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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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解读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解读
编者按 :宁波一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 于2)) 月1 起 正式 实施,该定线制 由1条通航分道 、1 ({ 1年8 日 5 条
环行道 、1 深水航 道 、4 警戒 区和 若干 沿海 通航 带组 成 ,全 长 6 海里 ,沿途 共设 有 1条报 告 线和 1座A s 条 个 1 3 6 I虚拟航 标 ,是 目前我 国沿 海采 取通 航 分道 最 多 、定线制 形 式 最复 杂 的船 舶 定线 制 。 为 了让公 众 了解该 定 线制 ,本刊 特请 相
中国海事 27
吐 量 为57 吨 ,跃居 全 国第 一 ;集 装 箱 1 5 万T U, .亿 0 E 0
位 居全 国第 四 ,年 进 出港 油 品 1 2 吨 , 占我 国 进 口原 .亿 油 总量 的5 0% 以上 ,核 心 港 区船 舶 的年 通 行量 为1 0 3 至
船 舶 在核 心 港 区深水 航 路 的汇 聚 区、通 航 密集 区 、船舶
中 占有极 为重 要 的 战 略地 位 。2 1 年 6 0 O 月3日, 中国 海
事局 公告 了 《 宁波~ 舟 山 港核 心 港 区深水 航 路船 舶 定 线 制 》和 《 波一 舟 山港 核 心港 区深 水 航路 船 舶报 告 制 》 宁
( 以下简 称 “ 制 ” ),浙江 海事 局 也 发布 了 《宁 ,并挑 选 骨 干力 量 与上 海 海事 大
学 组成 强 大 的研 究 团 队 ,在各 相 关单 位 的积 极 支持 和 配
合 下 ,借 鉴 国 内外成 功 经验 ,在 广泛 听取 各 利 益相 关 方 意 见 与建 议 的基 础 上 ,经 反复 对航 路 的走 向、 转 向点 、 航 路 宽度 、警 戒 区 、导 航助 航 设施 设 置 、报 告 线设 置 以 及 配套 制度 等 进 行研 究 和科 学 论证 ,用法 规 的形 式指 定

最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定

最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定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促进航运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实行船舶定线制。

本规定所指定线制范围按照《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应当遵守本规定。

但下列船舶除外:(一)正在执行公务的船舶;(二)在核定水域内施工的船舶;(三)正在进行搜寻救助的船舶;(四)经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是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浙江海事局下设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行、停泊与作业第五条船舶在通航分道内应顺着该分道的船舶总流向靠右航行,并让开分隔带(线)。

船舶按通航分道航行时,应与航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小型船舶应当在沿岸通航带航行。

第六条通航分道内航行的船舶,驶出通航分道前应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并谨慎航行,在进入港池、锚地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第七条在定线制水域航行的船舶,航经码头前沿水域应特别谨慎驾驶。

第八条船舶应尽可能从警戒区穿越定线制水域。

在警戒区航行的船舶,应当特别谨慎驾驶。

第九条船舶应尽可能避免穿越通航分道,如确需穿越,应尽可能与通航分道内的船舶总流向成直角的船首向穿越,并事先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

穿越时,应避让按通航分道航行的船舶。

第十条虾峙门航道下篮山灯桩前后500米航段禁止船舶追越。

2万总吨以上船舶航经前款航段时,应事先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避免在该航段与他船交会。

第十一条船舶在通航分道内追越他船时,应尽可能从他船的左舷追越。

第十二条船舶在定线制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时应遵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和现场海事船艇监管。

