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背后的管理体制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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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自查报告

红十字会自查报告

红十字会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背景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国际性的慈善组织,一直致力于救助和援助弱势群体,提供急救、医疗、教育等服务。

然而,近年来,红十字会也频频受到质疑和批评。

为了主动应对这些问题,红十字会积极进行自查,以确保其运作和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本报告旨在总结红十字会自查的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

自查发现的问题通过自查,红十字会发现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

首先,部分捐款未能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妥善使用,导致信任危机。

其次,一些红十字会分支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资金使用不透明。

此外,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腐败问题,侵吞公款,严重侵害了组织的声誉。

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红十字会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财务管理:红十字会建立了更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款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同时,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监督力度,防止资金滥用。

2.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红十字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强调廉洁和奉献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3. 建立监督机制:红十字会成立了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组织日常运作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建立举报渠道,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4. 加强对外宣传和沟通:红十字会积极与公众和媒体沟通,及时公布捐款使用情况和救助项目进展,增强公众对红十字会的信任和理解。

改进措施的效果与成效上述改进措施的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成效。

首先,在财务管理方面,红十字会实现了捐款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捐款按照捐赠者意愿使用。

其次,在工作人员素质方面,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更加专业化和诚信。

此外,监督机制的建立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最后,在对外宣传方面,红十字会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自查报告的启示与展望通过自查报告,红十字会得到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首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

其次,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水平。

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信 任 危 机
红 十 字 会 的
4 月,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一张数额为 9859 元的餐饮发票在微博上被曝光,立 即引起了网友的围观和质疑。
有舆论直接指出,“三道声明中,红 十字会一直处于被动澄清的状态,始终 看不到该机构为扭转局面的主动作为。” 央视《24 小时》评论认为,红十字会光靠 声明无法打消公众的疑虑,必须拿出事 实证明才可以说服公众。
自由评弹
□上官兰雪
6 月 27 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 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了《关于 2010 年度 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 作 报 告》(下 文 简 称《报 告》)。《报 告》指 出,2011 年 1 月至 3 月,审计署对中国红 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2010 年 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 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红十字总 会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 题。
2007 年 7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 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受贿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 三条也对应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 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 “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 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国 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 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
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
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论处。
这两个文件都是针对“当前查办违
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而姜人杰案被认为是促使这两个文件出
台的诱因之一。
正是这两个文件,为办理姜人杰案
提供了依据。2008 年 4 月 11 日,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姜人

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谈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对策

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谈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对策

摘要:现如今非营利组织已成为一个国家的文明发展水平的标志。

我国政府在对红十字会的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存在疏漏。

红十字会的监督体系、组织结构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均存在漏洞。

本文以“郭美美事件”为切入点并揭示了当前红十字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我国红十字会的改革建设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慈善事业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ngo;红十字会;监管体系一、引言2011年6月20日,一位名叫“郭美美baby”的博主在新浪微博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哗然大波,而同时有一系列不利于红十字会的负面报道为挖了出来,红十字会由此陷入了深深的信誉危机之中。

这不由得让我们深思:红十字会危机为什么会发生?红十字会危机暴露出中国慈善组织存在哪些问题?红十字会改革路在何方?二、我国红十字会存在的问题(一)官方色彩浓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属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单位,从中央到县乡一级,各级红会都与政府体系层层相关。

并且负责各级红十字会的责任人也由政府任命。

红十字会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管理。

由于习惯了在政府的保护下开展慈善公益活动,那么以红十字会为代表的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非营利组织难免会带有一些官僚式的处事作风,慈善设租寻租行为便会发生。

(二)政府监管越位。

红十字会为国家副部级单位,其组织内人员享有事业编制,其实就相当于政府机构。

红十字会的组建以及日常管理中的多方面内容都会多多少少地受到政府的管制与要求,这就使得红十字会始终难以与政府相剥离。

当红十字会出现信任危机后,人们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下降,公众的愤慨一触即发并对红十字会进行大肆批判。

(三)自身管理存在缺陷1、财务信息不透明。

网络时代信息流动的加速与红十字会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信息的低程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不免会使得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难以令广大民众满意。

