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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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安全播出管理制度范文

广电安全播出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安全、稳定的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台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设施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安全播出工作职责第四条台长为安全播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播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播出工作计划、组织安全播出演练、检查安全播出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播出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播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播出技术人员负责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维护、检修、调试和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安全播出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播出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值班、巡查、记录、报告等。

三、安全播出工作制度第九条安全播出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应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播出。

第十条安全播出值班制度1. 安全播出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24小时在岗。

2. 值班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掌握安全播出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播出巡查制度1. 安全播出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播出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播出。

第十二条安全播出演练制度1. 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播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播出工作措施。

四、安全播出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安全播出工作考核1. 对安全播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播出工作落实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值班巡查情况等。

第十四条安全播出工作奖惩1. 对在安全播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试行)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〇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编写目的1第二条适用围1第三条分级保障原则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1第四条外部电源1第五条供配电2第二节制播网络系统2第六条网络安全配置2第七条服务器3第八条数据存储3第九条音频工作站3第三节直播室系统3第十条直播机房3第十一条播出调音台4第十二条热线4第十三条延时器4第十四条监听监测4第十五条辅助设备4第十六条信号输出5第四节总控系统5第十七条总控机房5第十八条播出通路5第十九条信号交换5第二十条传输通路5第二十一条时钟系统6第二十二条部通话系统6第二十三条转播系统6第二十四条通讯设施6第五节自台监测系统7第二十五条播出监测7第二十六条设备状态监控7第二十七条电力和环境监测7第六节现场直播系统8第二十八条设备供电8第二十九条音频系统8第三十条传输链路8第七节机房环境8第三十一条机房环境8第三十二条安全防9第八节维护器材9第三十三条备品备件9第三十四条维护工具9第九节灾备与应急播出9第三十五条灾备与应急播出9第三章运维与技术管理10第一节直、转播管理10第三十六条直播节目10第三十七条转播节目10第三十八条现场直播10第二节播前管理11第三十九条节目制作11第四十条节目审定及编排11第四十一条垫播节目11第三节运维管理12第四十二条运行指标12第四十三条技术指标12第四十四条规章制度12第四十五条运维流程13第四十六条维护管理13第四十七条备件管理14第四十八条代维管理14第四节技术管理14第四十九条试播期管理14第五十条应急预案14第五十一条重要保障期15第五十二条临时停播管理15第五十三条运行变更管理16第五十四条施工管理16第五十五条事故管理16第五十六条报表管理17第五十七条技术资料17第五十八条技术安全17第五十九条检查与考核17第六十条风险评估18第五节信息安全管理18第六十一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18第六十二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8第六十三条安全防护措施18第六十四条数据安全19第六十五条监控与响应19第六节人员管理19第六十六条岗位设置19第六十七条人员要求及培训19第四章附则20第六十八条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20第六十九条规性引用文件21第七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22 第七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广播电台、付费广播频率播出机构(以下统称广播中心)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行业也在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和更新。

随着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的发展,广播电视播出技术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成为了行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稳定性问题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的转变,使得传输方式更为复杂。

而这种复杂的传输方式也带来了信号传输的稳定性问题。

在信号传输过程中,由于器材故障、人为操作失误、外部干扰等原因,都可能导致信号传输中断,造成播出质量的下降。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广播电视内容的安全性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一些非法内容的渗透、广告的插播、节目内容的被篡改等问题时有发生。

这不仅会损害广播电视台的声誉,也可能对观众产生负面影响。

3. 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安全性问题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安全性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由于播出设备通常需要长时间连续运行,而且是在电磁辐射较大的环境下工作,因此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4. 播出技术人员素质问题广播电视播出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广播电视播出的质量和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技术人员的误操作、疏忽大意等问题可能导致广播电视播出质量受到影响,甚至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对策建议1. 完善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针对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设备,建议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还需要配备备用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

2. 强化信号安全加密技术为了保障广播电视内容的安全性,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对信号进行加密,以防止非法内容的渗透和篡改。

还可以加强对节目内容的监管和审核,杜绝非法广告等内容的插播。

3.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培训广播电视台应加强对播出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其工作行为,避免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播中心及其所属各业务单位的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工作。

