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
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Honor depends on us to fight for with acti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规定我国对公司的开设和设立有着较强的规定和流程,这类公司的开设需要原始资金作为后盾,进行相应的注册办理。
那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我国对公司的开设和设立有着较强的规定和流程,这类公司的开设需要原始资金作为后盾,进行相应的注册办理。
那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自己的股份大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新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Putting people first and respecting employees is the key to success from beginning to en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新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已经从原先的底层,瞬间跨越到了世界前列的位置,但是这个是经济总数,因为我国人口数量比较多,所以人均经济的总量还是非常的少,所以中国还是要有努力。
那么关于新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新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公司法中关于无形资产出资规定解析年10月 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公司法》,这是我国经济法律生活的一件大事。
《公司法》是规范市场主体的一部重要法律,自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来,分别在1999年和年经过了两次修改,此次是第三次修改,也是幅度最大的一次修改,共修改126条,删除78条,新增64条,涉及公司设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社会责任、公司融资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和清算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等诸多方面,其中也涉及有关资产评估的内容。
新修改的《公司法》的实施,不仅对我国公司管理和公司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资研究

出租地 或 以合 股 的 方式 招 商 引资 , 引业 主投 资 吸 土地 , 合作 组织 内部 则 以 人 股 土地 使 用权 作 为 分 红 依据 , 土 地 承包 合 同不 变 。这种 模 式 类 似 于 原
2 O世 纪 9 0年 代 在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出 现 的 股 田
民专业 合 作 经 济组 织 4 9家 , 1 成员 6 0 . 5万 人 , 带
动 农户 2 . 2 1万 户 , 员数 和带 动农 户 数分 别 占全 成
市农 户 总数 的 8 1 和 2 . 5 , 有 经 营 性 资 .2 9 6 拥
产 51 . 2亿 元 , 年 完 成 营 销 的 总额 1 . 3亿 元 , 全 81
经 济条 件较 好 , 从事 农业 生产 的人 口较少 的地 区。
常 州市 戚墅 堰 区从 2 0 0 5年下 半 年开 始 , 全有 限期 流 转 制 度 。 其 核 心 ” 内容 是 对依 法取 得 的农 村集 体 非农 建设 用地 使 用 权可 以在不 改变 集 体土 地所 有权 的前提 下进 行 转
的规划 和 开发 , 实行 土 地 的集 中经 营 , 作组 织 以 合
贷 款建 房 ; 照新 乡村 规划 建设 的民居 , 以在 农 按 可 村 土地 银行 或 村 ( ) 社 土地 信用 合作 社抵 押 贷款 。
3 允许 集体 非 农建 设 用地 流转 的模 式 . 因具体 实施 方 式 存 在 不 同 , 可 分 为 苏 州 模 又 式 、 田模 式 、 国有化 模 式等 三种 较 为典 型 的模 古 准
改 造和 城镇 化 进程 ; ( ) 信 用 合 作 社 也 可 以 村 社 土 用 土地 抵 押取 得 贷 款 , 照 新 村 规 划 对 村 民住 房 按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式,也可以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地使⽤权作价出资的⽅式。
每种出资⽅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介绍⼀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股东出资的⽅式:(1)货币出资⽅式。
货币出资⽅式是指股东直接⽤资⾦向公司投资的⽅式。
股东直接⽤⾦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出资⼀次⾜额存⼊准备设⽴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或其他⾦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式。
实物作价出资⽅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实物必须是公司⽣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公司⽣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股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续。
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
对于国家⾏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业产权出资⽅式。
⼯业产权(包括⾮专利技术)是⼀种⽆形的知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种使⽤权。
⽤⼯业产权出资,⼤体上可分为两类:⼀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艺、材料配⽅及经营管理秘诀。
股东以⼯业产权(包括⾮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股,股东必须是该⼯业产权(包括⾮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股东以⼯业产权(包括⾮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业产权、⾮专利技术进⾏评估作价,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续。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业产权(包括⾮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地使⽤权出资⽅式。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办法一、问题的提出由于集体土地的租金相对比较便宜,在现行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兴办企业及建造厂房的情况在实践中普遍存在。
但是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二、国家法律政策背景目前为止,广东省、大连市等部分省市相继颁布了地方性法规,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
比如2005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了“下列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
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等;2……。
”这一地方法规的出台,突破了《土地管理法》仅限于兴办集体企业才能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给工商企业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确立了合法操作的政策基础. 但是,对于尚未制订法规明确政策的省市,包括北京,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仍然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

