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自然法与国际冲突理论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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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 自然法

霍布斯 自然法

霍布斯自然法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被视为近代政治哲学和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基础,也是西方政治思想历史上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霍布斯基于他对人性本质和政治权力的理解,提出了自然法的观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霍布斯的自然法观点。

一、人类本质及社会契约理论霍布斯认为,人类本质是自私的、侵略性的和自我保护的,人们在自然状态下的生活是“孤独、贫困、野蛮、短暂”。

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权力、财产和自由,但是这种状态下的人们之间相互存在着矛盾和敌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自愿放弃了一部分权力,让出了自己的权利,达成了“社会契约”,建立了国家。

二、国家的权力及其限制在霍布斯的自然法观点中,国家是人民组成的政治实体,具有维持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利益的责任。

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从社会契约中获得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利益。

因此,国家有权建立法律和法规来约束公民的行为,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但是,国家的权力也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无限制的国家权力可能会导致权利侵犯和施政腐败。

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和适当的约束。

三、自然法及其实施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认为,所有的民主国家都应该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上。

自然法是根据普遍原则建立的,不受特殊政治团体、阶级或其他利益集团的影响,因此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自然法可以作为立法和法律实施的基础,也可以作为社会准则的基础。

四、国际政治及其自然法理论在霍布斯的理论中,国家是国际政治的基本单元,国家之间不存在任何一种超越各自利益的权威,所有国家之间的关系都建立在权力平衡和自利主义原则之上。

由此,国际法在霍布斯的自然法观点中失去了实用意义。

霍布斯认为在国际政治中,强国是国际权力的主要依据,每个国家都应该通过竞争和威慑保持自己的国家利益。

因此,国际关系应该建立在自私、实用主义的基础上,每个国家都有权利保卫自己的利益。

综上,霍布斯的自然法观点在政治哲学和国际关系理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霍布斯的思想主张总结

霍布斯的思想主张总结

霍布斯的思想主张总结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17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他的思想主张以及政治哲学体系被称为霍布斯主义。

霍布斯的理论对于现代政治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他的理论主要关注权力、政府和社会契约等议题,并试图建立一种基于权力和利益的政治秩序。

下面将对霍布斯的思想主张进行总结。

1. 人性观点:霍布斯认为人的本质是自利的和自私的,追求权力和享乐是人的本性。

他认为人之间的竞争和争斗是不可避免的。

2. 自然状态:霍布斯提出了“自然状态”概念,认为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统治,人类将会陷入“万人为敌”的状态。

在自然状态下,人人自卫,抢劫和暴力行为层出不穷。

3. 社会契约:为了摆脱自然状态的混乱和危险,霍布斯主张人们应当达成社会契约,并放弃一部分自由来换取保护和安全。

他认为人民应当将权力交给一个强大的统治者,以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 统治者的权力:霍布斯主张统治者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力,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他认为统治者的权力应当是不受限制的,不可挑战的。

霍布斯认为人们将自己的权力转交给统治者,以免陷入混乱和冲突。

5. 绝对主权:为了确保统治者的权力得到维护,霍布斯主张建立一个绝对主权的政府。

他认为统治者应该拥有无限的权力,而人民则没有权利对其行为进行干涉。

只有通过维护统治者的权力,社会才能稳定和有序。

6. 国家的目的:霍布斯认为国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安全和幸福。

他认为政府应当通过维持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来实现这一目的。

政府的任务是为人民提供和平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7. 人民的义务:霍布斯主张人民应当服从统治者的权威,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

他认为人民没有权利反抗或废除统治者,因为只有统治者的权力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8. 宗教观点:在宗教方面,霍布斯提出了宗教和国家应当相统一的观点。

