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新o

合集下载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第十五条 经营者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所列情形 的, 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从重处罚 : ( ) 一 价格违 法 行 为严重 或者社 会影 响较大
( ) 查屡 犯 的 ; 二 屡
( ) 六 不执行法定 的价格干预措施 、 紧急措施 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 , 由政府价格主管部 的其他行为。 者为个人的, 对其没有违法所得 的价格违法行为,
( 十一 ) 不执行 政府指导价 、 政府定价 的其他
行为 。
( ) 三 不暂停 相关营业 , 可能影 响违法事实 的
认 定 , 取其他 措 施 又不 足 以保 证查 明 的。 采
第八条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 的价格干预措施 、
政府价格主管部 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 , 执法
并应当向经营者或者有关人员 紧急措施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 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 所得 ,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5倍 以下的罚款 ; 没有违 出示 证件 。 法所得的 , 可以处 4 万元以上 4 0万元 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 ( 不执行提价 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 一) ( 超过规定的差价率 、 二) 利润率幅度的; ( 不执行规定的限价 、 三) 最低保护价的 ; 第十四条 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 中 的违法所得 , 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
国务院令 部门予 以没收 , 消费者或者其 他经营者要求退还 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 ”
时, 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二、 在第 十五条第二款 中增加一项 作为第五
本决定 自20 06年 5月 1日 起施行。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根据本决定作

测绘工程收费标准

测绘工程收费标准

国家测绘局文件国测财字[200213号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那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方案单列市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标准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保护测绘工程产品生产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将局部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效劳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1194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那么?。

现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二00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抄送: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计委文件财综[2001194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局部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效劳性收费〔价格〕的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计委〔物价局〕,新媼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过去由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U ,有一局部已不再具有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效劳性质,表达出明显的市场经营效劳特征。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公布的?中介效劳收费管理方法?〔计价格[199912255 号〕的有关规定,为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决定将局部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效劳性收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将以下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效劳性收费〔价格〕。

〔五〕测绘部门测绘产品收费〔不包括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收费依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测绘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日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76 号〕。

测绘产品作为价格管理后,其具体价格山国家测绘局制定,报国家计委备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工程:大地测量单位:元上格值测定重力点坐标高程测定〔四〕水准测量1、标石选埋根本标石普通标石墙角标志基岩标石〔深度W5 米〕2、水准观测一等二等三等四等渡河水准点点占八点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处7098. 004833. 361363. 761149. 31567. 52502. 3638188. 808325. 836071. 181839. 1930270. 361630. 291365. 60734.62645. 8054244.329270. 676899. 871891. 631577. 43899. 43787. 2867736.651.选埋:选线选点,实地标定,坑探〔基本点上〕,调查旧点标志,收集气象、水文和验潮站资料,选定联测路线,准备材料,预制标石,挖坑,埋设标石或标志,量标志间高差,设指示桩或示盘,外部修饰,填写点之记,绘线路图,办理委托保管,测区内迁站。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商品营业员:中级商品营业员三

商品营业员:中级商品营业员三

商品营业员:中级商品营业员三1、多选商品价格构成是有下列要素构成OA工资B.生产成本C.流通费用D.税金E.利润正确答案:C,D,E2、单选凡()、贵重商品、“三包”商品出售时,不论顾客要(江南博哥)求与否,都应开据发票。

A、大件商品B、削价商品C、代卖商品D、代买商品正确答案:A3、单选按实盘点,即按商品的()、地点的顺序进行盘点的方法。

A、购进时间B、生产日期C、入库时间D、摆列存放位置正确答案:D4、单选柜组编制要货计划的前提是OoA、进货间隔天数B、商品在途时间C、商品资金定额D、销售准备天数正确答案:C5、单选在我国,票据是指OA、汇票、本票、信用证B、汇票、本票、发货票。

C、本票、发票、信用证。

D、汇票、本票、支票。

正确答案:D6、单选零售商店的售货过程是出售商品和()过程的统一。

A、递交商品B、售后服务C、微笑服务D、收回货币正确答案:D7、单选剩余产品的互通有无,就是最早的OoA、商品生产B、商品流通C、商品交换D、商品展不正确答案:C8、填空题商品包装材料有多种,其中()、()、()和()称为现代包装材料的四大支柱。