宁波 -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宁波 -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4.70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270o(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4.95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090o(真方向)。 1.6 第 6 分道通航制(凉帽山至 3 号警戒区东边界线) 1.6.1 分隔带 第 6 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 0.11 海里: 29o55′26.0″N,122o01′36.5″E; 29o55′19.0″N,122o01′33.5″E; 29o55′59.5″N,122o00′49.5″E; 29o56′05.0″N,122o00′54.5″E。 1.6.2 边界线 第 6 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5′42.0″N,122o01′49.0″E; 29o56′18.5″N,122o01′07.0″E。 第 6 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5′03.0″N,122o01′21.5″E; 29o55′46.0″N,122o00′37.0″E。 1.6.3 通航分道 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0.86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316o(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0.96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136o(真方向)。 1.7 第 7 分道通航制(3 号警戒区西边界线至涂泥嘴环行道) 1.7.1 分隔带 第 7 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 0.11 海里: 29o56′51.5″N,122o00′05.0″E; 29o56′46.5″N,122o00′00.0″E; 29o57′55.0″N,121o58′45.0″E; 29o57′59.5″N,121o58′50.5″E。 1.7.2 边界线 第 7 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7′05.0″N,122o00′17.0″E; 29o58′16.0″N,121o58′58.0″E。 第 7 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6′33.0″N,121o59′48.0″E; 29o57′49.0″N,121o58′26.0″E。 1.7.3 通航分道 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1.52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316o(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1.60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136o(真方向)。 1.8 第 8 分道通航制(涂泥嘴环行道西至大榭万华码头北) 1.8.1 分隔带 第 8 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 0.11 海里: 29o58′11.5″N,121o57′50.5″E; 29o58′05.5″N,121o57′53.0″E; 29o57′56.8″N,121o57′20.5″E;

宁波—舟山港深水航路8月起实施“定线制”

宁波—舟山港深水航路8月起实施“定线制”

1 , o2; 为 正 面最 大撞 击 强 度 (MN);Fo为基

准 撞 击 力 ,Fo=210 MN; 为塑 性 变 形 吸 收 的能 量 ; 为 船体 长 度 (m);m 为纵 向移动 时考 虑 的 质 量 与 附加 质 量 之 和 (10 kg); 。为 船 体 初 速 度 ,Vo=5 m/s (港 区 2.5 m/s)。
第 8期
贡 金 鑫 :码 头 非 正 常船 舶撞 击— — 欧 洲 规 范的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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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令 式 (6)中 的 E 等 于动 能 Ea=0.5 m*v:即可 解
出 m 的值 ;当 ≤5MN时 ,按下 式计 算 n :
深水 航路 将 实施 船舶 “定 线 制 ”。这 是 浙江 海域 首 次 实行 “定 线制 ”。 作 为大 型船 舶 进 出宁 波一 舟 山港 的唯 一通 道 ,宁 波一 舟 山港 核 心港 区深水 航 路 年船 舶 流 量超 过 80万
艘 次 。 由于通 航 环 境 复 杂 ,通 航 密 度大 ,虾 峙 门航 道 等 水 域 高 峰时 段 船 舶通 行 已接 近 饱 和 状 态 ,水 上 交
(9)
当 工 程 未作 规 定 时 , 由于 水 的流 动 ,建 议 设 计 速 度 取 为 3 m/s,港 区取 1.5 m/s,角 度 O/取 为
20。。
4.2 海 港船 舶 的高 级撞 击 分析
直 接 进 行 动 力 分 析 时 ,港 区 船 舶 速 度 取 为 1.5 m/s,海 上取 为 5 m/s,500~30万 DWT海 上商
(12)
当T 程 未 作 规 定 时 ,由于 水 的 流 动设 计 速 率 ~
rd 取 为印 5 m/s暮,_ 港 区取 2.5 rrds。

【航行指南】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航行指南】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航行指南】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定线制和报告制相关规定为2016年8月1日生效的《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两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两规)01定线制适用范围东起虾峙门口外深水航道东端虾峙 1、2 号灯浮,止于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北和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北;南起外礁灯桩东1.5 海里处,贯穿条帚门航道和梅山进港航道。

由 18 个分道通航制、2 个双向航路、1 个深水航道、8 个警戒区和若干沿岸通航带组成,全长 71.96 海里。

其中,虾峙门深水航道东端至 0 号警戒区东边界为 10.50 海里;虾峙门东口 0 号警戒区东边界至第 4 号警戒区为 25.5 海里;从第 4 号警戒区至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北分道通航制长为 6.22 海里;从第 4 号警戒区至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北为 7.92 海里;条帚门水道部分长为 13.26 海里;佛渡水道部分长为 8.09 海里。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航行指南(史上最全)02定线制的构成2.1 分道通航制定线制有 18 个分道通航制。

