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收管理办法
业主委员会创收资金奖励办法

业主委员会创收资金奖励办法
目前业主委员会也会有相应的补贴,但补贴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定,正常的补贴最低标准是每个人每个月600元,最高的补贴标准可以达到一个月每个人2600元。
法律依据: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
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业委会补贴的相关规则可参考如下的两个部分。
第1个部分是针对业委补贴上的一些内容,比如鼓励业委会成员,给大家提供了服务之后,领取相应的补贴,比如临时补贴上的一些具体情况固定补贴上的一些具体情况等等。
第2个部分则是针对在补贴的标准上给予了不同的规定,比如按照每天每人在6-8个小时之内给予20块钱的补贴,那么该补贴的具
体情况则是由造表,填写,签字,申领等几个步骤组成。
业委会经营收入补贴物业费一般有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包干制,就是每月或每年交给业委会固定金额,其余收入归物业。
这个办法的好处是业委会比较省力,物业公司积极性比较高。
二是按比例分成,就是按照双方约定,每年对经营收入按照比例分配。
这个办法业委会要加强监督,防止收入流失。
增收节支管理办法

㈠为了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及各专项工作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公司人材、技术、资源等优势,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妥善处理废旧物资 , 盘活闲置资产,规范增收节支行为,完善激励机制,实现增收节支、增加效益的目的,根据集团《二 0 一一年单项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川久盐发(2022)20 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㈡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原则;2、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则;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原则;4、不得伤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原则。
㈢各单位、各部门在增收节支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 ,按照公司、集体、个人三者兼顾的原则,并依据履行管理职能的侧重不同,按适当比例进行奖励。
㈣在增收节支活动中,凡应签订合同的项目,须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流程办理;凡合同金额达 2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 ,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 ,相关单位、部门配合签订合同.㈤增收节支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公司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所分管的单位、部门的增收节支活动的开展 .所有增收节支活动特殊是对外创收及对外转供活动在实施前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允许和批准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增收节支活动的综合管理部门。
㈠外售副产品项目1、盐电厂所产煤渣、煤灰由盐电厂负责管理,化工厂所产煤渣由化工厂负责管理;煤渣、煤灰由生产安全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盐电厂、化工厂要加强对煤渣、煤灰的采集。
2、冷凝水由盐电厂负责管理,由生产安全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盐电厂要加强计量工作。
3、凝析油由供卤厂负责管理,由供销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供卤厂要加强日常的采集和计量工作,并积极协助供销处搞好对外出售处置。
㈡外售废旧物资(材料)项目1、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及维修中所拆换的废旧物资材料由物资所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供销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 .物资所在单位及部门要加强日常的采集和监管工作 , 并协助供销处搞好对外出售处置。
五邑大学创收分配管理条例

五邑大学创收分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项创收收入管理,调动各单位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综合财力,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中的创收是指校内各单位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对外进行的各类有偿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
第三条学校资源是创收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和保证。
学校资源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如学校的师资、管理人员、教学场地、实验设备、公共设施等;无形资产如学校名称、社会声誉、教学水平等。
第四条全校各单位的创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的正常秩序;校内各单位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不得列入有偿服务范围;校内各单位创收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类创收的管理与分成第五条校内各单位对外举行的各种短期培训班、补习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其对外合同或协议统一由学校对外培训中心签订,各单位不得自行签订对外培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校内各单位对外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非学历教育收费,按《五邑大学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收费申请表、合同或协议须报财务处备案。
第七条各院、系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以全部收入为基数,在校内举办的,20%上交学校,20% 用于院、系补充事业费,60% 用于办班课酬及福利费等;在校外举办的,15 %上交学校,20%用于院、系补充事业费,65% 用于办班课酬及福利费等。
第八条利用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析测试中心除外)进行创收活动的,以全部收入为基数, 30 %上交学校,20%用于院、系补充事业费,50% 用于课酬及福利费等。
第九条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办班成本在70%以下方可开班,以全部收入为基数,计提10%的管理费,其中4% 为补充事业费,6% 用于福利费。
系部预算经费包干与创收管理暂行办法

