: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不能通过给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子女在内)造成损害的方法来进行。

(4)主观条件: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防卫挑拨不构成正当防卫。

(5)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指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2.特别防卫(无过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指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1)起因条件:出现了足以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情况。

(2)时间条件: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3)对象条件:避险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4)主观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5)限制条件: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采取紧急避险是惟一的途径。

(6)限度条件: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是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例子:1、受害者用现场临时得到的东西将匪徒〔强奸、抢劫、杀人、绑架〕打成重伤、轻伤〔使其无法继续犯罪〕2、受害者用随身携带的自卫武器〔如棍子〕将匪徒打成重伤、轻伤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防止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例子:1、比方你看张三家发生火灾了,就把张三的邻居李四,挂在外面的棉被拿起来扑火,结果棉被烧毁。

2、张三开车,结果刹车失灵了,为防止撞到路上来往的汽车,就把车一扭,撞在了护栏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是:(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而采取的。

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行为针对的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的则是两个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是在紧急情况下舍小利而保大利的问题,基于这一基本区别,派生出如下具体的不同点: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通常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

因为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用的权利,而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在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的权利。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不符 合紧急避险的条件,以玩忽职守罪判处 郑某有期徒刑六年。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 1.危害来源不同 • 2.损害对象不同 • 3.实施条件不同 • 4.限度标准不同
(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防卫
甲与乙有仇,正在准备凶器,预谋到乙 家去杀乙。有三种情况,判断一下,那种 属正当防卫。
事先防卫 乙听说之后到甲家杀了甲。

甲杀乙时,搏斗中乙将甲杀死。
甲逃跑时乙从后面追上去将甲杀死。 事后防卫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案例:水泊梁山的军师吴用带着黑旋风李逵到 东京汴梁去玩,在路上看到了一个纨绔子弟, 吴用指着纨绔子弟对李逵说:“那就是欺负 林冲娘子的高衙内,给我打。”于是李逵上 去就打。此时遇见张三,张三要见义勇为为 实施正当防卫,为保护高衙内的生命安全而 以暴抗暴。但是看看黑旋风李逵长得如此之 凶,打不过。往旁一边,看到了一个书生叫 吴用,是个教唆犯,他就打了吴用。张三对 吴用可否实施正当防卫?
• 参考答案: • (1) 小偷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行为;群众的行为 是合法行为; • (2) 某甲和某乙的行为都是故意伤害行为,某 甲的行为是事后防卫。 • (3) 某乙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行为,是"假想防 卫"; • (4) 保安员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 应负刑事责任; • (5) 某甲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种情况是正当防卫,第二种情况就是故意 杀人罪。为什么出现两种不同处理结果呢?这 就涉及到特殊防卫问题。
《刑法》第20条第2款明确 规定:“对正在进行行 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 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 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 于防卫过当。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是法律所规定的排除犯罪性的两种行为,都是行为人的利益面临某种正在发生的危险,来不及请求国家救济,不得已而采取的自力救济方式。

虽然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同属于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二者在有相同点的时候还具有很多的不同点。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概述(一)正当防卫的概述《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所谓正当防卫,是指防卫人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的方法,以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的权利。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利益。

由于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者的人身及财产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故其实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正当防卫面临的不法侵害具有不法性,客观性,现实性。

2、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4、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制造者,也即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二)紧急避险的概述《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大权益而牺牲较小的权益,由于其损害行为具有合法的性质,故其实施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

什么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什么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法律上常见的概念,这两者都是为了保护个人或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了解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定义和应用。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正当防卫是指在必要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进行的较量。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指在合理的限度内,根据事实依据和目的需要,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危险必须是现在发生的,而非未来的可能性;2. 危险必须是针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等重大利益;3. 防卫行为必须是对危险的迫切反应,且必须是合理的,也就是必须是根据法律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足以达到消除危险的目的;4. 防卫行为必须是无过当行为,这意味着防卫行为必须必要、适当、合理,并且不能夸张、过分或过度。

如果一个人的防卫行为符合以上条件,则该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并不受法律的惩处。

但如果防卫行为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可能被视为非法行为,遭到法律追究。

二、紧急避险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紧急避险是指在遭遇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时,采取的迫不得已的行动,以尽快地从危险中逃脱或减少危害。

紧急避险行为的本质是在可能危害自己或他人的情况下,采取的权衡风险的行动。

紧急避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危险是人类控制不了的外部因素,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2. 避险行为必须是无可避免的,包括采取的措施对他人的侵害是最小化的,并不能违反公序良俗;3. 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危险而采取的。

