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资产转让移交表

合集下载

BOT项目资产归属及会计处理

BOT项目资产归属及会计处理
合股份(000532); • 2、一部分对未来的合同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大多未确认预计负债; • 3、大多没有计提资产减值,可能是不存在减值或没有没有测试,发
现一家计提了的还是从固定资产转过来的合加资源(000826); • 4、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多种多样如直线法、孰低法、车流量法、按
垃圾填埋量分摊; • 5、确认金融资产的较少,如隧道股份(600820)确认了,但其业务
溯调整
• 2、力合股份(000532)会计政策的变更与追 溯调整
• 3、南海发展(600323)会计政策的变更与追 溯调整
• 4、隧道股份(600820)确认了金融资产 • 5、多种多样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
PPT文档演模板
BOT项目资产归属及会计处理
第六章 、涉及BOT项目上市公司的
年报披露
• 四、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2号在执行中的总结 • 1、一部分进行了追溯调整,一部分只是对期初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力
PPT文档演模板
BOT项目资产归属及会计处理
第四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2号中存在争议的地方
• 一、适用范围没有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 二、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时点不明确 • 三、金融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 • 四、无形资产计量属性不一 • 五、特许经营期不确定影响无形资产的摊销 • 六、预计负债的计量有难度存在利润操作的空间 • 七、资产的报废处理核算存在争议 • 八、在运营期新购入与经营权相关的设备 • 九、金融资产核算模式选择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 十、所得税申报的口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至) • 十一、国税函[2010]148号:明确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口径
BOT项目资产归属及会 计处理
PPT文档演模板
2024/2/9
BOT项目资产归属及会计处理

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件

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件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件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效益。

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个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财务处理: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

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正文:----------------------------------------------------------------------------------------------------------------------------------------------------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1998年10月30日)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的资产管理,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尽早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计建设(1990)1215号)的规定,结合铁路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以下简称竣工决算),是铁路基本建设成果的最终反映,是组建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和进行投入产出分析测算的重要依据。

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认真编制竣工决算,对分期建成分期交付使用的项目,要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帐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帐清,应逐项清点核实各项财产,妥善保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

竣工项目资产移交后的结余资金,要及时上交铁道部,转作建设资金使用。

合资铁路项目结余资金应由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自主使用。

第四条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

建设单位在竣工项目经国家或铁道部以及由部指定单位正式验收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并将竣工资产及时向接收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既有线建设项目,为配合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提前分期、分批投产的,可分区段、分项进行竣工验收交接,建设单位在项目最后工程竣工正式验收后六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第五条竣工资产的移交办法。

各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后,都应按照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84)铁鉴字第180号)的要求,严格按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程序办理验收手续,编制有关验收文件资料,竣工文件不齐全、不完整(除部另有规定外),不能验收交接。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产交付办法铁财〔2008〕250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产交付办法铁财〔2008〕250号

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产交付办法》的通知铁财〔2008〕250号部属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产交付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铁道部原发《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的通知》(铁财〔2002〕92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产交付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资产管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竣工项目资产移交,尽早发挥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7]183号)、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23号)、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05〕235号)等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铁路基本建设成果的最终反映,是确定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是进行建设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测算及成本支出情况分析的重要基础。

第三条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程序办理初步验收及正式验收手续。

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分期、分区段或单项进行验收交接,办理资产移交;建设单位在全部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编制整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资产交付工作主要包括:(一)竣工项目资产交付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在竣工项目办理初验前,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填写“竣工项目资产初验记录表”(附件7),逐项登记交付的资产,其中价值栏按该项资产合同价值填列,并将该表交资产接收单位(资产实际列账单位,下同),对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

财政部财建394号文件

财政部财建394号文件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件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极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极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本金。

TOT与BOT区别

TOT与BOT区别

TOT与BOT区别TOT定义TOT是“移交-经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简称,它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形式,具体是指中方在与外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外商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外商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外商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中方。

因此,TOT方式与BOT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B”上,即不需直接由外商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因而避开了在“B”段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中、外双方达成一致。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积极采用TOT方式,发展直接融资,对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尤为必要。

TOT优势分析1、TOT融资方式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之争。

交通基础设施采用TOT方式融资,转让的只是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权,不涉及产权、股权这一敏感问题,巧妙地回避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保证了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易于满足我国特殊的经济及法律环境的要求。

因此,在现行条件下较易推广进行。

2、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为新建交通基础设施筹集资金,加快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利用TOT融资方式,其一是盘活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的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二是为拟建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入了资金,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矛盾,加快了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其三是外资增量的进入,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素质。

