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法治论_付子堂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杰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5 年) 第一届王利明:196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 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 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二百三十余篇。
范健:1957 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胡建淼:1957 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出版专著、教材74 部,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黄进:1958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等,发表论文九十余篇。
、夏勇:1961 年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民权哲学》《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等。
沈木珠:1955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要论》《论商法比较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顾培东:1956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付子堂校长毕业致辞:西政精神之“心系天下”

付子堂校长毕业致辞:西政精神之“心系天下”心系天下西政情怀付子堂校长在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毕业典礼上的致辞首先,衷心祝贺同学们学业有成,顺利毕业!西南政法大学2016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与往届相比有所不同。
今天的毕业典礼与授位仪式,也可以说是新版证书的首发式。
同学们是获得这套专属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首届毕业生。
母校真诚地祝福大家!这套证书,是学校反复斟酌、精心打磨、自主原创设计的。
从沙坪坝校区老校门,到渝北校区罗马广场,承载着西政六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凝聚着西政人生生不息的强大力量!这套证书,融入了西政元素和西政文化。
有守护正义的獬豸瑞兽、图书馆大楼和《世界人权宣言》书碑,更有专属于西政人的“十六字箴言”——西政精神:“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
”学位证书(图片来源:研究生院)各位同学!就在学位委员会各位老师刚才拨穗的那一刻,你的身份已悄然变化——已经由“西政学子”升格转换为“西政校友”。
我衷心希望,各位同学能够将西政精神连同自己的美好年华,永远珍藏在记忆深处;我更希望,西政精神能够扎根在每一位西政人的心田,成为每一位西政人最值得坚守的人生信条。
西政的“文化核”就是西政精神。
西政精神,是西南政法大学的镇校之宝,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核心竞争力;是西政人特有的文化品格,是西政人共同价值选择,也是西政人分享的心灵密码!正是西政精神,感召着一代又一代西政人,举大体不忘积微,务实效不图虚名,博学笃行、厚德重法,历经创业之艰辛,终成西政之美誉!毕业典礼现场在去年的毕业典礼上,我曾解读了西政精神之“自强不息”;在今天2016届毕业同学的最后一堂课上,我想专门讲讲西政精神之“心系天下”。
西政精神,首重“心系天下”。
所谓“天下”者,不仅是八荒六合、四海九州,更是一种情怀、一种气质、一种境界、一种使命、一种梦想。
西政人,应当有大担当、大眼界、大格局。
——心系天下,立心修德,做有担当的西政人。
付子堂:网络时代对司法公信力的新要求

付子堂:网络时代对司法公信力的新要求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付子堂日期:2013年05月06日浏览:在全媒体、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司法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新问题、新挑战和新机遇。
当前我国司法部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仍局限于传统新闻传播方式,对网络时代的新形势、新特征把握不清,尤其是网络舆论引导乏力,其结果往往会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为此,应立足于网络舆论传播规律和新形势,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切实有效地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第一,提升应对网络事件的新技能。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舆论策源地和发酵场,要大力提高应对网络事件的新技能,让广大司法人员认识到网络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形成对互联网和新兴媒体的正确认识,掌握网络舆论传播规律,不断提升与媒体、网络舆论沟通交流的能力,增强应对网络舆论的新技能。
在选拔录用人员时,可增加录用一批懂得网络舆论规律的人员,为司法机关应对网络事件做人才储备。
第二,建立常态化网络互动平台。
司法机关应当通过建立官方微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方式,主动融入网络时代,利用互联网的互动性、时效性、丰富性等特点,主动展示司法工作的良好形象,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拓宽新的途径,建立司法机关官方微博应该成为今后工作的一项重点。