向上滑动阅览第一分道通航制从虾峙门东口0 号警戒区西边界至下篮山灯桩东南向2 海里处,航程约为3.62 海里,中间设置分隔线,两侧航道宽度各为 0.19 海里,西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310 º,东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130 º。

第二分道通航制从 1 号警戒区西边界至洋小猫岛 2 号警戒区东边界,航程约为 2.70 海里,中间设 200 米宽分隔带,两侧航道宽度各为0.29 海里,北上船舶主交通流向为333 º,南下船舶主交通流向为153 º。

第三分道通航制从 2 号警戒区西边界至凉帽山,航程约为 4.70 海里,中间设 200 米宽分隔带,两侧航道宽度各为 0.27 海里,西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270º,东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090 º。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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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VTS覆盖区范围、报告线和注意事项(试运行)

舟山VTS覆盖区范围、报告线和注意事项(试运行)一、嵊泗管理区域1.区域范围:范围为下述各点连线围成的水域:北鼎星岛(30°45′36″N/122°23′16″E)、徐公岛(30°38′34″N/122°16′52″E)、白节山灯塔(30°36′55″N/122°25′16″E)、田螺礁(30°36′42″N/122°28′48″E)、30°23′36″N/122°46′00″E、30°27′00″N/122°50′00″E、大黄龙灯桩(30°39′57″N/122°34′49″E)、西半洋礁灯塔(30°43′05″N/122°40′01″E)、东绿华岛(30°49′30″N/122°38′42″E)、花鸟山灯塔(30°51′40″N/122°40′21″E)。

但不包含马迹山(30°40′31″N/122°25′31″E)、南鼎星岛(30°38′28″N/122°31′00″E)、外宝礁(30°38′58″N/122°35′12″E)、大黄龙灯桩(30°39′57″N/122°34′49″E)、六井潭(30°43′21″N/122°31′41″E)、小金鸡岛(30°45′00″N/122°28′10″E)各点连线及泗礁山围成的水域及绿华山南锚地水域。

2.航路规则:1)马迹山港区一程船航道:航道中心线自蜂巢岩灯桩方位217°距离6.5海里,航向307°,驶至点(大黄龙南端灯桩方位061°距离3.4海里)处,转向297°,航行4.8海里,驶入马迹山港池。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

7 报告制要求的呼叫频道和报告制使用的语言
7.1 宁波VTS中心的呼叫频道为VHF06/08,舟山VTS中心的呼叫频道为VHF11。船舶、设施通过L1、L2、L7、L8报告线时,使用VHF08频道向宁波VTS中心报告,通过L3、L4、L5、L6、L9报告线时,使用VHF06频道向宁波VTS中心报告;船舶、设施通过C1、C2、C3、C4报告线时,使用VHF11频道向舟山VTS中心报告。
8.2 宁波VTS中心和舟山VTS中心保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
9 特别规定
9.1 按照规定应在通航分道内航行的船舶,如果必须使用沿岸通航带航行时,应将航行的动态和意图报告VTS中心。
9.2 对不遵守本报告制的船舶,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 在过第一道报告线并按照要求报告的船舶,在定线制水域通过其他报告线时可不再重复报告。
5 主管机关、受理报告机关
5.1 主管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5.2 受理报告机关为宁波VTS中心、舟山Vபைடு நூலகம்S中心。
6 向船舶提供的信息
宁波VTS中心和舟山VTS中心视情况为参加报告制的船舶提供船舶交通、异常天气情况及海上安全等信息。
7.2 报告制使用语言为汉语普通话或英语,无线电话通信应采用航海通信规定格式。
8 支持报告制运行的岸基设施
8.1 宁波VTS中心和舟山VTS中心的系统组成有:雷达系统、VHF通信系统、信息处理及显示系统、信息传输、记录/重放系统、气象传感系统及AIS系统。其功能有:数据收集、数据评估与处理、信息提供、交通组织、助航服务、支持联合行动。
4.3船舶、设施正横洋小猫灯桩时,应通过VHF08频道向宁波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4.4 船舶驶离报告水域时,应报告船名和下一停靠港。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定线制下的码头进港航道设计