他主张国家应当控制宗教事务,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一致。

9. 选举与民主:虽然霍布斯主张统治者应当拥有绝对的权力,但他并不完全排斥选举和民主。

李猛自然状态为什么是战争状态?——霍布斯的两个证明与对人性的重构

李猛自然状态为什么是战争状态?——霍布斯的两个证明与对人性的重构

李猛自然状态为什么是战争状态?——霍布斯的两个证明与对人性的重构作者:李猛来源:《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昆明)2014年第20145期第3-23页自然状态为什么是战争状态?——霍布斯的两个证明与对人性的重构一、引论:“没有人到达那里”“考察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全都觉得有必要上溯直至自然状态,但却还没有人到达那里”——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前言”中这句著名的论断,似乎轻率而冒犯。

为现代政治哲学奠基的现代自然法学派,几乎全都从自然状态学说出发阐述政治社会的起源、目的与基础。

“自然状态”不仅是现代自然法学说的内在组成部分,更在根本上构成了整个现代政治哲学的人性出发点。

但卢梭却认为,现代自然法哲学家“没有人”到达他们“全都觉得有必要上溯”的自然状态。

卢梭的严厉批评,既适用于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有正义和不正义之分的格劳修斯,也针对主张在自然状态中存在财产权的普芬多夫和洛克,同样没有放过从普遍敌意的角度理解自然状态的霍布斯。

也就是说,无论是认定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的霍布斯,还是坚持人能够在自然状态中和平相处的自然社会性学派,在卢梭眼中,都未曾真正“到达”自然状态。

他们的共同弱点在于,“所有这些哲学家,不断地讲需要、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傲这些他们从社会带到自然状态的概念。

他们说的是野蛮人,但描述的却是政治人(l'homme Civil)”。

自然法哲学家将社会中的人与自然状态下的人混淆在一起的做法,清楚地表明他们对“自然状态”的描述并没有真正到达所谓“纯粹的自然状态”(le pur état de Nature)卢梭的批评虽然涵盖了整个现代自然法学派,但霍布斯仍然是他检讨和改造自然法政治哲学的焦点。

卢梭不厌其烦地考察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他自己的自然状态理论可以说是明确针对霍布斯的这一著名学说建立起来的。

表面上,卢梭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评价甚低。

在卢梭看来,霍布斯虽然属于“存在过的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最卓越的天才”之列,但他的整个体系或根本原则却“危险”、“疯狂”、“荒谬”、“可怕”、“残忍”、“令人愤慨”、“不合情理”。

浅析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自然法思想

浅析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自然法思想

浅析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自然法思想作者:李雅潇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26期摘要: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书,由浅入深、全面而系统地介绍了自己的自然法思想。

他以对人性的讨论作为逻辑的起点,在第一条自然法则中就阐述了“寻求和平、信守和平”的理念。

他所主张的自然法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平等权利意识和和平意识。

因此,从霍布斯主张的“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契约及自然法”这两个方面对他的自然法思想进行阐述,最后论述这一思想影响深远的原因。

关键词:自然状态;契约;自然法中图分类号:D9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6-0287-0216、17世纪,对于欧洲各国来说,都是一个历史永远铭记的时期:启蒙运动的兴起,使得人们逐渐突破中世纪宗教文明的束缚,崇尚理性;同时,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相互斗争、相互妥协。

在这个社会大转型、大变革的时代背景下,霍布斯降生了。

1651年,霍布斯完成并发表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即《利维坦》。

在当时英国政治、宗教激烈斗争的革命年代,霍布斯因政治主张受到打压而逃亡于法国。

在1646年接触到流亡的保王党人之后,他的命运得到翻转,不再逃亡,甚至后来还成为太子的老师,这个太子就是后来的英王查理二世。

《利维坦》的发表,使得霍布斯与保王党人决裂,但也给霍布斯带来了超过预期的赞美和批评。

此时的他,站在了历史的风口浪尖。

一、《利维坦》中的自然法思想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阐述了15条自然法,以第一条“寻求和平、信守和平”的自然法为基础,进行了层层推理,将其余自然法娓娓道来。

