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苏政发〔2020〕43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省政府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20〕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精神,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稳定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一)拓宽利用外资领域。
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学习借鉴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落实汽车领域外资政策,鼓励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等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
贯彻落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推动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促进、项目跟踪服务和投诉工作机制。
鼓励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加快推动外资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自贸试验区集聚。
加快推动自贸试验区地方立法,为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原则,将省级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下放给自贸试验区。
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举措经验率先在国家级开发区复制推广。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4•【字号】常政办发[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09〕5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十条措施》予以印发。
请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十条措施(一)建立重点外贸企业的跟踪服务制度。
把去年出口超3000万美元的75家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由市外经贸、财政、劳动保障、口岸办、金融办、国税、海关、国检、人民银行、供电等部门和单位以及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共同组成的跟踪服务责任制,并明确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本地重点企业联系服务责任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入企业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同时,要求各辖市区政府和乡镇分别对本地出口1000-3000万美元和500-1000万美元企业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营运的动态监测。
对市级和辖市区重点外贸企业进出口和生产经营情况,实行逐月、逐旬动态调查,全面收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出口订单、出口报关、市场价格、劳动用工、生产用电、资金周转以及各类扶持政策兑现落实等情况,掌握企业运行动态,及时采取应对举措。
(三)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对全市外贸企业(包括新发生出口业务的小型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确保“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当月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同时向武进、金坛、溧阳下放减免税审批权限,提高出口退税办事效率。
(四)进一步放宽退税核销政策。
继续扩大“先退税、后核销”的企业覆盖范围。
对符合条件、税务和海关部门认定的A类企业,全部列入第二批“先退税后核销”企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1998.04.14•【文号】中发[1998]6号•【施行日期】1998.04.1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6号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为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党中央、国务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利用外资的成就和面临的新形势(1)利用外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伟大实践之一。
利用外资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之一。
这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实行对外开放,就必须坚持利用外资不动摇。
(2)近二十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国外贷款和证券融资等形式,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水平逐步提高,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利用外资,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了大量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培养了大批人才,增加了国家税收和外汇收入,加速了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提高了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利用外资,促进了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法律体系的建设。
利用外资,加强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济联系,对香港的顺利回归、澳门政权的平衡过渡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利用外资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
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是吸引外资的关键。
首先,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行政成本。
其次,要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政策不确定性。
此外,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如改善交通、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措施。
应逐步放开外资在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的投资限制,降低外资进入门槛。
同时,要推动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列出外资不能进入的领域,确保外资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外资流入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同时,要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
四、提高外资服务水平提高外资服务水平是提升外资吸引力的关键。
要建立健全外资服务体系,为外资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对接、人才引进等。
同时,要加强与外资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五、促进外资与本地企业融合促进外资与本地企业融合是提升产业链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鼓励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同时,要加强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
六、加强外资项目管理和监督加强外资项目管理和监督是确保外资质量、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要建立完善的外资项目评估机制,对拟引进的外资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发生。
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XX〕5号)和《XX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XX府发〔XX〕36号)精神,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深入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市新一轮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努力走在全省全面开发开放前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积极谋划XX山保税区建设,利用XX、XX的产业外溢和XX山辐射XX西南、XX的区位优势,引进大企业、大集团、科研院所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和XX技术产业总部。
持续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政策,营造吸引境外和市外资金、技术、人才良好环境,积极承接境外和市外产业转移,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二)鼓励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鼓励外来资金参与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参与推进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开放创新,参与我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省级综合试点城市创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着力促进产业引领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特色优势产业等优质项目来XX落户,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高端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三)鼓励参与“中国制造XX行动计划”和XX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XX—XX年)。
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XX行动计划”和《XX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XX—XX年)》政策措施。
坚持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统领,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重点发展以临港装备、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为主的先进装备,光电信息材料、光电器件器材、新型显示器件为主的光电信息,民用核技术应用、核电装备、军民两用材料为主的军民融合,健康饮品食品、医药健康、旅游工艺品为主的特色轻工等四大产业;培育发展下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一代交通工具等高成长性未来产业;加快推进冶金建材、盐磷化工等传统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业,以培育、引进、建设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载体,全面推动产业强基、延链、补缺,构建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4+2”产业体系。
关于促进全社会招商引资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 -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常政发[2001]26号关于促进全社会招商引资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调动全社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更加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开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规定:一、从今年起,各级政府建立利用外资奖励资金。
用于奖励完成年度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推进落实重大项目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引荐外商来常投资且资金实际到账的有功者(包括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本市公务员除外)。
二、层层落实任务,认真兑现奖励。
各辖市、区和有关部门,应与市政府签订利用外资责任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利用外资计划的完成。
凡完成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的给予奖励,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重奖,奖励办法另定。
三、动员全民招商引资。
对引荐外商来本市投资的有功者,在外资到账验资后,按下列标准折合人民币奖励:引荐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2‰予以奖励;引荐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3‰予以奖励;引荐外资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4‰予以奖励;引荐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5‰予以奖励;引荐外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含3000万美元),按到位额的6‰予以奖励。
引荐外商独资的奖金兑现,由各级利用外资奖励资金支付;引荐合资合作的奖金兑现,由各级利用外资奖励资金和受益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各级利用外资奖励资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有关外资到位金额和奖励对象的认定,由各级外资委或相应主管部门负责。
对引荐外商捐赠款物和无偿转让先进技术的有功者,经验资或评估确认后,由受益单位据实按1%奖励。
四、鼓励各区招商引资,围绕经济布局的调整,把新利用外资工业项目逐步引向新区及各省级开发区。
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常政发〔2017〕84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17〕8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5日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省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的意见》(苏政发〔2017〕33号)和全方位开放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利用外资,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现提出以下措施: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引进优质外资(一)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外资。
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及生物技术、轨道交通、航空装备、节能环保、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等十大产业链为主体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
鼓励引导现有外资企业在我市增资扩产,把最新技术、核心技术应用于我市。
落实外资鼓励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和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常州海关、市国税局负责)(二)加大服务业领域引资力度。
大力引导外资投向我市重点发展的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十大服务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17•【字号】常政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公司:现将《常州市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7日常州市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时期对外贸易“优进优出”战略,全面落实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推动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确保全市外贸规模始终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保持特色鲜明,使常州外贸真正成为“优进优出”的先行先试区,制定常州市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
一、国际市场拓展行动(一)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拓展市场多元化,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有影响力的展销活动,加大展会扶持力度,在稳定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扩大出口国别地区;重点支持机电等高新技术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广新产品、新产业抢占国际市场。
用3年时间实现2000家(次)企业参加200个境内外重点展会。
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方式开拓市场,抢抓订单,重点帮助企业加入阿里巴巴、环球市场、大龙网、敦煌网等知名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和市场推广活动。
(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努力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比重,对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给予重点扶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
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发[2017]84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05
【实施日期】2017.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常政发〔2017〕8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省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的意见》(苏政发〔2017〕33号)和全方位开放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利用外资,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引进优质外资
(一)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外资。
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及生物技术、轨道交通、航空装备、节能环保、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等十大产业链为主体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
鼓励引导现有外资企业在我市增资扩产,把最新技术、核心技术应用于我市。
落实外资鼓励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和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常州海关、市国税局负责)
(二)加大服务业领域引资力度。
大力引导外资投向我市重点发展的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十大服务业。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修订情况,加大新开放服务业领域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外资企业,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全面改善供给效率,推动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全方位拓展,向中高端发展。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
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国检局负责)
(三)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更大力度引进国际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海外顶尖人才团队来我市设立科研院所、领办创办重大人才企业,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给予最高1亿元的特别支持。
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