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焊后热处理工艺
合金钢管道焊后消应热处理工艺标准

合金钢管道焊后消应热处理工艺标准1、适应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非低温用碳钢、低合金钢及1Cr5Mo钢等钢材的焊缝焊后消应热处理。
2、施工准备2.1热处理所用保温材料应为无碱超细玻璃棉,应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2.1.1热处理设备为可自动控制温度的固定盘柜式控制柜或手提式控制箱,并应配有自动打点记录仪,加热器采用绳状红外线加热器,热电偶为K型,其连接线为补偿导线。
2.1.2热处理设备应经检查合格,温度指示仪表及热电偶校验准确。
2.1.3挡雨、雪的遮盖物准备齐全。
2.2作业条件2.2.1热处理前应对焊缝进行确认,确认项目包括:1)焊接工作已完成;2)焊缝外观符合质量标准;3)其他要求的检验项目已检验合格,并已取得检验合格通知书;4)除铬钼耐热钢以外焊缝的无损检测已检验合格,并已取得检验合格通知书;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施工准备→热电偶及加热器安装→热处理→硬度检验→资料整理3.2热电偶及加热器安装3.2.1每道焊口对称安装两只热电偶,热电偶安装在靠近焊缝边缘的30mm,管材与热电偶端部接触处应用砂轮机打磨露出金属光泽,热电偶安装采用细铁丝捆扎,为保证所测温度为管材实际温度,在热电偶与加热器之间点小块保温玻璃布进行隔离。
3.2.2电加热器缠绕宽度为焊缝两侧各100-125mm,一根加热器缠绕多道焊缝时,必须保证热处理部位的相似性,即:同材质、同规格、缠绕的圈数及宽度相同。
3.2.3加热器安装完毕后用无碱超细玻璃棉进行保温,保温厚度100-125mm,为降低温度梯度,加热器外部100mm范围内应予以保温。
3.3热处理工艺3.3.1升温温度:300℃以下不控制,300℃以上升温速度为5125/δ.℃/h,且不大于220℃/h(δ为壁厚,单位为mm)。
3.3.2热处理温度见下表:升温期间任意两测温点温差不大于50℃。
3.3.3恒温时间:厚度在25mm以下的非合金钢和16Mn恒温时间为1h,厚度25mm以上为2h,合金钢及1Cr5Mo(或度40mm以下)恒温时间为2h。
RCC-M 2007 第Ⅳ卷 S篇:焊接

S1400 试样、评定接头和产品焊接见证件的保存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的试件余料和试验过的试样在评定有效期 3 年内由制造商保管。 产品焊接见证试件余料和试验过的试样,在设备验收之前,由制造商保存。
S1500 焊接工艺操作的定义
若焊炬或焊条是由焊接操作者手工操作,则焊接方法定义为人工操作。 若操作工在焊接过程中能参与操作,则焊接方法定义为半机械操作。 若焊接过程中不可能有人为的参与,则焊接方法定义为全机械,全自动或全自动化焊接操作。
S1330 后热
这种热处理的目的主要是使氢扩散,并且避免产生冷裂纹的危险。 当按 S1320 规定的要求预热时,后热温度要求不低于预热温度,并至少保温 60 分钟,除非焊后 冷却到室温前立即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S1340 消除应力热处理
制造商应根据 F8000 章的要求确定可能的中间和焊后最终消除应力热处理的条件。 消除应力热处理的条件与 E8120 所列的可变参数和采用的焊接方法有关。 作为说明,对于不同类型的钢种,下面给出通常允许的消除应力热处理温度和在该温度下的保 温时间(假定这一温度在焊接接头的整个厚度范围内都是均匀的) ,以及需要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的 最小厚度。 S1341 碳钢 厚度大于 30mm(厚度为焊接厚度,两焊接件厚度不同时,取较厚的焊件作为有效厚度)的碳 钢,然而对于在未做消除应力热处理的状态下,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 Rm 不大于 440MPa 的钢厚度可 增加到 35mm,例如:S235 - S275 - P 235 GH (A 37) - P 265 GH (A 42)。 - 消应热处理温度:550~625℃(建议最低 575℃) 。 - 保温时间:每毫米厚度 2 分钟(按 S7544 c 中定义) ,最少 30 分钟,最多 120 分钟。 S1342 除铬钢和铬—钼钢之外的低合金钢 - 除 Ni 含量≥1%的合金钢外, 厚度大于 10mm(厚度为焊接厚度,两焊接件厚度不同时,取 较厚的焊件作为有效厚度)的低合金钢。 - 消应热处理温度:595~675℃。 - 保温时间:每 25mm 厚度 1 小时(按 S7544 c 中定义) ,最少 30 分钟:当超过 2 小时时,为 2 小时+(50mm 以上每 25mm 加 15 分钟) 。 S1343 铬和铬—钼低合金钢、马氏体和铁素体不锈钢 a)0.5%Cr-0.5%Mo 1%Cr-0.5%Mo 1.25%Cr-0.5%Mo
GB150-2011检验相互条款