系部预算经费包干与创收管理暂行办法为充分调动各教学系部积极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制和财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教学系部预算经费包干实行预算管理,按学年度编制预算计划,坚持“总量控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办学”的原则。
第二条学校总预算分为学校统筹经费与教学系部经费二大类。
学校统筹经费包括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经费、退休职工津补贴、设备购置、大型维修维护、固定资产建造以及暂不实行预算经费包干部门的日常开支等全校性经费,其预算由学校根据需要和财力的可能由校领导统筹安排,经费责任人为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长;系部预算经费包干实行分级管理、财务集中核算的办法,各教学系部主任为该部门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服务社会,充分调动校内各部门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积极性,增强学校财力,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学校鼓励开展经济创收活动。
1、学校各部门利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开展各种有偿服务活动。
但必须在保证正常教学前提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服务质量,维护学校声誉。
2、学校创收活动实行审批制度,需填写《市高级技工学校创收项目审批表》,经批准后实施。
未经学校批准私自设立或实施的项目,学校视为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3、创收分配兼顾学校、部门和个人三者利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一切收入均纳入学校财务处管理,各部门不准坐支、截留、转移创收收入而私设“小金库”,经查实如有违反,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4、收入分配按照总收入的30%留归学校,70%划拨给创收部门,用于创收成本支出,包括:业务费、专家费、课时费、管理费、耗材费、协作费、承揽项目个人奖励;补充部门办公、维修等经费;用于工作人员超工作量补贴等。
第四条教学系部经费预算包干的资金来源:1、学费提成:学年初第一个月一次提取,学期末通算。
财务部团队创收奖励机制管理办法

财务部团队创收奖励机制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
结合财务部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大加强服务质量和管理核算力度,特制定以下创收奖励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创收的收费标准:
针对信贷业务进行说明:装饰公司对内对外信贷业务的开展,包括办理保函、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针对公司合作客户和分公司现己开展的信用等级评级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保函业务%%、借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下调优惠。
二、分配奖励方案:
1、将其他收入总金额中80%的资金上缴。
2、按其他收入净利润的20%提取提成,用于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部奖励及部门费用报销。
财务部
2012-4-26。
广西医科大学对外服务创收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医科大学对外服务创收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广西医科大学对外服务创收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各单位对外服务创收活动及其财务管理,调动校内各单位及教职工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积极性,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价费[2005]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服务创收活动是指校内各单位利用学校有形或无形资源(资产)依法从事的各类非学历教育或培训活动、对外服务活动、资产性收益管理及其他服务收益管理活动等。
本办法所称对外服务创收收入是指通过上述活动所取得的经济收入。
学校普通高等、成人学历教育的各项收入、具备法人资格的校内各经营实体的收入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三条我校各单位所从事的一切创收活动,必须在保证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凡属正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以及上级或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均属学校正常工作,一律不得作为创收活动实行创收收入分配政策。
1第四条对外服务的创收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合法票据,票据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对外服务创收收入分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财经制度,兼顾学校、承办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妥善处理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第六条对外服务性创收收入属于应当纳税范围的,依法纳税后缴纳政府非税收入,及时缴存财政专户,财政返还后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对外服务创收收入的管理第七条学校对外服务创收收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一)建筑物出租出借类,主要指利用学校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所取得的收入。
(二)设备服务类,主要指利用学校各项专业设备类固定资产对外提供有偿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创收业务费用支持及业绩奖励办法

创收业务费用支持及业绩奖励办法一、目的为了增加公司业务收入,合理解决创收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费用问题,并适度给予奖励,以激发全员创收意识、效益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各子分公司及各部门。
三、创收业务的界定创收业务是指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名义开展的除了公司传统业务外的、为公司创造收入的各类业务,包括各单位承接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广告、硬件销售、系统集成等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
四、创收业务的费用支持规定1、创收业务采取报备制:项目启动前要向主管领导进行报备。
2、报备内容包括:预计合同金额、预计采购金额、服务外包金额;项目前期运作需要的费用支持(简称项目营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有关招待费、差旅费、公关费、咨询费、服务费等);需要公司进行开发的,要将开发内容报产品部门,产品部门测算开发投入成本;项目预计的毛利;其他需要公司支持的内容等。
3、项目报备确认后,各单位负责人可根据项目报备额度安排项目营销费使用,该营销费用财务中心将单独核算,并列入各单位项目成本中(若该项目最后未成功签约,该费用将列入该单位其他项目成本中),不计入公司下达的各单位相关营销、业务费用额度中。
4、项目营销费用的使用按照公司费用管理办法执行,并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列入各单位预算费用中。
原则上项目营销费用的使用以报备预算额为限。
五、创收业务的奖励1、创收业务完工并收回资金后,以最终的项目利润做为项目奖励依据。
项目利润为项目收入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后的额度,最终以财务中心提供数据为准。
项目利润=项目收入-项目采购成本-项目开发成本-项目实施成本-项目营销费用-其他项目费用如果项目的执行跨越不同的年度,则当年度发生亏损的项目利润会累计到下一个年度,直至项目结束。
2、项目奖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项目利润的5%,具体比例综合考虑项目的难易程度后适度调整。
3、项目奖励额度确定后,由项目负责人对参与项目的人员根据其贡献程度提出分配建议,每年兑现一次。
X学院继续教育收入支出分配管理办法(经典实用模板收藏)

