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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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4篇)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4篇)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一、概述化工项目的生产装置试车是指在完成装置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后,进行操作演练和性能测试,确认生产装置的运行情况,为正式投产做好准备工作。

为确保试车顺利进行,需要制定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二、试车条件确认流程1.试车前准备(1)编制试车方案,明确试车目标、试车内容、试车过程、试车时间等。

(2)组织试车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确保试车过程中的安全。

2.试车条件分析(1)根据试车方案,对需要确认的试车条件进行分析,包括设备就绪、操作人员技能等。

(2)确定试车条件的确认方法和标准。

3.试车条件确认(1)设备就绪确认:对生产装置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装正确、接线正确、仪表仪器校准正常等。

(2)操作人员技能确认:对操作人员进行技能测试,确保其具备操作生产装置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3)监控系统确认:对生产装置的监控系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监控到装置运行情况。

(4)安全系统确认:对生产装置的安全系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能够正确地监控装置的运行情况,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试车条件确认结果评估对试车条件确认的结果进行评估,确认试车条件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和要求。

5.修改和完善试车条件根据试车条件确认的结果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试车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6.试车条件确认报告编制试车条件确认报告,汇总试车条件确认的过程、结果和评估,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项目管理部门。

三、试车条件确认的注意事项1.试车条件确认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确保试车条件的全面和准确。

2.试车条件确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确认结果的可靠性。

3.试车条件确认过程中,应注重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确保试车过程的安全。

4.试车条件确认报告应及时上报,以便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决策。

总结: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是确保装置运行正常的重要环节,通过明确试车条件和分析确认的流程,可以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试车过程顺利进行。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是指在化工项目完成装置安装后,进行试车前需要确认的条件管理办法。

1.试车条件确认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试车前必须对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装置的各个部分都安装正确、运行正常,并且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2.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包括试车前的准备工作、试车条件确认的步骤和试车后的记录与评估。

3.试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装置的检查和测试,包括设备的完整性检查、系统的功能性测试、设备的操作性测试等。

4.试车条件确认的步骤包括确定试车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组织,制定试车方案和风险评估,进行试车前的交底和培训,调试和测试装置的各个部分,并记录试车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问题。

5.试车后的记录与评估包括整理试车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对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试车条件确认的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试车过程的顺利进行,并及时解决试车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7.试车条件确认的管理办法应与项目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相衔接,确保试车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8.试车条件确认的管理办法要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试车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技术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

综上所述,化工项目生产装置的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是确保试车过程的安全和可行性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对装置的检查和测试,确定试车的条件和步骤,并记录和评估试车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和达到设计要求。

中石化建设项目管理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中石化建设项目管理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文件中石化[1998]建字162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工程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的通知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现将《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工程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反馈总公司工程部。

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制度》(试行)(中石化[1990]建字34号)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生产准备 (1)第三章单机试车与工程中间交接 (12)第四章联动试车 (17)第五章投料试车 (20)第六章生产考核 (24)第七章附则 (27)附录一《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28)附录二《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32)附录三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35)附录四聘请国内技术顾问和开车队的办法 (4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生产准备工作,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建设工程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企业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大、中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工程。

其它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国家和总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第四条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工程始终。

在可研报告批复后,要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使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工程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之中。

第五条试车工作要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经济效益要好”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六条生产准备的任务:一、组织准备二、人员准备三、技术准备四、物资准备五、资金准备六、营销准备七、外部条件准备第七条组织准备一、建设工程在可研报告批复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一)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及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合用于新建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学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项目生产装置的试生产。

化学品生产企业原有生产装置、设备、设施未作改变,生产工艺、原料路线或者产品品种有改变的试生产,合用本规定。

(三)试生产包括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以及相应的物料贮备。

(四)与本规定相关的工程质量、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及化学品管理,按现行的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者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创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摹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者部份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化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器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过程,确保试车安全、顺利进行,保证装置达到设计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化工项目生产装置的试车过程。

第三条试车条件确认是为了确保装置试车过程中各项条件符合安全、质量、环保要求,应当在装置试车开始前进行。

第四条试车条件确认应当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试车条件确认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第五条试车条件确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试车前环境检查;(二)试车相关设备的完好性、可靠性检查;(三)试车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认;(四)试车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的确认;(五)试车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物资的供应保障。

第二章试车前环境检查第六条试车前环境检查是为了确认试车现场的周围环境是否满足试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气象条件是否稳定,风向和风速是否符合要求;(二)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三)是否有异常气味、异味,是否有可能对试车有影响的因素存在。

第七条试车前环境检查应当由项目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并在试车前提交到试车条件确认部门。

第八条如果试车前环境检查发现环境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危及试车安全、设备完好性等因素,试车条件确认部门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反馈,由项目管理部门评估情况并决定是否需要延期试车。

第三章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第九条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是为确保试车前设备状态良好,能够正常工作,保障试车顺利进行。