GB150-2011《压力容器》中检验相关条款目录一、检验处职责二、材料三、螺栓、螺柱和螺母四、加工成形五、焊接六、热处理七、产品试件八、无损检测九、耐压试验和泄露试验十、出厂资料十一、铭牌十二、涂覆、包装和运输检验处职责(根据对制造单位的职责列出):1、容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容器或元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合格指标:质量计划标准栏填写的标准和规范要求);2、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按本标准、图样规定和质量计划的规定对容器进行各项具体检验和试验,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质量计划具有和标准、图纸同样的指导作用);3、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制造和设计许可证编号中年份)。
4、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至少应具有下列文件被查:1)质量计划;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标准中允许制造厂选择的检验、试验项目记录;4)容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检验、试验记录;5)竣工图(设计有修改部分必须在竣工图上注明)。
材料复验、分割与标志移植一、材料复验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a)采购的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b)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c)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境外材料;d)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e)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复验的材料。
2、材料复验要求:a)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应按批号复验力学性能(整卷使用者,应在开平操作后,分别在板卷的头部、中部和尾部所对应的开平板各截取一组复验试验;非整卷使用者,应在开平板的端部截取一组复验试样);b)其他材料应按炉号复验化学成分,按批号复验力学性能。
c)材料复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或设计文件的要求。
d)低温容器焊条应按批进行药皮含水量或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的复验,其检验方法按相应的焊条标准或技术要求。
二、材料分割材料分割可采用冷切割或热切割。
JB-T6046-1992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

JB-T6046-1992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JB-T6046-1992标准规定了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焊后热处理方法。
焊后热处理是焊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旨在通过加热、保温和冷却的过程,促使焊接接头组织转变,提高其力学性能和降低焊接应力。
一、热处理制度根据JB-T6046-1992标准,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热处理制度包括加热温度、加热速度、保温时间和冷却速度。
这些参数应根据钢材的种类、厚度、焊接方法和焊接质量等因素确定。
二、加热方法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加热方法应采用合适的设备进行,如电加热、燃气加热等。
加热时应确保温度均匀,防止局部过热,造成焊接构件的变形和开裂。
三、保温时间保温时间是指焊接构件在加热炉内保持一定温度的时间。
保温时间的确定应考虑钢材的厚度、焊接质量和加热温度等因素。
适当的保温时间可以使焊接接头组织转变更充分,提高力学性能。
四、冷却速度冷却速度是指焊接构件离开加热炉后的冷却速度。
冷却速度对焊接接头组织的转变和力学性能有重要影响。
JB-T6046-1992标准规定了不同厚度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冷却速度范围。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焊后热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热处理设备应符合要求,保证温度控制精确。
2. 加热、保温和冷却过程应严格控制,确保各项参数符合标准规定。
3. 热处理后,焊接构件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满足要求。
总之,JB-T6046-1992标准对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焊后热处理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加热温度、加热速度、保温时间和冷却速度等参数。
正确的热处理方法可以改善焊接接头的组织,提高力学性能,降低焊接应力。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标准规定,注意各项事项,确保焊接构件的质量满足要求。
焊接工艺规范

焊接工艺规范焊接工艺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焊接工艺的技术要求。
2、人员资格2.1焊工必须经专门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证书,方可担任焊接工作。
2.2对中断焊接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焊工,必须重新考核。
2.3焊工在施焊前应认真熟悉图纸和焊接工艺。
2.4核查待焊焊缝坡口的装配质量和组对要求,对不符合装配质量和组对要求的焊缝应拒焊,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2.5进行焊缝质量的自检,做好自检记录、焊缝标记或焊缝跟踪记录等工作。
3、焊接设备3.1应根据焊接施工时需用的焊接电流和实际负载持续率,选用焊机。
3.2每台焊接设备都应有接地装置,并可靠接地。
3.3焊接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安全可靠,仪表应检定合格。
4、焊接材料4.1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等)应为进货验收合格品。
对材质有怀疑时,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2焊前应根据焊条使用说明的规定对焊条进行烘干处理。
4.3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入100~150℃的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
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超过四小时应重新烘干。
重新烘干次数不应超过三次。
5、焊前准备5.1坡口加工5.1.1材料为碳素钢和碳锰钢(标准抗拉强度≤540MPa)的坡口可采用冷加工或热加工方法制备。
5.1.2碳锰钢(标准抗拉强度>540MPa)、铬钼低合金钢和高合金钢宜采用冷加工法。
若采用热加工方法,对影响焊接质量的表面淬硬层,应用冷加工方法去除。
5.2焊接坡口应符合图样规定。
5.3焊接坡口应保持平整,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5.4焊前应将坡口表面及两侧的水、氧化物、油污、锈、熔渣等杂质清除干净。
5.5焊接环境焊接环境只有在满足下列情况时才允许施焊。
a)风速:气体保护焊时≤2m/s,其它焊接方法≤10m/s;b)相对湿度≤90%。
c)焊件温度高于-10℃。
5.6预热5.6.1对碳钢和低合金钢,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应在始焊处100mm宽度范围内预热至15℃以上。
手工电弧焊焊接工艺标准规范标准

