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三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权力的划分,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考核、奖惩。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调查取证,协助有关机关进行事故原因的查明与责任的追究,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信息。
第六条对于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计划应当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安全生产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操作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施工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必要的救援装备和设施,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职工进行奖励和表彰,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章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杰出、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先进工作者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给予先进工作者奖励。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不扣帽带者,罚款30元/人次,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违反者加倍处罚。
2、违章乘坐井架吊篮的,对乘坐者罚款200元,开卷扬机者罚款400元。
3、酒后上岗者罚款200元/人次。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
5、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100元。
6、木工棚、仓库等禁止烟火的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人次。
7、禁止在脚手架上睡觉,违者处以50元/人次。
8、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禁止高空向下抛物、建筑垃圾等,违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10、每个班组要做到工完场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对相应的作业班组处以300元/次。
11、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
12、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500元-1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3、施工现场结伙打群架者,每人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4、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者没收赌具和赌资,每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5、发现偷盗行为,按所偷物价的10倍罚款,由施工队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7、其它违禁事宜,项目建设部将根据违章情况酌情处理。
18、此制度由公司项目建设部负责解释。
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连续三个月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2. 工程质量奖励: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的项目,给予施工班组或个人相应的奖金和表彰。
3. 创新改进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方案,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方案,给予提出者一定的奖励。
4. 节能降耗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降低材料消耗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对于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有效推动项目进展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或纪律处分。
2. 工程质量问题惩罚:对于施工质量不达标的项目,责令责任班组或个人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延误工期惩罚:对于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导致工程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 违规操作惩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处理。
5. 浪费资源惩罚: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或因疏忽造成材料浪费、能源损耗的行为,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制度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
2. 所有奖罚决定需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
3. 奖罚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4.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解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员工、班组及承包商。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现场奖惩管理规定制度

工程现场奖惩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现场管理,提高项目成果,增强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奖惩管理。
第三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奖惩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操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奖惩管理内容第六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内容包括奖励和惩罚两部分。
第七条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的施工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有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八条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怠工现象、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的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惩罚措施可以包括扣工资、降级、开除等。
第九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应结合实际情况,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依规做出奖惩决定。
第十条工程现场奖励和惩罚管理应记录在案,做到奖惩制度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奖惩流程第十一条奖惩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奖惩对象。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奖惩的对象。
(二)收集证据。
对奖惩对象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三)制定奖惩方案。
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或惩罚方案。
(四)进行奖惩决定。
座谈讨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决定。
(五)执行奖惩决定。
按照制定的方案执行奖惩决定,确保奖惩措施的顺利执行。
第四章奖惩效果第十二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的目的是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合理的奖励可以激发施工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有效的惩罚可以震慑其他施工人员,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维护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具体实施,灵活处理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做好奖惩情况的记录和归档。
第十七条工程现场奖惩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工人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 质量达标奖:对于完成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的班组或个人,给予1000元奖励。
3. 创新改进奖: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提高施工效率或降低成本的个人或班组,给予500-2000元奖励。
4. 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团队2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5. 个人表现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同事和上级一致好评的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个人或班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500-2000元罚款。
2. 质量不合格处罚: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责令返工,并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罚款。
3. 延误工期处罚:因个人或班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根据影响程度,给予500-2000元罚款。
4. 浪费资源处罚:施工过程中浪费材料或资源,根据浪费程度,给予200-500元罚款。
5. 不服从管理处罚: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影响施工秩序的个人,给予200元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制度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2. 奖罚情况每月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3. 奖罚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申诉机制1.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诉。
2. 项目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制度更新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有权对奖罚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制定,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3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工作的安全与健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订立本奖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建筑施工现场,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同时对于乐观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的员工进行嘉奖。
第二章嘉奖制度第一节安全先进个人奖1.安全先进个人奖旨在表扬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被表扬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乐观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未发生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乐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自身安全意识。
3.安全先进个人奖的评比与颁发:–每月评比1名,依据安全事故发生率、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评比产生;–每季度评比1名,依据个人安全工作贡献、事故防范本领和乐观推动施工现场整体安全管理情况评比产生。
第二节安全先进团队奖1.安全先进团队奖旨在表扬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团队。
2.被表扬的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团队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实施安全管理措施,未发生重点事故;–乐观参加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安全先进团队奖的评比与颁发:–每季度评比1个,依据团队安全管理成效、事故发生情况、整改工作效果评比产生;–每年评比1个,依据团队表现、整体安全管理效果评比产生。
第三节安全设备维护奖1.安全设备维护奖旨在表扬乐观参加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设备维护工作的个人或团队。
2.被表扬的个人或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乐观参加安全设备的巡检、维护和保养;–提出设备维护改进建议,改进设备维护效果;–维护工作显现过良好的成绩。
3.安全设备维护奖的评比与颁发:–每月评比1名个人,依据个人在设备维护方面出色表现评比;–每季度评比1个团队,依据团队在设备维护方面的综合贡献评比。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一节违章惩罚1.违章惩罚适用于有违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活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和竣工阶段。
第三条工程施工奖罚原则是奖功罚过,鼓励优秀施工单位和个人,惩罚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工程施工奖励应当根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具体奖励办法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
第五条工程施工罚则应当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
第六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约定,建设单位有权对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并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八条工程施工奖励包括单项奖励和综合奖励两种形式。
第九条单项奖励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某一方面表现出色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具体奖励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综合奖励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全方位表现出色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包括质量奖、安全奖、进度奖等,具体奖励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奖励的评定标准应当客观公正,奖励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及时发放奖金或奖品。
第三章罚则措施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违反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二)不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三)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四)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罚则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等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违规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规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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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
管理水平,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20元,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2、高处或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3、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立即停止当天工作,施工队罚款5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4、施工现场上班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膊,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50元罚款,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对作业人员、施工队和施工员处以50-100元罚款。
7、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8、水上作业不按要求穿着救生衣的,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20元。
9、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垃圾的,每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0、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使用明火,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1、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施工队责任,处以
100-200元罚款。
12、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参与人员、施工队200-500元罚款,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3、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0-100元罚款。
14、违章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的,对乘坐者罚款50元,开提升设备者罚款元。
50元,施工员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100.
15、施工现场的电梯等载人提升设备,严禁超员,违者对开提升设备者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6、人工挖孔桩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爬梯,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500
元罚款。
17、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施工队罚款3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8、小型机具的安全防护罩,不得随意拆除,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200元罚款。
19、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予以100-200元罚款。
20、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施工队每次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电工罚款50元,机电主管罚款100元。
21、拖地线必须使用电缆线,非电缆线必须架空使用,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200元罚款。
22、违反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使用闸刀,未确保“一机、一漏”,每发现一处,施工队罚款500元,电工罚款50元,机电主管罚款200元。
23、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24、油库、炸药库重要防火部位严禁烟火,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25、剩余爆炸物品未能及时退库,私自存放的,给予施工队1000-10000元的罚款。
26、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后,又出具整改通知的,整改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整改者按原处罚标准进行加倍处罚。
27、施工人员能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
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视情节给予100-500元奖励。
出现突发事故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500-1000元奖励。
28、上级单位、地方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个人模范遵守的给予个人200-500元奖励;施工队模范遵守的给予施工队500-1000元奖励。
100-500、对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给予个人29.元奖励;施工队模范遵守的给予施工队500-1000元奖励。
30、以上处罚规定,希望大家相互监督,对违规、违章作业进行举报的,举元奖励。
100-500报内容一经核实,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