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下的国家公园建设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附件1《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依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第三条【责任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和标准。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统一监管,统一开展监测评价、监督执法、督察问责。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协调机制】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省(区、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严守工作。
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
第五条【管理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遵循生态优先、严格管控、奖惩并重的原则,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第六条【落实优先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在制定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规划和政策措施要及时作出调整。
保护国家公园措施

保护国家公园措施保护国家公园措施:构筑绿色防护屏障引言:国家公园作为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
然而,由于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城市化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公园面临着各种威胁,例如非法采伐、盗猎、土地开垦等。
因此,为了保护国家公园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性的安全措施。
一、立法和政策支持为了保护国家公园,立法和政策支持是扎实的基础。
建立国家公园的法律框架和相关政策,对国家公园的划定、使用和保护进行明确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国家公园的宣传,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参与。
二、生态监测和科学研究生态监测和科学研究是保护国家公园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监测,可以及时了解到潜在的威胁和问题,制定出更准确的保护措施。
同时,科学研究也能够为国家公园的管理提供指导,通过深入的研究了解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和相互关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保护策略。
三、加强执法和监管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确保规则的有效实施。
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猎捕、偷猎、种植等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
此外,加强对游客的管理,维护公园内的秩序,杜绝破坏环境和破坏文物的行为。
四、社区参与和公众教育社区参与和公众教育是保护国家公园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立社区参与机制,鼓励当地居民参与公园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保护行为。
同时,加强公众教育,通过宣传、展览和培训等形式,提高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公众对公园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五、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是保护国家公园的关键策略之一。
通过制定合理的旅游计划和管理措施,控制游客数量,减少游客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同时,推动绿色旅游发展,鼓励开展生态旅游和环保产业,实现公园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结语:保护国家公园是每个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的重要课题。
生态红线管控范围

生态红线管控范围
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区域:
1.生态廊道、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
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自然岸线、雪山冰川、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
2.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
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的核心区、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的核心保护区域。
3.位于生态空间以外或人文景观类的禁止开发区域,不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
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措施

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措施国家公园是自然保护的重要形式之一,旨在保护具有重要生态、科学、教育和文化价值的区域。
随着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日益加剧,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国家公园中实施的生态保护措施展开讨论,全面分析其重要性、具体做法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国家公园的定义与意义国家公园是由国家设立并进行管理的特定区域,内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这些区域通常以其独特的生态系统、地貌特征和文化遗产而受到保护。
设立国家公园不仅有助于保护自然环境,更促进了科学研究、生态旅游和公众教育。
保护自然和生物多样性是国家公园存在的最主要目的。
在全球范围内,由于城市化进程和农业扩展等因素,许多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面临着严重威胁。
国家公园通过合理划定保护区和实施严格管理,为这些物种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栖息地。
二、国家公园中的生态保护措施为实现以上目标,国家公园采用了多种生态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分为管理政策、科研支持、社区参与和宣传教育等几个方面。
管理政策限制人类活动:为保护生态环境,很多国家公园在特定区域内设定了进入限制。
这意味着游客在进行徒步旅行、野营、钓鱼等活动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野生动物保护:制定明确的野生动物保护政策,以防止非法捕猎和贸易。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监测物种数量、研究栖息地变化和制定恢复计划等。
环境监测:建立高效的环境监测系统,对公园内的生态系统进行持续观察。
利用先进技术(如遥感技术)获取数据,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科研支持生态研究:鼓励科学研究机构与大学联合开展生态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管理中。
这种合作使得资金与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也促进了新技术和方法的开发。
生物多样性普查:定期进行生物多样性普查,以了解物种分布情况和种群动态,为后续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恢复计划:针对受到威胁或已消失的种群,实施恢复计划,包括引入新个体、自我繁殖等手段,以重建生态平衡。
国家公园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

国家公园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的不断进步,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各种污染、野生动植物灭绝、气候变化等都给人类和地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在这个背景下,国家公园建设成为了人们保护自然环境和保障生态平衡的一种重要举措。