这些自然法包括自然人之间订立契约,交换正义,人人生而平等,分配正义等多方面。

下面主要就自然人之间的“自然状态”和“契约和自然法”两部分进行阐述。

(一)自然平等和自然状态在本书的开始,霍布斯从每个个体的自然人着手,分别从自然人个体的感觉、想象、语言、智慧美德及权势、品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及其理论意义

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及其理论意义
因此,对中世纪末期社会动荡的敏锐洞察,对英国内战的切身体会,以及自己性格上的生性怯懦共同塑造了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恐惧,使得在霍布描述的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除了相互竞争,相互猜忌,以及对荣誉的争夺以外,毫无互利、合作可言,“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丛林规则”中是永恒存在的,除非出现一个强大利维坦——国家。
霍布斯是公认的英国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其之所以伟大关键在于他的思想在当时的先进性。事实上,霍布斯的思想不仅在当时,即使在今天都仍然在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对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仍有巨大作用。因此我们对霍布斯的“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关于自然状态的描述的评价要置身于当时的历史背景,要看到其在当时的巨大进步性,而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和标准来衡量前人的思想。
(三)
如何克服“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的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状态呢?或者说,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述成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状态的用意何在?
霍布斯在第十三章“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态”中对自然状态的种种论述毫无疑问是在为他的国家观作铺垫,在该章中已经很明显的表明了霍布斯的意图。如,“我们从原先在一个和平政府之下生活的人们往往会在内战中堕落到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这种活生生的事实中可以看出,在没有共同权力使人畏惧的地方,会存在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9]。可以说,在整个《利维坦》一书中,基于“人性恶”出发描述的自然状态不过是为其主张建立绝对君主专制国家服务的。正因自然状态的弊端种种,求取和平与安全在霍布斯看来才是时代的主要诉求,也就成了霍布斯追求的首要政治价值。
关键词:自然状态;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君主专制
对自然状态的不同假定是近代政治思想家社会契约理论的出发点。洛克把自然状态描述为自由和平等的乐土;卢梭把自然状态描述为与文明生活相对的原始的自由王国,是已经逝去的“黄金时代”;而洛克之前的霍布斯则将自然状态描述为极其恐怖的“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

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学说异同点

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学说异同点

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学说异同点霍布斯洛克卢梭在政治哲学领域的自然状态学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

霍布斯和洛克都试图解答人类社会以及政治组织的基础问题,如政府的正当性和社会契约的性质。

然而,他们的观点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异同点。

首先,两者对于自然状态的本质和状态的描述存在明显的区别。

霍布斯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一种“战争的状态”,即每个人都与其他人竞争,没有政府的控制和保护,因此其生活通常是孤立、恶劣、危险和不安全的。

洛克则对自然状态的描述较为乐观,他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是自由和平等的,具有自己的道德及理性,并且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自然权利。

其次,对于政府的正当性,霍布斯和洛克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霍布斯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们免于自然状态下的战争和暴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从而实现和平与稳定。

政府在霍布斯的理论中具有绝对统治权力,人民必须通过社会契约来剥夺他们的自由权利,将自己的权力交给合法的统治者。

洛克则强调政府的正当性源于人民的自愿同意,他们共同协商和达成的社会契约是政府权力的合法基础。

除了对于政府正当性的看法之外,他们还在社会契约的性质上存在明显的不同。

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人们自愿放弃个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和平与安全而建立的政府,人民将自己的权力和权益完全交给统治者。

他认为一旦达成社会契约,人民就无权反抗政府的统治。

洛克则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合作关系,人民和政府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的关系,政府的责任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如果政府不能履行这一责任,人民有权反抗并改变政府。

