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及启示
美国信用评级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收 稿 日期 :0 9—1 2 20 2— 5
公 禁止反托拉斯行为 平 禁 止 诱 导 强制 进 行 主 动 评级 的行 为 ( 寄 送 主 动 评 级 账 单 、 如 寄 争 兄 送 费 用 表 及奖 励 性 报 酬 , 告知 客 户 评 级 级 别 可 能 通 过 与之 合 作 而提高)
一
盆
冲 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拥有足够的财务资源 , 以降低其对被评级机 突 构的依赖。限制信 用评级机 构在发行 商间可能造成 的影响往 来 , 禁 止 评 级 人 员 参 与新 业 务 的 拓 展 , 能将 收 入 与 业 务 发 如 不 展 挂 钩
信 用 评 级 机构 在 评 级 业 务 和 辅 助 业 务 之 间应 建 立 严 格 的 防 火 墙, 严禁 评 级 人 员 收 入 受 服务 收 入 的 影 响
次贷 危机 中评 级 机构 依 赖所 谓 的历 史 违 约率 数
Sa scl a n rai t n 以下简 称 N S O) 并 t iia R t gO gnz i , tt i ao RR ,
管 S C通过检查和 强化活动来 对注册 的 NR R S O进行监 管 但是 主 E 体 E S C无 权 干 涉 N S O具 体 的 评 级 方 法 、 级 程 序 RR 评
一
、
金融危机 前 的美国评级 监管体 系
表 1 N S O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RR
监 S C负 责 对 NR R E S O注 册 和资 格 的 认 定
目前 , 国对外 部 评 级 机构 的监 管 主要 是 由证 美 券 交易委员 会 ( 以下简 称 S C 负 责 。17 E ) 9 5年 ,E SC 开 始实施 评 级 机 构 认 可 制 度 ( a o a yR cg i d N t nl eo n e i l z
美国个人征信体系的运作特征及启示

集了美国超过 2 成年人的信用资料 ,每 亿
月 数 据 处 理 量 高 达 2 多亿 份 次 , 销 售 个 0 年
时,发 生坏账 的可能性非 常大 。因此 ,商 业银行可 以通过 消费者信 用分数在很短 时 间内答 复贷款 申请人 的申请 ,一些住房抵
款人增加担保 ,就是拒绝贷款 ;当借款 人
的分数介于 6 0 6 0之间时 , 2— 8 金融机构需 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并采用其他信用分析 工具 ,做个案处理 。
薇 z( 、上 海杉达 学院胜祥 商学院 1
上海
2 1 0 029
( )完善 的风 险评 估 系统 三
2 、北京 吉利 大学金融证券 学院 北京 12 0 0 2 2)
FC IO公 司 以为 客 户 提 供 预 测 模 型 、 策 分 决
申请表 中的数据 ,包括住 房情况 、婚姻情
况、 工作情况等方面 的信息 , 权重为2 %。 5 具体 比重 ,各商业银行可 以依据现 实情况
进行调整和变化。
个人 征 信 体 系的 运 作 特 征 的 分 析 ,
提 出 完 善 我 国 个 人 征 信 体 系 的 相 关 建议 和 措施 。
( ) 达 的 个 人 信 用 资 料 网络 系统 一 发
1 0万 的大样本 数据 ,首先确定消费者 的 0 信用 、品德 以及 支付能力等指标 ,再把各 个指标分成若干个档次 以及各个档次 的评
分 ,然 后计算每个指标 的加权 ,最后得到 消费者 的总得分( 林功实、 林健武 , 0 6 o 2 0
美国中小企业证券制度研究及启示

展 和完 善 适 合 中小 企 业 的证 券发 行 交 易 、 记 托 管 登
和清 算 交 收 制 度 ( 称 “ 小 企业 证 券制 度 ” ) 简 中 ② 。这
是 日韩 和欧 盟 等 周所 不 可 比拟 的 。 截 至 20 0 8年 底 ,我 国 中 小 企 业 已有 4 0 0 0多 万 户, 占企 业 数 的 9 . 以上 , 造 的 GD 占 7 %以 98 % 创 P 0
金 永 军 , 士 , 海 证 券 交 易所 , 究方 向货 币政 策 、 券 市场 微 观 结 构 。 ( 海 2 0 2 ) 博 上 研 证 上 0 17
一、Leabharlann 引 言 大 幅 流 向 国有 大 中 型企 业 ; 是 直 接 融 资 制 度 的不 二 健 全 促 使 中小 企业 被 大型 企 业 挤 出 直 接 融 资 资 源 .