第三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确保节目的安全、稳定、准确播出,保障观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审核、播出、监督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各环节有效衔接。

第五条广播中心应当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确保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节目播出的效果和质量。

第六条广播中心应当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章节目制作和审核第七条节目制作单位应当遵循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节目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第八条节目制作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节目进行审核,确保节目的技术合规和信息安全。

第九条节目制作单位应当建立节目审核和备案制度,将审核过的节目及时备案并归档,以备日后追溯。

第十条节目审核人员应当熟悉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严守职业道德,避免因私心或其他因素造成审核不严。

第三章节目播出和监督第十一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计划,明确节目播出的时间安排和播出顺序。

第十二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节目播出质量检测制度,对所有节目进行质量把关,确保节目的音视频质量良好,无噪音、失真等故障。

第十三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监测系统,对播出信号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对观众意见反馈的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观众投诉和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广播中心应当加强节目播出情况的记录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以备复查和追溯。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广播中心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广播电视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方式,其安全播出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广播电视行业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实践安全播出的相关技术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传达给受众。

本文将就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进行探讨。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需要建立安全播出管理体系。

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播出管理体系,包括播出流程、技术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安全播出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和落实。

在这一点上,广播电视台需要建立完善的技术设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预防和及时发现设备故障,保障安全播出的稳定进行。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需要建立信息安全保护体系。

如今,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方式多样,包括卫星传输、有线传输、互联网传输等多种方式,信息的安全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建立起涵盖信息采集、传输和存储等环节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不法侵入。

在信息传输环节,广播电视行业也需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和控制,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侵袭,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和可靠性。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需要加强技术设备的保障。

广播电视技术设备作为信息传输的核心,其安全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信息的播出质量和效果。

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加强对技术设备的保障,包括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和可靠。

在技术设备的选用方面,广播电视行业需要选择具有高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的设备,确保技术设备的安全使用。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还需要建立起应急响应机制。

在实际播出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突发事件或者设备故障等问题,需要及时做出应急处理,防止影响信息的正常播出。

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明确的应急处理流程、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和配备、应急处置设备和物资的准备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应对和处置,保障信息的安全播出。

广电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广电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广电台安全播出,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安全、优质、稳定的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播出目标1. 实现安全播出零事故,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稳定播出。

2. 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播出。

3. 增强安全播出意识,提高全员安全播出技能。

三、安全播出职责1. 安全播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播出工作。

2.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播出设备的技术保障、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理。

3. 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播出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4.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播出工作,遵守安全播出规定。

四、安全播出措施1. 设备管理(1)定期对安全播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更新换代时,优先选用具有较高安全性能的设备。

(3)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

2. 信号传输(1)确保信号传输线路安全、稳定,防止信号中断。

(2)定期对信号传输线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信号传输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信号传输。

3. 应急处理(1)制定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理能力。

(3)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播出。

4.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播出责任。

(2)加强对安全播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对违反安全播出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五、安全播出考核1. 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对安全播出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2. 对安全播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安全播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广电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安全播出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广电台安全播出,为广大观众提供安全、优质、稳定的广播电视服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培训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培训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培训
一、安全播出概述
1. 安全播出概念及意义:定义、目的、重要性。

2. 安全播出涉及的领域:内容安全、技术安全、传输安全等。

3. 安全播出管理的总体要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法规与标准
1. 法规体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2. 标准体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3. 法规与标准的意义:规范管理、保障权益、提高效率。

三、组织与制度
1. 组织架构:各级广电部门职责分工、协同配合机制。

2. 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3.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播出各项管理制度,如值班制度、检修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

四、操作规范与流程
1. 操作规范: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节目制作与审查流程等。

2. 流程管理:安全播出预警、监测监听、应急处置等流程。

3. 优化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操作规范和流程。

五、应急处置
1.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不同情况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实战应对能力。

3. 处置流程:紧急情况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六、技术系统与设施
1. 技术系统组成:节目制作、传输、发射等系统介绍。

2. 设施设备:各类设备的功能、使用和维护要求。

3. 技术更新与改造:关注技术发展趋势,适时升级改造设施设备。

安全播出管理调研报告

安全播出管理调研报告

企业管理实习优秀自我鉴定范文
背景
我是某某大学某某专业的学生,在大学期间,我选择了一些相关专业课程以及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同时,我也积极地参加了校内的招聘会和实习岗位申请,并最终获得了某一知名企业的管理实习岗位。

