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选择博弈与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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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方案选择

破产重整方案选择

破产重整方案选择1. 简介破产重整是指企业在面临财务困境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重组债务、调整经营管理等方式重新组织、恢复企业经营能力的一种手段。

在选择破产重整方案时,企业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环境、债权人利益等。

本文将讨论破产重整方案选择的一些要点。

2. 破产重整方案的类型破产重整方案可以分为内部重整和外部重整两种类型。

2.1 内部重整内部重整是指企业自身通过调整经营管理、减少成本等方式,进行自救的方式。

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但是,内部重整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并不能完全解决债务问题。

2.2 外部重整外部重整是指企业通过与债权人、合作伙伴等进行谈判,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的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迅速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但需要对方的配合和支持,并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让步。

3. 破产重整方案的选择要点在选择破产重整方案时,企业应综合考虑以下要点:3.1 财务状况首先,企业需要评估自身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问题等。

如果企业的财务状况较为严重,内部重整可能无法解决问题,外部重整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3.2 市场环境其次,企业还需要考虑市场环境的因素。

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不好,内部重整可能很难恢复企业的盈利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外部重整可能是更有前途的选择。

3.3 债权人利益同时,企业还需要考虑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债权人对企业有较大的影响力,他们可能会更加愿意与企业合作,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外部重整可能是更可行的选择。

3.4 法律环境最后,企业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环境。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破产重整的法律规定不同,对企业的影响也不同。

企业在选择破产重整方案时,应考虑当地法律对企业的保护程度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复杂程度。

4. 结论在选择破产重整方案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财务状况、市场环境、债权人利益和法律环境等多个因素。

内部重整和外部重整都有各自的优劣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案。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咱先来说说,啥叫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这就好比一个原本风光无限的大明星,突然遭遇了重大挫折,得想办法重新站起来,找回自己的辉煌。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这就像一场艰苦的战斗,得有策略,有方法,还得有运气。

比如说,一家原本在行业里呼风唤雨的公司,因为种种原因,资金链断了,债务一堆,市场份额也被竞争对手抢走了。

这时候,破产重整就成了它的救命稻草。

那为啥要进行破产重整呢?这就好比你有一辆开了很久的车,毛病越来越多,修修补补已经解决不了问题,就得彻底大修,甚至换零件,才能重新上路跑得欢。

公司也一样,走到破产这一步,说明原来的经营模式、管理方式或者市场环境出了大问题,靠原来的办法已经没法活了。

通过破产重整,重新整合资源,调整战略,说不定就能起死回生。

咱就说我之前遇到过一家做电子产品的上市公司,曾经那也是红极一时啊,产品供不应求。

可后来呢,技术更新换代太快,他们没跟上,新产品研发滞后,市场份额被那些新兴的公司抢了个精光。

再加上管理不善,成本控制不住,债务越积越多。

最后没办法,只能申请破产重整。

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有几个关键问题得解决。

首先就是债务重组。

那些债主们可不好对付,都想尽量多拿回自己的钱。

这就需要公司和债主们坐下来好好谈,制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有时候,债主们得做出让步,减免一部分债务,或者把债务转换成股权。

这就像是一场谈判的博弈,谁都想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然后就是资产处置。

公司得盘点一下自己手里还有哪些值钱的东西,哪些该卖,哪些该留。

这可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得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不然卖亏了或者留错了,那可就亏大了。

就像那家电子产品公司,他们的一些老旧生产线,虽然还能用,但技术已经落后了,卖也卖不出好价钱,最后只能当废品处理了。

再说说人员调整。

这可是个敏感的问题,关系到好多人的饭碗。

但为了让公司重新轻装上阵,有时候不得不裁员。

这就得做好安抚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给足补偿,不然引起员工的不满,那可就麻烦了。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风险,破产重整已成为一些公司寻求重生的重要途径。

然而,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涉及众多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概念与特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指对已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上市公司,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规定的破产重整程序,对公司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公司摆脱财务困境、恢复经营能力,重新获得市场竞争力。

与一般企业的破产重整相比,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上市公司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其股东众多,涉及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生死存亡,还可能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信心产生重大影响。

其次,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通常较大,业务结构复杂。

这使得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资产清查、债务评估和重组方案的制定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再者,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受到严格的监管。

证券监管部门会对重整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重组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原因导致上市公司陷入破产重整境地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周期的波动、行业竞争的加剧、政策法规的调整等宏观因素,都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市场需求下降,企业销售额减少,利润下滑,若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导致财务状况恶化。