纸正确答案:张;塑料;金属;玻璃9、填空题柜台商品陈列包括:()、()和()。

正确答案:柜台;货架;货架顶上的商品陈列10、单选交缴货款前,营业员必须先填写OoA、支票B、现金缴款单C、发票D、税票正确答案:BIK单选对于一些有纪念意义的旅游用品,其价格往往订得此同类商品的价格高,这是采用了OOA、声誉订价B、非整数订价C、均衡订价D、节日价格正确答案:A12、单选蛋白质被酶水解O食品的颜色、香气和滋味。

A、会破坏B、会稳定C、可以改善D、可以保持正确答案:C13、填空题贺词与祝词略有区别:贺词有O之意,往往在工作结束取得成绩时用以表示庆贺;祝词有()之意,往往在工作开始之际以表示祝贺。

正确答案:庆贺;祝贺14、单选经验收入库而未出售的商品称OoA>半成品B、在途商品C、库存商品D、样品正确答案:C15、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一般商品价格实行()oA、市场调节价B、政府指导价C、政府定价D、垄断价格正确答案:A16、填空题酒类商品依酿造方法分类主要有三种:一是(),二是(),三是()。

二手车评估方法规则

二手车评估方法规则

二手车评估价格公式2010年12月24日13:13二手车的估算公式有很多种,但都是根据现新车价格及年限折旧率来算的,因此没有任何一种公式是绝对准确的。

影响二手车价格的因素有很多,如新车价格,市场保有率,品牌认知度,车辆使用状况及国家相关政策等,所以不要以为用公式算出的价格就是最后的标准市场价格了!想较为有效的评估一辆二手车的价格,需特别指出的是:该算法仅针对车况正常的二手车,出过重大事故的不在讨论范围内。

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二手车评估价格公式:二手车评估价格=新车价格Rx(1-年限折旧率r)查询新车市场价:1. 看该二手车是什么品牌的哪款车型2. 去了解新车市场该款车的最新市场价。

如果没有相同型号的车,就要找最接近该车型的同品牌新车,简单对比一下配置进行加减后依然可以得出当前的新车市场价。

需要注意的是,新车市场价是指新车的实际销售价,就是和4S店砍完价, 可以交款的价格即成交价,而非指新车的市场指导价(商家报价),有时新车市场指导价和实际成交价会相差数千甚至数万元。

初步估算折旧率:1. 打开发动机盖找到铭牌查看车辆出厂时间2. 打开发动机登记证书,查看车辆上牌时间与生产时间相差是否过大(一般情况下出厂时间和上牌时间不应超过半年,否则车主当时买的有可能是较便宜的库存车)。

以上牌时间为准,计算出该车的车龄,得出该二手车的初步折旧率。

折旧率的计算公式有很多,大多相差无几,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你可以自己选择:以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的普通轿车计算1.按照经验算法,这种方法最早由官方公布,但实际操作价值较低,很少采用。

新车前5年的折旧率分别为15%、12%、10%、8%、7%,5年以后每年折旧率大概5%。

那么使用4年的轿车,其折旧率为15%+12%+10%+8%=45%。

而现实中大多采用以下两种计算方式。

2.使用年限为8年的普通轿车,其二手车口诀分别为:87654321。

[那么同样使用4年的轿车,其折旧率为(8+7+6+5)(8+7+6+5+4+3+3+2)=26/38约为68.4%]3.使用年限为10年普通轿车,采用累计算法,口诀10,987654321;[将1至10年累加等于55,则第一年折旧率是10/55,第二年折旧率是9/55,如此类推,第10年折旧率是1/55。

完善价格听证制度

完善价格听证制度

9 %以上 , 5 市场价格机制基本形 成。伴 随着 《 中华 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的出台和我国加入 WT O后 国 际双边贸易一体化 的加深, 听证制度这一带有现代 民主政治 色彩 的制 度 , 在走进 百 姓 的生 活 , 正 使老百 姓成 为政 府相 关部 门进 行 重 大政 策 制 定 、 大 价格 重 调整 时不 可缺 少 的参 与 者 , 是 近几 年 , 特别 随着 民主 法制 的 日臻完 善 , 价格 听证 制 度越 来 越 发 挥 着 积极


