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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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北京市的轨道交通体系已成为城市交通主力军,承担着大量的客流和货物运输任务。

然而,在运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时有所见,如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对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应急预案目标1.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2.快速恢复轨道交通的运营,确保市民出行需求得到满足;3.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三、应急处置措施1.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立建立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中心成员要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保持良好的应急响应能力。

2.信息发布与通报及时发布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通报,向乘客和工作人员传达相关指导和信息。

通过LED显示屏、公告、广播等多种方式发布信息。

3.安全疏散和救援对发生意外的车厢和车站现场,要立即启动疏散和紧急救援工作。

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并及时调集相关救援力量和装备。

4.交通引导与应急路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交通引导,疏导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周边道路通畅。

同时,确定应急路径,为乘客提供替代出行方案。

5.维修与恢复工作针对突发事件导致的设施故障或损坏,要立即启动维修工作。

同时,加强检修与保养力度,避免潜在故障的发生,确保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可靠。

6.事故调查与处理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同时,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

四、预案操作流程1.发现突发事件:工作人员通过监控或其他手段发现突发事件。

2.报告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3.指挥中心决策: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信息发布与通报:指挥中心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通报。

北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2014年发布)

北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2014年发布)

【法规标题】北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2014年发布)【发布部门】北京市交通委员【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北京市会【发布时间】2014-10-22【生效时间】2014-10-22【关键词】事故与应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北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的需要,适应多运营主体共同经营管理轨道交通路网的工作格局,保障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地处置,特制订《北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 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3)《国家处置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4)《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6)《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7)《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应急信息管理办法》;(8)《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厂血丫综合考核管理办法》;(9)《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安全维稳综合考核管理办法》;(10)《北京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1)《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12)《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13)《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职责细化的通知》;(14)《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运营异常情况乘客信息发布规则》;(15)《北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办法适用在本市轨道交通所属区域内,发生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或设备设施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轨道交通运营中断、人员伤亡、乘客被困、财广损失等各类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也适用于在轨道交通所属区域外发生的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突发事件。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地面公共交通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地面公交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协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应遵循本办法。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一、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轨道交通在现代城市交通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轨道交通系统的复杂性和运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火灾、列车故障、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

这些突发事件不仅会影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威胁到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对于提高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包括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负责人、相关部门的主管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等。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3、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应急信息。

(二)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救援队伍的负责人等。

其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2、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抢险工作。

3、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各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以下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如灭火、救援被困人员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交通疏导组:负责疏导现场交通,保障救援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4、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5、技术专家组: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加强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营过程的安全监控。

(二)预警机制1、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收集和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协助疏散乘客;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 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 查与处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负责组织 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附件
附件
根据《预案》,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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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运营规模迅速扩大,客运量迅速增加,网络化效应愈发明 显。同时,国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完善,2006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0年《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3 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和应急预案的 制修订。2008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移交给交通运输部,原《预案》中一些内容已 无法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新形势以及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原《预案》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201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

201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冲突、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适用本办法。

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情形,参照本办法开展运营处置方面的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条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遵循全面覆盖、总专结合、协同联动、有效融合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本行政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联合建立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完善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协调建立健全部门间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并细化行业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等。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运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

新编制或修订的,应在预案生效20个工作日内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第六条运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应与政府层面的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总体阐述本单位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专项应急预案体系、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2023年轨道交通企业运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23年轨道交通企业运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运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目旳..................................................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合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引用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分级响应原则 . (3)5.1响应分级原则 (3)5.2合用范围 (3)5.3分级响应条件 (3)5.4应急响应 (4)6应急处置机构与职责 (4)7应急处置过程 (7)7.1机构成立 (7)7.2资源调配 (7)7.3处置预案 (7)7.4指挥分级 (7)7.5信息汇报 (7)7.6乘客服务 (7)8应急结束 (8)9后期处置 (8)10保障措施 (9)11附则 (10)运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目旳为切实做好轨道交通企业突发事件旳防备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地铁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旳生命安全和国有财产、设备设施安全,维护地铁运行工作旳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原则。

2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轨道交通企业处置运行突发事件时旳组织原则和基本程序规定。

3引用原则下列引用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规章旳引用成为本规章旳条款。

但凡注明日期(或版本号)旳引用文献,其随即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本原则。

但凡未注明日期(或版本号)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有关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旳规定》《国家处置都市地铁事故劫难应急预案》《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轨道交通企业突发事件管理规定》《轨道交通企业安全信息管理措施》《轨道交通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措施》4工作原则4.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发生突发事件,贯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旳规定,积极采用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北京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最新