第三,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和预警机制。
司法机关应当建立起网络舆情研判和预警系统,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和研判。
对一些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可能酿成社会公共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舆情信息,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积极采取干预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当然,在加强对网络舆情研判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
第四,正确处理独立司法和新闻自由的关系。
为了建立起司法与网络舆论的良性关系,必须积极推动我国的新闻和网络信息传播立法工作:新闻媒体应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网络舆论的表达自由应该得到充分保障,但应该以不触犯法律为前提。
“民生法治论"探析——对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规范阐释

笔 者认为 ,迄今 为止 的 民生 法治论 ,均是对 民生与 法 治 外部关 系的讨论 ,而未涉及 到两者 的内部关 系。所谓外 部关系 的讨 论 ,就 是撇开 民生的规范 面相与 法治的价值 面 相 ,单纯讨 论 民生之于法治 的导 向作 用和法治 之于 民生的
民 生法 治 的 内部 关 系
一
、
在 中国历 史上 ,民生是作为~种 政治话语 出现 的 ,它 所表达 的是百姓 对于安定美 好生活 的向往 和诉 求。守土为 家的小农 经济与严苛 的户籍 制度把农 民牢牢地束缚 在土地
上 ,特 别 是 在 一 些 靠 天 吃 饭 且 战 乱 易 发 的 地 区 , 民 众 只 能
的 “ 民生法治论 ”是 一种 “ 回应当代 民生诉求 ” 、 “ 以 民生
为导 向的法治 理论 ” 。n 他 认为 ,缺乏 法治 的监督 与制约 , 我们很难解 决民生问题 ,所以 ,民生必须依靠法治 的保障 。 民生就其 实质是 一个 权利 问题 ,因而可纳 入法 治 的范 围。 “ 法治赋 予了人民参政权、教育权 、劳动 与社 会保障等广泛 的基本 权利 ,并 通过立 法、执法 、司法等 环节给予 民之生 计 以全 方位 的 保障 ,即通 过 法治 保 障 民生 、构 建 民生 法 治。 ”[ 2 其 后 ,一些学 者就 民生法治 论作 了进一 步的探 讨 , 但 基本都 是沿着付 先生 的理 论轨迹 ,对 民生 立法 、民生执
民 主与 法制
‘ ‘ 民生法治论’ ’ 探析
法学人物 付子堂教授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法学杂志
页码: F0002-F0002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10期
主题词: 法学院 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 人物 博士后流动站 重点研究基地 人文社会科学 中国法学
摘要:付子堂,1965年10月生,河南新野人,1981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考入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12月,入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由讲师破格晋升为法学教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长,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构建民生法治

作者: 付子堂[1]
作者机构: [1]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出版物刊名: 法学研究
页码: 150-151页
主题词: 民主法治;文化大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民生;“五四”运动;民主理念;民主制度;社会灾难
摘要:民主理念作为“五四”运动的两大主题之一,在20世纪初期得到了广泛传播,但直到新中国成立,民主制度才得以真正建立。
文化大革命时期,“大民主”酿成了深重的社会灾难,民主被彻底异化,法治更无从谈起。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重新走上民主法治的轨道。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进步,法治的内生压力不断增强,必须更为审慎地规划现代法治走向,以免重蹈近代法治之覆辙。
诚信的自由诠释与法治规训_付子堂

诚信与法治问题研究
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加强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个人品德教育,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弘扬时代新风。 — — —摘自党的十八大报告
诚信的自由诠释与法治规训
付子堂
( 西南政法大学
类延村
重庆 401120 )
内容提要: 实现法治型社会管理效果, 必须重视诚信法治的研究。 现代诚信不仅保有道德结 构、 政治情境和法律场域的三重意境, 更因解构而存在新的三维之义: 作为个体品质的诚信、 作为 失信行为即能避开道德难题的困扰, 关系纽带的诚信和作为价值追求的诚信 。 以此为前提预设, 进入法律规制范畴。社会失信治理的现实困境, 是呼吁诚信法治的条件因素; 诚信法治则以诚信 证成了规范诚信的正当逻辑。 诚信法治回应社会诉求, 应以内 的法治与法治的诚信为基本内涵 , 在一致性与递进式的层次为建构原则, 依次推动思想基础、 结构基础、 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的建 诚信法治与民生法治构成现代法治的一体两面 , 是解决失信问题的现实 设。法治以诚信为本义, 选择。构建诚信法治, 是法治实效的重要前提, 更是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 。 关键词: 社会管理 诚信 失信行为 法律治理 诚信法治 民生法治
