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机构:明确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和责任范围,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人员:明确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节能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3.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项目范围,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理应对整个建筑节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4. 监理程序:规定监理的具体过程和程序,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文件的准备、监理现场的巡查和检验、监理报告的编制等。
5. 监理要求:明确监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对节能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等,监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和验收。
6.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7. 监理结果:根据监理报告,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情况进行评价,明确监理的结果和意见。
8. 监理记录:对监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监理文件、监理现场照片、监理检验数据等,以备查验和备案。
9. 监理费用: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监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机构。
10. 监理评价: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价,对业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警告和处罚。
以上是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补充。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规范管理,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障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建筑节能工程以及已建成建筑的节能改造。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节约资源、减少能耗、优化环境的原则,科学、公正、高效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第二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对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四)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资料和结果进行审查,出具监理报告;(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优化能耗管理。
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第八条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受理阶段:监理机构接受业主委托,完成委托合同的签订。
(二)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制定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
(五)使用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
(六)总结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监理报告,总结建设经验。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要求第九条建筑节能监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二)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监理机构应积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四)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筑节能工程的能耗管理;(五)监理机构应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为监理单位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操作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节能监理工作。
所有参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三、节能政策贯彻
监理单位应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节能政策,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日常监督加强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日常监督的力度,确保节能设计、材料使用、施工过程等符合节能标准。
对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
五、技术推广促进
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设备,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和系统,提高建筑能效。
六、水平提升推动
监理单位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建筑节能监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七、节能方案审核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案,应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调整。
八、隐蔽工程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节能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节能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
在进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标准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范围与项目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设计与施工。
监理人员应对上述系统的节能方案、施工过程、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程序与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与流程,包括项目准备、方案审查、施工过程监督、材料设备检验、质量验收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
四、监理具体要求监理人员应根据节能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全面监督。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材料的选型与施工质量、门窗气密性、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性能等。
五、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节能标准。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节能性、可行性、经济性等。
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施工、管道安装、设备调试等。
七、设备材料检验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性能指标、产品的合格证明、设备的能效比等。
八、监理报告与总结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总结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节能工程的实施情况。
九、监理记录与备案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记录制度,对节能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记录。
同时,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十、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是指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以及验收等各个阶段,通过对建筑节能的技术、管理、评价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的节能性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实施和规范,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
一、监理资质要求:1.监理机构应持有合格的建筑节能监理资质,资质等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2.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监理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备,以满足监理任务的需要。
二、监理任务和内容:1.在建筑节能设计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方案审核,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设计方案满足节能要求。
2.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监督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在建筑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建筑的节能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监理机构还应对建筑材料、设备选择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节能要求。
三、监理过程和方法:1.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的监理规范和方法进行监理工作,进行监理记录和报告的书写和保存。
2.监理机构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质量控制。
四、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结果和发现,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节能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
2.监理报告应包括对建筑节能性能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措施等内容,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监理责任和追责:1.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监理机构应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评估,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3.对于监理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和监理失职等问题,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和追责。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节能设计、节能设备安装和节能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节能目标得以实现。
为了能够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基于该背景,详细阐述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建筑节能监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因此应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节能专家、工程监理师、施工方代表等成员,确保监理工作全面、细致地进行。
2. 确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建筑节能监理团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范围、监理方法和监理工作安排等内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建立监理档案系统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系统,对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评估和复查。
档案中应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文件、监理报告、施工记录等资料,以便随时查阅和核对。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1. 审查设计文件对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特别关注设计参数、能源利用率、节能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提出设计优化建议根据对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及时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对于存在的节能方案不合理或可改进之处,应及时沟通和协商。
3. 制定监理方案根据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和设计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该方案应包含监理的重点、方法、时限等内容,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 检查施工进度定期检查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特别关注节能设备和材料的安装进度,以确保在适当的时候安装并投入使用。
2. 监督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特别关注与节能有关的施工工艺和操作,防止出现浪费和能源损耗的情况。
3. 跟踪能源消耗记录和跟踪建筑工程的能源消耗情况,对比设计要求和实际消耗量,及时发现和解决能耗异常的问题。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依法保护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定义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确定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监理内容第七条监理范围第八条监理程序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杜绝违法行为。