收稿日期:2018-02-20作者简介:刘 建(1984-),男,浙江杭州人,硕士研究生,浙江科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主要从事港口、航道设计工作。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定线制下的码头进港航道设计刘 建1,侯叶军2摘 要:本工程位于宁波-舟山港的核心港区,东侧、西侧、北侧均邻近重要航道,进港需要多次连续大角度转向,又适逢新的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颁布,通航条件复杂,本文充分利用工程的地理位臵,根据船舶操纵模拟试验,在码头前沿与公共航道间布臵连接水域,满足船舶安全进港要求,可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进港航道;船舶定线制;通航安全中图分类号:TV1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8)05-0125-03一、工程概况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东白莲岛油品码头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白莲岛的西南侧,建设3个油品泊位,其中15万t 级泊位1个、3万t 泊位1个,5,000t 级泊位1个,年吞吐量910万t 。

由于码头东邻虾峙门航道,西邻条帚门航道,北侧为梅山港区进港航道,均为定线制管理航道,且船舶从虾峙门航道转向梅山港区进港航道、从条帚门转向梅山港区进港航道和码头的转向角较大,另外东、西白莲岛口门西侧存在一处舌状浅水区,通航环境复杂。

因此,合理确定航道方案对码头工程的营运非常重要。

二、船舶定线制的目的和种类船舶定线制的目的在于增进船舶汇聚区域和交通密集区域以及由于水域有限或气象条件较差而使得船舶的行动自由受到限制的水域中的航线安全,并防止或减少由于船舶在环境敏感区域或其附近发生碰撞、搁浅或锚泊而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的危险。

三、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定线制为进一步优化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的航行环境,提高船舶通航效率及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于2016年7月7日印发了关于《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的公告;为与新的船舶定线制、报告制相匹配,又修订及完善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设计方法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设计方法
邬惠国;宋豪;肖英杰;张浩
【期刊名称】《水运工程》
【年(卷),期】2011(000)010
【摘要】在设计原则、设计内容和交通实态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船舶定线制的设计要素,结合宁波-舟山港的船舶定线制系统实践分析船舶定线制的设计方法及模式等.【总页数】5页(P110-114)
【作者】邬惠国;宋豪;肖英杰;张浩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上海200135;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200135;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上海200135;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上海200135;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200135;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上海200135;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2001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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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解读 [J], 叶国鑫;肖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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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施行 [J],
4.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报告制发布 [J],
5.浙江海事局:发布《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管理规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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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促进航运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实行船舶定线制。

本规定所指定线制范围按照《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应当遵守本规定。

但下列船舶除外:(一)正在执行公务的船舶;(二)在核定水域内施工的船舶;(三)正在进行搜寻救助的船舶;(四)经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是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浙江海事局下设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行、停泊与作业第五条船舶在通航分道内应顺着该分道的船舶总流向靠右航行,并让开分隔带(线)。

船舶按通航分道航行时,应与航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小型船舶应当在沿岸通航带航行。

第六条通航分道内航行的船舶,驶出通航分道前应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并谨慎航行,在进入港池、锚地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第七条在定线制水域航行的船舶,航经码头前沿水域应特别谨慎驾驶。

第八条船舶应尽可能从警戒区穿越定线制水域。

在警戒区航行的船舶,应当特别谨慎驾驶。

第九条船舶应尽可能避免穿越通航分道,如确需穿越,应尽可能与通航分道内的船舶总流向成直角的船首向穿越,并事先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

穿越时,应避让按通航分道航行的船舶。

第十条虾峙门航道下篮山灯桩前后500米航段禁止船舶追越。

2万总吨以上船舶航经前款航段时,应事先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避免在该航段与他船交会。

第十一条船舶在通航分道内追越他船时,应尽可能从他船的左舷追越。

第十二条船舶在定线制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时应遵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和现场海事船艇监管。

第十三条在定线制水域内,高速船顺流航速不得超过22节,逆流航速不得超过20节;其他船舶顺流航速不得超过16节,逆流航速不得超过14节。

第十四条船舶遇有失控、沉没危险、需紧急抛锚时,应尽可能让出航道,并迅速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和VTS中心报告。