手工电弧焊焊接工艺标准1.手工电弧焊焊接施工工艺标准1.1适用范围本工艺适用于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手工电弧焊焊接工艺。
工艺规定了一般低碳钢、普通低合金高强度钢手工电弧焊的基本要求。
凡各工程的工艺中无特殊要求的结构件手工电弧焊均应按本工艺规定执行。
1.2 引用标准(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4)碳钢焊条(GB5117—85);(5)低合金钢焊条(GB5118—85);(6)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10854—89);(7)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接头的要求和缺陷等级(GB/T12469—90);(8)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和探伤结果的分级(GB11345—89)。
1.3 术语焊接工艺——制造焊件所有有关的加工方法实施要求,包括焊接准备、材料选用、焊接方法的选定、焊接参数、操作要求等。
坡口——根据设计或工艺需要,在焊件的待焊部位加工并装配的一定几何形状的沟槽。
断续焊缝——焊接成具有一定间隔的焊缝。
塞焊缝——两零件相叠,其中一块开圆孔,在圆孔中焊接两板所形成的焊缝,只在孔内焊角缝者。
焊缝厚度——在焊缝横截面中,从焊缝正面到焊缝背面的距离。
手工焊——手持焊具、焊枪或焊钳进行操作的焊接方法。
预热——焊接开始前,对焊件的全部(或局部)进行加热的工艺措施。
后热——焊接后立即对焊件的全部(或局部)进行加热或保温,使其缓冷的工艺措施。
焊条——涂有药皮的供手弧焊用的熔化电极。
它由药皮和焊芯两部分组成。
焊药——压涂在焊芯表面上的涂料层。
焊渣——焊后覆盖在焊缝表面上的固态熔渣。
焊接工作台——为焊接小型焊件而设计的工作台。
定位板——为保证焊件间的相对位置,防止变形和便于装配而临时焊上的金属板。
引弧板——为在焊接接头始端获得正常尺寸的焊缝截面,焊前装配的一块金属板。
焊接在这块板上开始,焊后割掉。
碳钢及部分低合金钢热处理规范

—
C/h
650c
〜700c
/d
C/h
见表1
空冷时为正火
、^炉冷时为退火
0300c
铸件壁厚(mm)
入炉温度(C)
保温(h)
升温速度
保温
(h)
升温速度
保温时间(h)
<200
&650
无
100
2
120
4
200~500
400~500
2
70
3
100
4-10
500~800
60
14-26
>800
3
50
26以上
注:1.对机械性能要求高的铸件回火温度500-55OC
2.本工艺也适用于焊后铸钢件的回火。
300~350
3
50
4
80
10-20
>800
<200
4
30
6
50
20以上
注:1.适应的钢号见表1。
2.保温时间,件厚小于200mm源自保温4小时;件厚200〜500,在4小时基础上,保温时间每50mm,保温1小时;
件厚500〜800,在10小时基础上,保温时间每40mm,保温1小时;
件厚>800,在20小时基础上,保温时间每30mm,保温1小时。
3.工艺要求正火+回火时,炉冷改空冷后,再回火。
铸钢件热处理规范(回火)
300~400c
^c/h^-^
600c1
<300c
铸件壁厚(mm)
入炉温度(℃)
保温(h)
升温速度(c/h)
保温时间(h)
压力管道焊接及焊后热处理施工工艺规范