在实习期间,我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也有了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自我评估经验。

自我鉴定
工作表现
在整个实习期间,我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以优异的表现圆满完成了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

我能主动沟通、协作和解决问题,发挥了协同作用,为公司的顺利运作做出了贡献。

同时我也学会了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使得自己能够在团队中兼具领导和合作的角色。

个人成长
在实习期间,我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管理文化和运营方式,了解了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流程,并且具备了更专业和实践的理解能力。

我也开始深入思考企业的战略规划,了解了企业如何依据市场情况变化和用户需求做决策,规划和执行项目。

我在实习期间也时常反思自己的管理风格和工作方法,不断发现和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

职业规划
经过实习的学习和实践,我更清晰地了解了自己的职业定位和规划。

未来,我希望能够进入一家具有强烈人文气息,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企业,投身到其人才培养项目中,打造和管理科技研发团队。

我也会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和领导能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结论
在这次管理实习中,我不仅学到了实践经验,还发现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

对于未来的职业规划,我会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软实力,为成为一名合格的管理人才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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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85问1、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什么?何时颁布?何时开始施行?答: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于2009年12月16日颁布,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2、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多少章多少条?有那些章节?个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天线所在桅塔等)5、紧急状态的含义是什么?答:紧急状态,指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安全播出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播出或者消除外部威胁对安全播出的影响时的状态。

6、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什么单位?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

7、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三)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记录。

记录方式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记录信息应当保存一周以上;(四)使用依法取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的设备、器材和软件,并建立设备更新机制,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五)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地球站应当配置完整、有效的容灾系统,保证特殊情况下主要节目安全播出。

9、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哪些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10、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四)不得擅自接入、传送、播出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五)发现广播电视节目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者停止播出、传输、覆盖,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告。

12、新建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投入使用前,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多少时间?答:新建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投入使用前,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13、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运行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播出环节之间做到维护界限清晰、责任明确;(三)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委托其它单位承担技术维护或者播出运行工作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实力的单位,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15、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检修、施工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检修、施工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对技术系统定期进行例行检修,例行检修需要停播(传)17、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答::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循下列处置原则:(一)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立即切断异常信号传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倒换正常信号;(二)发现无线信号受到干扰时,应当立即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排查干扰;(三)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当在保答: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24、安全播出事件如何分类?答: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

25、什么是安全播出事故?答:安全播出事故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广播电视节目停播或劣播的事故。

传播时长的50%计算。

播出、传输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是指传输的信号质量严重受损,终端用户收到的图像或声音质量差,图像或声音质量主观评价2 分或低于2 分。

29、什么是全台性停播?答:全台性停播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播出、传输的80%以上节目或信号中断,或者覆盖范围内80%以上的用户无法正常接收的安全播出事故30、什么是劣播?答:劣播是指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的图像或声音质量发生损伤,图像或声音质量主观评价3分或低。

日常重点时段/重保期普通保障时段全台性停播≥3 分钟自办或转播的非上星节目停播≥10 分钟日常播出时段:全台性停播≥35分钟自办或转播的非上星节目停播≥30分钟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发生安全播出重大事故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

33、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如何报告?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安全播出责任单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

保障等级越高,对技术系统配置、运行维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保障要求越高。

有条件的电视中心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一)省级以上电视台(不含付费电视频道)及其他播出上星节目(不含付费电视频道)的电视中心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二)播出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的播出系统、总控系统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其他系统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三)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电视台、节目覆盖全省或跨省、跨地区的非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四)地市、县级电视中心及其他非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播出控制系统应能对视频服务器、播放机、切换台(键控器)和播出矩阵(开关)等设备进行控制,实现按照播出串联单自动播出;应配置主备播出控制机和相应的监测切换软件,实现主备播出控制机的自动或手动切换.39、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播出切换有何要求?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播出切换应配置跳线排,并宜配置具有断电直通功能的专业级播出切换台或播出切换开关、键控器;播出切换开关应能在断电恢复后保持原接通状态;播出切换台和播出切换开关、键控器应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方式;40、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辅助播出设备有何要求?配置双电源。