建 立价格 听证 制度 , 是政 府行政 决 策的重 大
进 步
( ) 一 听证 制 度使 价 格 行 政 决 策 步人 法制 化 轨

价 格公 开 听证 , 为行 政 决 策 领域 引入 民主 议 作 政 机制 的重 要举措 , 为一项 法律 制度 , 作 在我 国的历 史并 不长 。19 9 3年 深 圳 在 全 国 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实行 价 格 审 价 制度 , 这是 我 国价 格 听证 制 度 的雏 形 。经过 多 年 探 索和 实践 ,9 8年 5月 1日颁 布 实施 的《 格 法 》 19 价 第
2 1 年 2月 01
第2 5卷 第 1期
新乡学院学报 ( 会科学版 ) 社
Ju a o Xn i gU iesy Sca Sine dt n or l f ixa nvr t oi cecs io ) n n i( l E i
Fe 2 b. 0l1 Vo. 5 No 1 2 .1

20 年 8月 1日, 01 国家计 委 正式 制定 实施 《 政府 价格 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对政府 价格 决策 听证 的科学 , 性 和 透 明度 、 听证 的组 织 方 式 和 听证 程 序 作 出 了规 范, 明确规定 除涉及 国家秘 密外 , 听证 会一 律公 开举 行。这是与《 价格法》 相配套的一个重要规章 , 是迄 今 为止 我 国有关 听证 程 序 操 作性 最 强 的一 部 法 规 。 《 暂行办法》 实施不久 , 0 年 1 , 2 1 0月 国家计委又颁 0 布 了价格 听 证 目录 , 一 步 明 确 价格 听证 范 围和 听 进 证 内容 。2 0 02年 l 2月 1日《 府 价格 决 策 听 证 办 政 法》 正式施行 , 订后 的办法进一 步保 证 了听证会 修 代 表产 生 的公 开和 民主 , 增强 了价 格决 策 的透 明度 , 更 好 地体 现 了公 正 、 开 、 观 和 效 率 的原 则 。至 公 客 此, 在我 国具体实施价格听证制度有 了完善 的价格 政策 和法 律依 据 。 ( ) 二 体现 民意, 让老百姓知情 、 参政 公 民 的政 治参 与 度是衡 量 现代 社会 民 主化程 度 和水 平 的一项 重 要 标 志 。 听证 制 度 的 建 立 , 一 步 进 体现 了《 价格 法》 护人 民群众价 格权 益的立法宗 保 旨, 保 障公 民行 使 管 理 国家 和社 会 的 民主 权 利 具 对 有 重 要作 用 。价格 听证 会 是 一 个 积 极 的表 达机 制 , 个 充分 表达 民意 的场 合 , 近基 层 、 近百 姓 、 贴 贴 贴 近 民生 。 中共 中央十 六 届 六 中全 会 《 于 构 建社 会 关 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议》 中明确提 出, “ 要 推 进 决策 科学 化 、 民主 化 , 化 政 务公 开 , 法保 障公 深 依 民 的知情权 、 与 权 、 达 权 和监 督 权 ” 参 表 。价 格 听证 作为一种决策程序 , 公众广泛参政提供 了一个舞 为 台, 让利益相关人的代表可以公开地 、 平等地阐述 自 己的观点 、 意见和建议 , 也使广大人民群众 的呼声和 意 愿有 了一 个 程序 化 和 法 制 化 的 反 馈渠 道 , 真 正 从 意 义上 保 障人 民群众 最 大 限度地 直接 参 与价格 决 策 过程 , 行使 当家 做 主的权 利 。 同时 , 行价 格 听证也 实 有 利 于价格 主管部 门在 价格 决策 过程 中进 一 步 了解 民情 、 映 民意 、 中 民智 ; 决 策 更 加 民主 、 开 、 反 集 使 公 公 正 和科 学 。20 0 2年 1月 1 t 我 国历 史 上 第 一 2 E, 个全国性价格听证会——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 导 价 听证会 在 北京举 行 。这 次 听证会 是我 国市 场化 改 革 中价格 决 策 中的 一 次新 转 机 , 是 听证 制 度 从 也 幕 后走 向前 台的重 大 范 例 。之后 , 中央 到地 方 已 从 多次举行涉及居民生活用 电、 自来水 、 民用燃料 、 公 有 住房 租金 、 共 交 通 、 公 医疗 、 育 、 电 、 览 景 点 教 邮 游 门票价格 等 重要 行 业 价 格 调整 听证 会 , 引起 了全 社 会 普遍 关 注 。就 新 乡市 而 言 ,02年 7月 , 市 成 20 该 功举 行 了城 市供 水 价 格 改 革 暨调 整 听证 会 , 后 又 之 相 继举 行 了 城 市 生 活 用 水 、 圾 处 理 费 、 道 天 然 垃 管 气 、 网供 暖 、 管 出租 车价格 等 8场价格 听证会 。其 中 ,0 3年 8月 举行 的征 收 城 市生 活 垃 圾 处理 费 听 20 证会 , 其规模之大 , 影响之广 , 参与程度之高前所未 有, 受到了全市各界群众的广泛赞誉。 ( ) 规 则 办 事 , 高 政 府 行 政 决 策 的 科 学 三 按 提 性 、 正性 公 价格听证制度作为一项体现政府行政公开 , 促 进政府民主决策 、 科学定价的制度 , 公开、 公正 、 民主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明码标价。