直 接 融 资 的 本 质 是 市 场 作 为 出 资 方 替 代 间 接 融 资 的 主 要 出 资 方—— 银 行 对 中 小 企 业 进 行 监 控
① 中小企业在 美国统称小企业, 一般 指雇 工人数不超过 5 0人的企业. 0 ② 美国没有名 义上的 中小企业的证券发行交易制度 , 但相 关制度充分考虑到 中小企业特点。 因此本文称之为“ 中小
行 等 相 关 豁 免 或 简 式 注 册 制 度 , 受 限证 券 的转 售 、 易 、 算 结 算 和 登 记 托 管 制度 及 分 析 了相 关特 点 . 和 交 清 并 就 我 国 中小 企 业证 券 制 度 的 构 建提 出 了若 干 思 路
[ 关键词】中小企业; 国; 美 证券制度 ; 受限证券 f 中图分类号]8 1 F 3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0 6 19 2 1 )1 06 —5 10 — 6X(0 2 0 — 0 2 0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对我国信用建设的启示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对我国信用建设的启示1. 引言1.1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的背景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是一部旨在保护消费者信用信息和促进信用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立法。
该法案于1970年通过,并于1971年生效,是美国消费者信用保护的重要法律基础。
该法案的制定背景主要是为了解决信用报告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和不透明现象。
在此之前,信用报告的编制和使用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往往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公平信用报告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信用报告机构的行为,保护个人隐私权,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建立一个公平、透明的信用体系。
这部法律规定了信用报告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它们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法律也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如获得免费信用报告、纠正错误信息等。
通过这些规定,法律实现了对信用报告制度的有效监管,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了信用市场的健康发展。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的出台对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其他国家的信用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借鉴。
1.2 我国信用建设的现状及挑战我国的信用建设起步较晚,尽管近年来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挑战。
我国信用体系不够完善,覆盖面较窄,和谐发展。
信用记录不够全面和准确,导致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足。
信用体系缺乏统一的监管机构,导致监管不到位和效果不佳。
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多样性不足,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我国的信用环境还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如信用破产、失信行为等,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信用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不够,导致信用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所有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我国信用建设的进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2. 正文2.1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的主要内容1.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法律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存储和管理方式,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
2. 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信用机构确保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消费者有权要求修正错误信息。
s-k披露规则

s-k披露规则一、引言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金融监管的加强,信息披露已成为企业融资、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手段。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了一系列信息披露要求,其中S-K披露规则是其中的一项。
本文旨在阐述S-K披露规则的内容、适用范围、实施过程以及对我国披露规则的启示。
二、S-K披露规则的具体内容S-K披露规则,全称为“Regulation S-K”,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制定的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规定。
其主要目标是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S-K披露规则要求企业在提交注册文件时,向SEC提供包括公司概况、业务描述、财务状况、公司治理、风险因素等信息。
三、S-K披露规则的适用范围S-K披露规则主要适用于在美国证券市场进行公开发行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此外,任何在美国市场进行证券发行的企业,无论其注册地是否在美国,都需要遵循S-K披露规则。
四、S-K披露规则的实施过程企业在遵守S-K披露规则时,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了解披露要求:企业需要熟悉S-K披露规则的具体内容和规定,以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编制披露文件:企业需按照S-K披露规则的要求,编制包括注册文件、年报、季报等在内的披露文件。
3.提交披露文件:企业需将编制好的披露文件提交给SEC,并根据SEC的反馈进行修改。
