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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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组织与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协助解决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完成工程建设,配合验收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验收小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 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工程质量。

4. 验收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5. 验收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

3. 工程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雷、防水等方面。

4. 工程节能环保性能,包括节能措施、环保材料使用等方面。

5. 工程使用功能,包括空间布局、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办理竣工手续,投入使用。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3.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所有。

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保证维修工程质量,维护用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维修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功能改善、外观翻新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监督员、用户代表等组成。

2. 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个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技术团队对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 提交资料向验收小组提交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材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

3.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维修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

4. 问题整改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问题,需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

5. 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根据检查结果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报告中应明确指出工程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

6. 正式验收经过预验收、问题整改后,组织正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安全性符合设计要求;- 功能使用满足用户需求;- 外观质量达到预定标准;- 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得到满足。

六、责任与义务- 施工单位应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验收小组应公正、客观地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 用户有权参与验收过程,对验收结果有异议时可提出质疑。

七、后续服务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服务,并对用户反馈的问题及时响应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维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引言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的关键步骤。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目的验证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

确保工程安全、可靠,满足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为工程交付使用提供依据,保障投资方、建设方和使用方的合法权益。

三、验收组织验收组织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参与。

验收组织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工程师、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

四、验收条件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证明文件等。

工程安全评估已完成,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措施已落实到位。

五、验收程序自检: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检,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预验收: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验收组织单位应提前通知所有参与单位。

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明确工程质量评价和验收结论。

整改复验: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六、验收内容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工程安全:评估工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

使用功能:验证工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和功能指标。

环境保护:检查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档案资料:审核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七、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安全应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

工程使用功能应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需求。

环境保护应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

八、验收文件验收报告:包含工程概况、验收过程、验收结果等内容。

整改记录:记录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验收证书: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颁发验收证书。

移交文件:包括工程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

十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十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一)单位(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由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预验收。

(二)竣工(预)验收的依据1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2、全部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3、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4、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5、机械设备的技术说明书;6、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现行的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文件;7、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现行的关于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文件;8、其它涉及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三)竣工(预)验收的条件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2、单位(子单位)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3、观感质量检验符合要求;4、非生产性建筑的土建工程已经完成;房屋附属的水、暖、电、卫、空调等工程已经安装与调试完成;室外管网、线路已经接通;电梯、通风等设备已安装及调试完毕,而且水、暖、电气线路已通,达到使用条件。

5、生产性、科研性建筑除具备上述非生产性建筑的要求外,还应达到可以进行设备安装的条件。

6、按国家及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法规规定的涉及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已经准备齐全。

7、根据当地政府城建档案馆理部门的规定及要求,本工程的竣工档案已备齐,并满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初步验收合格的要求。

8、承包单位已对报竣工工程进行自检、自评,并整修了工程缺陷,达到了合同约定标准,满足设计和施工验收目标、规范的要求并且经过承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验收合格。

9、质量监督部门及项目监理部监理过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达到合格要求,并已回复。

10、承包单位已正式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11、现场清理干净。

(四)竣工预验收程序1、承包单位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及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上述条件进行检查核实。

工程竣工监理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监理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监理预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竣工监理预验收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功能和使用寿命。

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

在工程竣工阶段,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预验收工作。

三、预验收条件1. 工程项目已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 施工单位已完成自检、互检和整改工作,并形成了完整的质量记录。

3. 监理单位已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并形成了监理日志、检验批质量评定表等记录。

4. 工程项目已通过环境、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专项验收。

四、预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

2. 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

3. 如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召开预验收会议,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参加。

5. 会议上,各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审,形成预验收意见。

6. 根据预验收意见,施工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五、预验收内容预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完整性、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性等方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安全与稳定性- 建筑外观与装饰- 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防水、保温、防火等性能- 环境保护与节能措施- 工程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六、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支持,确保预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预验收工作,确保预验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 设计单位负责根据预验收结果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七、后续工作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出具预验收报告,并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正式验收的时间和程序。