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财务透明情况饱受争议,中国红十字会便首当其冲。

从市民社会视角看“红十字会危机”的解决之道

从市民社会视角看“红十字会危机”的解决之道
从以上 的分析我们可以看 出, 虽然法律赋予 了中国
组织长期的官办官化 , 现代社会性组织发育不 良。【 2 】 这从 红十字会社会团体法人 的资格 , 但法律同时又规定 了其 某个 角度反映 出公 众对于红十字会 的质疑主要 是因为 具有协助政府开展活动 的义务 , 在人员配置 和经费来源
那 么到底 是什么造成红 十字会 陷入信任危机的深 成的, 市民社会理论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 。 层原 因呢?要解决这个问题 ,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红十字 市民社会的理念 , 同的思想家有不同的观点 。但 不
会 的法律地位 ,即红十字会 到底是一个什么样 的组织 。 无论是洛克 的社会先 于国家因而国家受制 于其对 社会
红十字会长期的信息不公开 , 公众无法 了解红十字会 的 上具 有明显 的政府 色彩 。因此 , 中国红十字会是具有官
运行模 式 , 不知 道 自己捐 的钱去往何处 , 有没有到达被 办色 彩 的社 会 组织 。 捐赠人手里 , 这些钱有没有被贪污 、 挪用 。现代社会性组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 。 红十字 织发育不 良是造成红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的深层原因。 会的官办色彩 , 因为没有理清 国家与社会 的关 系所造 是
收稿 日期 :0 1o — 5 2 1- 9 1
作者简介 : 畔(98 )男 , 刘 18一 , 湖南益 阳人 , 中南大学法学 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20 级研究生 , 09 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 。
6 5“ 红十字会危机” 的解决之道
的承诺 的观点 , 还是孟德斯鸠 以及继承 了孟氏的托克维 会的官办色彩 ,使得公众更愿 意相信其是政府部 门而非 尔的分立 自治及相互制衡的观 点( 即指社会 由其政治社 社会组织 , 郭美美事件作为导火索只是引爆了这种不满。 会予 以界定 , 但作为政治社会 的强大的君主制须受制于 所以 , 从根本上来说 , 由于国家与社会关系 的失衡 , 法治 , 而法 治则须按分权原则独立的“ 中间机构” 来加 以 国家侵 占了市 民社会 的领域 , 使得红 十字会具有官办色 捍卫 的观点 ) ,或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观点融人其思想 彩 , 红十字会 沦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是红 十字会信任危机 的黑格尔 的观点( 即认为体现个殊性的市民社会独立于 爆发的根本原因。 国家 , 但在伦 理上并不 自足 , 从而需 要代 表普遍 利益 的 二、香港红十字会运作的经验

我国红十字会的法律分析

我国红十字会的法律分析

我国红十字会的法律分析——以非政府组织的视角[摘要]我国红十字会在经历“郭美美”等一系列事件之后,经历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笔者由此产生了详细了解红十字会的想法。

本文是笔者在查阅了相关资料之后,试求以非政府组织的视角来观察红十字会,力图在介绍清楚非政府组织兴起的大背景下,分析我国红十字会的一些情况,最后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 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法律分析一、红十字会的起源和发展——从非政府组织谈起(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1. 什么是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简称NGO——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这是在西方社会所普遍使用的词汇,21世纪以来,在我国当下社会中,非政府组织的使用也越来越频繁。

关于什么是非政府组织的问题,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于1996年通过了第31号决议认定:“任何不是根据政府之间的协定成立的,建立在地方、国家或国际层次上的非营利性的、自愿的组织都属于非政府组织。

”①应松年教授认为非政府组织即政府之外的、并不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组织,与非营利组织范围大体相同,是与作为第一部门(公①Arrangement for Consultation with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ECOSOC Resolution 1996/31.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和第二部门(私人部门)的企业相对应的所谓“第三部门”,也称为“民间组织”。

①笔者认为上述应松年教授的对于非政府组织概念的界定是恰当的。

非政府组织指的是政府以外的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有的也称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和民间组织等,这些称谓虽然界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范围基本相同,例如非营利组织是侧重于与营利组织的营利性的对比,第三部门是强调其相对于第一部门的政府组织和第二部门的企业组织的区别,而民间组织则是强调相对于具有强制力的政府组织的区别。

②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特性,一般认为有如下几点:1.有正式的组织形式,有正式的组织章程,有固定会员和经常性活动;2.民间性,独立于政府的存在,不是政府的组成部分;3.非营利性,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得收益不能分配给成员,只能用于组织活动;4.自治性,组织自己管理自己;5.志愿性,组织的活动是志愿参加的,而非强制性的;6.公益性,组织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公益。