4.履行披露义务:企业在证券发行过程中,需按照S-K披露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S-K披露规则的影响S-K披露规则的实施,对企业及投资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提高市场透明度:S-K披露规则要求企业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状况,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2.保护投资者利益:通过强制企业披露潜在风险因素,帮助投资者评估投资风险。
3.促进企业规范治理:S-K披露规则对企业治理结构提出要求,有利于企业完善内部控制,降低代理成本。
六、我国相关披露规则的比较与美国S-K披露规则相比,我国的信息披露规则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1.披露内容:我国披露规则要求企业提供更多涉及国家利益、行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美国证券信息动态披露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o ra {F n n ea dEe n mi ̄ un l o ia c n o o c
美国证券信息动态披露制度
及其对我 国的启示
一张 璇 , 春 杰 刘
证 券 信 息 动 态披 露 制度 的建 立 , 其 重 要 的现 实意 义 。 由于证 券 信 息 动 态披 露 制 度 具 有 强 制 性 、 向 有 单 性 和程 式性 等 法律 特 征 , 因此 借 鉴 美 国证 券 信 息披 露 制 度 , 立 我 国 证券 信 息 动 态披 露 制度 既要 完善 企 业 建 法 人 治理 结 构 、 全 证券 信 息 动 态披 露 的有 关 法规 制 度 和 完 善证 券 信 息 动 态披 露 的监 管 体 制 . 应 该 借 助 健 还 网路技 术建 立 上 市公 司动 态 信 息披 露 系统 , 有这 样 , 能推 进 我 国 多层 次 资 本 市 场体 系 的最 终 建 立 。 只 才
所 谓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是 指 证 券 市 场 上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在 证 券 的 发 行 、上 市 和 交 易 等 一 系 列 环 节 中 ,依 照 法 律 、 券 主 管 机 关 或 证 券 交 易 的规 定 , 一 定 的方 式 向 证 以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与 证 券 有 关 的信 息 而 形 成 的 一 整 套 行 为
门制 定 颁 布 了 《 示 预 测 经 营 业 绩 的 指 南 》 《 护 预 揭 和 保 测 安 全 港 规 则 》 有 关 规 定 , 励 发 行 人 在 注 册 文 件 中 等 鼓 和 在定 期 提 交 的材料 中使 用 预测 性 信 息 。19 9 5年 和 19 9 8年 , 国 国 会 又 相 继 通 过 了 《 9 5年 私 人 证 券 诉 美 19 讼 改 革 法 》 P L A) ( 9 8年 证 券 诉 讼 统 一 标 准 法 》 (S R 和 ( 9 1 (L S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对 善 意 地 作 出 合 理 预 测 性 信 S U A) 息 披 露 的 发 行 人 的 保 护 。 目前 我 国 的 证 券 法 来 看 , 从 虽
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

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2004-06-26 03:47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信用国家。
由于既有完善、健全的管理体制,又有一批运作市场化、独立、公正的信用服务主体,使得信用交易成了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交易手段,在这一信用交易运转体系中,信用评定机构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美国目前提供信用评定服务的机构高度集中,主要有三大类:一是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这种公司目前美国只剩下三家,即穆迪(Moody’s)、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和惠誉国际(Fitch Rating);二是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在商业企业进行交易、或者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信用调查和评估,这类机构首推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三是消费者信用评估机构,他们专门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情况,如全联公司(Trans Union)、Equifax公司和益百利公司(Experian)。
不久前,笔者走访了惠誉国际和穆迪等评级公司,本文仅就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及做法作一初浅介绍。
一、美国信用评级体系概述(一)对信用评级内涵的界定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各公司没有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用惠誉国际首席顾问Charles Brown的话说,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
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
需要澄清的是:信用评级不同于股票推荐。
前者是基于资本市场中债务人违约风险作出的,评价债务人能否及时偿付利息和本金,但不对股价本身作出评论;后者是根据每股盈利(EPS)及市盈率(PE)作出的,往往对股价本身的走向作出判断。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穆迪、 标普、 惠誉 。此 后 , 联 邦 和州 立 法 开 始 广 泛 地 引用 N R S R O机构 的评级 结果 , 来监 管银 行等 金融 机
备 法》 《 1 9 4 0年投 资公 司 法》以及 S E C制 定 的规 则 。 但是 , 相应 的评 级 机 构监 管 制 度 却 几 乎 空 白 , 甚 至 S E C制 定 的规 则 R u l e 4 3 6( g ) 明确 将 评 级 机 构 排 除
加快 信用 评级行 业监 管立 法改革 的步伐 。
监 管立法改革领域的典型—— 美国、 欧盟 为研 究对 象, 通过 系统梳理 这些 国家和 地 区的信 用评级监 管法律 制度框 架的演变历程及现状 , 并对我 国相 关立法现状进行分析 , 进 而对我国信 用评级 法律框 架的搭建 完善提 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 信用评级 ; 监 管; 法律框 架; 启示 中 图分 类 号 : F 8 3 1 . 2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6 7 4— 7 4 7 X( 2 0 1 3 ) 1 0— 0 0 4 8— 0 5
向为评级理论和评级监管政策 ; 陶丽博 ( 1 9 8 6一) , 女, 云 南人 , 中债 资信评估 有限责任公 司研 究开发部分析师 , 主要 研 究方向为 评级监管及评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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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 评级 】
