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演进与透视

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12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012)34王丹莉 武 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①之间的财政关系是一个国家财税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经历了一个财政分权的过程。
这既改变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也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路径与方式。
学者们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视角审视和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变化对中国法治化进程、政府治理、地方政府行为、经济增长、区域差异、支出结构、公共品供给等诸多层面的影响,相关成果不胜枚举。
本文拟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梳理和探讨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分权的过程中,央地财政关系所发生的变化及其内在逻辑。
一、财政包干下的放权尝试(1979—1993) 1979年至1993年可以被视为改革开放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调整的第一阶段。
在此期间,中央政府开始了以财政包干为主要特征的放权尝试,在一系列配套改革下,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以及经济发展方面都获得了计划经济时期所不能比拟的自主权。
中央的放权为地方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却始终难以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困境,这为分税制改革的推行埋下了伏笔。
(一)“分灶吃饭”的逐步推进财政的放权尝试并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新事物。
早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在“大跃进”时期以及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都不乏权力下放的尝试。
从数据上看,自“大跃进”时期开始,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就再也没有恢复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高水平。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对强调集中决策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大幅度改革,财政分配领域更大力度的放权和改革也在同步推进。
从1976年到改革开放初,中国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体制,以及1978年开始在陕西、浙江、湖南、北京等省市试行的“增收分成,收支挂钩”体制。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0902404038 虞春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与一般行政地方的关系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
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毋庸置疑,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此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前后30年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表1: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1949—1978年)时期体制特点企业管理财政管理计划管理建国初期(1949—1952)权力集中“统收统支”(1950)。
“条条”管理体制初告形成。
“一五”时期(1953—1957)集中统一部属企业由2800个增至9300个,户数约占中央和地方管理工业企业总户数的16%,产值占49%。
“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1954)。
中央支配的财力占国家预算收入的75%。
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不得层层加码。
“大跃进”时期(1958—1960)权力下放工业企业除了一些重要的特殊的试验性质的企业外,一律下放给地方。
“划分收支、比例分成、五年不变”(1958);“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1959)。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40%降至20%。
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五年调整时期(1961—1965)权力上收企业管理权上收,部直属企业增至10500个,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42.3%。
财权收至省市自治区以上。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一、政治领导
中央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地方的政治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央通过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为地方提供政治方向和指导。
同时,中央还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
二、经济管理
中央和地方在经济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分工。
中央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经济管理和运作。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经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央通过制定社会政策,指导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
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更好地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
四、信息共享
中央和地方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中央需要了解地方的发展情况、需求和问题,以便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提供支持。
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了解中央的政策导向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执行政策和满足居民需求。
通过信息共享,中央和地方可以更好地协调行动,促进国家发展。
五、责任分担
中央和地方在关系中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中央作为国家的代表,需要对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务负总责。
而地方政府则需要负责本地的公共事务管理,为本地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这种责任分担机制有助于确保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实现国家与地方的和谐发展。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包括权力关系、财力关系、行政关系和决策关系等方面:
1. 权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权力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层级关系,中央拥有国家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地方政府则根据中央的要求执行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之间通过法律、政策和行政命令等途径来协调和规范双方的权力行使。
2. 财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国库收入和发行国债等方式获取资金,然后根据地方情况进行分配。
这种财力关系旨在保证中央政府能够调动全国的经济资源,同时也确保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支持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3. 行政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拥有权力来进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行使职责,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行政协助。
地方政府则负责按照中央的要求具体执行各项政策和法规。
4. 决策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决策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一些重大事项,如国家发展战略、政策框架和重大项目等,需要由中央政府来决策。
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决策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决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领导、调配和管理各地方政府,使各级政府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关系。
这种关系旨在实现国家的统一、发展和稳定。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一个龙头的中国,它的省份和地方都需要跟随中央政府走。
而每个省或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优劣势和资源,与中央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
本文将讨论中国所面临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借此探讨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处于相对分裂状态。
在清朝时期,中央政府相对薄弱,地方官员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到了民国时期,中央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试图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利,收回省市的经济命脉和财政控制权。
在1949年成立的中国有朝气蓬勃地发展着,中央政府也努力将国家的各个地方联合在一起。
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与地方关系颠覆了。
地方政治领袖用自己的权力,来替代了中央政府,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实行了他们自己的规则和政治理念。
在1979年改革开放时期,中央政府开始放弃它对地方的权力控制,赋予更多的自由和自治权利。
现如今,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互利的。
中央与地方的现状在现代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
地方政府既可以利用中央政府的支持进行各项计划的实施,也可以通过实施自己的计划,为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做出贡献。
然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并不总是公平的。
在经济领域,中央政府通常控制着国内外贸易、金融和资源的分配。
而地方政府则承担着实施发展计划和投资的重任。
在中国的国家能源计划中,中央政府负责最大的电力生成和分配地区;而在各个省份,地方政府则负责其本地区的发电和分配。
在政治领域,地方政府通常是中央政府的执行剂和执法支持者。
然而,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地方政府的权力和影响力正在增长。
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能够增强中国的国情认识和国家统合力,同时也能够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尽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作不能真正达到共赢的目标,但它的进展已经是非常显著的了。
中央最近宣布了一些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以削减地方上太多的自主权,让中央政府更好地管理国家。
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

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一直以来都以中央集权的方式统治着国家。
这种体制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然而,在改革开放以来,地方自治逐渐在中国的政治体系中崭露头角,成为了与中央集权相抗衡的力量。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及其影响。
中央集权是中国政治体系中的核心特征之一。
自古以来,中国的统治者一直倡导集权制度,强调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
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使得国家能够有效地进行决策和执行政策。
中央政府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制定法律、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和管理地方政府的行为。
这种体制的优点是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确保国家的整体利益。
然而,中央集权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受到限制。
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过于强大,导致地方政府在一些事务上没有足够的自主权。
这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行动能力和创新能力。
其次,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资源分配不平衡,导致地方政府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
一些地方政府经济繁荣,而另一些地方政府却发展缓慢,这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不公平现象。
第三,中央集权容易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
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和权力滥用问题,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逐步推行地方自治政策,试图解决中央集权带来的问题。
