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队伍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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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队伍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外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矿山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原则是: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以达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外包队伍是指承包公司所属矿山井下采出矿、掘进、充填、运输、探矿等工程的施工队伍。

第四条公司在外包队伍的选择上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选择施工队伍。

第五条在外包工程招投标时应要求投标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严格审查把关。

1、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采掘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等证照齐全;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或采矿作业三年以上经验,或在有色金属矿山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二年以上;3、具有三名以上的管理人员和一名以上技术人员,并具有采掘技术、管理经验;4、从事特殊工种(爆破工、电焊工、电工、钳工、安全工等)的人员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其它作业人员须有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经验并接受过井下安全生产教育。

第六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外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不得随意更换工程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第七条公司同一矿山单位使用外包队伍的数量应控制在3家以内。

如果2家以上外包队伍在同一矿井内作业,矿山单位要主持签订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矿山单位作为协议的协调管理方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所属矿山单位应将外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外包工程的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发生。

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择优选择外包劳务队伍,规范外包劳务队伍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集团所有承接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队伍是指由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四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各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选用劳务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按照先开工先招(议)标的原则编制招(议)标计划,负责外包劳务队伍的报名、登记、审查资质、组织招(议)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协议价格、签订合同、验工计价、拨付工程款。

第六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日常工作由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外包劳务队伍的选择第七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有意参与本工程外包工程施工的劳务队伍的报名登记工作,劳务队伍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准备用于本工程的设备表及证明材料,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证件,近五年已完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财务状况及证明材料。

外包劳务队伍按工程所属分别在各项目经理部报名。

第八条劳务队报名完毕后由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审查。

条件合格的队伍可参加投标。

第九条通过资格审查的劳务队伍根据自身施工水平,管理经验以及当地实际情况、对准备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第十条项目部成本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定额,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以往施工经验,会同所属各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各施工项目的指导单价。

报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审核。

审核后的价格即为对外包劳务队伍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第十一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根据各劳务队的工程报价,参考各施工项目的外包指导单价,结合各劳务队施工业绩,技术、设备力量等综合情况选择2~3家队伍作中标候选人,经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分别与中标候选人协商,择优选用劳务队伍。

第四章劳务合同的签订第十三条劳务合同文本由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统一格式。

公司外包施工队管理制度

公司外包施工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包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包施工队伍的招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以实现公司与外包施工队伍的和谐共处。

第二章招用与备案第四条公司对外包施工队伍的招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施工队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伍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以下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 安全生产许可证;4. 相关资质证书;5. 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公司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签订合同。

第七条外包施工队伍在签订合同后,需向公司生产安全部备案,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第八条外包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外包施工队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外包施工队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包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包施工队伍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五条对考核优秀的外包施工队伍,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章合同管理与终止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伍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期、质量、安全、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外包队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外包队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外包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设备、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队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队伍、监理队伍、劳务派遣队伍等。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制定、监督和检查。

2. 外包队伍负责人负责对本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

4. 外包队伍成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1)外包队伍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定期对外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2. 安全技术交底(1)外包队伍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 安全防护措施(1)外包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2)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施工现场管理(1)外包队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严禁乱堆乱放、违规操作。

5. 应急预案(1)外包队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信息报告(1)外包队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外包资格。

对外包队管理制度

对外包队管理制度

对外包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队管理,提高外包队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进展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包队是指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承接公司项目的团队。

外包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包团队,包括外包团队的组建、管理、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外包队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外包队的组建第四条外包队的组建需经过公司审批,审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成员、项目细则、费用预算等。

第五条外包团队的成员需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并经过公司面试及培训。

第六条外包团队团队长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分配,团队成员需服从团队长的指挥。

第七条外包团队需定期进行团队建设活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力。

第八条外包团队需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外包团队的管理第九条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团队的管理工作,包括团队成员的考核、项目落实、问题处理等。

第十条外包团队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由公司与团队成员协商确定,需按时按地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

