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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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跟单员:1、生产通知单未经审核下达,出现的产品事故,跟单员负主要责任,销售主管厂长连带责任。

2、跟单员自采购原材料错误.延期.耽误生产等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跟单承担。

3、沟通不及时,生产部有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跟单与客户沟通时,跟单未及时沟通,或沟通过后不把结果告知生产部产生的质量事故由跟单负责。

4、跟单货期计划调整未及时通知销售主管、生产部而产生的产品未能按时交货问题,跟单要负责。

材料仓:1、未按生产订单发料,发错料未及时修正导致的产品事故,原材料仓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生产部主管负连带责任。

2、对进入仓库的原材料未检验,麻木入库,因原材料表面质量原因(宽幅、印花颜色、印花方向、色差、热缩热退简单检验)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仓管负主要责任。

3、仓管与跟单员沟通后,因仓管信息提供错误原因,到期材料未到导致生产的延误或生产排程的打乱,仓管负主要责任。

跟单员连带责任。

生产部:1.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及时发现解决的,车间主管负主要责任,问题工序员工连带责任。

2.质检员发现问题上报未及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3.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上报或私自草率处理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4.材料与样品生产单有误未发现导致损失,配料员与车间管理及收发各负30%,10%由操作员负责。

5.按单领料后签名确认,生产浪费导致欠料的,车间主管及操作员各负一半责任。

6.按生产单工艺要求所需工序生产后,因失误导致需返工的费用,由失误操作员负责。

定型部:1、未按照生产订单开机,出现的质量事故;生产主管与师傅各负一半责任。

2、开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解决,或出现问题后未解决问题继续生产,出现质量事故,师傅,员工各负一半责任。

3、浅色产品,未进行套袋,盲目装箱,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员工负主要责任,主管师傅连带责任;4、开机过程中有原材料原因出现的其他问题,因开机未复查,将错的原材料用上去,主管师傅员工均负有连带责任。

质检部: 1、产品有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出现质量事故,质检负主要责任;车间主管连带责任。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范文1事故处理范围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半规定,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差超过质量标准允许范围,为此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均属质量事故。

2事故的分类2.1重大质量事故l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l建筑结构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

l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l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l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____万元以上或影响工期____天以上者。

l返工损失一次在____万元以上的。

2.2一般质量事故l返工损失一次在____万元以下的。

l影响下道工序施工____天到____天者。

2.3记录事故l返工一次损失在____千至____万无。

l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____天者。

3质量事故报告l质量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报告。

l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外,还应在两天内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在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交建设单位、质检站和监理部。

l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外,还应在五小时内向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报告,属施工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内部应首先对事故经过原因对策及责任都分析清楚。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站和监理部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后(事故发生十日内),由质监站上报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由责任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l事故发生后,应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l事故调查分析应做到: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防范措施、责任者没处理四不放过。

4处理程序l在进行质量事故分析时,质监站根据需要可委托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提供事故分析及处理方案的技术条件和所需数据。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例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存储、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____万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

2、普通(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____万元。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连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在____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

普通(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立即____分析,并于____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质量部。

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随即向司领导及质量部报告。

形制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____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____、分析。

分析后____日内有质量管理部门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

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

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质量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

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质量事故是指一个物体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程度,而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前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等相关主体在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过失、疏忽,以及物质、设备质量问题,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自然因素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严重隐患或发生损坏、事故、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施工单位、业主及相关从业人员带来经济损失,更会对社会形象和公众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科学、及时、有效的方法,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损失。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特性,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问题导致的事故2. 承包商施工过失导致的事故3. 施工材料或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4. 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5. 人为破坏或盗窃导致的事故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了最大程度降低事故的损失,保障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科学、及时的处理措施。

2.1 事故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首先应确保现场人员安全,并立即展开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具体措施为:1. 及时通知事故相关方,组织人员疏散;2. 切断事故发生源头的有关设备或者提升机、升降机的电源;3. 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4. 在确保现场安全的前提下,保留现场相关证据;5. 立即通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紧急处置工作。

2.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之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这一阶段是解决事故问题的关键,具体方式包括:1. 收集事故现场相关资料和证据;2. 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细致分析,排除各种可能的原因;3.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进行事故仿真模拟或专业测试;4. 准确找出事故原因,为解决事故问题提供科学的依据。

2.3 事故责任界定在确认了事故原因后,应当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

具体操作包括:1. 依法调查事故责任主体,建立责任状况的全面清单;2. 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3. 确认不同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范围和责任划分;4. 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保障相关责任主体的合法权益。