关于印发《X学院继续教育收入支出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现将《X学院继续教育收入支出分配管理办法(暂行)》予以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x学院2022年5月13日X学院继续教育收入支出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继续教育创收与支出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员工参与继续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拓展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促进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施继续教育收入的使用管理,各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规范继续教育的收入与支出。
第三条继续教育收入主要来源于高职扩招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普通专升本考前辅导培训、自考专升本相沟通、各类培训考证、各类社会培训、各类社会考试、各类社会服务及其他继续教育创收项目。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四条归口管理,合理使用。
继续教育项目收费实行归口管理,所有收费首先缴交到指定账户,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分配使用。
各项目创收经费支出须按本办法规定流程办理。
一2 一第五条合规办学,合理收费。
所有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均须向继续教育处提交培训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的合规合理性、组织招生宣传、课程课时安排、教学实施管理及质量保障机制, 报校领导审批和备案。
对于有明确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对于没有明确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应当根据项目成本、市场同类项目价格和毛利率(原则上不低于30%)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如果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需与第三方校外机构合作开展,则必须说明合作的必要性、校外机构合作资质及合作资源,并签订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合作协议。
第六条直接成本, 分类核算O继续教育项目直接成本包括招生组织费、第三方合作分成、课酬及教学管理费、学生事务管理费、税费、项目所需的其他直接费用等。
第三方合作分成及税费按照合作协议执行;课酬及教学管理费、学生事务管理费、项目所需的其他直接费用按照《X学院继续教育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业公司员工创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鼓励对公司创收做出贡献的员工,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增加员工及公司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创收奖励是指针对于员工创造非计划内项目收益的一种激励,按照
项目利润总额的比例给予员工进行的奖励。创收管理是指公司为规范整
个创收活动过程而进行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
3、奖励范围
1)个人拓展提出项目计划(或者提供了有利线索),经公司采纳者;
2)个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直接参与并促成的创收;
3)为公司提出能有效节约水、电等节能措施从而降低公司成本者,一
经公司采纳,对员工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4)凡发现偷用我司水、电现象者,一经公司确认,对员工个人给予300
元奖励;
5)以上1)、2)种情况必须事先通过公司申请批准。
4、奖励的原则
实行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施事前核实,事
后监督。提倡在不违反公司规定、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
有组织地全面开展员工创收工作,并由公司统一进行监督管理。
二、奖励标准
本公司的奖励依据项目创收的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员工在2011年10月份创收的以创收利润总额的90%给予创收部门
作为奖励;
2、员工在2011年11月、12月份创收的以创收利润总额的80%给予创
收部门作为奖励;
3、员工在2012年开始创收的以创收利润总额的70%给予创收部门作
为奖励;
4、项目中辅助参与,按项目实际利润总额的X%给予奖励。
5、在项目中承担重要公关任务,按项目实际利润总额的X%给予奖励。
6、促成项目合同的签订,按项目实际利润总额的X%奖励。
三、实施流程
1、 个人先提出项目申请书提交公司批准,批准后实施。
2、项目实施完成后,个人提出额外奖励申请表,提交公司审批。
3、公司对申请进行评定以及业绩鉴定,根据评定结果按本办法实施奖
励。
四、奖金兑现
公司在项目资金到账并且通过公司审批,两个月内按照奖励程序将
奖金发给员工。
五、 附则
1、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办公室负责本公司额外创收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
3、对获奖励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
奖励。
4、个人必须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额外发展开拓项目为公司带
来收益方可得到奖励。
5、在开展创收办法期间,若发现私自创收隐瞒不上报公司者一律按罚
利润的十倍加严重警告一次处理,被公司严重警告两次者在公司通
报,并给予开除处分。
6、在执行本奖励办法的过程中,发现申报的成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公司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在公司通报,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若此
欺诈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7、各部门参照以上规定,制定本部门创收具体管理办法。
8、各部门要实事求是,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9、本办法自经理批复公布之日期起开始生效执行。
经理意见:
签名/日期:
创收项目申请表
申 请 人 日 期 部 门
项目基本情况(业务内
容、以及项目背景)
建议实施办法
个人参与的工作
业绩预期效果
备 注
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办公室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分公司经理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创收奖励申请表
申 请 人 日 期 部 门
在项目中参与的工作
项目实施成果
为公司带来的收益
备 注
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办公室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分公司经理审批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