” 、 “十二五” : 此处使用的是通用简称, 瑤 “十一五 瑏 全称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 , 与 以每五年为周期确立国家建设的战略 年规划纲要” 重点, 在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 ” 为配合 召开, 中国法学会还举办了以“诚信体系建设和制度保障 ” 为主题的征文活 “一般理论 ” 、 “政务诚信 ” 、 “商务诚信 ” 、 “社会诚信 ” 、 “司法公信力 ” 动, 涉及 等多个领域, 足见诚信受到社会关注之重, 民意基础之广。在论坛召开期间, 亦邀请俞可平、 张维迎、 李培林等著名政治学家、 经济学家、 社会学家参与问题的探讨, 瑥 瑏 为从多元角度解决问题提供支持。然而, 此次有效稿件的领域分布情况也在某种程度显示了研究的薄弱环节, 特别体现 “诚信的类型化分析 ” 、 “诚信评价的体制、 在 机制和制度建设 ” 等层面。 本文在某种意义上应是完善上述问题的一个初 步尝试。
法理学初阶 付子堂(第四版)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 费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 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 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 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处二年以下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 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 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 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义务性规则,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要求 相关主体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则。 在立法中常常运用带有“应当”、“必须 ”、“有责任”、“有义务”等法律概念 的条文来表述。[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 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力和义务。在未成 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 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禁止性规则,是要求法律主体不得做出或 必须抑止某种行为的规则,在立法中常常 运用含有“不得”、“禁止”、“严禁” 等文字结构的条文来表述。[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有虐待和歧视。]
二、法 律 概 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和特征
法律概念是人们在不断地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对具有 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概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 一些权威性范畴。 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个: 1、法律概念的语言特征:即法律概念具有明晰和确定 性的特征,这也是对法律概念最基本的要求。 2、法律概念的法律特征,即具有法定性。 3、法律概念的实践特征,即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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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马 克思主义法律 思想的中国化及 其在当代中国 的新发展 ” ( 批准号 : 06J J D 820004) 的阶段成果之一 。
①
很多学者认为 “ 法治 ”是近代西学东渐的伴生物 , 是西方的舶来品 , 中国古代并无 “ 法治 ”这个固有名词 , 更没有 “ 法治 ”的概念 。 近代 以来人们提出 “ 中国传统法治 ” 、“ 法家的法治主义 ”等说法乃是借用西方的 “ 法治 ”概念来指称或概括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 。 但程燎 原教授通过对中国古代相关汉语典籍的考证认为 , 在古代的汉语文献中 , 不仅已有 “法治 ”这个名词 , 而且也有相 当清晰的 “ 法治 ”概 念 。 详见程燎原 : 《古代汉语典籍中的 “ 法治 ”语词考略 》, 载 《学海 》 2009年第 1 期 , 第 110页 。
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参见付子堂 、邓伟云 : 《民生法治论纲 》 , 载李林 、王家福主编 : 《依法治国十年回顾与展望 》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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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 学
2009 年第 6 期
