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背景介绍学前教育是指对3-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它是儿童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发展儿童的关键阶段。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制定一个行动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使我国学前教育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 任务:(1)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2)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3)推进师资队伍建设;(4)推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5)开展家庭与社区共同参与计划。
三、具体措施1.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1)加强财政支持,增加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3)建立健全奖励机制,激励各地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工作。
2. 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1)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行业发展;(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3)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安全。
3. 推进师资队伍建设(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素养;(2)推进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激励幼儿园教师的积极性;(3)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4. 推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1)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开放资源;(2)推广优质民办幼儿园经验和模式;(3)加强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宣传和推广。
5. 开展家庭与社区共同参与计划(1)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育儿水平;(3)加强社区资源的整合,为幼儿园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实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3. 加强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总结学前教育是关系到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事业,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本次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国学前教育水平。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5篇)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教育教学方面:本学期我主要承担中三班语言、艺术、社会和奥福音乐的教学工作。
本班小朋友经过小班一年的学习,在各个方面都有了较大地提高,对园内开展的各种活动充满兴趣,有较为明显地求知欲望;对一日生活中的各环节常规,内容,形成了一定的行为习惯;具有初步的责任感。
为了使孩子在本学期获得更好地发展,根据我班孩子的年龄特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计划如下:认真备好每一节活动,钻研学习有关的资料,力争为孩子们创设发现与探索的环境和情境,精心做好材料的准备,使幼儿在轻松、愉快、互动的环境中学到知识,做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引导幼儿逐步学习主动地观察和探索,最终养成探究的习惯。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激发幼儿主动地表现、积极地参与,提高幼儿的语言等能力。
重视幼儿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培养幼儿有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心理状态;捕捉幼儿生活中的教学契机,细致观察每位幼儿能力特点及表现,随时调整自己的教育策略,注意幼儿之间存在的个别差异,集体、小组、个别教学灵活进行,保证全班孩子的全面发展。
社会领域:了解家,热爱家,培养对家的责任感。
认识社区,热爱社区,培养社会服务意识。
做勇敢、诚实的好孩子,培养良好品质。
学习与人交往,共同分享快乐,懂得互相谦让,学会与同伴合作,培养理解、关心、爱护他人,为他人着想的品质。
本书共有七个主题,前三个主题各用一个月时间学习,后三个主题用一个月时间学习,计划四个月完成。
二、保育工作方面:1.根据幼儿园“____月一个好习惯”活动计划,配合班主任和保育老师培养幼儿良好的常规,会使用礼貌用语,主动和老师打招呼。
学会饭前便后和手脏时洗手,并学会正确洗手的方法。
培养幼儿的良好进餐习惯,做到安静就餐,不挑食,不浪费、不掉饭粒等.午餐后组织幼儿散步或做安静游戏,并且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2.与班主任和保育老师团结合作,积极主动创设健康卫生的班级环境,严格根据一日消毒制度执行,做好室内通风、做到教室无杂物,厕所无异味,休息室整洁干净,透气。
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编版

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一)切实提高对学前教育的认识。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起点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0—6岁是人一生中大脑发育最快的时期,是教育投资效率最高的阶段,良好的学前教育对人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让孩子接受良好学前教育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事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入园难、入园贵、队伍弱、质量差的落后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学前教育成为我县整个基础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作为高标准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科学规划,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按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的总要求,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以人口覆盖面及服务半径为基本依据,结合辖区内人口出生及流动趋势,科学制订城(镇)区和中心村幼儿园布点规划。
到“十二五”末,全县除人口特别稀少的乡镇之外,各乡镇都建有一所规范的乡镇中心幼儿园,85%以上的中心村有幼儿园(班);创建省一级幼儿园3所以上;省三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的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创建乡镇中心托儿所5所;学龄前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背景
学前教育对儿童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的质
量和普及程度,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目标
1. 提高学前教育覆盖率,使更多的儿童能够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2. 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促进儿童的综合素质发展。
3.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专业水平。
行动计划
第一年
1.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增加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规模。
2. 改善学前教育设施,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3. 制定并落实学前教育统一课程标准,确保教育质量。
4. 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评价,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
第二年
1. 推动学前教育与社区资源的结合,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服务。
2. 组织学前教育家长培训活动,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儿童的成长。
3. 定期开展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三年
1.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优化管理机制。
2. 加大对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差距。
3. 建立学前教育信息系统,提供便捷的学前教育资源查询与使用。
实施方案
1. 成立学前教育专班,负责协调和推进三年行动计划。
2. 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学前教育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建议。
3. 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质量。
希望通过这份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我们能够促进学前教
育的发展,提高儿童的教育水平。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加快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4-2024年)一、总体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教育体系。
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具体措施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2.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是教育现代化的基石。
我们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消除大班额现象,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3.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关键阶段。
我们将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高中免费教育。
同时,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高校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我们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加大对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5.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是教育现代化的引领力量。
我们将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加大高校科研投入,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培育一流学科和一流人才。
同时,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因素。
我们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同时,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培养一支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
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现代化需要改革的推动。
我们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同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经费保障等改革,为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教育现代化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工作的统筹协调。
XX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2024年实施方案

XX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2024年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实现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标,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推进我区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制定2024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公益普惠的办园方向,以政府为主导,以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为动力,以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为目标,全面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基本情况目前我区共有各级各类独立幼儿园XX所,其中公办幼儿园XX所,有证民办幼儿园XX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1所,XX市示范幼儿园XX所,XX区示范幼儿园XX所。
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基础差,办园条件不足,保教质量不高,在编公办教师严重不足。
民办幼儿园数量虽多,但薄弱园所多,管理不规范,不同程度存在“小学化”倾向,没有形成品牌特色。
三、目标任务(一)完善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管理制度1.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今年要在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明晰责任上取得成效。
要规范五个集团园组织管理,设立由教育集团龙头园和成员园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组织目标、原则、职能等,建立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明晰集团内部法人幼儿园主体责任,充分尊重独立法人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妥善处理好教育集团与法人幼儿园间责权关系。
2.各龙头园要把先进管理模式推广到集团成员园,向成员园提出有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帮助成员园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园务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集团成员园管理水平。
3.健全集团化办园激励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园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察龙头幼儿园向成员园的资源输出及引领、带动作用,成员幼儿园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取得的发展性成效等。
学前教育三年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背景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孩子们成长的起点,对于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学前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同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学前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布,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较低,幼儿园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和优质发展,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