第十条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试车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或者故障;(二)检查试车设备的管道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三)对主要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四)对配套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之间的配套是否满足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试车团队负责,记录检查结果,并在试车前提交到试车条件确认部门。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在建化工项目试车过程管理,使新建生产装置各项试车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合程序,确保投料试车安全、平稳、一次成功,实现开得起、稳得住、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化工建设部所辖在建化工项目装置试车过程管理。

1.3术语和定义1.3.1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1.3.2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1.3.3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2职责2.1施工单位2.1.1负责编写单机试车方案,并落实单机试车前各项准备工作。

2.2.2负责对单机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2.2.3负责项目各机泵单机试车的实施工作。

2.2项目部(厂、公司)2.2.1负责组织成立项目单机、联动、投料试车组织机构。

2.2.2负责编审单机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

2.2.3负责监督参与装置各机泵单机试车过程。

2.2.4负责组织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试车条件的内部检查确认,并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2.2.5负责项目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组织实施工作。

2.2.6负责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向相关部门提报试车申请。

2.2.7负责装置单机试车审核确认,下达单机试车指令。

2.3化工建设部生产装备技术处2.3.1负责对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2.3.2负责对项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方案组织审查。

2.3.3负责组织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试车条件的检查确认,并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化学工业建设项目试车规范

化学工业建设项目试车规范

化学工业建设项目试车规范1 总则1.0.1为保证实现合理工期和安全试车,考核设计、施工、机械制造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使建设项目能持续稳定生产,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化工行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试车工作。

1.0.3成套引进装置的项目,可按该项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且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1.0.4与本规范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计量、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应按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1.0.5化学工业建设项目试车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设备equipment在装置运行中可长期反复使用,并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除土地和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的总称。

本规范所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动设备(机器)和静设备。

2.0.2动设备(机器)rotating equipment (machinery)配有驱动装置并以运动的作用部件为主的机械设备,本规范所述动设备(机器)包括但不限于:泵、风机、压缩机、输送机、破碎机、过滤机、干燥机、搅拌机。

2.0.3静设备static equipment以静置的作用部件为主的机械设备,本规范所述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塔器、换热器、分离器、反应器、槽罐、过滤器。

2.0.4机组machine unit由两种以上不同的设备及检测自动控制系统等组合而成,能共同完成特定任务的设备组合体。

2.0.5单机试车mechanical test of rotating equipment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动设备(机器)、机组以惰性流体(一般为水和空气)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运转测试,以检验除受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2.0.6预试车precommissioning指在设备及管道系统安装完成以后,机械竣工(中间交接)以前为试车所做的一系列系统调试、清洗以及机械性能试验等准备工作。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1 —1 总体要求1.1 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执行。

1.2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始终。

生产准备与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管理。

1.3 试车工作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费用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2 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工程部2.1.1 负责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和试车的归口管理。

2.1.2 组织《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和《总体试车方案》的审查。

2.1.3 组织指导生产装置管理及操作人员国内外培训。

2.1.4 组织投料试车条件检查。

2.1.5 组织投料试车现场服务组、专家组和开车队。

2.1.6 组织指导生产考核。

2.1.7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工程质量综合(单项)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投料试车工作顺利进行。

2.2 安全环保部2.2.1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总体试车方案审查、投料试车条件检查和投料试车。

—2 —2.2.2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现场服务。

2.3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2.3.1 协调或指导企业做好尾项设备和材料的催交催运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2.3.2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现场服务。

2.4 生产经营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2.4.1 参加有关重点项目总体试车方案审查。

2.4.2 负责投料试车物料等平衡落实工作。

2.4.3 参加有关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的条件检查和现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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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1.1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在建化工项目试车过程管理,使新建生产装置各
项试车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合程序,确保投料试车安全、平稳、一次成功,实现开得起、稳得住、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化工建设部所辖在建化工项目装置试
车过程管理。

1.3术语和定义
1.3.1单机试车
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
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
安装质量。

1.3.2联动试车
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在
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
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1.3.3投料试车
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2职责
2.1施工单位
2.1.1负责编写单机试车方案,并落实单机试车前各项准备工作。

2.2.2负责对单机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2.2.3负责项目各机泵单机试车的实施工作。

2.2项目部(厂、公司)
2.2.1负责组织成立项目单机、联动、投料试车组织机构。

2.2.2负责编审单机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

2.2.3负责监督参与装置各机泵单机试车过程。

2.2.4负责组织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试车条件的内
部检查确认,并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2.2.5负责项目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组织实施工作。

2.2.6负责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向相关部门提报试车申请。

2.2.7负责装置单机试车审核确认,下达单机试车指令。

2.3化工建设部生产装备技术处
2.3.1负责对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2.3.2负责对项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方案组织审查。

2.3.3负责组织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试车条件的检查确认,并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2.3.4负责装置联动试车审核确认,下达联动试车指令。

2.4生产管理中心、总工办、装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检验中心、保卫部
2.4.1负责对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2.4.2负责参与装置联动、投料试车前试车条件的检查确认,并
对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2.4.3负责装置投料试车审核确认,联合下达投料试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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