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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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本月修正2023简版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本月修正2023简版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 背景介绍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而受到伤害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偿。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是用来衡量劳动者受到的损失,并根据不同损失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赔偿的项目及其标准。

2. 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项目 - 标准(金额) -- 医疗费 - -- 住院伙食 - -- 住院护理 - -- 伤残津贴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 丧葬补助金 - -- 职业技能补偿金 - -- 残疾辅助器具补贴 - -- 伤残辅助器具补贴 - -- 生活护理费 - -- 交通费 - -- 普通劳动者脱岗培训费 - -3. 工伤赔偿项目的详细解释3.1 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劳动者因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而需要接受的治疗费用。

包括门诊、住院、手术、药品等费用。

3.2 住院伙食住院伙食费是指劳动者因工伤住院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的每日伙食补助费用。

3.3 住院护理住院护理费是指劳动者因工伤住院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的每月护理补助费用。

3.4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劳动者经全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后,按一定比例计算的月津贴。

3.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劳动者经全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后,根据伤残程度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3.6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用人单位给予的一定金额的丧葬费补助。

3.7 职业技能补偿金职业技能补偿金是指因工伤致使劳动者丧失工作能力,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计算的月度补偿。

3.8 残疾辅助器具补贴残疾辅助器具补贴是指劳动者因工伤致残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的一定金额的补贴。

3.9 伤残辅助器具补贴伤残辅助器具补贴是指劳动者因工伤致伤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的一定金额的补贴。

3.10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是指劳动者因工伤致使生活不能自理,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的一定金额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工伤赔偿是指因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身体伤害或职业病,雇主应依法支付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以下是工伤赔偿的一览表,包括必须支付的项目和可选择支付的项目:
必须支付的项目: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伤病所需的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
2.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3. 康复费用:根据伤残程度提供职业康复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
4. 丧葬费用:包括丧葬仪式费、灵柩费、丧葬用品费等;
5. 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死亡工人供养亲属的人数和关系确定赔偿金额;
6. 工会经费:用于组织开展工伤事故防范宣传、管理和救助工作;
7. 工伤津贴:给予因伤残或职业病被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的经济补助。

可选择支付的项目:
1. 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程度提供生活护理服务;
2. 交通费:工人就医期间的交通费用;
3. 误工费:因治疗需要停工休养期间的工资补偿;
4. 工伤康复就业费:帮助伤残工人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提供
就业补贴。

以上是工伤赔偿的一览表,根据伤残程度和职业病情况的不同,具体赔偿金额可能有所差异。

雇主对工人的工伤赔偿有法定义务,违法不支付工伤赔偿的将面临法律制裁。

工伤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工人权益,确保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企业应重视工伤防护,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工人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注意工作安全。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目标。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

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1-4 级伤残, 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
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 5-6 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
月支付的津贴。
/ 月)× 30%
8. 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 / 月)× 1 至 10 级伤残月数 (●新: 27/25/23/21/18/1613/11/9
残津贴=本人工资(元 / 月)×伤残等级百分数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 / 月)× 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 / 月)× 85%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 / 月)× 80%
B.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 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C.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 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14.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 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
B. 最低额限制规定: 5- 6 级最低 30 个月; 7- 8 级最低 20 个月; 9- 10 级最低 10 个月
C. 增发规定: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 准的基础上增发 30%。 1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 =省级政府规定标准 级:经工伤职工提出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单位
6. 停工留薪期内护理(护理费 / 陪护费)
承担
7.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系数

2023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览表序号待遇项目计算方式江苏省的具体标准1工伤医疗费治疗费+药品费+住院费等费用2工伤康复费治疗费+药品费+住院费等费用3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天)×当地标准住院天数×30元/天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普通公共交通,凭据报销实报实销5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当地标准住宿费最高200元/天,凭据报销伙食费=(住院天数+住院前天数)×30元/天6辅助器具装配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7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月工资×停工留薪月数8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新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9评定伤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江苏省(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即8309元×50%=4154.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江苏省(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8309元×40%=3323.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江苏省(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8309元×30%=2492.7元1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11伤残津贴—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支付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支付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七级至十级伤残:无1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支付的前提是劳动、出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级伤残:20万六级伤残:16万七级伤残:12万八级伤残:8万九级伤残:5万十级伤残:3万1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级至四级伤残:无支付的前提是劳动、出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级伤残:9.5万六级伤残:8.5万七级伤残:4.5万八级伤残:3.5万九级伤残:2.5万十级伤残:1.5万14丧葬补助金支付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309元(2022年)×6个月=49854元1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49283元(2022年)×20年=985660元16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配偶:为职工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职工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17劳动能力鉴定费凭票据支持。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

【律师提示】1.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

医疗费计算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除外)+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标准(目前未出台)+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标准(已出台)+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目前未出台)2.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

3.交通食宿费是指受害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支出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又称为陪护费,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其生活所支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费用(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6.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未规定护理期限、一次性支付办法)。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2024版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和标准