国家公园建设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自然环境,同时也对于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深入探讨国家公园建设的意义。
一、保护自然环境国家公园建设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将自然环境的文化、旅游、科学研究和教育价值发挥到最大。
具体来讲,国家公园建设能够完善生态保护体系,保护动物和植物栖息地,维护生态稳定,保障人类健康。
同时,国家公园建设还能够研究和保护物种,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促进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公园建设是促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培养环保意识国家公园建设也能够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
通过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人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和认识中国自然生态体系的特点和优势,进而增强自然保护意识、消极浪费和盲目消费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
同时,国家公园建设也可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自然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的关注程度,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园建设还能够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是一个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影响巨大的国家,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不仅需要科技革新、环保设施建设、经济产业调整等技术性手段,更需要营造社会环境,宣传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度。
国家公园建设可以创建一种新的参与机制和政策环境,壮大公园生态文化及其环保经济、生态旅游、生态畜牧业、生态林下经济等產业的特色发展,提升產業竞争力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综上所述,国家公园建设对于保护自然环境、培养环保意识和推动可持续发展都有很大的意义。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附件 1《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漂亮中国,依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 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第三条【责任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和标准。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统一监管,统一开展监测评价、监督执法、督察问责。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相关主管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协调机制】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协调解决工作中浮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省(区、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严守工作。
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第五条【管理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辟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遵循生态优先、严格管控、奖惩并重的原则 ,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辟活动。
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第六条【落实优先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在制定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规划和政策措施要及时作出调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6•【文号】•【施行日期】2017.09.2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2017年9月26日)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边界清晰,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或海洋区域。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加快构建国家公园体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借鉴国际有益做法,立足我国国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为基础,以实现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为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监督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基本原则——科学定位、整体保护。
坚持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考虑保护与利用,对相关自然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合理确定国家公园的范围。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国家公园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而划定的一条边界线。
为了明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技术及操作办法,国家编制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生态保护工作。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两个层次。
生态保护红线是划定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范围,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示范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等。
生态功能红线是划定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关键区域,重点保护保持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完善性。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提出了重要要求。
首先,要坚持科学性原则,结合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需求等因素,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
其次,要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划定重点生态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
同时,指南还提出了分级划定的要求,根据区域特征和生态保护需求,划分为一级和二级红线。
一级红线是重要生态保护地区,禁止开发,严格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级红线是相对较低的保护级别,严格控制开发,加强保护。
划定技术方面,《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提出了多种技术方法和手段。
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可以进行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和生态功能评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
