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转让合同中的权利瑕疵担保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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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担保范本

知识产权担保范本

知识产权担保范本【正文】一、担保方担保方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以及相关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担保方(全称):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号码):_______________二、被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如下:被担保人(全称):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及责任担保方同意为被担保人提供以下担保:(一)对于被担保人就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纠纷提供担保。

具体的法律纠纷类型、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细节由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担保协议生效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二)履行本协议所确定的其他担保责任。

四、担保的期限及变更(一)本担保协议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将无担保责任的相关事项终止之日止。

(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解除情况发生,应当由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五、担保责任的履行担保方同意在被担保人在本协议中相关义务履行不足时,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担保方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担保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担保协议的解释与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被担保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规定本担保协议未尽事宜,由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协商决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认。

九、协议生效本担保协议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担保责任终止之日。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中的权益保护与风险管理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中的权益保护与风险管理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中的权益保护与风险管理一、协议的目的与背景本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方(转让人)和乙方(受让人)于(日期)签订。

甲方是(简要介绍甲方),乙方是(简要介绍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知识产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一致。

二、权益保护1. 知识产权归属确认甲方声明并保证,所转让的知识产权是其合法拥有的,并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作为知识产权的受让人,享有对该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权。

2. 保密义务双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解除协议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保密,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披露、传播或非法使用。

3.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风险管理1. 违法风险甲方保证所转让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与任何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问题,并签署相应文件,以确保乙方在使用该知识产权时不会因此面临违法风险。

2. 侵权风险双方约定,若第三方对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进行任何侵权行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甲方有权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保护乙方的权益。

3. 争议解决双方同意,对于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终止1. 协议终止的情况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双方达成书面一致;(2)甲方将知识产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

2. 终止后的权益归属协议终止后,乙方对已获得的知识产权享有合法使用权,但不再享有其他权益。

五、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若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以下为甲方和乙方签字处,省略)。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模板权益转让与违约责任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模板权益转让与违约责任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模板权益转让与违约责任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 权益转让与违约责任一、甲方与乙方就知识产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1. 权益转让事项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权益”)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2. 权益转让方式权益转让采取书面方式进行,并于签署本合同同时交付相应的转让文件和材料。

3. 转让费用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一定的转让费用作为权益转让的对价。

具体数额为双方协商达成的金额,并应在特定日期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二、权益的保证1. 权益真实性保证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权益系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并承诺如因权益的真实性问题导致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侵权及纠纷保证乙方同意在发现任何他方对所转让的权益存在侵权行为或纠纷时,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与侵权方协商解决。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一切合法措施维护权益的合法地位。

三、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约定日期将转让文件和材料交付乙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乙方一定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用或违反其他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甲方一定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署、效力、履行和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五、其他事项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性文件或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并由双方签署。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权益转让完成。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及要点的附加条款与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及要点的附加条款与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及要点的附加条款与保护措施本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署:转让方(甲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受让方(乙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拥有某种知识产权(以下简称“该知识产权”),希望将该知识产权转让给乙方以获取相应的利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和条件:一、转让内容1.1 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该知识产权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1.2 乙方同意接受该知识产权的转让,并承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二、转让条件2.1 转让方同意将该知识产权以无偿/有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方式转让给乙方。

2.2 转让方保证其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

2.3 转让方同意在转让后不再使用该知识产权或将其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三、附加条款3.1 保密条款3.1.1 双方同意对于本协议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对非公开披露的任何商业或技术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以防止其泄露给第三方。

3.1.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技术、商业、财务以及其他敏感信息。

3.1.3 双方同意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3.2 违约责任3.2.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使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2.2 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四、保护措施4.1 知识产权的维护4.1.1 乙方保证妥善保管和使用该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该知识产权。

4.1.2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以保护该知识产权免受盗用、篡改或不正当使用。

4.2 甲方的协助义务4.2.1 在乙方合理且必要的请求下,甲方应予以协助,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关信息,以配合乙方保护该知识产权。

转让合同的瑕疵担保

转让合同的瑕疵担保

转让合同的瑕疵担保转让合同的瑕疵担保协议书甲方:(转让方名称)乙方:(受让方名称)鉴于甲方欲将其名下的(详细描述转让物品或权益),以转让合同的形式转让给乙方;鉴于甲方有充分权力和资格转让该转让物品或权益;鉴于转让物品或权益存在一定的瑕疵和缺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合同的瑕疵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瑕疵物品的明确描述1.1 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并确认,转让物品(或权益)可能存在如下瑕疵或缺陷:(详细描述瑕疵或缺陷)。

1.2 甲方保证所述瑕疵或缺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保证未隐瞒任何可能对乙方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二条瑕疵解决义务2.1 若转让物品(或权益)存在上述瑕疵或缺陷,甲方同意承担以下义务:a) 在乙方发现瑕疵或缺陷后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证明瑕疵或缺陷的存在;b) 协助乙方解决关于瑕疵或缺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

