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

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一到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方案二:保留劳动关系五到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支付说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赔偿方案二:保留劳动关系七到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支付说明】:一次性医疗、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丧葬费:6个月惠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抚恤金:以死亡职工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
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支付说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处理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深圳职工非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

深圳职工非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
1、在深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标准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执行即: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2、在深圳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即: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程序有哪些

⾮因⼯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抚恤⾦的程
序有哪些
⾮因⼯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次性抚恤⾦须知
(⼀)申请条件
1、员⼯按规定参加养⽼保险或正享受按⽉领取养⽼保险待遇;
2、员⼯系退休前⾮因⼯死亡或退休后死亡,且在医疗保险窗⼝已结算医疗保险费⽤。
(⼆)偿付标准
1、丧葬补助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平均⼯资的3倍;
2、⼀次性抚恤⾦:供养直系亲属为1⼈、2⼈、3⼈及3⼈以上的,分别按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平均⼯资的6倍、9倍、12倍⽀付。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因⼯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次性抚恤⾦审核表》⼀式两份(在职⼈员死亡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死者的⾝份证、户⼝薄、死亡证明、⽕化证明、死者个⼈或供养直系亲属个⼈的银⾏储蓄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3、有供养直系亲属者,须提供被供养对象户⼝薄复印件(验原件)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府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
4、年满16周岁仍在中学或职⾼就读的供养直系亲属者,须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和学⽣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的供养对象,须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四)申领程序
养⽼保险窗⼝在每个⼯作⽇内受理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现场核定待遇,开具《深圳市企业参保员⼯⼀次性养⽼保险待遇决定书》,并在5个⼯作⽇内将⽀付清单交社保财务部门并完成⽀付。
(五)其它
1、退休⼈员死亡的,须在死亡后30⽇内申请办理社保结算⼿续。
2、离休⼈员死亡的,须在死亡后30⽇内到市社保中⼼养⽼保险处申请办理社保结算⼿续。
抚恤金发放规定及标准2022年

抚恤金发放规定及标准2022年抚恤金是指对因公殉职、执行任务牺牲、轻伤、重伤、疾病和残疾的公安机关民警和辅警、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等处于非战时状态下参与各类维护社会治安、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行动中的一种补贴和安抚制度。
在我国,抚恤金的发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公安部、民政部等政府部门进行规范、管理和执行,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抚恤优待条例》为依据。
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详细规定如下:一级抚恤金:因公自愿牺牲、严重伤残或身故的,在不超过该地区规定的最高标准(暂定为8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级抚恤金:因公自愿牺牲或因公殉职、或因执行任务致使严重伤残或身故的,在不超过该地区规定的最高标准(暂定为8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级抚恤金:因公伤残30%及以下或因公疾病退休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抚恤金。
四级抚恤金:因公伤残20%及以下或因公疾病取消警衔、撤职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抚恤金。
五级抚恤金:因公轻伤或因公疾病退职而不享受优厚福利待遇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抚恤金。
需要注意的是,各级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抚恤金的标准进行临时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该地区规定的最高标准。
此外,享受抚恤金的人员还可以得到其他各级政府部门给予的优待,如丧葬补助、子女受助等。
总之,抚恤金是对公安、消防、国土资源执法等部门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的过程中所做出贡献的一种补贴和安抚制度,是表彰他们勇敢无畏精神的体现。
我们应该尊敬和爱护这些勇士,并为他们一家的困难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爱。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22•【字号】粤人社规〔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9月22日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为明确职工相关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一、用人单位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新年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3天;(三)清明节放假1天;(四)劳动节放假1天;(五)端午节放假1天;(六)中秋节放假1天;(七)国庆节放假3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
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用人单位批准,可给予3天丧假。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探亲假的享受人员范围、休假安排及标准等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深圳户口丧葬费标准

深圳户⼝丧葬费标准在不同的地区⼯作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不⼀样的,⽐如说在深圳地区,因为当地的经济较为发达,如果员⼯死亡了,这个时候能够得到的丧葬费⽤就会更多,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深圳户⼝丧葬费标准1、《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作⼈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以死者⽣前最后⼀个⽉基本⼯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因公死亡发40个⽉;烈⼠发80个⽉。
2、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平均⼯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员发10倍。
⼆、退休⼈员丧葬费领取流程1、带上户⼝本,死者⾝份证,医保两证⼀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化⼤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个绿⾊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张收据。
可持绿⾊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档案。
3、如⼦⼥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作⼈员会让将死者的户⾝份证、⽕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其中⼀张⾃⼰保存,拿着最后⼀张收据(⽕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可以拿着死者的⽕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档案、⾝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次性的丧葬补助。
4、⼯作⼈员会根据提供的个⼈档案⾥的⼯资数据与电脑⾥的数据进⾏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的⼯资。
办理该事的⼈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名章,后到社保⼤厅结算处进⾏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作⼈员的个⼈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名章和⼀个圆印章。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暂行计发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深社保发[1997]3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1997.10.15
【实施日期】1997.10.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医疗保险住院结帐单下放管理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12月12日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2日)重新发布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2月26日实施日期:2008年2月26日)废止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人事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暂行计发办法的通知
(深社保发[1997]32号1997年10月15日)
各区从事局,社保分局,市属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6]123号)和《批转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深府[1997]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抚恤、丧葬费暂行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其去世后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发给;未参加的由原经费渠道解决。
1996年6月3。
深圳市工伤死亡丧葬费

深圳市工伤死亡丧葬费
深圳市工伤死亡丧葬费是指在深圳市范围内,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人死亡的情况下,其家属可以获得的一项经济补偿。
工伤死亡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和程序对于工人家属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了解和掌握。
首先,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工伤死亡丧葬费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工人死亡前一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具体来说,如果工人死亡前一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工伤死亡丧葬费的发放标准为5000元。
这一标准的确定是为了保障工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其次,工伤死亡丧葬费的申领程序也是需要我们了解的重要内容。
一般来说,工人家属需要在工人死亡后的一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经过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审核后,方可获得工伤死亡丧葬费。
因此,工人家属需要及时了解申领程序,并配合提供所需材料,以便顺利获得补偿。
此外,对于工伤死亡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和程序,我们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变化和更新。
深圳市的相关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因此我们需要及时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
以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是最新的、最准确的。
总的来说,深圳市工伤死亡丧葬费是对工人家属的一项重要经济保障措施。
了解工伤死亡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和程序对于工人家属来说至关重要,只有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及时申领补偿,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深圳市工伤死亡丧葬费的相关内容,为大家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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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
下面橙子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深圳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深圳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可以领取抚恤金。
那深圳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深圳丧葬补助金领取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如有疑问请拨打深圳社保局热线电话12333。
【相关链接】:深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流程
一、王先生家里有位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老人,上周病逝。
想咨询一下家属是否有丧葬费待遇可以申领?
【答】: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
二、深圳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三、深圳企业退休工人病故后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有什么规定?
文章仅作为参考使用,请依据实情需要另行修改编辑(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