第十一条外包团队需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项目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外包团队需做好项目信息的整理和备份工作,确保项目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外包团队的考核第十三条外包团队的工作绩效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执行力、工作态度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外包团队的绩效评价和项目续约与否。

第十五条外包团队需培养团队成员之间的竞争意识,提高团队整体绩效。

第五章外包团队的奖惩机制第十六条外包团队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积极配合公司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外包团队的成员如因工作失误导致项目受损,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公司处理。

第六章外包团队的解散第十八条外包团队在项目结束后,需及时撤销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确保项目数据不丢失。

第十九条外包团队在经公司同意解散后,需将项目资料清理完毕并退还公司。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外包作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包队伍是指由本公司按规定成建制引进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担本公司外包作业的组织。

外包队伍不属于本公司编制。

第三条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招标或者议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外包队伍。

并对引进的外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按季度进行量化考核,年度总评,实行优胜劣汰。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四条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五条外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

各单位、部门按公司有关文件认真履行外包队伍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责。

第三章采掘施工队伍的引进第六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一)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二)发布招标公告;(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等文件,筛选投标单位,一个标段初选4-5家投标单位;(四)投标单位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标书;(六)评标,开标;(七)对入围的前三名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汇报考察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八)签订承包合同。

第七条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探矿工程队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地质勘察资质;(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三)承包方曾在多个矿山承包过采掘(探矿)工程;(四)项目经理有多年以上矿山井巷工程(探矿)施工经验;(五)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八条采掘施工队伍确定方法采用公开招标。

井下采掘工程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用合理低价加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队伍。

井下工程分成若个标段,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采掘工程投标。

第四章选矿作业队伍的引进第九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一)发布报名邀请通知;(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三)向经理办公会汇报考察报告;(四)审议确定入围试选队伍;(五)根据试选结果确定选矿作业队伍。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一、外包队伍管理办法1、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指挥管理,按照项目部总体的部署指令落实好各项工作。

2、施工队伍进场后2天内上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电话。

3、工作期间工人不得喝酒,不许打架,不许恶语伤人恐吓他人,若发生此类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容许不得私自拿用项目部材料。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除做好份内工作外,应积极与项目部做好各项其他配合工作。

6、若项目部管理人员巡查发现现场施工问题,外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并整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部有权利寻找第三方进行整改,并扣除相应的工程费用,若第二次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部有权利在扣除相应的工程费用以外另做出处罚,罚款1000元。

7、在施工期间主要带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请假,若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无故离开现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工人管理办法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 ]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外包单位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

4、严禁招用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机械管理办法1、外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单位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有各类技术、安全、验收牌。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外包工程在施工时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加强文明施工,根据《青海省地矿局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包工程系指我院承担的各类地质勘查(调查)、环境治理、水文地质调查、土地治理、工程地质勘查、钻探、硐探、槽探、道路修建等项目的外包工程和院基建项目外包工程。

第三条地勘分院、盐湖分院、水环分院、工勘院、测绘工程与信息中心、院基建办以及物业公司为我院各类外包工程的发包和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外包负有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院安全科安全监管职责第四条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负责对外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安全组织技术设计的初(终)审定。

第六条对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有权对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现场处理。

第八条应根据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外包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汇报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第九条有权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施工队伍,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向工程发包单位提出严禁重新选用的意见。

第三章施工发包单位(院属各单位)安全职责第十条施工发包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必须依院相关规定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在确定外来施工队伍前,由施工发包单位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负责组织院总工办、安全科、计划科等相关部门,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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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外包作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包队伍是指由本公司按规定成建制引进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担本公司外包作业的组织。

外包队伍不属于本公司编制。

第三条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招标或者议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外包队伍。

并对引进的外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按季度进行量化考核,年度总评,实行优胜劣汰。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四条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五条外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

各单位、部门按公司有关文件认真履行外包队伍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责。

第三章采掘施工队伍的引进第六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一)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二)发布招标公告;(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等文件,筛选投标单位,一个标段初选4-5家投标单位;(四)投标单位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标书;(六)评标,开标;(七)对入围的前三名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汇报考察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八)签订承包合同。

