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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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信息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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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信息化规范篇一:2014年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部分答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解读课后练习(点此刷新练习不同题目)判断题:1、用户操作日志就是系统日志。

[题号:Qhx011416]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用户操作日志不是系统日志,用户和描述术语均不同。

用户操作日志的用户是会计监督人员,描述术语是自然语言及会计业务术语;系统日志的用户是技术人员,描述术语是技术术语。

2、会计软件可以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

[题号:Qhx011414] 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第十条规定,会计软件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

3、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客户会计资料泄露、毁损的,客户可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以客户是否支付服务费为前提。

[题号:Qhx011417]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客户会计资料泄露、毁损的,客户能否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客户是否支付服务费为前提。

4、对企业而言,《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代替了20世纪90年代会计信息化方面的4个规范文件。

[题号:Qhx011405]A、对B、错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题目解析:对企业而言,《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代替了《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财会字[1994]27号)、《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会字[1994]27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共计4个20世纪90年代的会计信息化规范文件。

5、在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监督方面,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职责相同。

[题号:Qhx011423]A、对B、错您的回答:A 正确答案:A题目解析:在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监督方面,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职责相同。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1500字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1500字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1500字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信息化发展策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信息化发展策略。

同时,要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相衔接,确保信息化工作与企业的业务目标相一致。

二、建立信息系统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包括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管理规范、制定信息系统维护和保护措施、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等。

三、选择合适的会计信息化软件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会计信息化软件。

软件应具备易于使用、可靠稳定、数据准确性高等特点,并且能够满足企业业务的需求。

四、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化流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化流程,包括财务处理流程、数据录入流程、财务报表生成流程等。

流程应合理规范,并且要与现有的业务流程相衔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包括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设置有效的审计机制等。

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企业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财务数据的安全性。

包括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保密性。

七、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升级企业要定期对会计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功能的完善。

同时,要关注最新的技术发展,及时进行系统的升级和更新,以满足企业业务的需求。

八、加强培训和人员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会计信息化水平。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九、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企业应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通过共享信息,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企业的协同发展。

十、持续改进和优化企业应不断改进和优化会计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要求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要求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本规范所称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

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系统,是指由会计软件及其运行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组成的集合体。

第三条企业(含代理记账机构,下同)开展会计信息~ 2 ~化工作,软件供应商(含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下同)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财政部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政策;(二)起草、制定企业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三)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四)规范会计软件功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会计软件和服务第六条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

第七条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第八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 3 ~第九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第十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企业会计信息化规范(doc 53页)

企业会计信息化规范(doc 53页)

企业会计信息化规范(doc 53页)主要从保障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便利会计监督的角度,对会计软件应当具有和不得提供的功能进行了规定。

企业自行开发以及软件供应商提供的会计软件都应当遵循这些规定。

本章还对会计软件相关服务质量提出要求。

第三章企业会计信息化是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规范。

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提出建议、指明方向,引导企业按照科学规律、循序渐进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二是明确要求、建立规则,确保企业在会计信息化过程中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要求,特别是满足会计监督的需要。

《规范》从信息系统的软硬件、人员、数据和规程等组成部分分别进行规范。

强调了组织、领导和人员对会计信息化的保障作用;提出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应该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规划;对会计软件的取得方式及功能、硬件架构配置模式等引导和启发,对流入和流出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强调尽可能“数出一门,共享使用”;首次对会计资料的无纸化做出规定。

此外规范中多次提到会计信息系统在建设和运行及维护全过程中要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满足会计监督的需要。

第四章监督规范中第四十四至四十六条重点就会计软件功能不合规范的情况规定了检查和处理措施,保障第二章规定的落实。

第五章附则主要对过去文件的废止以及与工作规范的衔接进行了规定。

(三)规范的新亮点1.会计监督贯穿始终2.会计软件云服务3.会计资料的无纸化破冰4.某些机制凭证的自动审核5.企业内外部信息集成与财务共享第二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解读第一章总则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会计信息化的深入,信息化不再是会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而成为企业会计工作的基础环境,其在金融、政务、商务等的成功应用为会计从电算化到信息化的突破,提供的借鉴,而各种相关法律与法规的出台,为会计信息化发展扫清了障碍。

