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风电场作为一个特殊的区域,为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和高效运营,需要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管理制度。
1.准入管理:风电场应设立出入口,并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
凡是需要进入风电场的外来人员,必须提前申请并获取许可,如施工人员、供应商、顾客等,必须经过工作人员的登记、审核和核实身份才能进入。
同时也要对车辆进行管控,非工作车辆不得进入风电场。
2.身份证件管理: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并通过身份验证才能获得进入许可。
同时,需要对外来人员的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复印,并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3.人员注册:风电场应建立人员注册制度,对所有进入风电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单位或企业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4.临时工作证:对于长期或经常进入风电场的外来人员,可以发放临时工作证,并在证件上标注有效期限。
工作证必须佩戴在可见位置,方便工作人员核对。
5.车辆登记管理:风电场应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对所有进入风电场的车辆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牌照、车辆所有者、车辆用途等信息,并发放车辆通行证。
非工作用途的车辆不得进入风电场。
6.安全检查:进入风电场的外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遵守风电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指南。
禁止携带危险品或违禁品进入风电场。
7.交通管理:风电场内的交通规则需要明确,并确保车辆和行人之间的安全。
应制定具体的交通标志和指示牌,方便外来人员和车辆遵守交通规则。
8.临时停放管理:风电场应设置专门的临时停车区域,对外来车辆进行管理,随机检查车辆并确保停车秩序。
9.培训教育:对进入风电场的外来人员,特别是施工人员,应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教育,确保他们清楚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10.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风电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取消进入许可、罚款等。
同时,还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如加强监控、加强巡逻等,确保风电场的安全和秩序。
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生产现场管理,确保发电生产现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发电生产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我公司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谁准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准入条件:(一)工作人员准入条件:1. 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 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4. 经过厂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5. 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特殊证件或资质。
(二)管理人员准入条件:1. 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 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4. 经过厂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5. 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特殊证件或资质。
第五条准入程序:(一)工作人员准入程序:1. 提交准入申请;2. 厂级安全培训;3. 考试;4. 合格后,发放准入证明;5. 凭准入证明进入生产现场。
(二)管理人员准入程序:1. 提交准入申请;2. 厂级安全培训;3. 考试;4. 合格后,发放准入证明;5. 凭准入证明进入生产现场。
第三章准入证明与管理第六条准入证明是我公司发电生产现场准入的唯一有效证件,必须随身携带,以便随时接受检查。
第七条准入证明的样式、制作、发放和管理由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准入证明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作废。
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需在有效期满前重新申请准入。
第四章准入后的管理第九条准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条准入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准入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模版

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准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风电生产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规范风电生产过程,并适用于所有参与风电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承包商、供应商等。
二、准入程序1. 根据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工作人员、承包商、供应商等需进行准入申请。
2. 准入申请需包括相关资质证明、执照、培训证书等材料。
3. 负责现场管理的人员对准入申请进行评估,并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行准入授权。
4. 准入授权需包括有效期和准入范围。
三、准入要求1. 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培训证书等。
2. 承包商应具备相关执照和资质,并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工作计划。
3. 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合同,并符合相关的安全和环境标准。
4. 所有准入人员需参加现场安全培训,并接受定期的培训更新。
四、准入授权的监督和管理1. 负责现场管理的人员需对准入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照准入授权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工作。
2. 建立现场巡检和记录制度,定期对准入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违反准入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包括警告、停工、取消资格等。
五、准入记录与档案管理1. 对所有准入人员建立准入档案,包括个人资料、授权证书等。
2. 对准入人员进行的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准入评估的依据。
3. 对准入人员的岗位变动、离职等情况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
六、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1. 准入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 准入人员需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3. 准入人员需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环境监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风险和事故报告准入人员需及时上报发现的风险和事故,包括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
八、准入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定期对准入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确保准入制度的有效性和符合要求。