2、经营管理不善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失误、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薄弱等经营管理问题,是导致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重要原因之一。

比如,盲目扩张业务、投资决策失误、成本控制不力等,都可能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

3、债务负担过重过度依赖债务融资,导致公司债务规模过大,利息支出过高,偿债压力巨大。

一旦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无法覆盖债务成本,就容易引发债务危机。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策略及效果研究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策略及效果研究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策略及效果研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策略及效果研究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上市公司面临着多种风险与挑战。

一旦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破产,破产重整成为一种常见的应对方式。

本文旨在研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策略,并分析其效果。

二、破产重整的定义与目标破产重整是指企业经营困境时,通过法律程序和协商机制,重新组织企业的资产、负债和管理结构,以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化和盈利能力的恢复。

其目标是尽量确保债权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价值,并为企业提供脱困与发展的机遇。

三、破产重整的策略1. 资产组织重构: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首先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评估其价值、风险以及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贡献。

通过重组和处置资产,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减少企业负债压力,恢复经营活力。

2. 组织结构调整:对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进行重新调整,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效率和竞争力。

这包括合并部门、精简人员、优化决策流程等操作,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3. 资金筹集与重组: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企业需要积极寻求外部资金,以填补资金缺口,维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同时,通过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议案的谈判,降低债务负担,重新开展融资活动。

4. 市场营销与产品创新: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需要加强市场营销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同时,通过产品创新与升级,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加销售收入。

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效果的研究破产重整对于上市公司的效果往往是复杂且多元化的。

其效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企业规模、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等。

具体效果如下所述:1. 减少债务负担:破产重整可以通过债务重组,降低企业的负债压力,减少债务偿付压力,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的灵活性。

2. 重新激发竞争力:破产重整可以促使企业进行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的调整,加速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市场营销和产品创新,企业可以重新获得市场的认可与竞争力。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专题分析(四)—...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专题分析(四)—...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专题分析(四)—...今天和大家聊一下,破产重整中被重整主体的选择问题。

时间已到九月,对于已经开始重整的星星仔们,大部分正在按部就班的赶工期抓进度,而对于尚未采取行动的星星仔,哪怕是最乐观的持股者或者管理层,也不敢说公司100%能够保壳成功,因此9月份基本上是保壳行动的密集期,上市公司基于活下去的目的,纷纷开始采取行动。

一、常规类——上市公司重整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上市公司出了问题,那就对上市公司本身进行重整,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最后轻装上阵。

这是最典型的破整方式,也是大家最常见的破整手段。

早些年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周期非常漫长,通常是1-2年的时间,随着预重整制度的完善,上市公司重整速度加快。

自法院受理重整,至法院走完流程执行完毕,最快的可在几个月之内完成。

由于重整期间是从法院裁定受理起算,因此受理越晚,6个月加延期3个月的期限就会越宽松,但从保壳角度,需要在年底前出具相应的重整计划草案,使净资产为正,因此受理也不宜过晚。

对于上市公司自身重整而言,几个比较重要的时间点为:1.被申请重整;2.法院受理重整;3.债权人申报及投资人招募;4.债权人会议;5.重整草案出具;6.重整方案表决,法院裁定;7.重整执行完毕。

每个阶段随着预期的不同,公司的股价也会随之影响,通常破产重整公司股价的主升浪也集中于这几个阶段。

重整草案,这一上市公司重整的诊断书,决定了公司重整的高度,很多公司在重整草案出具之后见光死,因为大部分公司的重整草案中,都涉及到了出资人权益的调整。

出资人权益调整,顾名思义,用上市公司值钱的东西去抵债,上市公司什么最值钱?当然是股权值钱。

什么?股权都不够?没问题,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什么?同比例转增之后相当于没变化,那就不给中小股东转增,转增部分只归属于债权人。

这就是出资人权益调整,权益调整在几乎所有案例中均有运用,主要是原股东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无偿让渡,以换取偿债资源。

而债权调整的手段逐渐丰富,早期以现金打折清偿为主,随后以股抵债得到较大程度的推广,如今留债债权展期也有较大的市场适用空间。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报告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报告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和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陷入了破产的境地。

破产重整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它可以帮助公司解决债务问题,重新调整经营策略,实现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

一、为什么上市公司会面临破产?上市公司之所以会面临破产,往往是因为其经营状况出现了困难。

这可能是由于经济周期的转变、市场竞争的加剧、管理不善或者是业务策略失误所导致的。

当公司出现连续亏损、债务过高或者流动性问题时,就有可能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最终走向破产。