杨勤字, 陶丽博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法第 一修 正案 对 言论 自由的 保 护 , 使 得 美 国 的评 级
2 0 1 3年第 1 O期 总第 1 7 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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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及启示美国拥有发达的证券市场,也相应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证券信用评级制度是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债券评级是信用评级制度的起源,它既是证券信用评级的核心业务,其评级方法也是其他种类评级的重要参考。
一、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的发展过程证券信用评级制度产生于美国。
19世纪末工业革命促成美国经济迅速膨胀,许多股份公司主要通过大量发行债券筹集巨额建设资金,投资人的投资选择机会众多,但缺乏可靠的信息来源,面临极大的风险,社会迫切需要一种计量和反映证券投资风险的简单、有效的工具。
1909年美国穆迪公司的约翰.穆迪(John Moody)在《穆迪铁路投资分析》一书中首先提出证券评级方法,并对当时发行的各种铁路债券进行分析,利用A、B、C等简单符号,把铁路债券划分成不同的信用等级。
这种做法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其后,1922年普尔出版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的前身)开始对工业债券进行评级,1924年标准统计公司(1941年与普尔出版公司合并)和菲奇公司也分别用类似方法对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重要时期。
第一个时期,1929—1932年的经济危机。
这次世界经济危机严重冲击美国的资本市场,近一半的债券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投资人损失惨重,证券投资风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实践证明,评级机构评定的债券信用等级基本上揭示了其偿还能力,证券评级制度开始初步发挥指示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第二个时期,20世纪30年代以后。
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禁止金融机构同时兼营银行业和证券业。
1933年证券法禁止证券承销商(主要是投资银行)对其承销的有价证券进行评价。
这样,作为第三方的评级机构对债券风险的评估成为证券承销商制定销售战略的重要依据,投资银行对证券评级的需求大大增加。
在这个时期,美国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普遍开始重视信用评定工作,并在资产评估、银行监管等方面广泛利用评级结果和评级方法。
美国证券交易所(SEC)规定,有价证券发行计划书中记载的评级情况,必须是SEC认可的评级机构作出的评级。
美国全国保险协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以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作为投资证券的标准。
财政部货币监理官一再要求所有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在各州注册的会员银行利用信用评级结果进行投资,只能对评级机构评定的第4等级(BBA或 BBB)以上的债券进行投资,并且要求美联储利用信用评级机构对其会员银行进行定期评价考核。
抵押债券或外国债券必须被评为AA级及其以上才可以作为贷款的担保。
第三个时期,20世纪70年代。
这一时期美国的高利率政策带来了企业发行短期商业票据热,投资风险加大,其间发生了一些美国金融史上著名的债券倒券事件,如“宾州中央铁路公司倒券事件”、“纽约市政府无力偿还短期债券事件”等,使投资者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更加依赖信用评级的指导,对投资信息的需求大大增加。
同时,证券发行人为广泛吸引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前必须花钱请评级公司对证券进行信用评级,这既带来了大量的信用评级业务,也使评级公司的收入来源从过去主要依靠向投资者出售信用评级报告,转为向证券发行人收取评级费用。
此外,在这一时期,美国信用评级业还经历了行业调整和企业重组,一些技术落后、信誉较差的评级公司被市场淘汰,评级业务迅速向几家主要的评级公司集中。
经过这三个时期的发展,美国的证券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发展完善,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信用评级制度。
证券信用评级的对象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债券、商业票据(CP)、外债、优先股、金融机构的贷款债权、银行承兑票据(BA)、出口信用证(LC)、短期投资信托资产(MMF)等。
目前美国主要的三家证券评级公司是穆迪公司(Moody’s)、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Poor’s)和菲奇公司 (Fitch),他们同时也是世界最为著名的评级公司。
由于这几家公司拥有详尽的资料,采用先进科学的分析技术,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大量专门人才,因此其所作出的信用评级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是美国投资银行、投资者和政府部门使用的信用评级资料的主要提供者。
二、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对资本市场的作用信用评级机构通过综合考察影响经济组织或金融工具的各种内在和外在的不确定因素,运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分析方法,对其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能力进行综合的分析与判断,并将结果以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出来,就是证券信用评级(见表2)。
证券信用评级的本质是对证券信用风险,也即证券发行者不能按照约定到期偿还证券本息的相对可能性的综合评估与计量。
事实证明,采用科学方法,经过严格程序得到的证券信用评级结果,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该证券可能产生违约风险的程度(见图1)。
图中的纵轴是违约率,横轴是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的债券信用级别。
从图中可以看出,随着债券信用级别的逐步降低,债券发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违约率显著上升。
表2 穆迪公司的债券信用等级表长期债券短期债券特点级别级别违约风险本息支付能力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的程度AaaPrime-1 最低极强不受影响投资级Aa1,Aa2,Aa3很低很强影响不大债券A1,A2,A3 Prime-2 低强有影响Baa1,Baa2,Baa3Prime-3 较低中等很可能投机级Bal,Ba2,Ba3 有可能弱遭受较大打击债券B1,B2,B3 Not Prime 较大可能较弱遭受很大打击Caa,Ca,C 很大可能可能不还图1 1983-1999年穆迪公司评级的一年期债券信用级别与违约率的关系图美国各主要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和程序大体类似。