风电场入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风电场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风电场正常生产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所有进入风电场的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场须知(1)所有进入风电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自觉遵守风电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2)进入风电场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3)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风电场核心区域,如需进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风电场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安全检查(1)风电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应急预案(1)制定风电场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安全管理责任1. 风电场管理层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3. 员工对本人的安全行为负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风电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风电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风电场建设和运营的不断进展,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风电场成为常态。
为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订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显得尤为紧要。
本文将从外来人员和车辆两方面入手,介绍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2.1 外来人员准入规定风电场外来人员准入规定旨在确保风电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防止非法人员进入。
实在规定如下:•全部进入风电场的外来人员,必需事先向风电场管理部门供给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个人信息,并注册登记。
•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前,需经过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并持相关证明材料。
•不符合安全要求、涉及风险较高的外来人员,需经过额外的审核和审批程序方可允许进入。
•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期间,必需始终佩戴有效的身份证明,并遵守风电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外来人员管理流程为了保证外来人员管理的高效性和规范性,风电场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
一般的管理流程如下:1.外来人员申请进入风电场,并供给相关信息。
2.风电场管理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审核和审批。
3.外来人员经过培训后,领取有效证件。
4.外来人员在进入风电场前登记签到,并接受身份验证。
5.外来人员依照工作计划和指引进行工作,并在工作结束后登出风电场。
2.3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为了保证风电场的安全,需要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实在措施如下:1.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前,必需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
2.外来人员与风电场内员工必需保持肯定距离,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3.风电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外来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和操作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3. 车辆管理制度3.1 车辆准入规定车辆准入规定旨在确保风电场周边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实在规定如下:•全部进入风电场的车辆,必需经过风电场管理部门的审核和登记,并持相关准入证明。
•车辆准入规定包括限制车辆类型、准入时间、准入条件等内容。
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发电生产现场安全、高效运营,对进入发电生产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等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核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准入:对进入发电生产现场的人员进行资质认证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发放准入证明。
2.设备准入:对进入发电生产现场的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在准入后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材料准入:对进入发电生产现场的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安全性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安全措施准入:对进入发电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保其有效可行,并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设备的准备。
5.项目准入:对进入发电生产现场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质量要求。
通过制定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发电生产现场的安全和高效运营。
同时,对于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等,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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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概述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风力发电在我国迅速发展。
目前,我国风电场数量居全球第一。
然而,为确保风电场的运营安全和对环境的保护,需要对生产现场进行严格评估和准入。
因此,制定、完善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评估标准为确保风电场的安全运营、保护环境,风力发电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生产现场评估。
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土地核准和选址需要通过相关程序,获得土地使用权,并选择符合要求的土地。
环境影响评估风电场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预防、减轻和弥补风险的措施。
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案风电场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案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确保建成的风电场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
设备供应和装备安装风电场的所有供应设备和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运行安全、高效稳定。
运行管理和维护风电场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对风电场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
实施方案为保障风电场评估和准入工作的质量,需要按照以下方案实施:龙头企业推动国家能源局可以通过推进龙头企业产业化发展等措施,以其龙头企业的模式和服务为标准,带动全国风电生产现场准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不断提升。
国务院法律法规引导国务院可以根据实践情况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风能发电行业按照采用规范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生产现场评估。
监管机制健全国家可以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大对风电场的检查和验收力度,提高风电场准入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总结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是对风力发电行业的一项重要保障政策,为确保风电场的运营安全和对环境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对风能发电行业的管理,必将为我国的能源转型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加有力的贡献。
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健康发展,防止风电设备产能盲目扩张,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规范市场秩序,将我国风电装备制造业培育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本准入标准。