Since I have chosen a far place, I will only take the wind and rain into considerati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转让审批程序材料程序:受理——审核——报批需提供材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阐述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由:受让方要阐述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否合理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否合理一、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否合理?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合理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协议怎么写?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协议甲方:(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1、作期限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3、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有哪些

集体⼟地使⽤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地使⽤权转让⽅法有哪些有⼈说:“我们家的⼟地是集体⼟地不是私⼈⼟地,如果我急需钱想要将集体⼟地转让。
”那么集体⼟地可以转让吗?这可能很多⼈都想知道。
下⾯店铺⼩编就为⼤家来说⼀下集体⼟地那些事。
集体⼟地使⽤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地使⽤权转让⽅法有哪些集体⼟地使⽤权可以转让。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地的使⽤权是不得出让、出租⽤于⾮农业建设或者转让;但是,只要符合⼟地利⽤总体规划并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地⽤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地使⽤权依照法律规定发⽣转移的除外。
集体⼟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过户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能办理集体⼟地使⽤权转让:1、产权,是房屋所有⼈独占性地⽀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房屋所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的⼲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占有、使⽤、收益、处分。
2、房屋所有权以及该房屋所占⽤的集体⼟地使⽤权转让的申请,已经得到房屋所在地镇乡⼈民政府批准。
3、集体⼟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同⼀集体以外的受让⼈时,应该在依法办理集体⼟地的征⽤⼿续后,才可以办理集体⼟地使⽤权的转让⼿续。
也就是说集体⼟地使⽤权可以转让,但仅仅只能转让给原来集体的其他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给⾮农业建设。
集体⼟地使⽤权转让⽅法1、集体⼟地使⽤权买卖集体⼟地使⽤权买卖作为集体⼟地使⽤权转让的最⼴泛的⽅式,买卖是以⾦钱⽀付为集体⼟地使⽤权的对价。
由于买卖是集体⼟地使⽤权转让的⼀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地使⽤权转让⼀般都是指集体⼟地使⽤权买卖;2、集体⼟地使⽤权抵债集体⼟地使⽤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地使⽤权的⼀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钱⽀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样⽽已。
在集体⼟地使⽤权买卖时,集体⼟地使⽤权的移转和⾦钱的⽀付是对等进⾏的;3、集体⼟地使⽤权交换以集体⼟地使⽤权交换⽅式转让集体⼟地使⽤权的,集体⼟地使⽤权的对价不是⾦钱,⽽是与⾦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财产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
办公司吗?
入股后,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是否由村里所有变为国有控股公司所有。
这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所有权肯定变成公司所有,入股后即成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只是这一部分股权不得转让。
关于我国公司的出资形式大家都知道,可以有几种形式的出资,但是很多人以为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的形式,并且作为直接出资形式来出现,小编在这里要告诉大家不可以直接作为出资形式,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这一问题,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用于出资创办公司
我国《物权法》允许集体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公司法》第27条也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作价出资,但《公司法》所指的作为出资方式的土地使用权仅指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所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直接出资创办公司。
如果集体组织要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进行有效的投资。
但需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0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可以用来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创办企业,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此做法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地流失,如果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联营的,由集体经济组织取得股权,此股权不得向集体以外的任何人转让。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的相关资料,为什么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直接作为出资呢,因为首先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对其只是有使用、占有、收益等权利,并不能作为财产出资,关于这一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