二、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意义何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并非是一种失败,而是一种机遇。

通过破产重整,公司可以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调整和重组,从而实现债务清理、业务调整和资源优化。

这样的重组可以帮助公司重新开始,并在重新调整后迅速恢复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和债权人争取更好的回报。

三、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是怎样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并不简单,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一般来说,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提交申请:公司首先需要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表明其无法偿还债务并需要重整的意愿。

申请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债权债务清单等。

2. 法院审查:法院将对公司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确认其符合重整条件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将任命重整管理人对公司进行管理和调整。

3. 重整计划制定:在重整管理人的指导下,公司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重整计划。

该计划应明确重整的目标、资产调整方案、债务清理方式等,并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的讨论和批准。

4. 重整实施:一旦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公司需要按照计划进行实施,包括清理债务、调整业务结构、销售资产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争取尽快恢复盈利能力。

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影响有哪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对各方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者影响:对于普通股东来说,破产重整往往会导致其股权价值大幅缩水甚至完全损失。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引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指因经营困难,无法从债务中脱身,需要通过破产程序进行重整的上市公司。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经济角度和社会角度分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若干问题,旨在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法律问题分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面临着许多法律问题。

首先,如何确定是否适用于破产重整程序是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才能进行破产重整,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其次,破产重整程序的具体流程和程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套完善的破产重整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程序不够简化,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

此外,破产重整过程中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也需要重视,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经济问题分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也涉及到一系列经济问题。

首先,破产重整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

破产重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其次,破产重整过程中如何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

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是破产重整的核心问题,如果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可能会导致债权人对公司失去信心,从而造成金融风险。

社会问题分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首先,破产重整对于公司员工的影响是一个社会问题。

破产重整可能导致公司裁员,给员工造成一定的失业风险,对于员工的生活和就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其次,破产重整对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影响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如果某一公司破产重整,可能会对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造成连锁反应,从而影响到更多企业的正常运营。

总结通过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经济和社会等多个领域。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报告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报告

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若干问题的分析报告一、引言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其中破产风险是最严重的。

破产意味着企业无法继续履行其债务,而破产重整成为了一种解决方式。

本报告旨在分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面临的若干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原因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由于企业面临严重的财务困境而无法继续运营的结果。

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 经营策略失误:上市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因为策略失误导致业绩下滑,进而引发财务危机。

2. 经济周期波动: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经济下行周期中企业面临的困难增加。

3. 金融风险:上市公司可能因为贪腐、违法经营、虚假财务等问题引发金融风险,导致破产。

三、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问题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重整结果产生影响,具体如下:1. 债权人保护问题: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往往面临实现债权的难题,特别是在多债权人情况下,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一个关键问题。

2. 公司治理问题:破产重整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失灵,导致重整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3. 利益冲突问题:在重整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处理好各方利益是一个关键问题。

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对策和建议为了更好地解决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强化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完善企业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减少破产风险。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贪腐、虚假财务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稳定。

4. 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各方利益相关者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结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一种解决财务危机的重要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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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2期山东社会科学No.12总第208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208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选择博弈与制度构建龚伟(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安徽合肥230036)[摘要]具有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是选择正式破产还是选择重整,相应的策略选择的动机是什么?这些动机在各方博弈过程中是如何形成的?新《企业破产法》对这些动机选择及策略行为有什么影响?通过博弈均衡可以看出,在我国控制权市场上,破产重整计划的制定、批准过程存在上市公司具有先入优势、法院强制批准作用不明显、重整收益分配不均等问题。

对此,在破产重整法律设计时必须强化公司义务,引入“绝对优先原则”,增加信息透明度并寻求专业机构对破产财产、重整预期收益进行评估,不宜允许法院在强制批准时修改重整计划。

[关键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选择博弈;制度构建[中图分类号]F0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2]12-0158-04一般认为,货币资源配置手段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而资本市场中最主要的就是证券市场。

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完全,在证券市场上还难以实现货币资源的优化配置,典型的如亏损股、ST 股、PT股连创天价,不合理的上市制度强化了股市“壳资源”的稀缺性,而缺乏破产清算的淘汰机制又助长了证券市场的寻租行为,证券市场成了过度“放牧”的“公共地”。

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破产法》,该法的颁布解除了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障碍,也给国内大量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开辟了退市机制。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该过程包括:清算、重整、和解三个阶段。