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处罚办法

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处罚办法

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处罚办法为了增强质量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员质量负责制的质量管理方针,使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确保产品生产不出或少出质量事故,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可查可究可罚,责任分明,处罚有据,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和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1、公司产品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由生技部主管,工艺品质部具体抓检查落实,并根据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开展工艺纪律教育和质量辅导培训,防止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对所出现的质量事故集体研究处理意见。

2、对所出现的质量事故实行全面负责层层追究制,即对所出的质量问题要追究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管理者、相关质检员、车间主任、模具安装调试工、生产者等的责任。

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质量事故,损失在50元-200元的,除生产者本人应承担的赔偿外(赔偿金额由管理小组研究确定),根据所出事故的责任范围,自上而下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具体为各承担损失的5%(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和质检员其承担比例多1%)。

损失在200元-500元的,根据所出事故的责任范围,自上而下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具体为各承担损失的10%(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和质检员其承担比例多2%)。

3、对发出商品经客户反映并出现索赔的,按照索赔金额由相关管理人员各承担2%,有关生产者各承担1%(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和质检员其承担比例多1%)。

4、对外供、外协、外购的包装、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因错购和检查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可以退货和返工的,所发生的费用如果外供或外协方不承担责任的,则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5、对不按质量管理程序自作主张表态生产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当事人全额赔偿损失。

6、对储存不当造成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质量损坏,由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各赔偿20%。

以上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试行。

Xx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09年3月18日。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中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责任分配及预防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保障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二、质量事故定义质量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材料、施工、监理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通过验收或需要返工修复的事件。

三、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四、事故报告1. 发现质量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组织初步调查,并在24小时内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五、事故调查与分析1. 成立事故调查组,由项目负责人带队,成员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2. 调查组负责收集事故现场的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目击者陈述等,并进行技术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3.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损失评估及初步处理意见。

六、事故处理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事故处理方案,包括技术处理措施、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等。

2. 对于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资质等处罚。

3. 对于重大及以上等级的事故,需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预防与改进1.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确保每个环节都能严格遵守质量标准。

3.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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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跟单员:
1、生产通知单未经审核下达,出现的产品事故,跟单员负主要责任,销售主管厂长连带责任。

2、跟单员自采购原材料错误.延期.耽误生产等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跟单承担。

3、沟通不及时,生产部有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跟单与客户沟通时,跟单未及时沟通,或沟通过后不把结果告知生产部产生的质量事故由跟单负责。

4、跟单货期计划调整未及时通知销售主管、生产部而产生的产品未能按时交货问题,跟单要负责。

材料仓:
1、未按生产订单发料,发错料未及时修正导致的产品事故,原材料仓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生产部主管负连带责任。

2、对进入仓库的原材料未检验,麻木入库,因原材料表面质量原因(宽幅、印花颜色、印花方向、色差、热缩热退简单检验)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仓管负主要责任。

3、仓管与跟单员沟通后,因仓管信息提供错误原因,到期材料未到导致生产的延误或生产排程的打乱,仓管负主要责任。

跟单员连带责任。

生产部:
1.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及时发现解决的,车间主管负主要责任,问题工序员工连带责任。

2.质检员发现问题上报未及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3.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上报或私自草率处理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4.材料与样品生产单有误未发现导致损失,配料员与车间管理及收发各负30%,10%由操作员负责。

5.按单领料后签名确认,生产浪费导致欠料的,车间主管及操作员各负一半责任。

6.按生产单工艺要求所需工序生产后,因失误导致需返工的费用,由失误操作员负责。

定型部:
1、未按照生产订单开机,出现的质量事故;生产主管与师傅各负一半责任。

2、开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解决,或出现问题后未解决问题继续生产,出现质量事故,师傅,员工各负一半责任。

3、浅色产品,未进行套袋,盲目装箱,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员工负主要责任,主管师傅连带责任;
4、开机过程中有原材料原因出现的其他问题,因开机未复查,将错的原材料用上去,主管师傅员工均负有连带责任。

质检部: 1、产品有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出现质量事故,质检负主要责任;车间主管连带责任。

包装部:
1、包装出现标签使用错误,肩带辅料配错包装主管负主要责任,操作员负连带责任。

2、包装过程中有多数量、少数量等情况的,包装主任负主要责任。

3、包装过程中,质量二次把控未挑出废次品,将废次品装入成品区,造成的质量事故,包装主管质检员包装员均负连带责任。

裁床部:
1.裁片与纸样误差超过0.3导致生产尺寸不准的,裁床负主要责任.生产负连带责任。

2.原材料质量问题未提出裁剪的,损失由裁床材料仓各负一半责任。

3.码数.单号.数量.配色未注明清楚,导致生产错误的,裁床负主要责任,生产负连带责任。

(注:全责为损失总数30%.主要责任为全责的70%.连带责任全责的30%.一半责任为全责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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