2.2 乙方同意在发现转让物品(或权益)存在上述瑕疵或缺陷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的瑕疵或缺陷信息。

第三条鉴定与赔偿3.1 乙方发现转让物品(或权益)存在上述瑕疵或缺陷,且属于甲方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内,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如下义务:a) 协商解决瑕疵或缺陷所导致的任何争议或纠纷;b) 基于瑕疵或缺陷的性质和情况,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合理赔偿。

3.2 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因转让物品(或权益)瑕疵或缺陷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

第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于(国家/地区)的法律。

4.2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中的任何争议或纠纷。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条其他条款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或变更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5.3 本协议的附件(如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效力保证措施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效力保证措施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效力保证措施一、合同目的与背景本协议旨在规定知识产权转让方与知识产权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确保知识产权的转让过程合法合规,保证双方的权益。

二、定义1. 知识产权转让方:指将知识产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方。

2. 知识产权受让方:指从知识产权转让方处获得知识产权的一方。

3.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权益。

三、转让条件1. 知识产权转让方保证其对相关知识产权享有法定权利,并不存在任何限制、纠纷或第三方权利主张。

2. 知识产权转让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所转让的知识产权为合法有效的。

3. 知识产权受让方应对相关专利、商标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转让性。

4. 若发现知识产权转让方的权利存在任何问题,知识产权转让方应积极配合解决,并负责赔偿知识产权受让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四、权利义务1. 知识产权转让方自愿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以转让方式转移到知识产权受让方名下,并不再对转让后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利。

2. 知识产权受让方成为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责任。

3. 知识产权转让方无权再行使用、转让、许可或授权转让后的知识产权,但有权对其转让前已经授权的行为保留权利。

4. 知识产权受让方应依法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使用,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 双方应互相配合,共同保护转让后的知识产权,如发现有他人侵犯该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加以制止。

五、保密义务1. 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应对协议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知识和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除非另有约定或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或使用该等信息。

2. 在知识产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知识产权的泄漏或受到不当利用。

六、违约责任1.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可能承担其他法律后果。

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条款[工作范文]

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条款[工作范文]

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条款篇一:知识产权、保密条款建议增加条款:知识产权条款1、乙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2、甲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的永久使用权。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仅限于甲方自用(包括甲方的各级分支机构及参控股公司),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销售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乙方拥有合同标的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软件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软件或其授予甲方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违反任何第三方的信息专有权,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

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许可的顾客使用本合合同下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

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

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

同时,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项下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中的权属保证与权利转让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中的权属保证与权利转让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中的权属保证与权利转让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一、背景与目的本《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旨在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属保证与权利转让事项。

二、定义1. “知识产权”指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等法律识别、保护的相关权利。

2. “转让方”指合法持有相应知识产权的一方。

3. “受让方”指从转让方处获得相应知识产权的一方。

三、权属保证1.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其对所转让知识产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转让方承诺其所转让的知识产权未受到任何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并不存在第三方对其知识产权享有优先权之情况。

3.转让方保证其所提供的知识产权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提供的知识产权资料负有全部责任。

4.受让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有权对转让方的知识产权进行调查和核实。

四、权利转让1.转让方同意将其在本协议中列明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

2.知识产权转让的生效时间为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日期。

3.转让方确认已向受让方交付知识产权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支持文件,确保受让方可以完全行使该项知识产权。

4.受让方对转让方在本协议中列明的知识产权享有所有权及完全控制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保护、维护知识产权。

五、保密条款1.协议书及相关文件属于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应对协议书的内容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

2.未经协议书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2.对于违约方未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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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起:被誉为中国首例信息侵权案的中国经济信息社诉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侵犯信息著作权纠纷案,已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定被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对中国经济信息社发布的新华社信息构成著作权侵权。

法院认定,新华社国内外记者所采写、编辑和分析加工整理的信息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原告系新华社所属的经济信息事业经营单位,被新华社授权经营其国内外记者采编的经济信息。

被告内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能部门“科技成果推广中心”在其信息服务网站页面上提供的部分经贸信息(数据)系新华社版权所有的信息,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供认不讳,但表示,其所属信息服务网站上提供的新华社信息,是从北京鸿讯信息咨询公司购得,在其采购协议书中,鸿讯公司称拥有其所提供信息的版权,鸿讯公司转买新华社信息与被告无关,因此原告应当起诉鸿讯公司,其不应任何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一审法院作出此判决应基于两个理由:一是原告为合法权利人,二是受让人在购买该知识产权是没有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

不过令我们深思的是,如何确定受让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何认定受让人是否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

在没有查清相关基本事实之前,一审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将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纠纷,相关当事人将被迫陷于讼累。

首先,没有出让人鸿讯公司参与到本案审理中来,法院无法查清案件基本事实。

对于原告提出的证明原告是该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证据,作为本案被告的受让人自己是无法提供证据来反驳的。

既然受让人无法应诉,所以干脆不应诉。

即使受让人应诉,其还得请出让人协助提供证据,但是出让人凭什么要帮助受让人打官司呢?
其次,法院判定受让人败诉后,如果受让人的确是受了冤枉,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让人将被迫以这份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和从原告获取的证据作为其证据,以采购协议书为依据起诉出让人。

