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3

合集下载

002052ST同洲: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002052ST同洲: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1-070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担保或反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或反担保概况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其他机构或个人等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事项发生之日起1年,公司拟为上述银行授信或对外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南通同洲在申请上述银行授信或借款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拟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审议程序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15日,注册地址:南通市新胜路188号;法定代表人:栗曙辉;注册资本:29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智能电视机,移动电话机和无线数据终端,数字电视机顶盒的生产、销售;智能家居的生产、研发、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电子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生产、销售(除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通同洲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南通同洲实现营业收入23,434.42万元,利润总额-1,886.44万元,净利润-1,886.4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通同洲总资产34,414.02万元,总负债19,025.94万元,净资产15,388.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29%。

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docx

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docx

何对外融逐特2014-08-30 08:0&14 西部学刊2014 年8 期黄河++华琼飞+++谢玮摘要:近年来,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因遭遇一些国家设置的“国家安全”屏障而屡屡失败。

西方国家普遍认为,这些“国家控制实体”代表了一种不同于以往国有经济类型的新型“国家资本主义”,是使俄罗斯、中国和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国家获得成功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模式。

该模式不同于英美等国所谓的“民主资本主义模式”,并对其构成了挑战。

许多发达国家计划采取一些新政策和新措施,对新兴经济体国有跨国公司所主导的FDI进行限制。

本文认为, 从我国应对跨国投资“非传统政治风险”的角度来看,通过政策扶持等手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可以减少他国对中国企业海外经营与发展时的敌意。

同时,发展中国家要主动争取国有企业与其他投资行为体的平等地位,确保公平竞争。

关键词:新型“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控制实体;对外直接投资中图分类号:F279.2一、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使欧美国家对外投资能力明显下降,全球FDI[外国(商)直接投资]的格局出现一些新变化,这种趋势在中短期有可能进-•步加强。

首先,各国国有跨国公司成为全球FDI流入的重要來源。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至少有650家各国的国有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有8 500家。

尽管各国国有跨国公司数量占全球跨国公司数量的比重不到1%,但在2010年,其FDI投资总额占全球FDI流入总额的比重达到11%。

⑴其次,金融危机后新兴经济体成为世界直接投资的新力量。

2010年,流入发展中和转型经济体的外国直接投资首次超过全球流入量的一半,排名前20位的外国投资东道国中有一半是发展中或转型经济体’最后,新兴经济体在对外投资的流出中也口渐重要。

2010年,新兴市场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流出量增长21%。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只有其2007年高峰时期的一半。

同洲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4月) 2021-04-10

同洲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4月) 2021-04-10

同洲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4月) 2021-04-10同洲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4月) 2021-04-10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1]3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1同洲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4月) 2021-04-10报告的一般规定(2021年修订)》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21]212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同洲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XX年度薪酬预案及调整独立董事 20XX04287.doc

同洲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XX年度薪酬预案及调整独立董事 20XX04287.doc

同洲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预案及调整独
立董事2011-04-28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1年度薪酬预案及调整独立董事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审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预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预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对上述两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预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预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的
薪酬标准及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预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珠江、王天广、潘玲曼
2011年4月27日。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洲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0-07-30

同洲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0-07-3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过详细的核查公司与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交易的基本条款以及公司与其他客户的交易情况,参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报告》,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为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

2、该项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孙莉莉回避表决。

3、本项交易有利于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在哈尔滨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机顶盒业务的销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郝珠江、王天广、潘玲曼
2010年7月29日。

同洲电子: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经办律师”或“金杜律师”)出席了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金杜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章程》;2、公司2010年11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3、公司2010年11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4、公司2010年11 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等会议文件。

金杜律师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根据公司2010 年11 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17日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将于2010 年12月3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无奈选择抑或早有预谋?袁明失去同洲电子控制权疑云

无奈选择抑或早有预谋?袁明失去同洲电子控制权疑云作者:闫军来源:《投资者报》2016年第15期袁明亲手创立并经营22年的同洲电子闪电易主。

近乎全部的股权质押后恰逢“股灾”成为压向袁明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借款不能及时偿还后,袁明通过仲裁这一充满争议的形式,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小牛龙行已是而立之年的袁明在1993年放弃在安徽淮北发电厂工程师的稳定工作,毅然决然南下,自信过硬的技术必然会在深圳取得立足之地。