北京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最新

北京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最新一、引言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十分迅速,并成为北京市内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然而,随着轨道交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运行密度的增加,应急事件的频率和影响力也日益加大。

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和保障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北京轨道交通部门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

本文档旨在介绍北京轨道交通最新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事件的分类、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预案的内容和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应对应急事件,并保障乘客的安全。

二、应急事件的分类为了统一应急预案的书写和管理,北京轨道交通将应急事件分为四个等级:紧急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

1.紧急事件:指可能导致大量乘客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的事件,如火灾、爆炸等。

2.重大事件:指可能导致较多乘客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影响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的事件,如地震、停电等。

3.较大事件:指可能导致少量乘客伤亡、较小财产损失或轻微影响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的事件,如人员滞留、设备故障等。

4.一般事件:指可能导致个别乘客受伤、轻微财产损失或微弱影响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的事件,如行李遗失、扒窃等。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为了保障应急预案的快速响应和高效执行,北京轨道交通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组织架构。

1.领导层:由北京轨道交通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的总体原则和任务指南,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2.应急指挥部:由应急响应指挥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并与上级领导层保持紧密联系。

3.应急小组:包括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和应急措施的调度。

四、应急预案的内容为了应对不同等级的应急事件,北京轨道交通制定了一套全面而详细的应急预案。

1.紧急事件预案:包括火灾、爆炸等紧急事件的处理流程和措施,要求各车站和车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以及熟悉应急逃生通道和救援流程。

2.重大事件预案:包括地震、停电等重大事件的处置方案,要求轨道交通部门建立完善的地震监测与预警系统,并加强电力调度和备用电源的配置。

北京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公示

北京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公示

北京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公示一、引言,加强安全意识,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局制定了《北京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本文档对该预案进行公示,以便广大乘客和相关人员了解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预案概述1. 预案制定目的,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措施,保障乘客安全、维护秩序、恢复正常运营,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预案适用范围、全车型的运营活动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泄露、疏散、自然灾害等。

3. 预案执行机构、协调和实施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1. 级别划分,本预案将应急响应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响应:有重大生命安全危险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等。

•二级响应:有较大生命安全危险的紧急情况,如车辆冲撞、设备故障等。

•三级响应:有一定生命安全危险的紧急情况,如乘客受伤、自然灾害等。

2. 控制措施(1) 一级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轨道交通系统内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向乘客发布紧急通知,引导乘客有序疏散,并确保人员安全。

•配合事故调查组展开详细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2) 二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内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提供相关信息,指导乘客有序疏散,并引导乘客进行紧急逃生。

•指挥调度员做好车辆控制、通信、信号等工作,确保列车安全停靠及乘客安全。

•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和紧急救援。

(3) 三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内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紧急救援。

•进行安全评估,恢复运营前进行系统检查、设备维修和安全复核。

四、预案落实与演练1. 预案发布和宣传•将应急预案公示于轨道交通车站、官方网站等公共场所,以便乘客了解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定期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意识。

2. 应急演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进行不同级别的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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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北京是特大型城市,人口稠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

城市轨道交通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处置难度大、损失大、影响大。

为做好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提高应对能力,确保应急组织指挥统一顺畅,处置及时妥善,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以实现如下目标:(1)整合现有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2)整合现有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保障体系。

(3)整合现有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迅速的信息支撑系统。

(4)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级别,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职责,确定不同级别事件的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

1.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
3 预案组成根据国家和本市应急预案体系,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管
理类应急预案和处置类应急预案两大类。

1.3.1 管理类应急预案是指由市应急委或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为应对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应急预案。

1.3.2 处置类应急预案是指由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及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依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具体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制定的社会单元应急预案。

1.4 事件等级依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4.1 特别重大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Ⅰ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1)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6小时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3)造成被困人数3000人以上;(4)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5)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1.4.2 重大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1)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5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3)造成被困人数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4)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
10万人以下。

1.4.3 较大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1)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下;(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3)造成被困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4)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1.4.4 一般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1)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半小时以下;
(2)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3)造成被困人数500人以下;(4)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5)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下。

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因设施故障、恶劣天气、地震、大面积停电等情况而引发突发事件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运营遭受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或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时的先期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除此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须报请市应急委,由本市有关部门同时启动其他相关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
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负责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领导工作,对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委主任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工作。

市交通委主任主要负责交通行业内各单位的应急处置、责任制落实工作和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职责包括:(1)研究制定本市应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本市轨道交通运营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本市轨道交通运营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负责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5)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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