第七条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探矿工程队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地质勘察资质;(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三)承包方曾在多个矿山承包过采掘(探矿)工程;(四)项目经理有多年以上矿山井巷工程(探矿)施工经验;(五)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八条采掘施工队伍确定方法采用公开招标。

井下采掘工程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用合理低价加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队伍。

井下工程分成若个标段,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采掘工程投标。

第四章选矿作业队伍的引进第九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一)发布报名邀请通知;(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三)向经理办公会汇报考察报告;(四)审议确定入围试选队伍;(五)根据试选结果确定选矿作业队伍。

第十条选矿作业队伍资质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选矿生产经验;(三)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十一条选矿作业队伍确定方法通过选矿试选队伍报名和考察办法等程序,选出了5-6支综合实力较强的队伍来组织试验生产,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最终选出排名前3支队伍来承包新田岭公司的选矿业务。

(一)试选队伍分组和选矿工业实验顺序的确定选定的5- 6支队伍分成金源、小板垅、安和三个选厂进行工业试验性选矿。

参与试选的队伍将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试选的选矿厂和试选的先后顺序,公司与试选队伍签定试选承包合同。

(二)实验方法及考核评分办法1、实验方法:每支队伍进行为期不超过20天的工业试选,以处理完3000-3500吨原矿为标准考核量(原矿选完为止)。

试选期间原矿、选矿药剂、备品配件、材料、工具、水电、工人食宿场所(仅提供房屋和床铺)等全部由公司负责提供,试选人员的生活费、劳务费及其它费用等由试选方承担,公司给每支试选队伍每天1000 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试选后没有中标的队伍公司将再给予10000元的补贴。

参与试选的队伍可以自行确定开机的作业班次,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对工艺流程进行局部调整。

正式开机选矿前给予一定量的原矿进行试选和调试,试选队伍确定调试稳定正常后书面通知公司组织取样参与指标考核评分,每支队伍参与指标考核评分的原矿处理量累计不得低于1500吨。

2、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与技术指标考核相结合的评分办法⑴综合评分是从试选队伍入驻工区开始到试选结束期间。

主要从管理技术操作等人员配备构成、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率、操作规范、生产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

⑵技术指标考核主要考核选矿理论回收率与精矿质量二项指标,以试选队伍书面通知新田岭公司后开始取样参与指标考核评分。

A、回收率:采取每个生产班次连续计量、取样方式。

①原矿WO3品位≤0.27%时,回收率大于或等于78%时为达标;在76%~78%为基本达标;低于76%时为不达标。

②原矿WO3品位>0.27%时,回收率大于或等于80%时为达标;在78%~80%为基本达标;低于78%时为不达标。

B、精矿质量:每支队伍实验完成后,一次性取样化验,精矿WO3含量≥55%,为合格;小于55%,为不合格。

(三)承包队伍的确定办法⑴试选队伍综合评分考核为合格以上、回收率指标考核为达标、精矿质量指标考核为合格的,评为合格队伍;综合评价考核为合格以上、回收率指标考核为基本达标、精矿质量指标考核为合格的,为基本合格队伍;其它属于不合格队伍。

⑵合格队伍数量有3家以上时(含3家,以下同),在合格队伍中组织竞标;若合格队伍数少于3家时,从基本合格队伍中补充队伍,合格队伍和入选的基本合格队伍一起参与竞标。

⑶竞标以选矿承包单价报价为依据,参与竞标的队伍对每个选矿厂报一个合理的单价,以报价最低者中标。

如果最低报价仍高于公司经评审的合理定价时,优先与报价相对低的队伍进行协商,以愿意接受公司合理定价和相关条款的队伍为中标单位。

参与竞标的队伍有三家以上时,每支队伍只允许承包一个选矿厂,如果符合条件的竞标队伍少于3家时,允许一支队伍承包1-2个选厂。

第五章外包队伍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外包队伍招聘的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并要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外包队伍应与员工签订好劳动合同,对员工承担用工方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外包队伍在年初及招聘员工时,应将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安全培训时间、拟安排工种、持证情况等信息的花名册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外包队伍员工合规性检查。