本准入标准适用于生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电机组)的风电设备企业。
一、生产企业的设立(一)风电机组生产企业设立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规划,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
(二)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产量100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
(三)风电机组生产企业进行改扩建应具备累计不少于50万千瓦的装机业绩。
(四)新建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具备5年以上大型机电行业的从业经历。
(五)为便于超长大件运输,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厂址应选择在方便运输的地区。
(六)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本着与风电机组配套企业建立完善产业链的原则进行布局。
二、工艺装备与研发测试(一)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建立专业研发团队,专业涵盖空气动力学,结构分析,机械,液压,电气,自动控制,软件开发等领域。
(二)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掌握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开发技术,具备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开发软件等相应辅助手段。
(三)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具备齿轮箱、发电机、支撑偏航装置及变频器等关键零部件入厂检测试验条件和能力。
(四)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变流器测试试验、电控系统测试试验和整机满功率试验等出厂试验条件和能力。
(五)风电机组生产企业的仪器设备应得到相关部门计量合格认可。
三、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一)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的认证。
企业应在生产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对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关键零部件如轮毂、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控制系统、变桨系统、塔架、制动系统等,企业应建立采购零部件、外协件及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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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分区管理、生产现场准入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1.2本制度适用于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暂无
3职责
3.1职能
3.1.1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经理部、安生部负责,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日常的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
3.1.2公司各相关部门、风电场做好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
3.1.3由于责任部门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公司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3.2权限
3.2.1安生部有权对生产现场准入进行全过程管理;
3.2.2安生部有权对生产现场准入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或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2.3安生部有权对全公司生产现场准入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目标
规范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场进出管理及作业人员行为和现场工作秩序
4.2管理要求
4.2.1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准入人员
4.2.1.1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员工及直接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雇员;
4.2.1.2多种经营企业需要进入生产现场工作人员;
4.2.1.34长期外委项目部人员;
4.2.1.4承揽短期检修、维护工程的外委施工人员;
4.2.1.5生产现场保洁人员;
4.2.1.6上级各类检查人员及各类联系工作人员。
4.2.2公司生产区域分级如下:
4.2.2.1A级,准入区域为:全公司范围。
4.2.2.2B级,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生产综合楼、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继保室、主变、升压站、油库、无功补偿SVG室。
4.2.2.3C级,除生产综合楼、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继保室、主变、升压站、油库、无功补偿SVG室的区域。
4.2.3准入规定
序号准入人员岗位
注意事项
1总经理、生产总会计师、总工程
师
全公司范围内准入。
2经理部、综合部、财务部、安生
部、工程部
1、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生产综合楼、
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继保室、主
变、升压站、油库、无功补偿SVG室。
2、进入现场时需由风电场派专人陪同。
3风电场员工1、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生产综合楼、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继保室、主变、升压站、油库、无功补偿SVG室。
2、当班期间经当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
4厨师,司机全公司范围内准入: 除生产综合楼、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继保室、主变、升压站、油库、无功补偿SVG室的区域。
5短期检修、维护的外委施工人员4.2.4准入要求
4.2.4.1公司职工及各长期外委人员必须持准入证进入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相关生产区域。
4.2.4.2检查、参观人员必须由相关部门陪同,且到风电场办理相关手续后由风电场人员陪同进入生产现场。
检查时间超过2天须办理准入证。
4.2.4.3临时联系业务人员须到风电场办理准入手续后由相关部门人员领入,且不能进入生产现场。
4.2.4.4外委单位人员须经公司安全监察室核定人员后,由安全监察室开出工作联系单,再到风电场办理进场手续,并经安全监察室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相关责任部门安全技术交底,开出工作票后实施定点作业,并由相关责任部门指定通行道路和工作区域。
4.2.4.5长期外委单位及生产现场的保洁人员须参加公司年度安规考试合格后办理进厂准入手续,实施定点作业。
4.2.4.6外委人员变动应汇报公司安全监察室,重新培训并办理准入手续。
4.2.4.7除公司内部电瓶车等特殊作业车辆经批准后可进入相关工作区域外,其它一切车辆严禁进入生产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设备部批准,再到消防保卫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4.2.4.8进入公司的一切车辆,必须按限速标志行驶,并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
4.2.4.9凡进入生产区域从事运行、检修维护的各类人员,均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运行、检修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明确工作岗位及可以进入的生产区域。
生产现场的保洁人员实施定点作业,并指定通行道路。
4.2.5 现场标志及人员准入标志
4.2.
5.1按照集团公司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完善生产现场各类场所的名称标志。
4.3管理方法
4.3.1管理部门深入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准入制执行;
4.3.2全员动员,群防群治。
5管理程序
5.1公司经理部、安生部负责及风电场负责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
5.2经理部、安生部安全稽查时应对各现场人员准入制度进行检查,发现未配带准入证的各类人员进厂生产现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5.4风电场工作人员有权利、有义务对准入制度进行监督,发现不明外来人员立即汇报风电场场长进行处理。
6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公司经理部、安生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