来深次年,他创建了同洲电子,主营LED 电子显示屏,从深南大道上第一块广告屏到2006年上市成为“数字电视第一股”,袁明带领同洲电子步步为营。

今年1月份,同洲电子因袁明股权质押接近警戒线而紧急停牌。

袁明向国元证券用于股权质押融资的股权达1.22亿股,约占其累计持股比例的96.53%。

对于袁明为何要质押如此之高比例股权,同洲电子方面并未就此进行回应,而市场人士则认为,这与公司连续转型失败,资金链吃紧相关。

据悉,公司2014年亏损达4.17亿元,财务危机并未空穴来风。

为解决股权质押爆仓问题,今年3月份,袁明找到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进行借款。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仅仅一个月之后,同洲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以其所持有全部1.23亿股抵偿欠小牛龙行借款本金8.7亿元,同洲电子实际控制人变为小牛龙行,后者为小牛资本集团全资持有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小牛资本集团成立于2013年,其母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

股东为彭铁、彭钢,出资比例分别为99.7%、0.3%。

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香港设立四大管理中心,涉足财富管理、普惠金融、消费金融、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业务,全面布局金融行业。

关于同洲电子被收购后,对于小牛资本为何要向袁明支付累计6.3亿元的补偿金和奖励、袁明的去留以及公司发展的规划等问题,《投资者报》记者向同洲电子董秘求证,遗憾的是,直到记者发稿并未收到相关回复。

仲裁式“卖壳”毫无预警4月9日,同洲电子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发来的《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书》,袁明以其所持有全部1.23亿股抵偿欠小牛龙行借款本金8.7亿元,此外,小牛龙行将付给袁明补偿金和奖励金分别为3.3亿元和3亿元。

同洲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欧阳建国) 2011-06-1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欧阳建国,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002052ST同洲:关于2014年度至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

-4,761,733.23 -2,892,575.82 1,274,269.88 -11,086,458.40 -3,478,370.47 1,653,732.48
752,607.56 -296,127.79 -18,834,655.79 -888,307.29 2,258,721.86 963,357.05 41,743,913.80 -62,912,341.21 -18,834,655.79 -3,313,240.06 19,723,325.05
累积影响金额
-8,715,155.49 -39,500,700.00 -48,215,855.49
2,677,674.00 32,570,065.92 -83,463,595.41 -48,215,855.49 -41,743,913.80 -40,338,132.24 28,977,674.00 79,380,139.85
75,049.76 -20,523,008.02 15,998,191.63
296,127.79
(六)对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 目名称
累积影响金额
-26,300,000.00 26,300,000.00
-26,300,000ຫໍສະໝຸດ 00重述后金额27,703,426.31 -223,067,866.05 -195,364,439.74 265,208,508.95
(二)对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 目名称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至 2019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0—04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补充通知于2010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经得所有董事同意按期召开会议。

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袁明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孙莉莉女士代为表决;董事罗飞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孙莉莉女士代为表决,董事廖洪涛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马昕先生代为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会议由副董事长孙莉莉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请参见2010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主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项目建成后的预期效果,最大限度的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率,公司拟变更“可靠性工程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现将该项目建设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实施主体变更为母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0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2010-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投资成立北京同洲时代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成立北京同洲时代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洲时代”),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同洲时代的经营范围为:开发、委托加工生产数字电视前端系统、有线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地面广播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网络电视接收设备、家庭多媒体终端、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电子产品;从事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销售委托加工产品;电子产品的购销售。

公司以现金出资,全资成立同洲时代,对公司产品在中国北方市场的销售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将大幅度提升公司中国北方市场的技术服务能力,并对公司在北方的市场信誉和市场影响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将促进公司在北方市场的销售业绩稳步增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配合公司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房产抵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4.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要求公司以位于龙岗宝龙工业区的生产基地的房产作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抵押担保(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6000378341号)。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内容请参见2010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2010-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公司对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十时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请参见2010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2010-04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