此外,他们对人类天性及自然权利的看法也存在明显的异同。

霍布斯强调人类的自私和自利天性,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无法和平相处的。

洛克则认为人类具有理性和道德的本能,拥有自然权利,即生命、自由和财产。

他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而不是剥夺和限制这些权利。

尽管霍布斯洛克卢梭的自然状态学说存在着明显的异同点,但他们都试图解答政治组织的基础问题,探讨政府的正当性和社会契约的本质。

浅析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自然法思想

浅析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自然法思想
就 自然 人之间 的“ 自然状 态” 和“ 契约 和 自然法 ” 两 部分 进行
阐述。
( 一) 自然平等和 自然状态
斯所 阐述 的人们 的 自然 本能使得 人们实际所处 的一个恶 劣 状况的描述 。 霍布斯眼中的“ 战争状态” 并不意味着现实 中存 在着实实在在的战争 , 把它理解为一种战争的可能陛更为合理。
1 6 、 1 7世 纪 , 对于欧洲各 国来说 , 都是一个历史 永远铭记 的时期 : 启蒙运 动的兴起 , 使 得人们 逐渐 突破 中世 纪宗教文 明的束缚 , 崇 尚理性 ; 同时 , 资产 阶级革命爆 发 , 资 产阶级和
封建势力相互斗 争 、 相互妥协 。 在这个社会 大转型 、 大变革 的
时代背景下 , 霍布斯降生 了。 1 6 5 1 年, 霍布斯完成并发表 了他一生 中最重要 的著作之


即《 利维 坦》 。在当 时英 国政治 、 宗 教激烈 斗争 的革 命年
代, 霍布斯因政治主张受到打压而逃亡于法国 。 在 1 6 4 6年接
触到流亡 的保 王党人之后 , 他的命运得到 翻转 , 不再逃亡 , 甚 至后来还成 为太 子的老师 , 这个太子就是后来 的英 王查理二 世。 《 利维坦 》 的发表 , 使得霍 布斯 与保 王党人决裂 , 但也给霍 布斯带来 了超过 预期的赞美和批评 。此时的他 , 站在了历史

要: 霍布斯 的《 利维坦》 一书 , 由浅入深 、 全 面而 系统地介 绍了 自己的 自然法思想。 他 以对人性的讨论作 为逻辑
的起 点 , 在 第一条 自然法则中就 阐述 了“ 寻求和平 、 信 守和平 ” 的理念。他 所主 张的 自然 法思想 中包含 着丰 富的平等权
利 意识 和和平意识。 因此 , 从霍布斯主张 的“ 自然状态” 和“ 自然权利 、 契约及 自然法” 这 两个方面对他 的 自然法思想进

霍布斯卢梭洛克的自然法

霍布斯卢梭洛克的自然法

霍布斯卢梭洛克的自然法霍布斯、卢梭和洛克是三位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他们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霍布斯主张人类天生自私、野蛮,需要政府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权威;卢梭认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政府应该由人民共同参与;洛克则认为人类天生享有自然权利,政府应该受人民授权。

首先,霍布斯对自然法的看法是非常悲观的。

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会陷入无尽的战争和混乱之中,因为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

为了摆脱这种混乱,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创造一个有权威的政府,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

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自私和自我保护的本能,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避免人类陷入永无止境的混乱之中。

相比之下,卢梭对自然法的看法则更为乐观。

他认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只有社会的不公正和私有财产的存在才会导致人类的不平等和冲突。

卢梭主张人类应该回归自然状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一个彼此平等的政府,以实现人民的自由和公正。

卢梭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认为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最后,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则强调了人类的自然权利和政府的授权。

洛克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

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只有得到人民的同意和支持,政府才有权利对人民施加约束和制约。

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权利和政府的合法性的重要性,认为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总的来说,霍布斯、卢梭和洛克的自然法理论都是对人类政治生活的深刻思考和探索。