由此,将导致第二个诉讼产生。

不仅如此,该案件受理法院将不得不面对前一份法院判决书作出法律评判。

如出让人举证证明其的确是合法的权利人,受让人前一诉讼败诉的原因在于其举证不力,在这种情况下,受让人不得不再次面临败诉。

第三.如受让人在第二个案件中败诉,说明前一份判决是错误的,或者讲有新的证据证明前一份判决是错误的。

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受让人是否还需要利用从出让人处获取的新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审判监督程序或者其他)来纠正前一份司法判决呢?
显然,出现这样滑稽现象的原因不仅在于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上应对不力,本质原因是我国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和相关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

随着网络技术和网络贸易的发展,相关纠纷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如不从法律层面上解决问题,会增加从事网络交易的成本和风险,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加强和健全知识产权交易的相关立法,以减少交易的成本和保证交易的安全。

而在实体法或在程序法上确立权利瑕疵担保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不仅上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其他有关知识产权交易的合同如著作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均可能面临相同的法律地位。

即某一受让人因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取得了某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受让人却遭遇到其他权利人的侵权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受让人应如何应对,法律又如何确定案件相关方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一.在法律上设立权利瑕疵担保制度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没有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确立权利瑕疵担保制度,使得相关案件在诉讼时无法可依,特别是知识产权的受让人将被迫陷入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

以本案为例,原告以该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身份起诉该被告(从出让人处受让该知识产权)侵权,受让人以其与出让人之间的采购协议作为抗辩。

如果说,原告的起诉是依法有据的,那么从道理上讲被告的抗辩理由也是合理的。

由于被告的抗辩不直接针对原告的证据,根据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不得对抗合同以外的人这一合同法基本原则。

法院有权判定被告败诉,并承担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只得依据采购协议再去起诉出让人,这时候,出让人可能会拿出一系列的证据证明其是合法的权利人,受让人可能再次败诉。

面临这样的法律地位,受让人怎么办?是咽下该苦果,还是把诉讼进行到底?
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从法律层面上增加了受让人在受让某项知识产权时进行审查的责任。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其他商家在准备购买某项知识产权时,不得不把工作作在前头。

受让方必须要求出让方提供其为合法权利人的证明文件,还得进行相关调查,以查明真正的权利人。

不仅如此,从某种层面上讲,受让人即便是尽了合理审查的义务,还是无法辩明真正的权利人,只要受让人受让的知识产权侵犯了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就推定受让人没有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

这样的法律规定实际是缺乏操作性,而且可能增加社会矛盾的产生。

相关交易的成本因此将大大增加,这显然对整个市场的发展不利。

同时国际上关于涉外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公约均规定了所有权担保制度、瑕疵担保制度,因此,我国当事人应培养瑕疵担保制度的意识,并形成相关案件的诉讼模式,这有助于避免讼累,促进市场交易健康发展。

二.在现时法律制度下,知识产权的受让人应在合同中确立瑕疵担保条款。

为了尽可能避免出现上述尴尬境地,知识产权的受让人应当学会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面临相关诉讼时应积极合理使用法律武器。

当事人在合同之中确立权利瑕疵担保条款,通过合同条款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与出让方签订的合同中制订权利瑕疵担保条款,该条款应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1)出让方承诺,一旦受让方遭遇其他权利人的侵权诉讼,出让方应当有义务,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2)如果法院最终不同意追加第三人,受让人应当要求其出让人以其名义参加诉讼;(3)一旦法院判决受让方侵权,出让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应承担对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其次,一旦碰到侵权诉
讼,受让人应当积极应诉,并尽可能要求法院追加出让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如果法院最终不同意追加,受让人应当要求其出让人以其名义参加诉讼。

对法院而言,如果碰到类似案件,法院应当主动追加知识产权的出让方作为案件的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以查明事实。

一旦事实清楚,法院可直接判决由出让人直接承担侵权责任。

三.确立知识产权瑕疵担保制度的可行性。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合同的法律如合同法、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均未确立瑕疵担保制度。

相反,一些涉外合同均规定了所有权担保制度或瑕疵担保制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该公约中就有关于涉外买卖合同中瑕疵担保的法律规定。

该公约第42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以后,我国当事人参与涉外贸易数量的大量增加,不可避免出现了无权人处分相关权利的想象。

在有形动产的转让活动中,我国的相关法律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

新的物权法草案扩大了善意取得标的物的范围,放宽了善意取得的限制条件。

这些最新法的立法思想的反映了社会交易活动日益频繁对法律的需求,通过预先设置是非判断的标准和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以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

针对知识产权交易的日益频繁,笔者建议相关法律应明文规定权利瑕疵担保制度。

在相关法律出台之前,法院可采取民事诉讼程序上的创造性设计,以尽快查清案件相关事实,避免诉累,同时可保证法院审判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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