建筑工程预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预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预验收制度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维护建筑物的长期使用功能,预验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实施预验收有助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从而减少工程出现问题的可能性。

预验收制度是建筑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我们将介绍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预验收制度。

一、预验收的定义和目的预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对已完成的部分或整个建筑工程进行综合性、系统性的检查和核查。

预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以及维护建筑物的长期使用功能。

二、预验收的内容和范围1.建筑结构的验收: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墙体、楼板等部分的验收,检查其强度、平整度、水平度、垂直度等情况,保证建筑结构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2.建筑设备的验收:包括建筑物使用的各类设备的验收,例如电梯、空调、给排水系统等,检查其性能和安全性。

3.建筑装饰的验收:包括建筑物内外的装饰,如墙面装饰、地面装饰、门窗等部分的验收,检查其质量和美观度。

4.建筑材料的验收:包括建筑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材料的验收,检查其质量和符合性,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达标。

5.工程施工的验收: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验收,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三、预验收的程序和要求1.组织预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预验收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等。

2.确定验收范围和内容: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预验收的范围和内容,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

3.进行实地验收:预验收小组前往建筑工程现场,对建筑结构、设备、装饰、材料等进行实地检查和核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和缺陷。

4.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实地验收的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进行整改。

5.编制验收报告:根据实地验收的情况和整改情况,编制验收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6.完成预验收:完成整改工作后,对已整改的部分进行再次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定标准,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性,提供合格的使用环境。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做到质量始终是首要考虑的重点。

第七条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主要责任,组织协调工程相关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结果由第三方机构出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供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一)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准备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技术交底记录等。

(二)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组织验收过程。

(三)验收材料审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质量资料等。

(四)现场验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五)验收报告编制: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验收文件归档: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应详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的状况和质量。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二、竣工验收程序1. 准备阶段(1)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人员。

(2)收集并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检查工程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验收阶段(1)召开竣工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和要求。

(2)验收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

(3)填写竣工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

3. 结果评定阶段(1)验收结果由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评定。

(2)验收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承包方。

三、竣工验收责任1. 验收人员是竣工验收工作的核心责任人,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定。

2. 项目部门负责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总经理是最终的评定和决策责任人,负责对竣工验收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四、竣工验收报告内容1. 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

2. 工程质量情况,包括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评价。

3. 工程安全情况,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安全设备使用情况等。

4. 工程进度情况,包括工期计划执行情况、延期原因等。

5.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五、竣工验收后的处理1. 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进行评定和记录。

2. 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3. 对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责令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4. 完成竣工验收后,将相关文件和资料归档存档。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纪律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逾期需重新审查并修订。

以上是一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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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
(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
(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4)工程结算书
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③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④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⑤合同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
⑥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⑦其他。

(2)组织机构
竣工预验收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分组情况,邀请的参建单位及相关主管单位情况。

(3)预验收主要内容及程序
听取项目法人总体工程施工情况报告;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工程建设资料;审阅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等。

工程竣工预验收分成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专业组,分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竣工预验收报告。

(4)预验收时间安排、会议地点、会议形式内容等。

6、监理注意事项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工程预验收条件。

(3)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成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专业组,明确组长、成员责任,进行必要的准备。

(4)明确会议纪要记录人员,准备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

(4)工程预验收准备工程情况必须在监理日记、日志中详细记录。

二、预验收过程中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工程预验收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3、对于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施工现场清理工作,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4、监理注意事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资料的审核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在监理日记、日志中详细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

(3)项目监理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表A.0.3)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及时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

(4)《文件收发本》签字记录必须完整。

三、预验收合格后
1、工程经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各参建单位;
(3)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4)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6)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7)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3、监理注意事项
(1)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其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作业文件的要求。

(2)项目监理部留存签字审批齐全的报告一份,同时报送建设单位一份。

(3)监理单位的职能部门全过程参加工程预验收,同时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对项目监理部的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文件收发本》签字记录必须完整。

(5)监理工作情况及时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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