2024版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和标准

2024版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和标准2.1 医疗费用赔偿2.2 伤残赔偿2.3 停工留薪期工资2.4 护理费2.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7 丧葬费及抚恤金第三章:赔偿标准3.1 医疗费用赔偿标准3.2 伤残赔偿标准3.3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3.4 护理费标准3.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3.6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3.7 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第四章:赔偿程序4.1 赔偿申请4.2 赔偿审核4.3 赔偿支付第五章:争议解决5.1 争议解决方式5.2 争议解决机构5.3 争议解决程序第六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6.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6.3 变更与解除的法律后果第七章:保密条款7.1 保密信息的范围7.2 保密义务7.3 保密期限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的认定8.2 违约责任的承担8.3 违约金的确定第九章:附则9.1 合同的解释权9.2 合同的补充与修改9.3 其他约定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字日期10.4 签订地点第十一章:附件11.1 附件清单11.2 附件的法律效力11.3 附件的保管与使用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工伤保险赔偿中的项目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为乙方投保的工伤保险赔偿事宜。

1.3 定义与解释本合同中所称“工伤保险赔偿”是指因乙方在工作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的经济补偿。

第二章:工伤保险赔偿项目2.1 医疗费用赔偿包括乙方因工伤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康复费等。

2.1.1 医疗费用的范围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2.2 伤残赔偿根据乙方工伤导致的伤残等级,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赔偿金。

2.2.1 伤残等级的确定一级至十级伤残2.3 停工留薪期工资乙方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目录1.背景介绍2.工伤赔偿项目2.1 医疗费用2.2住院伙食补助费2.3 误工补助费2.4护理补助费2.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7 定期伤残赔偿金2.8 生活护理费3.工伤赔偿标准3.1 国家标准3.2 地方标准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工伤4.2 医疗费用4.3 住院伙食补助费4.4误工补助费4.5 护理补助费4.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7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 定期伤残赔偿金4.9生活护理费5.附件6.结束语1.背景介绍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工人受伤或身故是不可避免的,为保护工人的权益,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整套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

本文档旨在提供最新最全的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供大家参考。

2.工伤赔偿项目2.1 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法,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门诊治疗费、特殊医疗费和辅助器具费用等。

2.2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人因工伤住院期间,按照不同地区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

2.3 误工补助费工人因工伤治疗期间不能从事原工作,按一定比例给予误工补助费。

2.4 护理补助费工人因工伤造成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协助护理时,按照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标准的护理补助费。

2.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因工伤造成残疾的工人,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不同残疾程度和地区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助金。

2.6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工人,给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不同地区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助金。

2.7定期伤残赔偿金对因工伤导致残疾的工人,在工伤保险期满后,根据残疾程度和工人原工资标准,定期给予一定期限的伤残赔偿金。

2.8 生活护理费对因工伤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人,根据工人的生活需求和地区标准,给予一定的生活护理费。

3.工伤赔偿标准3.1 国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

3.2 地方标准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水平,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

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事故认定标准及程序1.1 工伤事故认定标准1.2 工伤认定程序2.工伤赔偿项目2.1 医疗费用2.1.1 诊疗费2.1.2 手术费2.1.3 康复费2.2 残疾赔偿金2.2.1 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2.2.2 生活护理费2.3 护理费2.4 伤残津贴2.5 死亡赔偿金2.6 其他补偿3.工伤赔偿标准3.1 医疗费用赔偿标准3.1.1 普通门诊费用赔偿标准3.1.2 住院费用赔偿标准3.2 残疾赔偿金标准3.3 护理费赔偿标准3.4 伤残津贴标准3.5 死亡赔偿金标准3.6 其他补偿标准4.附件4.1 工伤事故认定书样本4.2 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4.3 残疾赔偿金申请表4.4 护理费申请表4.5 伤残津贴申请表4.6 死亡赔偿金申请表4.7 其他补偿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工伤事故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定某项事件是否构成工伤事故以及对工伤事故的性质和程度等的判定过程。

●诊疗费: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必要医疗费用。

●手术费: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伤者接受手术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康复费: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伤者进行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对于工伤事故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者,根据评残结果和相关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助金。

●生活护理费:对于工伤事故造成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的伤者,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助金,用于支付护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护理费:对工伤事故造成瘫痪等需要长期护理的伤者,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用于支付护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伤残津贴:对于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根据评残结果和相关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度津贴。

●死亡赔偿金:对于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被害人的家属的一笔赔偿金。

●其他补偿:工伤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的补偿,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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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
1.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

医疗费计算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除外)+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标准(目前未出台)+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标准(已出台)+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目前未出台)
2.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

3.交通食宿费是指受害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支出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又称为陪护费,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其生活所支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费用(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6.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未规定护理期限、一次性支付办法)。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10.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11.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维持其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1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近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

1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法律后果:
A.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C.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14.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

15.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无营业执照以及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在工伤保险待遇外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赔偿基数=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赔偿系数:
(1)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2)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3)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4)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5)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6)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7)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8)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9)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10)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3.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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