中国红十字会以何走出信任危机 目录版

中国红十字会以何走出信任危机 目录版

公共关系学题 学 专 姓 学目: 院: 业: 名: 号:中国红十字会何以走出信任危机? 文学院 新闻三班 张召锋 100103330目录摘要: ............................................................................................... 1 关键词: ......................................................................................... 1 一、红会陷入重重危机的那些事 .................................................. 1 1、万元帐篷 .............................................................................. 1 2、天价餐费 .............................................................................. 1 3、郭美美事件 .......................................................................... 2 4、问题账目 .............................................................................. 2 5、苏田田事件 .......................................................................... 2 6、百名艺术家善款被挪用 ...................................................... 3 二、红会幼稚的危机应对策略 ...................................................... 3 1、急于撇清关系的苍白声明 .................................................. 3 2、戳中痛处的闭口不言 .......................................................... 4 3、头痛治头,脚病医脚的被动解释 ....................................... 4 4、重查郭美美事件的猫腻 ...................................................... 5 三、结语 ......................................................................................... 5 参考文献: ........................................................................................ 6中国红十字会何以走出信任危机?摘要: 2008 年汶川地震时风光收获捐款 199 亿元的成绩足以证明它强大的组织能力。

关于中国红十字会危机的认识

关于中国红十字会危机的认识

关于中国红十字会危机的认识工商1003卢丽2010015094关于中国红十字会危机的认识红十字会一直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保护认得生命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但是,2011年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把中国红十字会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公众的质疑声浪中,红十字会遭遇到了近年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

之后又有全国血库纷纷告急、百名艺术家拍卖所得8000多万善款不知所踪、800万物资入账未入库和126万善款被挪用。

这一次次危机使红会陷入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的泥淖之中。

一、红会危机产生原因:1.法规不健全,运行不规范。

从法律高度看,红十字会属于国家机关。

中国虽有专门针对红十字会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但其自制订起距今已有20年的历史。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地发展变化,20年前的法律法规已经有很多地方显现出缺陷和不足的地方。

并且在该法中并未明确提及红十字会的监督办法,从而在法律的高度有着先天的缺失。

所以首先应该完善法律制度和监督体系,使财务支出透明公开,让捐赠人知道自己所捐的款项的去处。

虽然中国红十字会有专门的法律,即《中国红十字会法》,据该法律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

这样的监督机制看似严密,却并不能让公众满意。

我国目前对公益慈善机构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比如对公益机构的年度检查报告,发挥的作用很有限,难以建立信心和引导公众捐款。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更多的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发挥引导的作用。

目前中国纯民间的评估机构还没出现,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多是些民政部门发起或以民政部门主导的,带有官方背景,其最大缺陷就是行政干预,所以还是希望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出现。

在运行方面,我国的慈善机构发展的好坏往往跟当地政府的亲疏有很大关系,这就使得慈善组织往往会向当地政府靠近,已获得发展机会和资源,否则很容易出现得不到支持、资源匮乏、举步维艰的窘迫地步。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摘要:信任危机这个词近几年频繁出现,指一定社会或群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被人们所遵守,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道德的联系和约束,彼此都无法相信对方的真诚和忠诚,因此不敢委以对方以重任的现象(来源: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

目前大众对红十字会的信任程度达到了最低点,本文写作目的是要通过对案例事件的分析以及参考相关研究结果运用文献分析、比较研究、归纳总结法进行分析研究。

本文的主要结论就是要提升红十字会的信任度,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和严格的外部监督,更重要的是其工作人员要有为社会服务的精神、良好地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

关键词: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发生原因1、引言近几年,信任危机这个词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了信任危机的出现呢?对此我先不作出回答。

现在我先说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小事,今年五一回家过节,一天和母亲去商场买十字绣,我比较喜欢绣字的,图册上有三幅字样,分别是“大展鸿图”、“天道酬勤”和“厚德载物”,我在后两幅间犹豫不决,打电话询问父亲后,最终一致决定要“厚德载物”那副,询问店主后,得到只有另外两幅有现货,“厚德载物”需要提前预定,还得看厂家有没有印。

店主阿姨还说就这幅没有什么顾客买,其他两幅都卖的很好。

后来店主又说这个社会就是太缺少对道德的认识了,还告诉我有些食品千万不要吃,因为不信任其安全。

原来,信任危机早已存在于我们身边。

下面进入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问题——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 年,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最具有影响力的非营利组织,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就是这样一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组织,近年来却危机频发。

2011年6月20日,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的一名90后女孩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引起轩然大波。