目前会计实务本身的许多做法已经突破了传统会计电算化阶段的某些思维。

因此,此工作规范在工作宗旨等问题上有别于以往的工作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XX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XX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标准XX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标准是考试的重要考点。

你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标准了解吗?你知道什么是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标准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标准的知识,欢送阅读。

(1)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那么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那么制度的功能设计。

(2)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3)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那么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4)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那么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5)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6)鼓励软件供给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便于企业生成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XBRL财务报告。

(7)会计软件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满足外部会计监督需要。

(8)会计软件应当具有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提供导出会计档案的接口,在会计档案存储格式、元数据采集、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9)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平安、完整,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能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

(1)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给商,应当在技术上保证客户会计资料的平安、完整。

对于因供给商原因造成客户会计资料泄露、损毁的,客户可以要求供给商承当赔偿责任。

(2)客户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使用会计软件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归客户所有。

软件供给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的请求。

(3)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给商,应当做好本厂商不能维持效劳情况下,保障企业电子会计资料平安以及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预案,并在相关效劳合同中与客户就该预案做出约定。

财会〔2013〕20号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财会〔2013〕20号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20号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该《规范》分总则、会计软件和服务、企业会计信息化、监督、附则5章49条,自2014年1月6日起施行。

1994年6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财会字〔1994〕27号)、《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会字〔1994〕27号)予以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软件和服务▪第三章企业会计信息化▪第四章监督▪第五章附则3解读▪有关背景▪条文解读▪相关问题1基本信息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201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企业: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工作规范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会计软件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当自工作规范施行之日起3年内进行升级完善,达到要求。

[1-2]附件: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政部2013年12月6日2工作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本规范所称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

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全文[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全文[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全文[会计实务,会计实操]财政部日前发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以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

全文如下: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本规范所称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

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系统,是指由会计软件及其运行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组成的集合体。

第三条企业(含代理记账机构,下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软件供应商(含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下同)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财政部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政策;(二)起草、制定企业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三)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四)规范会计软件功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会计软件和服务第六条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

第七条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本规范所称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

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系统,是指由会计软件及其运行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组成的集合体。

第三条企业(含代理记账机构,下同)开展会计信息~ 2 ~化工作,软件供应商(含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下同)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财政部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政策;(二)起草、制定企业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三)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四)规范会计软件功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会计软件和服务第六条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

第七条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第八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 3 ~第九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第十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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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料无纸化政策破冰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解读之一