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工业管道或公用管道中材质为碳素钢、合金钢、低温钢、耐热钢、不锈钢和异种钢等压力管道的手工电弧焊、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及其焊后的热处理施工.2 主要编制依据2。
1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2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2.3 SH3501-1997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4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5 CJJ28—89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6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7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2。
8 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2。
9 GB/T983-1995 《不锈钢焊条》2。
10 YB/T4242—1984 《焊接用不锈钢丝》2.11 GB1300—77 《焊接用钢丝》2.12 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技术文件。
3 施工准备3.1 技术准备3.1。
1 压力管道焊接施工前,应依据设计文件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并依据我公司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出焊接工艺技术文件(焊接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
如果属本公司首次焊接的钢种,则首先要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然后对该种材料进行工艺评定试验,合格后做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1.2 编制的焊接工艺技术文件(焊接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必须针对工程实际,详细写明管道的设计材质、选用的焊接方法、焊接材料、接头型式、具体的焊接施工工艺、焊缝的质量要求、检验要求及焊后热处理工艺(有要求时)等。
3.1.3 压力管道施焊前,根据焊接作业指导书应对焊工及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技术交底记录.3.1.4 对于高温、高压、剧毒、易燃、易爆的压力管道,在焊接施工前应画出焊口位置示意图,以便在焊接施工中进行质量监控。
3。
2 对材料的要求3.2.1 被焊管子(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且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要求;进口材料应符合该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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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焊后热处理工艺。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的碳钢、低合金钢产品,以改善接头性能,降低焊接残余应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焊后热处理。
其他产品的焊后热处理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452-1988 热处理炉有效区测定方法。
3、要求
3.1 人员及职责
3.1.1 热处理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进行焊后热处理操作。
3.1.2 焊后热处理工艺由热处理工艺员编制,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
3.1.3 热处理工应严格按焊后热处理工艺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原始操作记录。
3.1.4 热处理责任工程师负责审查焊后热处理原始操作记录(含时间-温度自动记录曲线),核实是否符合焊后热处理工艺要求,确认后签字盖章。
3.2 设备
3.2.1 各种焊后热处理及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能满足焊后热处理工艺要求;
b)在焊后热处理过程中,对被加热件无有害的影响;
c)能保证被加热件加热部分均匀热透;
d)能够准确地测量和控制温度;
e)被加热件经焊后热处理之后,其变形能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
3.2.2 焊后热处理设备可以是以下几种之一:
a)电加热炉;
b)罩式煤气炉;
c)红外线高温陶瓷电加热器;
d)能满足焊后热处理工艺要求的其他加热装?
3.3 焊后热处理方法
3.3.1 炉内热处理
a)焊后热处理应优先采用在炉内加热的方法,其热处理炉应满足GB9452的有关规定。
在积累了炉温与被加热件的对应关系值的情况下,炉内热处理时,一般允许利用炉温推算被加热件的温度,但对特殊或重要的焊接产品,温度测量应以安置在被加热件上的热电偶为准。
b)被加热件应整齐地安置于炉内的有效加热区内,并保证炉内热量均匀、流通。
在火焰炉内热处理时应避免火焰直接喷射到工件上。
c)为了防止拘束应力及变形的产生,应合理安置被加热件的支座,对大型薄壁件和结构、几何尺寸变化悬殊者应附加必要的支撑等工装以增加刚性和平衡稳定性。
3.3.2 分段热处理焊后热处理允许在炉内分段进行。
被加热件分段进行热处理时,其重复加热长度不小于1500mm.被加热件的炉外部分,应采取合适的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3.3.3 整体炉外热处理进行整体炉外热处理时,在满足
3.2.1的基础上,还应注意:
a)考虑气候变化,以及停电等因素对热处理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应急措施;
b)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被加热件温度的均匀稳定,避免被加热件、支撑结构、底座等因热胀冷缩而产生拘束应力及变形
3.3.4 局部热处理B、C、D类焊接接头,球形封头与圆筒相连的A类焊接接头以及缺
陷焊补部位,允许采用局部热处理方法。
局部热处理时,焊缝每侧加热宽度不小于钢材厚度δs的2倍(δs为焊接接头处钢材厚度);接管与壳体相焊时加热宽度不得小于钢材厚度δs 的6倍。
靠近加热区的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3.4 焊后热处理工艺参数
3.4.1 被加热件入炉或出炉时的温度不得超过400℃,但对厚度差较大、结构复杂、尺寸稳定性要求较高、残余应力值要求较低的被加热件,其入炉或出炉时的炉内温度一般不宜超过300℃。
3.4.2 焊件升温至400℃后,加热区升温速度不得超过(5000/δs)℃/h,且不得超过200℃/h,最小可为50℃/h.
3.4.3 升温时,加热区内任意5000mm长度内的温差不得大于120℃。
3.4.4 保温时,加热区内最高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宜超过65℃。
3.4.5 升温保温期间,应控制加热区气氛,防止焊件表面过度氧化。
3.4.6 炉温高于400℃时,加热区降温速度不得超过(6500/δs)℃/h,且不得超过260℃/h,最小可为50℃/h.
3.4.7 焊件按
3.4.1的出炉温度出炉后应在静止空气中继续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