此后,“郭美美事件”就如导火线,波及整个慈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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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背后的管理体制根源摘要: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使红十字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全方位的思考和努力,其中,管理体制的错位是当下红十字会信任危机频现的一个重要根源。

虽然红十字会为之已做出诸多重要探索,但距离理顺体制、还原其社团本色、使其公开透明地运行之目标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管理体制红十字会与联合国、奥委会并称世界三大国际组织。

但与联合国、奥委会的妇孺皆知相比,国人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相对较低。

2011年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把中国红十字会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公众的质疑声浪中,红十字会遭遇到了近年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

“郭美美事件”挫伤了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使其募捐救助工作遭遇严重困境,据统计,“郭美美事件”后,6-8月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总额为84亿元,比3-5月的626亿元下降866%。

[1]虽然“郭美美事件”表面上看已经尘埃落定,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刚刚开始。

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对于危机事件中红十字会的现实认知,更多的是出于感性和情绪,而较少有理性的思索和关怀。

对于一个饱经历史沧桑,具有国际性特征而又身处社会转型加速期的人道救助团体而言,剖析其信任危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绝非易事,本文试图从管理体制的视角,对此略作管窥,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严重错位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大家庭中的一员,始建于日俄战争中的1904年,历史悠久,成绩卓著。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可见,红十字会本质上是一个社团组织,具有社会性、公益性和民间性,因此红十字会的管理理应体现出社会力量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运行。

但现实中,这样一个具有久远传承和深厚历史积淀的社团长期存在着管理体制严重错位的问题,而且,这样的问题直至今日仍未得到完满解决。

新中国建立伊始,出于巩固政权和安定社会的需要,政府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林林总总的慈善机构进行了全面整改,其中绝大多数都以“封建组织”、“反动组织”和“宗教性组织”的名义而取缔,红十字会是为数不多的得以继续延承的社会团体,但彼时的红十字会却在特殊的背景下被赋予了不同以往的身份内涵,1950年改组后的红十字会成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隶属卫生部,成为其下辖的一个业务机构。

[2]红十字会基本上已经迷失了自我。

当然,在当时的国际国内大环境下,这样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红十字会的社团本性和民间特征并没有在之后的历史演进中得到逐步的彰显,虽然在主管部门和隶属关系上有所变更,但都是体制内的变化,红十字会基本没有改变政府职能部门的身份界定。

红十字会在组织体制上曾直属于政务院政务法制工作委员会,后又先后改为由内务部和卫生部指导联系。

再之后又经过了合并、撤销、复建等过程,逐渐演变成为依附或挂靠于卫生行政部门。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大地上的红十字会被看作是卫生系统的一个机构,主业即是医疗卫生工作。

在广大民众心中,这种观念根深蒂固,直到今天,这种错误认识在部分人中依然挥之不去。

这是对红十字会的严重误读,误读的根源即在于错位的管理体制。

可以说,在1993年《红十字会法》颁布之前,我国红十字事业已经部分偏离了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统一及普遍”的七项基本准则,不利于红十字会以更灵活的方式配合政府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不利于树立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良好形象。

更重要的是,这种错位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经济市场化、政府小型化、社会多元化,以及公民意识觉醒对中国红十字会提出的全新的要求,以至在变化多端的社会转型大潮中难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造成信任危机频现。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红十字会法》颁行后,在开始寻找红十字会本色特征的进程中,全国范围内红十字会机构的体制主要有四种状况:一种是和政府各部门并列的独立机构,这一种为数很少;第二种是挂靠在卫生行政部门,但日常工作、业务活动基本上独立开展,人、财、物自主管理,卫生部门仅在某些方面代管。

有相当一部分红十字会属于这种情况。

第三种是红十字会机构附设或隶属于卫生部门,类似卫生部门的一个处(科、股)室或直属单位,人、财、物、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这种情况为数不少。

[3]第四种情况为“挂牌型”,这种红十字会机构实际上是虚设机构,由各级政府办公室发函成立,仅挂牌而已,基本上没有什么活动。

[4]这种虚设模式,客观上给人一种红十字会可有可无的印象,不利于红十字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应该说,在这四种形式中,第一种独立机构的出现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虽然数量不多,但至少证明随着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特别是《红十字会法》颁布以后,个别地区的相关领导已经认识到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性,开始单独建制。

这体现了红十字组织体制发展进步的趋势。

但从几种红十字会机构体制的现实比例分布来看,理顺体制工作确实显得任重而道远。

二、理顺管理体制的目标及进程首先我们了解一下“管理体制”这一概念的内涵。

所谓管理,“就是通过计划、组织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合理配置组织内部的各种资源,以达到组织既定目标的过程”。