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五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经营者可以给予购房者优惠折扣,但应当明示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及幅度:(一)购房者一次性支付购房款的;(二)购房者已在该商品房经营者处购买过商品房的;(三)其他符合商业惯例的优惠情形。

第八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

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查询或电脑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第九条商品房销售标价牌(样式见附件1)应当标明以下内容:(一)楼盘简况: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房屋类型、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二)房源概况:本期销售推出商品房总套数及其户型、各种户型的建筑面积及其商品房套数;(三)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四)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代收代办收费的,应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和收费的委托单位;前期物业服务单位名称及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和依据;(五)价格举报电话12358o第十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制作价格手册或价目表,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

开发商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建设费用合法吗?

开发商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建设费用合法吗?
开发商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 建设费用合法吗
张炎群 ( 州 开 发 区物 价 检 查 所 广 甘 力文 广东 广州 503 ) 1 5 0
摘要 :近年来 ,随着房地产市场迅速 发展 ,基层 物价部 门收到的关于开 发商在商品价格 之外另行 收
取 可视 对 讲 机 终 端 设 备 购 买 费等建 设 费 用的投 诉 日益增 多,基 于 对 《 东省 物 价 局 新 建 商 品房 交 易价 广
种 意见 认 为 ,该购 房 者 与该 开 发 商 的 约定 无
商品房交 易价格行 为规则 》第五 条 : “ 价构成包括 建设费 用的行为是否 违法?二是 ,对 该案的开发商在 房 合理 的开发建 设成本 、费用 、税金 和利润等 。与商 品 房 价之外 另行收取建设 费用的行为进行行 政处罚是否
买费应 该计入建 设成本 ,该开发 商存在 乱收费 问题 , 要求物价部 门进行查处 。
对该案应 当如何处理 ,业 界的意 见主要有两种 :