3、有利于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技术管理水平,加快我国交通现代化的步伐。

采用TOT融资方式引入外资,可以打破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垄断经营状态,有利于逐步建立起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交通基础设施经营市场,加快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进程。

TOT注意的问题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在较长时间内仍将严重不足,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对外商直接投资将有较大的吸引力。

因此,在积极鼓励外商采用TOT融资方式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同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加强对TOT融资方式具体政策的研究。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附件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确定的数字填列。

实际指标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完成情况填列。

2、表中基建支出各项数字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起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

基本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3、表中设计概算批准文号根据实际批准的文件填列,包括各次经批准调整(修正)的概算文件文号。

4、表中收尾工程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由于规划、设计等原因暂时无法完成而又必须实施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这部分工程的成本如果没有施工图预算(标底),可根据设计概算填列,如果已编制施工图预算,则按施工图预算(标底)填列,但均应事先报计划、财政部门同意,并作出详细说明,待完工后再将具体实施情况报计划、财政部门,可不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1、表中资金来源项下“基建拨款”各项、“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和资金占用项下“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等项目,填列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

2、表中其余各项目填列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3、表中要注意几个明细科目的填报口径:①“预算拨款”指纳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列报“基本建设支出”科目的预算内拨款,与附表五第4栏一致;②“自筹资金拨款”项下的“地方财政性资金”、“单位、部门资金”分别与附表五第6栏、第15栏相一致;③“其他拨款”主要指社会集资、个人资金、其他单位拨入资金、捐赠等,应与附表五第16栏相一致;④“待冲基建支出”是专用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完成的已转知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⑤“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与附表三相应的栏目合计数一致,其中:“待核销基建支出”中形成资产部分予以扣减。

BOT模式

BOT模式

BOT模式目录1 BOT的含义2 BOT投资的特点和优越性[1]3 BOT模式的参与者4 实施BOT的步骤5 BOT的具体方式6 BOT投资方式的发展[1]7 BOT与TOT的区别8 PPP模式与BOT模式的比较[2]9 相关条目10 参考文献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BOT的含义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意为“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BOT投资的特点和优越性[1]从BOT投资方式的基本内涵可以看出,BOT投资方式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权钱交易”:政府赋予私营公司或企业对某一项目的特许权,由其全权负责建设与经营,政府无需花钱,通过转让权利即可获得一些重大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极大的的社会效益,特许期满后还可以收回项目。

当然,投资者也因为拥有一定时期的特许权而获得极大的投资机会,并相应赚取了利润。

所以BOT投资方式能使多方获利,具有较好的投资效果。

BOT投资有如下优点:1、可利用私人企业投资,减少政府公共借款和直接投资,缓和政府的财政负担。

2、避免或减少政府投资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如利率和汇率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3、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益。

因为一方面BOT项目一般都涉及到巨额资金的投入,以及项目周期长所带来的风险,由于有私营企业的参加,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要求就会比对政府更严格,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为了减少风险,获得较多的收益,客观上促使其加强管理,控制造价,减低项目建设费用,缩短建造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资产转让移交表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XX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了更好地协调和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资产转让移交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项目背景
XX项目位于XX地区,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旨在提高该地区的交通运输能力和基础设施水平。

项目总投资XX亿元,计划建设周期为XX年。

二、资产转让移交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已与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顺利取得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证。

现将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资料移交给您。

2.建筑物和设施
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我单位已完成了项目主体建筑物的施工,并进行了质量验收。

现将建筑物的设计图纸、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您。

3.设备及相关设施
项目涉及的设备及相关设施,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计划进行了
采购,并进行了验收。

现将设备的购买合同、验收报告、保修卡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您。

4.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
项目的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是项目的核心竞争力。

我单位已将相关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将其移交给您。

5.其他资产
除了上述资产外,项目还涉及其他一些资产,如办公设备、车辆等。

这些资产已经进行了清点和整理,并将其移交给您。

三、资产移交的程序和要求
1.资产清点
在资产移交之前,我单位已经对项目资产进行了清点和整理,确保了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请您在接收资产之前,对移交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资产移交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已经办理了资产移交的手续,包括编制了资产转让移交表、签订了移交协议等。

请您在接收资产时,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并与我们签署移交协议。

3.资产使用和维护
接收资产后,请您妥善使用和维护项目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如有需要,我们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项目后续工作
项目资产的转让移交只是项目的一个阶段性工作,项目的后续工作依然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在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将保持密切合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结束语
感谢您对XX项目的关注和支持!通过资产转让移交,我们相信项目在您的领导下将取得更好的发展和成果。

如果在资产移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需要我们提供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愿XX项目圆满成功!
此致
敬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