那么,具有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是选择正式破产还是选择重整,相应的策略选择的动机是什么?这些动机在各方博弈过程中是如何形成的?新《企业破产法》对这些动机选择及策略行为有什么影响?基于此,本文拟从上市公司与债权人破产重整博弈的角度来考察新《企业破产法》的完备性,并从博弈均衡结果来分析准破产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重整选择,并进一步对新《企业破产法》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一、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与债权人破产重整选择博弈在财务困境上市公司破产选择博弈中,涉及到很多博弈主体: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外部重组者、破产管理人、是否批准破产的法院及地方政府。

这些相互依存的博弈主体通过选择策略和行动,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博弈过程具有互动性、群体性、策略性等基本特征。

因此,财务困境上市公司是选择破产还是重整的博弈是一个利益博弈、分配的过程。

利益纷争是破产重整博弈的基本分析,它构成了博弈分析破产与重整选择的基础,特别是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与批准可以简化为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博弈,而这种利益博弈的核心就是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利益的重新分配。

这个过程是协商、迁就和妥协的博弈过程,很多工作需要在法庭之外完成。

在破产重整博弈过程中,由于控制权由股东转向了债权人,所以其核心是债权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博弈。

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破产重整过程的利益及行为会影响诸如地方政府、控股股东等其它相关利益主体,所以上市公司与债权人破产与重整选择博弈过程涉及多方利益。

由于债权人与财务困境上市公司并不是同时行动,在选择破产与重整策略上具有序贯性质:当债收稿日期:2012-06-09作者简介:龚伟,女,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851务人将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制定以后,债权人才会选择批准或者不批准上市公司重整,这样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过程就可视作动态博弈,该博弈结构包括:上市公司重整博弈的参与人有那些;各参与人什么时候选择行动;各参与者行动时可选择的策略范围及采取策略时候的信息状态。

根据上述要素有如下博弈过程,具有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为V,不足以偿还总债务D(D >V>0)。

为了便于分析,可以做出以下假设:上市公司整个资产价值V不会因时间而变化,对于各博弈主体来说没有贴现的差异;为了获得外部投资者的注资,具有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与债权人具有相等股权让渡和债权转让成本。

上市公司申请重整,这需要外部重组者的注资,实现公司价值的增值,增值数额为A(A>V>0),这对于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与债权人而言,重整后可以获得预期收益(A-V)。

对于该预期收入,上市公司会采取倾向性策略进行收益分配,分配给自己与债权人的收益记为(β(A-V),(1-β)(A-V)),其中1 2<β()<1;当然,上市公司也可以采取平均分配收益的策略,这样经过重整后上市公司价值为12(A-V),而债权人的价值变为V+12(A-V)。

针对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不同的分配方案,作为上市公司所有权控制者债权人有权选择批准或者不批准策略:当债权人选择批准,那么按照《企业破产法》要求经法院认定生效;若债权人选择不批准,财务困境上市公司可选择将公司重整方案提交或者不提交法院强制批准,若不提交法院直接裁定上市公司破产,其结果见图1。

但是,在财务困境上市公司倾向性分配方案策略下,法院强制批准重整概率为p,上市公司收益为pβ(A-V),而上市公司债权人的收益为p(1-β)(A-V)+V;若财务困境上市公司财务选择平均分配方案,则法院强制批准概率为q,上市公司与债权人的收益分别为:12q(A-V),12q(A-V)+[]V。

以上动态博弈采用逆推归纳法求解,即从动态博弈的最后阶段进行分析可以获得博弈均衡解。

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制定批准的动态博弈过程中,最后阶段选择权由上市公司选择是否将重整计划提交法院请求强制批准,理性的上市公司会选择使自己受益最多的行为策略。

这样,理性的上市公司无论采取平均分配策略还是倾向性分配策略,上市公司都倾向于提交法院,因为这时提交的收益pβ(A-V)和q(A-V)/2都大于0,该策略也是最优的。

上市公司选择策略后,上市公司债权人会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进行批准与不批准策略。

从博弈情况来看,在上市公司做出倾向性分配策略条件下,由于债权人选择批准收益大于不批准收益,即A-β(A-V)>p(1-β)(A-V)+V,所以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会选择批准重整方案;在上市公司做出平均分配策略时,由于债权人选择批准收益大于不批准收益,即(A+V)/2>q(A+V)/2+V,所以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会选择批准重整方案。