各评级机构的基本评级方法是公开的,这有利于投资者对评级结果的科学性作出自己的判断。
具体评级过程强调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利用数学模型对财务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还要对市场环境、竞争能力、管理者素质等进行定性分析,而且往往更重视定性分析。
评级程序大体都要经过提出评级要求,收集资料,实地调查和访谈,数据自理与信息分析,确定信用等级,通知受评机构,公布评级结果等几个阶段。
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在推动美国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提高证券投资和交易质量,降低投资风险。
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加之时间与成本的限制,投资者难以对众多证券进行精确分析和选择,专业机构对拟发行的证券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客观、公正和权威的评定,也就是进行证券信用评级,可以显著提高证券投资和交易的质量,降低投资风险。
2.提高资本市场效率,降低证券筹资成本。
在资本市场,证券风险与发行利率成反方向变动。
一般来说,资信等级越高的证券,越容易得到投资者的信任,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出售;而资信等级低的证券,风险较大,只能以较高的利率发行。
评级结果成为债券的定价基础。
例如,美国不同级别债券的利差,AAA级与AA级之间通常为0.1%-0,2%,AA级与A级之间为0.1%- 0.2%,A级与BBB级之间为0.3%。
获得较高评级的证券,发行人可以节省大量的利息支出。
3.扩大了证券交易主体的范围。
证券评级,不仅有利于大的机构投资者,更有利于中小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扩大了证券交易主体的范围,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
三、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条件我们考察认为,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除了美国拥有世界最为发达、规模最大的资本市场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外,其他重要因素还有:1.政府为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美国政府尊重评级机构的独立地位,不干涉评级活动和评级结果。
美国政府没有规定公司或债券必须进行评级,或必须由哪一家评级公司评级,但它积极利用评级结果为监管资本市场服务,这反过来又推动了评级事业的发展。
美国政府规定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大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高级别债券,以控制投资风险。
美国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认可”某些信誉好、规模大的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来引导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结构调整。
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标准—普尔、穆迪、菲奇等公司评级结果的“认可”,极大地推动了这些公司业务迅速发展。
2.评级公司始终注意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
美国的证券评级公司都是独立的私人企业,不受政府部门的控制,也独立于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
美国政府规定,评级公司不能与被评级公司有除评级以外的任何业务往来,不得从事有关证券的买卖活动,政府还规定了违规后的处罚措施。
评级机构自身也努力在人员或资金方面保持超然地位,不与同自己存在利害关系的各个方面发生过于密切的关系。
此外,信用评级的结果也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
信用评级的核心是提供证券风险信息的预测和咨询服务,信用评级结果不是对该种证券价格或是否适于投资的评价,也不具有向投资者推荐该种证券的含义,只是供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信用评级机构作出的评级对投资者负有道义上的义务,但并不对投资者自己作出的投资决策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3.评级资料的可获得性和可行性。
美国证券评级机构主要依靠证券发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评级,它也可以利用其他它认为可靠的途径获得的资料进行评级,这些资料中很大一部分是公开的资料。
美国政府对公司企业发布各种信息包括财务报表有明确、详细的规定,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误导性的数据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评级公司获得的多数资料其他投资者也可以同时获得。
因此,虽然证券发行者提供的资料是证券信用评级的基础,但评级公司并不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计,资料的真实性是由提供者自己保证的。
四、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组建专业化的信用评级机构,并开始对企业长期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进行评级。
目前我国已有四十多家评级机构,分布于全国二十多个省、区、市,数量众多,但作为现代意义上的证券信用评级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
我国信用评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不强。
多数评级机构由金融部门组建,服务或依附于金融机构,主要是金融机构防范贷款风险的部门。
独立的、综合性的证券评级机构全国只有几家。
(2)评级方法过于简单。
主要的评级方法是简单的打分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评级方法体系和程序。
评级公司的分析和研究力量普遍较弱。
(3)评级市场分割。
由于多数评级机构规模很小,服务和依附于金融机构,主要为特定对象提供评级服务,造成国内评级市场分割,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加之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债券市场容量狭小,评级业务扩张受到很大限制。
(4)信息获得困难。
国内目前尚未形成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企业披露信息的形式不规范,准确性没有保证,这也损害了评级结果的准确性。
(5)评级结果利用率不高。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小,品种单调,评级结果与发行利率没有挂钩,投资者对评级结果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