一、有关背景 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使电子资料能够代替纸面资料,然而受过去文件规定以及习惯和观念的束缚,企业不得不将电子会计资料输出为纸面文件,造成纸张、设备、能源、人力、储存空间的消耗。据某大型国企反映,该企业每年因会计资料打印所带来的各种成本耗费超过3,000万元。由此估算全国企业的耗费,保守的数字也达数亿元。平均计算,我国企业每天因会计资料打印而发生的成本超过100万元。 信息化的价值和目标之一是取代手工作业和纸面文件。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仅仅因为会计资料是电子形式而不予认可,则信息化的优势就大打折扣,也会挫伤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的积极性,阻碍会计信息化的深入发展。而且,会计资料的纸面要求,会进一步导致企业间交易摆脱不了纸面文件的传递,整个经济体系交易环节的信息化发展也受到制约,从而阻碍社会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 从政策制度层面认可电子会计资料的有效性,免除企业对一定范围内会计资料的打印责任,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社会整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现实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制定过程中,企业对会计资料无纸化的呼声十分强烈和急迫。为此,工作规范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做了相应规定。尽管内容不多,这两条规定却在政策层面实现了无纸化的破冰,是工作规范的重要突破之一,对企业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乃至对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应用的深入都将带来深刻的影响。 二、条文解读 尽管无纸化是方向,但从会计资料作为会计核算结果的证据和线索,具有保存价值来讲,会计资料无纸化也不是无条件的。工作规范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会计资料可以无纸化管理;二是只有在保证会计事项可追述、可证明的条件下,才能对会计资料进行无纸化管理。 两条规定的区别在于:第四十条是关于内部生成会计资料,而第四十一条是关于外部获取会计资料。 (一)内部生成会计资料 工作规范第四十条规定: 企业内部生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 (一)所记载的事项属于本企业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 (二)由企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三)可及时在企业信息系统中以人类可读形式查询和输出; (四)企业信息系统具有防止相关数据被篡改的有效机制; (五)企业对相关数据建立了电子备份制度,能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企业对电子和纸面会计资料建立了完善的索引体系。 1. 会计资料范围 该条明确规定,可以无纸化管理的内部生成会计资料有会计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这里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而辅助性会计资料则含义宽泛,包括固定资产卡片、项目辅助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各种会计资料。 2. 业务范围 对第(一)项条件,要注意准确理解“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这里的“重复发生”是指在一年内反复发生。这里的“日常”是指在企业的经营循环中可以预期将会发生的事项。 例如:购销业务、固定资产折旧、货币资金收付,这些业务比较明显属于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相关的会计资料,如凭证、分类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都属于满足该项条件的会计资料。企业每月结账,相关记账凭证同样满足这里的“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条件。 利润分配一般是每年进行一次,每次的发生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也不能预期一定会发生,因此不满足该项条件。债务重组、企业并购等事项,尽管有可能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但这种重复并不是企业经营循环中必然发生的事项,不可能预期,因此也不符合该项条件。 做出该项规定的主要考虑是,企业会计资料绝大多与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有关,这些资料实现无纸化,就能达到节省社会资源的主要目的。而除此之外的业务,不仅数量少,而且一般来说风险大、重要程度高,在会计监督中,相关资料被查阅的可能性大;同时,由于这类业务没有固定规则,一般不可能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而是以人工处理为主,因此应当留有纸面资料,以便查证。 需要指出的是,一项会计业务同时涉及到多种会计资料,则应当分别判断各种会计资料是否满足该项条件。例如,债务重组是非日常业务,其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中记载的内容不属于“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但有关记账凭证的内容需要登记分类账,可能涉及到财务费用总账和明细账。财务费用的发生对于分类账来说,则应当属于“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 3.电子会计资料的“原生”性 第(二)项条件,本意是指“原生”电子会计资料。所谓“原生”是与“从纸面转换”相对应的。原生会计资料一般都与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相关。