43、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直播演播室系统的音频系统有何要求?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直播演播室系统的音频系统应配置专业级音频设备;数字音频设备应具有锁相功能并处于锁相状态;音频系统输出的主备两路信号应来自于不同的调音设备;调音台等关键设备宜配置双电源。

44、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直播演播室系统的辅助设备有何要求?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直播演播室系统的辅助设备应有监看监听系统,播出系统的信号应返送给演播室供监看;演播区、导控区、音控区、核心设备区之间应有通话设备连接各工位;演播区、导控区、应备。

48、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外场转播系统的辅助设备有何要求?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外场转播系统的辅助设备应有监看监听系统,宜接收播出信号供监看;演播区、导控区、音控区之间应有通话设备连接各工位;摄像、拾音、放像、放音等信号源设备均应为多源配置;宜配置同步系统;应配置时钟显示。

49、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总控系统的信号调度系统有何要求?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总控系统的信号调度系统应配置跳线排;长距离电缆传输电路应配置线路均衡设备;在停电恢复后矩阵应能够保持停电前的路由状态。

听,应配置信号异态报警设备;应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输出的电视节目及信号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记录。

正常信息应保存一周以上,异态信息应保存一年以上;宜配备解码监看、码流分析、智能网管等故障定位手段。

54、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总控系统的通讯设施有何求?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总控系统的通讯设施应至少配置一部业务专用外线电话;应配置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

55、电视中心三级保障对设备运行监测系统有何求?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的设备运行监测系统应对播出关键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异态信息应保存一年以上。

58、直播管理有哪些规定?答:直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开办有群众参与的电视直播节目,应经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二)经批准开办的群众参与的电视直播节目应进行延时播出,使用的热线电话应开通来电显示, 并具有录音功能;(三)对有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定现场负责人员;(四)外出直播,应事先详细考察,在直播设备进场前逐一确认供电、停车位置、电缆走向及保护、安全保卫、通信及指挥、照明、对外接59、转播管理有哪些规定?答:转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对非本台播出节目进行转播前,应经过节目主管部门批准,并制定完善可行的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转播时,节目部门应有专人在播控中心负责,保证完整转播,并做好转播前后的节目切换和衔接工作;应按上级要求使用延时器;(三)转播中央一套节目或省卫视节目时,应有两路不同路由的信号源。

60、节目制作有哪些规定?答:节目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认后下达播出部门;(二)播出节目编排信息和变更信息等应及时发至相应部门;从编排、下达到接收、输入,应制定分级的确认审核制度,各环节均应有责任人检查、复核并签字62、节目送播管理有哪些规定?答:节目送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送播节目应通过内容审查和技术审查,应与节目编排内容相符,并由专人负责送播,特别重要的节目应有备份送播手段。

节目带一旦送播,任何人不得擅自取走或修改;送播节目带应至少提前一天完成上载;送播节目带再播时,应再审再送;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Y/T 134)有关内容执行;(二)采用硬盘播出方式的电视中心应有头尾检测环节,对入库节目文件进行可播性检测;(三)节目文件技审宜采取内容质量监测系统自动审查与人工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先执行自动审查,自动审查选出有问题的文件再由人工复审;(四)重播节目应重审。

64、三级保障电视中心年度运行指标是多少?答:三级保障电视中心年度运行指标应满足:停播率≤60 秒/百小时,即可用度≥99.983%;答:运维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交接班流程、巡机流程、播前测试流程、业务调度流程、检修操作流程、播出事故处理流程、报告流程等。

67、设备操作流程主要包括那些流程?答:设备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信号切换操作流程、播出设备操作流程、网管操作流程、供配电设备操作流程等。

68、维护管理应符合那些规定?答:维护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参照《电视中心制作系统维护规程》(GY/T 152)、《电视20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GY/T 107)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系统和承担,委托方应选择具有相应保障能力的代维单位并签订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应指定专人对代维单位的运行维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应对代维单位的操作进行规范,在代维单位进行维护操作时,应安排内部人员监护;应禁止代维单位的远程维护;(三)设备所在地单位应承担设备运行监测、故障应急处置等代维任务,并与委托方签订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应严格履行协议范围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委托方反馈运行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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