船舶实施紧急抛锚,应当远离禁锚区。

第十五条禁止在通航分道及其两侧2海里水域内从事船舶冲程、旋回性能测试等可能影响其他船舶安全航行的试航活动。

第十六条船舶应当在公布的锚地内锚泊。

除沿岸通航带,在定线制水域内禁止捕捞、采砂、锚泊。

第十七条除本章另有规定外,船舶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水域航行、停泊、作业,还应当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规定。

第三章责任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造成下列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按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一)逆通航分道行驶的船舶,与按通航分道行驶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逆通航分道行驶的船舶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二)穿越通航分道的船舶,与按通航分道行驶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穿越通航分道的船舶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三)因船舶在定线制水域内违章捕捞、采砂、锚泊,导致水上交通事故的,违章捕捞、采砂、锚泊的船舶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船舶在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和金塘大桥主通航孔、西堠门大桥水域航行,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通航安全管理规定》、《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中“小型船舶”是指1000载重吨及以下的船舶。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参考海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出版的海图图号:50311、52141、53342、52142、53131、53132。

本定线制由分道通航制、环行道、深水航道、警戒区和沿岸通航带等组成。

1 分道通航制分道通航制由分隔线(带)、边界线、通航分道组成。

1.1 第1分道通航制(虾峙门东口O号警戒区西边界线至下篮山)1.1.1 分隔线第1分道通航制的分隔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44´49.0″N,122º19´08.0″E;29º48´32.5″N,122º14´12.0″E。

1.1.2 边界线第1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45´00.0″N,122º19´12.0″E;29º48´41.5″N,122º14´20.5″E。

第1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44´37.0″N,122º19´03.0″E;29º48´24.5″N,122º14´04.0″E。

1.1.3 通航分道进港船舶(以大型船舶进入港区方向作为进港方向,下同)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19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5.62海里,主交通流向为310º(真方向)。

出港船舶(以大型船舶驶离港区方向作为出港方向,下同)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19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5.62海里,主交通流向为130º(真方向)。

1.2 第2分道通航制(下篮山至上溜网重岛)1.2.1 分隔线第2分道通航制的分隔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48´32.5″N,122º14´12.0″E;29º50´06.0″N,122º12´41.0″E。

1.2.2 边界线第2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48´41.5″N,122º14´20.5″E;29º50´12.0″N,122º12´54.0″E。

第2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48´24.5″N,122º14´04.0″E;29º50´00.5″N,122º12´27.5″E。

1.2.3 通航分道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19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2.08海里,主交通流向为320º(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19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2.08海里,主交通流向为140º(真方向)。

1.3 第3分道通航制(上溜网重岛至1号警戒区东边界线)1.3.1 分隔线第3分道通航制的分隔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50´06.0″N,122º12´41.0″E;29º50´36.5″N,122º12´20.5″E。

1.3.2 边界线第3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50´12.0″N,122º12´54.0″E;第3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50´00.5″N,122º12´27.5″E;29º50´27.5″N,122º11´59.0″E。

1.3.3 通航分道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19-0.32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0.58海里,主交通流向为333º(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线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19-0.32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0.58海里,主交通流向为153º(真方向)。

1.4 第4分道通航制(1号警戒区西边界线至洋小猫岛2号警戒区东边界线)1.4.1 分隔带第4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0.11海里:29º51´38.5″N,122º11´43.0″E;29º51´41.5″N,122º11´49.5″E;29º55´25.5″N,122º09´42.0″E;29º55´19.0″N,122º09´37.0″E。

1.4.2 边界线第4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51´49.0″N,122º12´06.5″E;29º55´42.0″N,122º09´55.0″E。

第4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51´31.0″N,122º11´26.0″E;1.4.3 通航分道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27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4.20海里,主交通流向为333º(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0.27海里,通航分道中心线长度为4.00海里,主交通流向为153º(真方向)。

1.5 第5分道通航制(2号警戒区西边界线至凉帽山)1.5.1 分隔带第5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0.11海里:29º55´26.0″N,122º07´12.0″E;29º55´19.0″N,122º07´12.0″E;29º55´19.0″N,122º01´33.5″E;29º55´26.0″N,122º01´36.5″E。

1.5.2 边界线第5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55´42.0″N,122º07´12.0″E;29º55´42.0″N,122º01´49.0″E。

第5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9º55´03.0″N,122º07´12.0″E;29º55´03.0″N,122º01´21.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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