这样在回到上市公司的策略选择阶段可以看出,破产重整计划博弈的均衡为上市公司选择倾向性分配方案,而作为上市公司的理性债权人必须批准该方案。

图1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批准动态博弈模型二、博弈均衡结果的原因分析利用动态博弈可以观察到《企业破产法》中上市公司主导的重整计划制定与批准的均衡结果,上市公司选择倾向性分配方案,而作为上市公司的理性债权人必须批准该方案。

①从博弈均衡结果看,债权人是被动的批准重整计划,这是由于现行法律赋予上市公司、债权人不同的博弈地位,即引入重整外部人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利用信息优势获得更多利益,即在重整预期收益分配博弈过程中,破产法律对于上市公司给予过多保护,而不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及公平分配策略。

这是因为,现行法律给予上市可以采取先行策略,这样上951①杨忠孝:《破产法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市公司作为重整计划的制定者,可以利用信息优势对后续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获得更多收益。

破产法律给予法院强制批准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权利刚好是在追求效率的基础上谋求重整博弈各方当事人尤其是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①该理论从图1可以看出,在现行破产法律框架下,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权力的存在也不会对博弈结果产生影响。

如在上市公司选择倾向分配策略时,债权人采取不批准策略,而上市公司可以在是否提交给法院时,有最优策略来激励债权人提交法院强制批准,这是因为法院是否批准概率p取何值,上市公司提交重整计划的收益总是大于0,而等于0是不提交策略下的收益。

这样就更加让上市公司具有先行优势,获得重整过程中的更大利益。

(一)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与债权人是否重整博弈均衡分析破产选择博弈模型假定:(1)在破产程序中只有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两个博弈主体;(2)为了获得最大利益,债权人让财务困境上市公司重整的概率为p,要求破产清算的概率为1-p,而财务困境上市公司重整好转的概率为q,重整破产的概率为1-q;(3)财务困境上市公司具有债务总额为d,债权人同意上市公司重整过程中的免除债务为dd,而上市公司股东注入资产价值为V1;(4)财务困境上市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可获得价值为R1的偿还率,若在长期谈判后进行破产清算,则获得债务价值为R2(R1>R2),若免除部分债务进行重整就可获得所有债务;(5)为了重整就必须谈判,若财务困境上市公司提出则谈判成本为C1,若债权人提出则谈判成本为C2,因为延期破产清算,上市公司的价值减少为V2;(6)博弈过程中,所有经济主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

(二)破产选择博弈策略及均衡分析对于具有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而言,若债权人同意免责同意重整,那么公司价值变化为V=V1+dd,而债权人的收益变为(d-dd)。

所以上市公司与债权人同意重整,则收益分别为V1+dd与d-dd;若双方选择清算那么上市公司由于破产清算,股东收益为0,而上市公司债权人的收益变为R1d;若上市公司与债权人意见不一致,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不同意重整,那么其收益为-Z,上市公司债权人收益为R2d-C2;若财务困境上市公司同意重整,则其收益为-Z-C1,上市公司债权人收益为R2d。

所以财务困境上市公司具有两个策略(重整,清算),债权人也有两个策略(重整,清算),他们策略组合获得的收益为(V1+dd,d-dd)、(-Z-C1,R2d)、(-Z,R2d-C2)、(0,R1d)。

这样,获得双方是否重整博弈过程中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与债权人混合策略价值如下:VE =q[p(V1+dd)+(1-p)(-Z-C1)]+(1-q)[p(-Z)+(1-p)*0]对以上混合策略价值求均衡解,分别可以获得财务困境上市公司要求重整条件下的均衡解:q=-ZV1+dd+2Z+C1(1)p=C1+2V1+dd+2Z+C1(2)同理,债权人的混合策略价值如下:VD =p[q(d-dd)+(1-q)(R2d-C2)]+(1-p)[qR2d+(1-q)*R1d]对以上混合策略价值求均衡解,可获得债权人要求重整条件下的均衡解:q=(R1-R2)d+C2d-dd-2R2d+C2+R1d(3)p=(R1-R2)dd-dd-2R2d+C2+R1d(4)(三)破产选择博弈均衡解的经济意义从均衡解(1)和(2)可以看出,外界条件不变,公司股东注入价值V越大,那么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债权人都会提升重整的概率,即股东发出了一个好的信号,希望与各博弈参与方联合起来不让企业走上破产清算的路径,因为破产清算的博弈结果对博弈参与各方都可能是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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