例如,对于电信企业,确认话费收入的分录是由业务结算系统传递数据,会计软件根据既定业务规则自动生成的,这种情况下的记账凭证就是原生电子资料。 而如果一项原始凭证从纸面扫描为电子影像,或者将手工填写的记账凭证(例如利润分配)输入到会计软件中,这些电子资料就是“从纸面转换”的,而不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这些会计资料在归档前,应当保留原纸面资料,至于归档可以采取的形式,则属于归档管理问题,应遵循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从纸面转换”是指直接转换,如果纸面会计资料转换为电子资料后,又经过进一步处理,继续转换为其他资料,则其他资料应当视为“原生”而非“转换”的。例如,一张纸面销售单录入到信息系统中,则这张销售单属于“转换”的原始凭证,但如果系统根据录入的销售数据自动生成了记账凭证,则该记账凭证就应当视为“原生”电子资料。 4. 可查询性 第(三)项条件要求无纸化会计资料必须可供查询输出。这里的输出包括显示和打印。对于该项条件,要把握好“及时”以及“人类可读”两项要求。 “及时”是指,电子会计资料应当随时处于“在线”状态,打开终端设备就可以访问到,而不需要复杂的技术准备过程。例如,有的企业转换会计软件后,由于原有软件中的数据不能迁移到新软件系统中,就将原有软件系统及相关服务器等保留在线运行。这一做法符合及时性要求。如果企业停止系统运行,将服务器关闭,脱离企业网络并闲置,这种情况下,资料的查询就需要重新上线,而且不能确保原有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也就不符合及时性要求。 “人类可读”是相对于“计算机可读”而言,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资料要以人类可以理解的形式呈现,而不是一堆计算机代码和纯数据,也就是说不仅要有数据,还要有能对这些数据进行解析的应用软件。这里的应用软件一般就是会计软件或者文档处理软件。例如,有的企业对于过去的会计资料只以刻录光盘的形式留存了数据库文件,而没有保留相关的会计软件,那么这些会计资料将无法查询并以正确形式呈现,这就不符合该项条件。二是呈现的方式应当符合会计领域约定俗成的内容和格式,而不是体现特殊业务逻辑的内容格式。 5. 防篡改机制 防止篡改是确保会计资料的证据和轨迹价值的基本要求。防篡改数据的机制是信息系统层面的问题,它不仅涉及会计软件功能,还涉及诸如系统安全、职责分工和流程设计等问题。但对企业而言,首先是选用的会计软件应当遵循工作规范第二章要求。此外,会计软件本身在设计上应当有防篡改机制,包括对数据库的加密,对各类系统操作权限的分离控制等。 由于会计软件评审制度的取消,对会计软件的监管一度比较薄弱,造成目前市面上的一些商品化会计软件并不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例如,有的会计软件对数据库没有任何加密措施,完全开放,任何具备一定知识的人员都可以绕过会计软件直接对数据库进行编辑修改。有的会计软件提供反结账、反记账、反审核等各种逆向操作功能,且没有对操作内容详细日志记录,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纸面资料制约,企业就可以为所欲为,失去了会计工作起码的严肃性。 因此,实施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企业首先要对其会计软件进行评估,只有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才能进行。 6. 备份制度 第(五)项条件,建立电子会计资料的备份制度,是保证会计资料安全的基本要求。电子资料相对纸面资料有更多的灭失风险因素。在会计资料打印输出的情况下,纸面资料与电子资料实际形成相互备份关系。而一旦不打印了,则对于电子资料的备份要求就应当增强。 备份的方法手段很多,包括异地热备份、磁盘阵列、刻制光盘等,主要是技术层面问题,这里不做过多讨论。 需要指出的是,该项提出的“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对企业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例如,要防止人为破坏,需要建立对会计资料存储设备的物理保护措施,防止无关人员对设备的接触。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这些条件一般是达不到的。小微企业要实行会计资料的无纸化管理,可以采用大型会计软件厂商提供的会计软件云服务,以满足上述要求。大型会计软件厂商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规模优势,一般具备完善的数据库备份体系。具备一定规模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也可能具备上述条件。 7. 建立索引 建立会计资料索引体系,目的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线索性和相互关联性。会计资料的量达到一定程度,可检索性就成为与安全性、真实性同等重要的一个问题。无法检索的资料,和没有资料没什么区别。所谓信息垃圾,就是这个意思。 建立索引体系的要求,有三层含义:一是每类会计资料要有系统的编码措施,通过编码形成各类会计资料间的交叉索引,即通过一类资料可以向前向后追溯其他相关资料,保证线索不断。二是通过索引能够找到会计资料。对于纸面资料,索引必须包含资料的物理空间位置信息。对于电子资料,信息系统应能通过索引(编码)访问到资料数据。三是对电子资料和纸面资料要建立统一的索引体系。尽管储存方式不同,电子资料和纸面资料内在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在电子资料中,应当含有相关纸面资料的索引信息,在纸面资料索引中,也应当包含相关电子资料的索引信息,从而实现电子资料和纸面资料的互查。企业应当制定会计资料索引体系的总体检索规则,明确哪些资料是纸面存储,应当如何检索,哪些资料是电子存储,应当通过信息系统的何种功能路径访问。 总之,企业实施会计资料无纸化不是随意、无条件的,要保证会计资料作为证据和轨迹的留存价值,同时也需要在会计资料保管效率要求和查询使用需求两者之间找到平衡。这就是工作规范做出上述规定的基本考虑。 (二)外部获取会计资料 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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