发 商与购房者之 间的该合 同约定并未违反法律 、行 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 定 ,合 同合法有 效 ,该开发 商的收 费 行为并未构成价格违法行 为 ,无处 罚依据 。
格行 为规 则》 ( 粤价 [0 7 0 号)及相关价格 法律 法规 条文的不 同理解 ,业界对该类案件是各 有各 2 0 ]15
处 理 ,基 本形 成 了两大 派 意 见 ,本文拟 以一 案 为例 ,对 业界 的 两大观 点意 见进 行 分析探 讨 , 旨在抛 砖 引
玉 ,引起 有关部 门对此类案件的重视 和研 究。 关键词 t房价 建设 费用 合 法 中图分类号 :F 2 . 762 文献标识码 tA 文章编号 :4 — 6 8 F( 0 2 5 0 1— 4 4 16 / 2 1 )0 — 0 7 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 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 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基本特征:
1、政府指导价的定价主体是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与经营者。
2、政府指导价是宏观控制性与微观灵活性 相结合的一种价格。
第二十三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 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 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 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 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第二十四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 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第二十五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适用 范围、价格水平,应当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按照 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适时调整。 消费者、经营者可以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 价提出调整建议。
三、政府的定价行为
(一)政府定价的范围 法条导入: 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
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 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 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 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三)政府定价的根据
第二十一条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 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 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 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 价和季节差价。 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 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 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 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价格听证的意义: 1、促进经济民主; 2、有利于依法行政; 3、更加全面地了解信息并科学决策; 4、促进价格决策的科学化; 5、防止垄断行业的的不当定价行为; 6、保护消费者利益。
价格听证的适用情形
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 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 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 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 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一、价格形式 (一)市场调节价 (二)政府指导价 (三)政府定价
(一)市场调节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
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包含以下几层涵义: 第一,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的价格; 第二,市场调节价是一种竞争价格; 第三,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依法确定的价格。
市场调节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1、市场调节价有自愿自主性; 2、市场调节价具有不稳定性; 3、市场调节价具有多样性 。
市场调节价的范围: 《价格法》第6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除依照本法第18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 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 法自主制定。”按照这一条规定,市场调节价 的范围是指未列入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围 内并适应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经营者确定市场调节价的基本依据: 我国《价格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确定市场调 节价的基本依据有两个: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 供求状况。
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形式: (1)浮动价格。它是指政府对出售的商品和收费,规定基
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一 定范围内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的一种价格形式。这种价格 既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又有利于经营者根据不同的产销 情况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 (2)最高限价。它是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某些商品的价格 规定最高的限度,经营者只能在国家规定的价格限度内出 售商品的一种价格形式。这种价格形式,是政府加强价格 管理,制止哄抬物价,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手段。 (3)最低保护价。它是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价格规 定最低限度,经营者只能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限度出售商 品的一种价格形式。这种价格形式,对于保护生产经营者 的积极性,扶植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经营者的义务 法条导入:
第十二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 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 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 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 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 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分散型的价格管理体制
这种类型的价格管理体制实行于比较发 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特点是商品价格 和服务价格由市场主体协商议定,除少 数商品的价格由国家进行一定的干预外, 绝大部分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由生产经 营者自主确定。国家对价格管理主要采 取经济和法律手段实行间接调控。
3、混合型价格管理体制
4、各种商品物生产者和经营者、服务的 提供者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消费者之间 因提供商品和服务而发生的价格关系。
二、价格法的作用
1、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 序;
2、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价格形成机制, 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
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调 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听证办法第3条规定了两种情形: (1)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
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 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定价权限 确定并公布听证目录。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 定应当实行听证。目前,国家计委公布的听证目录,包括四 项:(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二)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 价率(软席除外);(三)民航旅客运输公布票价水平; (四)电信基本业务资费中的固定电话通话费、月租费,移 动电话费、月租费。地方价格听证目录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各地不尽相同,但都不外乎价格 法规定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 商品这几个领域。 (2)制定听证目录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 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
价格的功能:
1、积极功能。(价值表现功能、经济调节 功能、传递信息功能、经济核算功能、价 格的其他功能,如体现资源稀缺程度、检 验消费水平、预测市场趋势等等。)
2、消极功能。(可能扭曲商品的价值、可 能传递不正确的信息、价格的波动性可能 影响人们的生活、排斥公共产品的生产)
价格法是指国家为调整与价格的制 定、执行、监督有关的各种经济关 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价格法的调整对象:价格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价格关系:
1、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 门在制定、调整和执行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中 发生的价格关系;
2、经营者在自主定价过程中与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在价格指导、 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发生的价格关系;
3、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其他有 关部门和经营者之间因执行或违反价格 法律、法规和政策而发生的价格关系;
4、规范、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稳定 市场价格总水平。
三、价格管理体制
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价格的基本原 则、方法,价格管理机构职责权限的划 他及价格管理手段和监督检查等制度的 总称。
根据国家对价格的控制程度,价格管理 体制有三种:
1、集中统一型的价格管理体制
集中统一型的价格管理体制,其特点是 价格管理以行政管理方法为主,价格管 理权集中于中央,国家直接规定和调整 各种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二)政府价格检查机构的职权
(三)价格监督检查的形式:国家 价格监督与社会价格监督。
三、价格听证制度
价格听证,是指政府在制定、调整列入 听证目录中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 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 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组织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可行 性、科学性进行论证的制度。
价格法论体系图
立法目的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政府的定价行为


价格总水平调控
价格监督检查
规范价格行为 市场调节价 重大利益
检查 、询问、查阅
法律责任
第一节价格法概述
一、价格、价格法及调整对象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 价格的特点: 1、价格的具体性。 2、价格的货币化。 3、价格的虚拟化。 4、价格的波动性 。 5、价格的可控制性。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 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 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 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 格行为。
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品种范围。指导价一 般适用于供给弹性小或需求弹性小、自然垄断性 强、对生产和生活影响较大的商品和服务。对这 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政府直接管理,有利于 物价稳定和经营持续发展。
2、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划分。我国《价格法》 未作具体规定,而是在该法的第19条规定了处理 这种权限划分和分工的依据,即“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 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制定政府指导价的基本依据: 1、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 2、市场供求状况; 3、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社会承
受能力等
(三)政府定价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 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 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其基本特 征是政府作为定价主体对必要的商品和 服务直接制定的价格,具有强制性和稳 定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