第九条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应对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节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方案评估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检查监理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节能建材的使用情况、节能设备的安装质量等。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第十二条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监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验收程序第五章监理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理责任监理应对其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对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追责机制对于监理失职、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责,包括扣除违约金、暂停业务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建设部。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制定详细的监理流程和工作计划,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同时,应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通过规范的监理工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为建设低碳环保的社会做出贡献。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标题: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我国对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旨在为项目全过程实施有效的节能监理提供指导,确保建筑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节能设计标准与规范,提升建筑能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公共建筑项目的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三、节能监理内容1. 设计阶段监理:- 审查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 检查建筑设计中的节能措施,如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采光通风设计、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设计等;- 对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
2. 施工阶段监理:-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检查节能材料的质量及其应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程,确保节能设施安装质量;-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节能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3. 验收阶段监理:- 参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实际施工效果,包括设备运行能效、建筑整体能耗水平等;- 对于未达到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四、节能监理程序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按照“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完工验收”的步骤,全程实行严格的节能监理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达到规定的节能标准。
五、节能监理人员职责节能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项节能监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其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总结本实施细则旨在强化建筑节能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推动我国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共同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典苑二期工程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安徽华东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金典苑二期工程监理部2011.01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监理主要工作四、重点部位的监理要点五、节能工程的验收六、节能监理方法及措施七、资料整理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淮北市金典苑二期工程2、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安徽华松集团监理单位:安徽华东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上大建筑设计院、解放军理工大学设计院承包单位:浙江标力建筑公司勘察单位:江苏徐州工程勘察院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2357㎡。
4、工程地点:黎苑路与相山路交叉口西侧、市政府北。
二、编制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的国家、地方标准、法规和规程: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JG32/J19-2006)4、《民用建筑节能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DGJ32/J23-2006)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301-2005)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三、监理主要工作1、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认可;对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签认;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设备、采暖空调设备、照明设备的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对涉及建筑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施工;5、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变更,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和复审备案手续;6、监督、检查、验收施工示范样板;7、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理并收集重点部位的有关施工工艺、保温层结构或构造的相关图象资料;8、检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环境和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节能保温材料施工不应在雨天露天施工;9、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评估,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10、按规定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重点部位的监理要点1、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1)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相符;2)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并按规范要求进抽检、见证取样和送检;复验检测报告未签出时不得先行使用;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应齐全并满足规范要求;3)核查节能检测机构的资质,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4)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堆放进场的节能材料,材料应有标示,露天堆放时应有防潮、防水、防雨淋、防晒等措施;5)在本省生产的保温材料,应提供本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提交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得以外省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代替;6)外保温饰面砖应采用粘贴面带有燕尾槽且带有脱模剂的产品;2、墙体节能工程1)外墙基层施工质量控制(1)外墙基层做法应按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一般抹灰工程质量标准中选普通抹灰,作为基层找平,基层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墙体节能下道工序的施工。
(2)基层找平用砂浆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过筛中砂,施工应首先进行外墙吊垂线,分水平线,冲筋、布点,完善墙体的孔洞、变形缝、雨水漏斗、穿墙空调洞口、落水管卡等处理工作结束后进行。
(3)外墙门窗洞口内缘须用1:2水泥砂浆护角,挑出构件及附墙部位,如阳台、雨罩、阳台栏板、凸窗、装饰线和靠外墙分户隔墙等均应按照设计要求采用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4)严格按照设计和建设单位具体要求,控制门窗洞口预留尺寸、净口尺寸,施工误差不大于2mm。
(5)质量控制要点:抹灰厚度控制20mm,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4mm内,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500-100平米为一个检验批,室外每100平米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10平米,抹灰层与基层必须粘贴牢固。
2)外墙保温系统施工质量控制(1)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应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外墙采用外贴50厚挤塑聚苯饭。
进场材料检验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注明原件存放处。
保温材料和粘贴材料进场时对其下列性能记性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保温材料的导热率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粘贴材料的粘结强度;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性能。
(3)施工质量控制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保温隔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板材与基层各构造层之间的粘贴和连接必须牢固,聚苯板粘贴砂浆与墙面可以“点粘”,亦可以“条粘”,其粘贴面积不得小于总面积的50%;点粘:周边抹浆60mm,保温板边外露处(变形缝、门窗洞口等)均必须做粘贴翻包网格布处理。
条粘:沿板长每抹浆60mm空60mm。
保温板与基层的粘贴强度应做到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材料应分层施工,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各层之间粘贴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当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体固定时,锚固体的数量为7个/m2,七层及以上为9个/m2。
4>网格布搭接长度为80mm,所挂网片必须完全包裹于聚合物抗裂砂浆之中,聚合物抗裂防水后面分再次施工,即在底层后面砂浆凝结前再抹第二道抹面,总厚度不得小于3-6mm。
5>伸缩缝留置处理方法:留置伸缩缝时,分格条应在进行抹抗裂砂浆工序前进行,待抹灰砂浆初凝后起出,修整缝边。
缝内填塞发泡聚乙烯圆棒(条)做背衬,直径或宽度为缝宽的1.3倍,再分再次勾填建筑密封膏,深度为缝宽的50%-70%,伸缩缝上应设置钢托架。
6>洞口四角部位应铺设附加网片,粘贴面砖,需做水泥砂浆与网片握裹力试验和抗拉拔试验。
3、门窗节能工程1)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以及天窗安装的间隙应按规范填充增强发泡剂,表面用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2)外门窗应按设计要求(包括遮阳性能、尺寸、位置)牢固地安装遮阳设施,保证其安全和使用功能;3)门窗扇的密封条、玻璃镶嵌密封条应按规范进行安装、镶嵌,特别要注意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接头要按规定处理;4)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要求正确;中空玻璃的气层厚度和玻璃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均压管应按规范双道密封,其露点应进行复检;5)门窗尺寸、材料不得擅自变更;6)门窗的气密性能应按规定的批量进行检测;镀(贴)膜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反射比、遮蔽系数等应按单位工程抽检。
4、屋面节能体系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2)屋面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是要检查其合格证、检测报告,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屋面保温层、找平层、防水层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施工;保温层厚度要均匀,以防止因温度应力导致保温层开裂;要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损坏,影响隔热效果;4)坡屋面挤塑板应有抗滑移措施,其拼缝应采取密封措施,细石混凝土配筋应有保护层;5)檐口、沟口、雨落口的基层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玻纤网要反盖。
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应按设计要求对风管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进行检测;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风管之间各连接部位,均应符合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绝热的部位,应作好隔热处理;3)不得随意改变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的隔热、防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隔热层、防潮层的厚度。
6、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设计要求的各种高效光源、灯具和节能装置。
五、节能工程的验收1、节能工程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程序进行分步验收;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节能施工隐蔽前、各分步验收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对节能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认;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后方可签认;4、单位工程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节能专篇,明确详实地记述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及其质量检查内容,对节能工程的质量情况作出明确的结论;5、在对节能工程分步进行验收的同时要及时整理核查各种内业资料,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隐蔽资料和图象资料。
六、节能监理方法及措施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具备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2)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家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查验,应审核和查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