可见,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把“管理体制”理解为在这一动态过程中所形成的组织体系和制度。

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是红十字运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特定的组织体系和制度,管理体制关系和决定着红十字运动发展的态势、路径、节奏甚至是方向和结果,对于红十字会来说至关重要。

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就是将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机构从原来由各级卫生部门代管,改由各级政府领导联系,使其真正成为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人道主义社会救助团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作用,成为政府人道主义工作的助手。

”[5]换句话讲,理顺管理体制的目标就是要改变上述的体制错位问题,还原其社团本色,使其按照自我合理和适当的运行机制有序运行。

为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我国红十字会适应社会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

早在1988年,总会即提出要“明确红十字地位,恰当地解决红十字会体制问题”。

总会认识到“任何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单独领导红十字会都难以全面协调红十字会工作”。

[6]但此项工作真正提上日程是在1993年《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后。

《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红十字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理顺管理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红十字会要实现两个重要转变:一是性质任务,即从“人民卫生救护团体”转变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二是组织体制的转变,即从依附、挂靠于卫生行政部门转变为单独建制,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其实,“两个转变”的核心问题即是理顺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

由此,理顺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从1994年4月开始,理顺工作拉开序幕。

1995年4月,总会六届二次理事会提出要在1999年红会“七大”召开前实现全国省级、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红十字会机构单独建制。

但由于诸种原因直到1998年初,“全国绝大部分地方仍没有建立起机构独立的红十字组织”,全国仅有1/3的省级红十字会和1/4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红十字会以及1/5的地级、1/15的县级红十字会实现了独立建制或单独设置,[7]由此可见这一工作的艰巨性。

1995年3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央和国务院直接管理的18个社团之一,挂靠卫生部。

这项改革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可以说“具有历史性的突破”。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改革方案直到1998年3月新任常务副会长兼党组书记王立忠到任后才开始组织实施,到1999年4月才‘尘埃落定’。

”[8]1999年是中国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中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除了完成了上述机构和人事制度的改革外,最关键的是,12月29日,经中央编委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其机关党的工作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领导、干部按中组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经费列国管局。

”[9]由此,总会的管理体制理顺,这是继《红十字会法》颁布后又一重大事件。

经过第六届理事会(1994-1999)5年的努力,总会终于完成了理顺管理体制的目标。

这有力推动了理顺省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工作。

到2001年2月,已有北京、天津、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而吉林省更是先人一步,其所属地(市)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已全部理顺。

截至2002年10月,全国已有29个省级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

体制理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与政府的机构改革与社会管理创新密切相关,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力配合和全社会的积极支持,这也决定了红十字会体制理顺工作的任重道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不能否认,时至今日,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仍处于半理顺状态,据统计,截至2010年9月,全国334个地市级红十字会中已有321个完成改制,理顺率达到961%;全国2860个县区级红十字会中有1528个理顺了管理体制,理顺率达到534%。

[10]处在体制半理顺状态的中国红十字会在急剧变迁的社会激流中一旦遇到礁石险滩,难免呈现出手忙脚乱、忙中出错的现象,也难免在日益多元化和透明化的舆论氛围中出现纰漏和误读,“郭美美事件”即是一例。

三、对现阶段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思考“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是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组织保证和必要条件。

”实践也充分证明,体制的理顺,为红十字会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组织保障;政府协调、支持、资助、保障、监督红十字会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减少了办事层次,工作效率提高,自身建设加强;能够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精神,有利于发挥助手作用,改善社会形象。

具体说来,管理体制理顺后,首先确立了各级红十字会在当地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地位。

这样,不仅有利于各级红十字会根据《红十字会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而且能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助手的作用。

其次,改善了红十字会的工作条件,增加了必要的编制和经费,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等问题都在陆续解决。

再次,增强了红十字会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了干部的潜能,调动了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参与、监督的热情。

概括起来说,最主要的是,开始逐步复原红十字会的本质特征,并为发展红十字事业提供良性的外部环境。

有了这个环境,红十字会就能发挥比过去更好的作用。

虽然说,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思考。

自建国以来红十字会严重错位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的惯性和影响在很多地区已经深入社会机体的深处,在思想、理念和发展模式上存在着一定的滑行惯性,不可能随着各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在组织结构上的基本理顺就立刻复位,因此我们要认识到这一过程的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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