到2023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2. 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到2023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让更多的孩子能够享受到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
3. 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
到2023年,幼儿园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学习和成长得到更好的保障。
4.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到2023年,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措施1. 推进公办学位扩增工程。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2.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鼓励其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3. 建设学前教育共同体。
推动优质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通过资源共享、师资培训等方式,提升幼儿园整体教育质量。
4.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5.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合理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保障家长和孩子的权益。
6. 落实幼儿园科学保教。
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内容的监管,严禁幼儿园开展小学化教育,确保幼儿园教育的科学性和适宜性。
7. 全面推进幼小科学衔接。
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内容的衔接,减少孩子入学后的适应期。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方案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方案为贯彻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以及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和普及水平。
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因材施教、科学保教,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提升治理能力,加强规范监管,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新增各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左右,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100%达到标准化要求。
70%左右的县(区)接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进一步理顺,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分担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的机制普遍建立,教师队伍逐步加强,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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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事关儿童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前途未来。
各级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突破,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构建和谐x、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二)主要目标。
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育教育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x年,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
到x 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40%以上,公办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65%以上;80%的幼儿园达到办园基本标准;90%以上的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实现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到x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公办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75%以上;所有幼儿园均达到办园基本标准;0岁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取得新进展,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指导。
(三)总体要求。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在规划、投入、编制、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使农村适龄儿童能够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因地制宜,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机制、师资保障和培训机制、保教指导机制等,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四)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
各地要加强调研,准确掌握本地区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合理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每所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
(五)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地方政府要统筹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在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
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扩建幼儿园。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
(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制定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幼儿园。
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对认定为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免征企业所得税;民办幼儿园在水、电、煤气、采暖、排污、物业等公用事业性收费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对民办幼儿园经报备并公示收取的保教费免征营业税;对民办幼儿园的房屋租赁综合税费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惠。
制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鼓励创建具有特色和品牌的民办幼儿园。
依法维护民办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自主权;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保障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在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以及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等待遇。
(七)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民人规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调剂用房,改、扩建等方式配套建设幼儿园。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用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对擅自改变性质和用途的,由当地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恢复性质和用途。
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八)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各地要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从今年开始,全省实施以农村为重点的学前教育推进项目。
按照地方投入为主、省级适当补助的原则,新建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通过基本建设渠道筹集落实资金;改扩建项目采取同建同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举办分园或办园点,支持利用农村小学富余校舍改建幼儿园(点)。
乡镇中心幼儿园要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人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
创造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
三、健全保障机制,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九)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3年要有明显提高。
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
(十)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家庭承受能力、办园类别,合理确定幼儿园生均成本中家庭分担比例。
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享受政府资助政策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可率先开展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或对贫困家庭实施免费学前教育。
(十一)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结合本地实际,资助家庭贫困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育教育队伍建设(十二)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公办幼儿园编制主要用于专任教师、医务人员和骨干管理人员。
建立对符合条件的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和在岗优秀幼儿园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编制的政策导向机制。
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省农垦总局应遵照执行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和管理办法。
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实行“自主聘用、合同管理”。
(十三)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持证上岗。
不具备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3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不得任用。
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
严把保教人员入关,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十四)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积极探索将农村幼儿园教师宿舍建设纳入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宿舍的新机制。
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五)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办好学前教育专业。
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
依托医学院校培养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
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
各地应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
建立每5年1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名园长、名教师。
以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五、强化规范管理,保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十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和教研工作管理,完善省、市、县三级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
(十七)完善幼儿园准入管理。
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育教育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对已批准设立的幼儿园,要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度,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省农垦总局负责审批和管理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没有取得办园许可证和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不得举办幼儿园。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督管理。
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各地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
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经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x年7月底前,城市小学举办的学前班要全部撤销,农村小学举办的学前班要完成向1年制至3年制幼儿园过渡,过渡不合格的,要坚决撤销。
(十八)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和安保设施,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严防幼儿园食物中毒、火灾、人身伤害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幼儿通勤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幼儿园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政策。
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收费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
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建园费、赞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