他们的理论不仅影响了当时的政治哲学,也对后世的政治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通过对这三位哲学家的自然法理论的比较和分析,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和发展的趋势,为建设一个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社会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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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编号 :0 1 3 20 )10 4 -4 10 - (( 2 0 -090  ̄O ] 种“ 自然 状态 ” 是一 种 可怕 的无 政 府 状 态 。在 这 种 状 态 下 , 虽有 强 弱智 息 之 别 , 相 差 并 不 大 。强 者 欺 人 但 凌 弱者 , 而强 者也 难 免 遭到 弱 者 的 偷 袭 或 联 合 进 攻 。 结 果是 谁也 实 现 不 了 “ 自我保 存 ” 的原 则 , 有 暴 死 常
( ) 三 自然 法的保 障— — “ 维坦 ”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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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险。
托马 斯 ・ 布 斯 ( l a Hob 18 霍 1I 6 b  ̄, 58—17 ) 是 啷 69 .
1 7世纪 英 国著 名 的政 治 思 想 家 和 唯 物 主 义 哲 学 家 。
西方 政治 思 想史 上最 重要 的经 典 名 著 之一 《 维 坦 》 利 的作 者 。他论 述 的 自然法 理 论 体 系完 备 , 想 新 颖 。 思
( ) 人 自危 的 自然 状 态 一 人
霍 布斯 的 自然 法 是 以对 人 生 和 “自然 状 态 ” 的描 述 为 起点 的 。作 为性 恶 论 者 , 认 为人 性 是 凶 残 多 他 疑 、 人利 己的 , 配 人 的 行 动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损 支 自我 保存” 。在 “自然 状 态 ” , 们 过 着 独 居 、 苦 、 中 人 贫 粗
序 有 赖 于“ 雏坦 ” 利 的权 威 来保 障 。 国 际社喜 无 法产 生“ 利维 坦” 这样 的最 高 权 威 , 因而 长 期处 于无 政 府 的 冲 突状 态 , 一个 国 家为 求 得安 全 只 能 求助 干对权 势 的追 逐 。这 一思 想 构 成 了近代 现 实 主 每
义 国际 关 系理论 的溯 源 。 关键 词 : 霍布 斯 ; 自撼状 态 ; 自然 洼 ; 主权 ; 国际冲 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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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霍 布 斯 的 自然 法 与 国 际 冲 突 理 论 述 评
茅 海 燕
( 苏州 大学 外 国语学 院 . 苏 苏 州 252 ) 江 10 之 间存 在 著敌 对 关 系 , 理性 的 生活 要 求人 们 遵 循 自然 法 , 样 的秩 这
作者 简介 : 茅海 燕 ( 4 1 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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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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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 对 最关 注 自我 保 护 的个 人 来 说 , 会 产 生 巨 大 就
极 大 地影 响 了后 世的 许 多政 治 思 想家 。


自然 法 理 论
按 照霍 布 斯 的理 论 , 个 人 都 只 奉 行 自己 的 善 每 恶 标 准 。 大 家 公 认 自我 保 护 是 “ ”, 善 自我 毁 灭 是 “ 。每个 人都 以 自己所 感 觉 和 想 象 的利 益 为 最 根 恶” 本 的 出发点 , 人 类 制 定 统 一 的 道 德 原 则 是 不 可 能 为 的 。实现 上 , 界 就 是 所 有 不 断 追 求 自我 幸 福 和 快 世 乐 的利 己主义 者 的整 体 。人 们 不 满 足 于 目前 所 得 到 的一 切 , 为将 来 的 幸 福 而 寻求 保 证 手 蚤 一 都 权势。 这 种权 势 保证 个 人 欲 望从 一 个 目标 到另 一 个 目标 不 断 地发 展 , 以达 到最 高 程度 的 ” 即 自我保 护 。 善 , 在 缺乏 公 共权 威 的 “自然 状 态 , 有 的 人 生 下 所 而 平等 , 更确 切地 说 , 们 的 能 力 生 而平 等 : 力 上 , 他 体 最 弱 的人 可运 用 密谋 或 与他 人 联 合 的方 式 杀死 最 强 的 人 ; 智力 上 , 与 人 之 间 则 更 加 平 等 , 有 人 舍 而 人 没 相 信他 人像 自己一 样 聪 明 。人 与 人 这种 身心 两 方 面 的 平等 , 使他 们 拥 有 同等 的 , 以相 互 毁 灭 的 能 力 。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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