同时,还可以借助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和生态环境经济评估等手段,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进行科学划定。
此外,还可以利用生态系统原位监测、植物群落调查、土地利用规划等方法,获取生态环境数据,为红线划定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是国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的重要指导文件,它明确了划定红线所需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只有科学合理地划定生态红线,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态保护红线下的国家公园建设
2013年底以来,国家公园已成为多个部门热议的话题。
与之相呼应的是多个省(区、市)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家公园的研究规划和申报。
一些本与国家公园关联不大的部门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究竟中国的国家公园该如何兴建?在这里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建立国家公园要以自然为本
笔者去过美国西部的一些国家公园,不管是黄石国家公园、大提顿国家公园还是布莱斯大峡谷国家公园,它们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以自然为本。
这些国家公园里除了公厕和简单的饮料补给设施外,几乎无人为建筑,交通路段也是因地制宜,遵循自然概貌,随山就山,随弯就弯,绝不改变原貌。
路边设有专门的停车休憩点,非停车点一律不准随意停车,而非游憩点也不许游人逗留或是野营,这是美国《国家公园法》规定的。
很多国家公园不许行人徒步,其首先考虑的是行人会给动物带来恐惧或是不安,然后,才是考虑人的安全。
在国家公园里面开车也是一样,人要给动物让路,看见动物过马路,车必须停下来,让动物先过,且不准鸣笛。
2013年7月份,我们在黄石公园就遇见了几头大摇大摆地行走在公路上的
野牛,行驶在公路上的车辆一律停下来避让野牛,也许是野牛觉得有这么多的车辆很好玩,便一辆车一辆车地检阅,导致汽车等了三个多小时,等野牛彻底离开公路,车辆方才通行。
在公园内如果人伤了动物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动物伤人则免责,因为动物不具备责任能力。
在优胜美地、大提顿和大峡谷国家公园,几乎都是只可远观不可触摸式的体验,如果你想再进一步亲近自然,可以租一架直升机深入到谷底去体验,飞机可短时间悬停供游人欣赏大自然的神奇与美艳,但绝不可降落。
国家公园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国家的,严禁游人捡拾。
被火烧过的树木,风电摧毁的林带,只要不影响车辆的通行,就没有人去移动,一切顺其自然,让自然更自然。
其实不仅仅是美国,在许多欧洲国家的国家公园也是如此。
比如在波兰的别布扎国家公园和巴比亚山国家公园,因为这里栖息着北欧雷鸟、黑松鸡、泽苇莺、灰头绿啄木鸟、白腰杓鹬、白头鹞等珍稀鸟类,到这两个国家公园观鸟是众多爱鸟人的梦想,但在这里观鸟有严格的规定,包括人们的服饰、说话音量都有规定,这些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然、保护生态。
纵观各个国家的国家公园,无不是以自然为本,在充分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前提下而兴建。
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才能达到保护自然之目的。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前提下的国家公园体制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第十四部分第52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内容中提出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原文如下:
十四、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5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仔细咀嚼品味这段话,就不难领会国家的意图和愿望。
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说明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当前的生态状况已经不乐观,因此,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或者说“高压线”来保护了。
但保护不是一句空话,是要有人、有制度来推动,来实施,这就需要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来推动发展,因此,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势在必行。
《决定》说得非常明白,是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而不是风起云涌般地建立国家公园。
是要用这种体制来管住、管好当前极其脆弱的生态系统不再遭受人为破坏。
当然,推行这种体制不排除要在一些符合条件的地方建立国家公园,但
建立国家公园决不是利益再分配,国家公园更不是众人可分食的“蛋糕”。
如果在建立国家公园之初就冲着利益、冲着开发旅游去考虑,那就大错特错了。
特别是对那些不太适宜建国家公园的地方,坚决不能建。
因为有些严格保护的地区哪怕是一个小小的人为活动,都会给极其脆弱的生态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对于这样的保护地,遥望就是尊重,不干扰就是顺应,要坚决让其自然完成修身静养。
其实,中央用红线来界定生态保护区域,体现了国家保护生态的决心与无奈,因此,从体制上对自然生态提供保障性保护是最为科学合理的。
当下,有些保护区业务上归主管部门管理,人事任免归地方政府管,这就导致“生态保护必须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保护要为发展让路”的尴尬境地。
因此,体制不顺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的生态保护,中央也为此深深忧虑,正是这种忧虑,才考虑用体制改革来进行保障,才有了这种壮士断腕的决心来保护当前的生态环境。
冷静地想一想,我们的自然生态是否还安全?生态灾难离我们还有多远?
建立国家公园须法律先行,
保护、建设都要有法可依
中国台湾地区于1961年开始推行建立国家公园,由于没有《国家公园法》,也走过一段弯路。
1972年,《国家公园法》正式颁布,一些过度开发、胡乱建设的不良行为得到纠
正。
加拿大是世界上版图面积第二大的国家,其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拥有森林、草原、冻原、沼泽等多种陆地生态系统类型,但在建立国家公园之初,有也过深刻教训。
加拿大最早建立的国家公园是位于落基山脉的班夫国
家公园,是继美国黄石公园之后的世界上第二个国家公园。
当时,联邦政府和太平洋铁路公司一起为了开发温泉,建立了这个国家公园。
建立之初,更多地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伐木、放牧、采矿,这些对国家公园造成严重破坏。
1923年,民间开始抵制国家公园内的商业开发活动。
1930年,国会通过了国家公园行动计划,确立国家公园的宗旨是为了加拿大人民的利益。
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在1961年召开的“明天的资源大会”上,与会代表提出必须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监督已经设立的国家公园,1963年,就是这个民间组织――加拿大国家和省立公园协会,抵制了1972年在班夫召开冬季奥运会的计划。
它也标志着国家公园的价值取向从游憩利用转向生态保护。
其实,这样的实例很多,在欧洲一些国家也有这样的教训,他国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出来的道路,足以为我们所借鉴。
国家公园体制应
采用中央集权、社会监督的管理办法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对我国而言应是一个体制上的创新与突破。
过去,在我们许多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中,既积攒了经验也积累了许多教训。
比如说,多头管理问题,一个保护区既是以物种为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又是国家森林公园,同时还是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和企业机构,有的是一套班子多套牌子,有的是多套班子多套牌子,一女嫁八郎,八郎各为正。
“见到利益就上,有了责任就让”是一种普遍现象。
那么,如何避免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应采用“中央集权、社会监督”的体制模式。
即是中央将国家公园体制的建立与国家公园的筹建委托给某一机构,该机构在众多社会团体的监督下阳光操作,当然,还要引入社会第三方的监督机制,用一些公开、透明的监督方式对操作者进行约束,只有这样,体制才能健康。
管理体制健康了,所管理的生态系统才会健康,才能很好地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