与正当防卫不同,紧急避险通常发生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因此该行为会比正当防卫更容易被认可。

但仍然需要注意,在紧急避险时,必须尽可能在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的同时采取行动。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应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原则。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职业领域中,都需要明确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应用,以便在必要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正当防卫的故事介绍

3. 误区三:将正当防卫与自卫过当混为一谈,忽视了两者的法 律界限。
2.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正当防卫
01
1.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 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 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而采取的反 击行为。
02
2. 正当防卫的运用需 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 非法侵害正在进行、防 卫的行为与被侵害的权 益相适应等。
2. 小明的自卫行为符合我国 法律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他的行为是合法的。
3.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 了解到,当自身权益受到侵 害时,我们有权利采取适当 的自卫行为。
2. 案例二:小华的紧急避险
1. 小华在面对突发的危险 情况时,采取了紧急避险的 措施,成功地避免了可能的 伤害。
2. 通过小华的紧急避险 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在 危险情况下如何迅速做出 反应,保护自己的安全。
03
3. 正确理解和运用正 当防卫,可以避免因误 判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 责任,同时也能更好地 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权益 。
3. 防范过当防卫的有效措施
1. 提高法律意识,明确正当防卫的法律边界,避免因误判防卫 性质而触犯法律。
2. 在遭遇危险时,尽量保持冷静,采取适当的自卫措施,避免 过度使用武力。
3.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寻求 专业力量的帮助。
1. 正当防卫的法律责任相对较轻,主要是对不法侵害进行反 击,而紧急避险的法律责任则可能涉及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的责任。
四、正当防卫的误区 与防范
1. 正当防卫的常见误区
1. 误区一:认为正当防卫可以无限制使用,无论对方是否构成 威胁。
2. 误区二:误以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报复,而非保护自身 安全。
2. 正当防卫的法律来源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主要区别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主要区别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假想防卫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在实践中,要正确理解假想防卫的概念,必须认清它与正当防卫的关系。

而假想防卫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都依附于正当防卫的存在,那么,假想防卫的概念是什么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主要区别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主要区别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侵害,而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来自自然灾害,还可以是动物的袭击或人的生理、病理的病患或其他的危险因素;2、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针对第三者。

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则必须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损害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合法行为对他人相对较小合法权益的损害。

如果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反击的话,则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能认为是紧急避险行为;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的实施是出于必要,也就是说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可以采取。

而紧急避险的实施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能采取。

换句话说:正当防卫可以是采取最顺手的工具和最方便的方法来进行防卫,而紧急避险则只能采取最合理的、最佳的方式方法来进行防卫;4、主体限度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对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只能是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即不能大于也不能等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而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和行为上有特殊义务的人。

职务上和行为上有特殊义务的人本身负有同危险作斗争的责则,在发生危险是必须采取积极的方式消除危险,如果其采取紧急避险的话,则属于逃避应尽的责任,应当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九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相同点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它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 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二
郑某因醉酒上班迟到被田某当场批评,便 对田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郑某骑自 行车尾随田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 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田某。田某受伤后顺势 抓住郑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 “杀人啦!”郑某见势,将刀拔出再次刺向田 某。田某在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郑某, 正砸在郑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田某带回家刷 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郑某 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面部大面积毁容。
案例五
某市幼儿园保育员李某(女,30岁)于某 日下午带领8名幼儿外出游玩。途中幼儿王某 (女,3岁)失足坠入路旁粪池,李某见状只向 农民高声呼救,不肯跳入粪池救人。约20分钟 后,路过此地的农民张某听到呼救后赶来,一看 此景,非常气愤,她身为教师,却不救人。张某 随手给了那老师重重一棍,然后跳入粪池救人, 但为时已晚,幼儿王某已被溺死,教师李某被打 成重伤。
案例四
无业游民赵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 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钱某拦 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钱某把钱拿出 来。在此过程中,赵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轻 求学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 怜,便抽身离开。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 背影,怒气未消的钱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 将赵某砸伤。
钱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案例六
王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时常因为楼道内 堆放的物品而发生争吵。王某与其妻商量,决定 好好教训一下李某,让其再也不敢故意找事。其 妻说:“先打人的没理,咱们气气他,让他先动 手,然后好好打他一顿。”于是,王某在中午时 故意骂李某。李某气愤之下先动手推了王某一下, 王某立即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向李某头上打去, 致使李某脑神经受到严重损伤,医学上称为“去 皮层状态”,即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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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
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

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 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

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

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

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必选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 实施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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