地方自治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主决策并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力。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经济、教育、社会等政策,并负责实施和管理。
地方自治的优点在于能够更好地满足地方居民的需求,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然而,地方自治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与中央政府的权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地方自治体制的完善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但中央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干涉地方政府的权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变迁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多层面、多角度的体系,它包含着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乃至文化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最大变化,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变化。
经济体制改革每向前跨进一步,都使中央与地方关系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并打上受经济体制改革影响的烙印。
我国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的改革,一般都是经济关系变化的延伸和发展,是经济体制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的表现。
而“均衡、和谐地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管是对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对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一件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事情。
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而言,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统一的市场经济还是互相封锁的市场经济。
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而言,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地方和基层组织积极性的发挥,甚至影响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随之划分为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对应的两个阶段。
一、以放权为主导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992 年以前) 中央与地方关系根植于一个国家的社会体制之中,一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状况直接决定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形态特征和发展变化。
1949 年取得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上选择的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模式,这是基于当时中国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所作出的决定。
表现在经济体制上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资源再分配——利益满足体制,中央政府通过这样一个完整的网络决定地方政府的行为。
这种利益满足体制奠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模式——高度中央集权型,中央对地方政府具有强制性的指挥权,决策大多由中央一级作出,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能仅在于实现全社会利益的一部分。
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模式造成我国经济管理中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不利于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国家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政治、经济和行政互动关系。
以下是我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1.权力分配和层级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权力的分配和层级关系。
中央政府是国家政权的核心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国家政策和决策。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下辖的行政区域,负责执行和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
2.协调和合作:中央与地方关系需要建立在协调和合作的基础上。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通过沟通、协商和合作的方式共同解决政策问题和社会需求,并确保政府的各级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
3.权限与责任: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涉及不同级别政府之间的权限和责任划分。
中央政府具有制定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统一的主责,而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民生问题,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
4.资源分配和财政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还涉及资源分配和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在财政、税收和资源分配上有权力进行调控和决策,以确保资源和财富的合理分配。
地方政府则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管理和运用本地的财政和资源。
5.法治和行政效能:中央与地方关系需要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并追求行政效能。
法律和法规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都有规范和约束作用,保障政府的权责利平衡。
同时,政府应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以满足人民的需求。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涉及政权的分配、资源的分配和政策的落实。
一个良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能够促进政府间的协调合作,提高政府的决策效能,以及满足人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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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以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这是指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的全面改革,在经济体制上,主要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政治体制上,主要改变党政合一,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
从总体上来说,这次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主要是向地方分权。
其主体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将更多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和生产单位;二是给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以更多的利益。
两者的目的都是调动地方政府和生产者的积极性。
因此,这一时期的改革被称为以“简政放权”或“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改革。
第三、初步形成的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相结合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这是指从1993年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可以看出,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央地关系主要是一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在政治和经济体制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把更多的经济自主权下放到了企业和地方,在政治上也是简政放权,改变党政和一,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而1993年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要求在二十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和具体规划。
以此为基本目标,我国央地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1. 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税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以分税为主要特征、以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为实质的财政体制上。
分税制是规范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
分税制不仅仅是分收入、分财力,更重要的是分财权、分事权。
实行分税制,既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更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迫切需要。
分税制的实施把中央与地方关系开始导入制度化的轨道上。
以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平衡关系来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22044.39亿元,相当于中央本级收入(32680.56亿元)的67.5%,也就是说,67.5%的中央本级收入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形式转到地方使用。
地方从中央获得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22044.39亿元,相当于地方本级支出的44.8%,也就是说44.8%的地方本级支出是来源于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
际上中央本级收入主要不是用于中央本级支出,大部分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形式补助给了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用于安排地方财政支出。
2.粮食生产和流通体制改革
3. 撤销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置9家分行
4.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省以下机关垂直管理
5.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
这个阶段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点表现为集权与分权同时存在,但却是分别落在两个不同的向度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体现为政治集权,而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则体现为经济分权。
向市场分权就成为了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变革的重大举措。
1978年以后进行的放权让利改革,对于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虽然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却引起了一个重要的变化,即国家汲取财政的能力逐步下降,政府财力极度分散,中央财力降至历史最低点。
这使中央财政陷入了“弱中央”的局面。
这使到中央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能力十分低下。
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口益严重;国防支出占GDP的比重连年下降并跌至历史最低点,无法有效提供国防开支这类公共财力;无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收入再分配,用于各地区重新分配的财政资金越来越少,无法运用财政政策稳定宏观经济。
放权让利的改革,己经走过了头,特别是超过了分权的底线,需要做出新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才能避免中国出现最坏的结果。
这一时期,无论是财政分税制改革,还是金融体制改革,都似乎是中央在加强经济权威,但实际上这些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其目的就是为中央加强政治权威服务的。
当时,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己被打破,新的经济体制还远没有全面建立起来,新旧两种体制在转轨时期的碰撞和磨擦错综复杂,成为经济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根源。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仍然是政企不分。
由于各级政府仍然掌控着主要的生产要素,因此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也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改革的焦点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宏观经济管理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首先就要把属于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把属于企业的生产要素控制权还给企业,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其基础性作用。
其次就是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经济调控,以及维持市场秩序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