外包队伍作业人数应与月作业计划相匹配,不得少于定额人数的95%。

外包队伍应在每月初将本月的劳动力安排表送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和工区备案。

第十四条外包队伍应配备一名以上施工安全员和足够数量的安全工,为员工配置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员工安全学习每周不少于一次。

新上岗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在岗员工每年培训一次以上。

普通工种接受矿山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特殊工种不少于48小时。

第十五条外包队伍应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教育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文明员工。

外包队伍员工培训纳入公司培训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工区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协助外包队伍进行员工培训。

第十六条外包队伍应制定员工招聘、培训、薪酬、奖惩、辞退、福利等方面的制度和标准,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管理,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应予协助并督促实施。

外包队伍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和补贴,为员工办理必要的保险,不得拖欠和无故克扣员工工资、补贴。

第十七条外包队伍未经在本公司施工的其他外包队伍项目经理的允许,严禁聘用其他外包队伍员工。

禁止外包队伍聘用本公司附近的人员及可能对本公司利益有损害的人员。

第十八条在施工过程中,不称职的建造师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须撤换。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在主要工程施工期间对建造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实行押证管理。

即:建造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交由业主方管理,建造师的在岗率要求在70%以上,在监理列会上对建造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实行点名制并落实相关惩处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积极探索外包队伍管理新体制、新模式,逐步改善外包队伍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公司及各单位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外包队伍开展工作,关心和爱护外包队伍员工,积极为外包队伍及其员工排忧解难,不得歧视外包队伍及其员工,不得给外包队伍正常生产、工作设置障碍,严禁向外包队伍及其员工索、拿、卡、要;以增强外包队伍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六章外包队伍量化考核第二十条通过建立科学的外包队伍考核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使外包队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承包合同正确、全面履行。

第二十一条量化考核范围包括与我公司签约的所有外包队伍。

考核按百分制、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的方式。

考核期从上年12月起至当年11月止。

第二十二条公司成立外包队伍考核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单位为:企管部、生产部、技术部、安环部、人力资源部、质控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及工区。

考核办公室设在企管部,负责收集考核意见,并调查落实,向考核小组进行汇报。

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当场评定各外包队伍的得分。

并将考核情况书面通报给各外包队伍。

第二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外包作业量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及成本控制,员工管理,服从指挥、协调配合情况,履行合同情况,遵章守纪等。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

第二十四条每月10日前下述部门和单位分别向企管部提交考核资料(包括对各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

企业管理部:外包队伍履行合同情况,工程验收、产量确定、工程结算合规性情况、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等。

人力资源部:外包队伍员工聘用、培训、人员配置、管理情况等。

生产管理部:外包队伍月度任务完成情况,出矿品位管理情况,成本控制情况,计划执行情况,现场管理情况等;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利用、回收情况、能源管理管理情况等;服从指挥、协调配合情况,各单位、部门对外包作业的协调配合情况等。

技术管理部:工程量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等;钻探工程完成情况,钻探工程质量情况。

安全环保部: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员工的“三违”情况,安全协议履行情况等。

质量控制部:计量情况,质量情况;金属平衡情况。

销售供应部:材料消耗情况,材料管理情况等。

纪检监察审计部:外包队伍招标、合同签订合规性情况,外包队伍、各单位部门、本公司职工遵章守纪情况等。

保卫部:外包队伍火工品管理情况,外包队伍员工违法情况等。

工区:外包队伍员工聘用、培训、人员配置情况,计划执行情况,现场管理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情况,服从指挥、协调配合情况等。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外包队伍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井下工程肢解转包的,责令改正,取消外包队伍外包资格,并处工程发包主管部门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达到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而不招标的,或将工程肢解逃避招标的,或应该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擅自直接发包的,扣罚企管部或责任部门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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