对当代中国民生话语的勃兴有着更好的把握 。 ( 一) 民本与臣民 : 古代中国的民生话语 “民生 ”一词 , 古已有之 。 公认的说法是最早出现在 《左传 》, 其中有所谓 “民生在勤 , 勤则不匾 , 是勤 可以免饥寒也 。 ” ③从表面上看 , 似乎着重强调勤劳的个人美德 , 这也并不偶然 , 因为我国历史上属于典 型的农耕文明 , 所以近代政治家同时也是理学大师的曾国藩有 “民生以稼事为先 、 国计以丰年为瑞 ”的 说法 。 但实际上 , 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皇权社会 , 农业的发展状况 , 本身就是重要的政治内容 , 所以才将 “民生 ”与 “国计 ”并置 。 中国古代政治典章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祭地 ”, 本就源于农业生产 , 但被用来表 示皇权合法性的 “以德配天 ”。 更进一步 , 中国古代的民生话语 , 实际上是和 “民本 ”话语紧密联系在一 起的 。 所以 , 此时对于民生的理解 , 除了农业社会成员个人品德的要求 , 更为重要的是皇权社会统治合 法性的一种体现和强调 。 重视民生 、 以民为本的思想 , 在我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可谓源远流长 。 早在殷周之际 , 周以边陲小 邦的身份 , 取代了以神权统治代言人的殷商政权 , 说明统治基础的稳固不仅需要 “顺乎天 ”还需要 “应乎 人” ; 所谓 “天视自我民视 , 天听自我民听 。 ”④而在 《国语 · 郑语 》中 , 也有 “民之所欲 , 天必从之 ”的说 法 , 此时的政治文化观 , 已和自命为上帝之子的殷商有了极大区别 , 需要 “敬天 ”, 但更要 “保民 ”, 这种 “以德配天 ”的政治思想 , 是民生话语的萌芽 。 民生话语体系的真正形成 , 是在春秋战国时期 。 先秦诸子百家中 , 重视民之生计疾苦的不在少数 , 如 《左传 》、《论语 》、《礼记 》中均有孔子及其弟子关于请求当时国君轻徭薄赋 , 使民修养生息的话语 , 并 将其上升到了君民关系的高度 ; 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家学派 , 主张无为的道家学派 , 秉持的实际上也是类 似的主张 。 中国古代民生思想的集大成者 , 当属儒家另外一位代表人物孟子 。 按照孟子的观点 , 民生与王道可 谓息息相关 , “诸侯之宝三 , 土地 、 人民 、 政事 ”, 民之生计 , 与土地 、政事一样为诸侯统治之要务 ; “养生丧 死无憾 , 王道之始 ”, 而生民之道 , 则在于 “制民之产 ”与 “取民有制 ”, 即一方面要发展生产 , 保障民生 , 同 时也要防止取民无度 , 财富严重不公 。 而且 , 孟子坚信 , 只有得到人民的支持 , 才有资格做天下的共主 , 在其看来 , 三代之兴亡 , 仅 德与不德而已 , 天下之得 失又系于民众 之得失 , “桀纣之 失天下也 , 失 其民
⑤ 也 ”; 所以汤武之得天下 , 便是得到为桀纣所失的民众的支持 。 而其重视民生的经典话语 , “民为贵 ,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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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法治论
民生新闻 , 成为传媒界的中心议题 。 经济学 、 管理学 、 政治学 、 社会学等诸多领域的学者 , 也纷纷就民生 问题展开深入而热烈的探讨 , 期冀能为转型期中国的民生问题做出自己的智识贡献 。 和法治不同 , 民生是一个地道的中国古典政治语汇 , 而且早在晚清民国时期 , 孙中山先生就提出了 “民生主义 ”的政治主张 。 那么 , 我们时代的民生话语和中国古代以及民国时期的民生话语就内涵和外 延而言是否一致 ? 在当代中国特有的政治语境下 , 民生话语重新提出的背后又有何政治文化意蕴 ? 作 为当代中国的法学工作者 , 又应当以一种什么样的立场和态度去面对 、 理解 、 解释 “民生 ”这个转型期中 国社会的重要话语 ? 无疑 , 当代中国的民生话语 , 无论就其理论蕴含 、 政治语境 , 和中国古代的民生话语 、近代孙中山先 生提出的民生主义 , 都有了本质的不同 。 和谐社会以民生为本 , 而法治对于破解转型期的民生难题 , 有 理由也有可能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 。 民生与民主 、法治并不矛盾 ; 相反 , 要想真正保障民生 , 必须通过民 主、 法治的渠道 。 一方面 , 法治并不仅仅是一种形而上的价值诉求 , 或者程序化的规则训诫 , 它更是一种 特定时空背景下的社会实践 , 它与特定历史场域下的其他社会实践深深地联系在一起 , 它也必须回应特 定时空背景下特定民族的社会 、政治诉求 ; 也即是说 , 法治的实践性品格 , 要求法治对于转型期中国的民 生难题做出自己的贡献 。 另一方面 , 法治本身 , 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 , 在破解民生难题方面 , 具有自己的 独特优势 , 无论是经济刺激 、 还是行政调控 , 如果缺乏法治的监督与制约 , 则很难实现解决民生问题的初 衷、 甚至有可能成为腐败的温床 , 所以 , 民生必须依靠法治的保障 。 民生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社会 、经 济问题 , 但其实质 , 则是一个典型的权利问题 , 而权利 , 正是法治的要义所在 , 法治赋予了人民参政权 、教 育权 、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广泛的基本权利 , 并通过立法 、执法 、司法等环节给予 “民之生计 ”以全方位的 ② 保障 , 即通过法治保障民生 、 构建民生法治 。 所以 , 民生法治与其说是一个概念范畴 , 毋宁说是一种研究立场 。 它所强调的是法治的实践性 , 即 法治必须回应当代民生诉求 ; 它所彰显的是法治在改善和解决当代中国民生难题中的意义和独特优势 。
一 、问题的提出
尽管学界对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 “法治 ”一词 ,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概念是否属于西学东渐的舶来品 尚有争议 ① , 近代以来也时有仁人志士试图将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 、以实现救亡图存的梦 想; 但毫无疑问 , 中国法治建设新纪元的真正开辟 , 则与新中国的成立是分不开的 。 虽然也有过文革时 期 “无法无天 、 砸烂公检法 ”的曲折道路 , 但中国人民还是选择了法治这项标志着政治文明高级阶段的 治理之路 , 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事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项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 。 而 1997年 9月中共十五大将 “依法治国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为基本治国方略正式予以确认 , 1999 年 3 月 15 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将其正式载入根本大法 , 正是 表明了中国人民这种选择法治之路的决心和抱负 。 从此 , 中国的法治建设在理论观念和制度改革上进 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 必须深化研究民生法治理论 。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式实施十余年来 , 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 中国的社会发展也进入了新的阶段 。 摒弃人治 、厉行法治 , 已成为国 人的共识 , 但我们仍需要在更深层次上思考如何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 ”。 2002 年以来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起点之下 、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 提出的科学发展观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想 、路线 、 方针 , 对我们在认真总 结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 、 借鉴世界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之 路 , 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民生问题无疑是当下中国的热议论题 , 从政界 、 传媒界到学术界 , 都对此倾注了极大热情 。 “着力促 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 ”, 被认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新时期新问题做出的新的执政宣言 。
DO I : 10 . 14111 / j. cnki . zgfx . 2009 . 06 . 002
民生法治论
付子堂 常 安
*
内容提要 全面落 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 必须深化 研究民生 法治理论 。 当代 中国的 民生话 语 , 无 论是其 理论蕴含还是其政治语 境 , 与中国古代 的民生 话语及近 代孙中 山先生 提出的 民生 主义 , 都有 了本 质的不 同 。 和谐社会以民生为本 , 而法治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 , 对于破解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民生难题 , 有理由也有可 能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 。 一方面 , 法治的实践性品格要求其必须回应转型期中国的民生难题 ; 另外一方 面 , 法 治在破解民生难题方面也具有自 己的独特优势 。 民生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社会 、经济问题 , 但其实质 , 则是 一个典型的权利问题 , 而权利 , 正 是法治的要义所在 。 法治关注民 生 , 构 建民生法 治 , 乃 是解决 民生问 题与建 设现代法治的绝佳交汇 点 ; 建设民生法治 , 是 21 世纪中国法治的必由之路 。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和谐社会 民生 民主 民生法治
二 、民生话语的理论谱系
就文章数量而言 , 学界在最近三年内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度可谓是突飞猛涨 。 例如 , 在中国期刊网 上以 “民生 ”一词作为篇名检索 , 从 1980 年到 2005 年 , 共计有 1112 篇 , 而基本上集中于中国古代的民生 话语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 , 甚至还有民生银行等和政治法律文化关系并不密切的内容 ; 而从 2006 年 1 月到 2009 年 4 月 , 篇名中出现 “民生 ”一词的文章足有 5570 篇之多 , 几乎是前 25 年的五倍之多 , 且就内 容而言也多关注的是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 。 客观地讲 , 这的确与提出 “着力促进社会发展 和解决民生问题 ”的方针有关 , 但也足以说明民生问题在学界的被关注程度以及学界在关注民生话语 时 , 事实上已经处于一种不同的政治文化语境之中 。 但是 , 在学界惯常的分析策略和术语运用方面 , “民生 ”一词基本上还是从民之生计方面进行理解 , 而且一般也多集中于生活资料保障等物质需求和就业教育等社会保障方面 , 较少从政治语境的层面进 行理解 。 实际上 , 民生一词本身的渊源流变 , 背后就蕴含着深刻的政治文化意蕴 , 它并非一个新兴语词 , 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古代词汇 ; 而且早在晚清民国时期 , 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 , 就提出了 “民生主义 ”的政治纲领 。 那么 , 我们时代的民生话语和中国古代以及民国时期的民生话语就内涵和外 延而言是否一致 ? 在当代中国特有的政治语境下 , 此时我们对民生话语的重新提出 , 背后又有何政治文 化意蕴 ? 同样的名并不具有同样的实 , 不同时代也自有不同时代的理论需求 , 本文试图在着力分析当代中国 民生话语成为社会热议话题的特定背景和原因之前 , 首先从知识考古的角度出发 , 厘清民生一词在中国 政治法律思想史中的渊源流变 , 从而力图理解不同时代先哲们的理论追求和知识贡献 , 也从另一个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