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培训讲义

合集下载

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关于《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学习心得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这七条规定凸显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七条规定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字重千斤,这既是对我们煤矿员工的郑重承诺,更是矿长们的首位责任。

通过学习杨董事长在珲矿公司“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及《七条规定》基本内容的内涵精神,身为板石煤矿的安全副矿长,我更进一步加深了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的理解,以下是我对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进一步学习心得体会:煤炭是我们国家的主要能源,但是煤矿也是高危行业,因此,煤矿的安全生产始终是重中之重,近些年来,在党和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明显好转,达到了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但是,我们国家煤矿的条件比较复杂,自然灾害比较严重,事故的风险依然比较大,尤其是近一个月来我省发生的三起瓦斯爆炸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所以,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颁布,既进一步明确矿长的工作职责,又突显党和政府心系矿工、关爱生命的决心;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托,也是煤矿必须严格落实的一项艰巨任务。

矿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挥者,必须守规尽责,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我矿井下实际情况,我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执行煤矿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二是吸取其他矿井超层越界、盗采煤炭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择适用的生产设施,合理的施工方法正规开采;三是完整可靠的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我矿由于是高瓦斯矿井,必须严格加强“一通三防”、“瓦斯特区”管理,狠抓瓦斯、煤尘治理,超前防范灾害事故发生。

针对井下个别采、掘地点围岩压力变化,提前做好减阻扩巷工作,确保运输安全,通风顺畅;加大对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上出口附近架间瓦斯浓度的重点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风现象,严防局部瓦斯超限;优化设计,合理分配风量,保证全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程》规定,无不合理串联通风,井下无微风、循环风、盲巷作业现象;四是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明确抽采达标的责任,建立健全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提高抽采力度,在现有的本煤层预抽、临近层抽放、高位抽、尾巷预埋管抽等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相邻巷道高位向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抽放,解决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的问题,同时也要探索利用上顺送穿层斜巷,对底分层进行注水预裂和瓦斯预抽的综合性瓦斯治理办法;加强对瓦斯抽放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检查,防止管路积水、漏气等现象出现,确保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做到瓦斯一旦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坚决杜绝冒险作业现象出现;五是针对水患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出足够的防隔水煤柱,避免透水事故的出现;六是深入做好各种提升运输及机电设备检查,坚持做到不带病、不超载超限运转,确保井下所有提升及机电设备,有合格的防爆性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七是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抓好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保证每一名作业人员都要持证上岗,时刻把矿工兄弟的生命安全当作是自己的生命安全,为矿工兄弟撑起一片美好的蓝天。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不安全的工作,要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其中,矿长作为责任最大的人,必需订立一系列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规定,确保矿工安全生产。

下面是煤矿矿长应当订立的七条规定:一、建立安全意识矿长应当意识到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是煤矿经营的首要任务。

可以采纳招生前培训、入职培训、定期的职业规范培训以及安全教育、演练等一系列安全培训措施,以提高矿工安全意识,让矿工深刻认得到煤矿工作的不安全性,懂得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紧要性。

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矿长在考虑不同问题时,不能只想到利润或生产效率,而忽视矿工的安全。

在开展矿山管理时,应设立科学的标准,并依据标准开展程序严谨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或纪律的人严格问责,确保管理执行的严格性。

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可以规范矿工行为,避开消极因素的繁殖,还能发觉和解决安全问题。

这种制度应当包括——第一,建立企业级安全管理规定;第二,订立安全培训、检查和报告制度;第三,针对特定区域和操作工段,出台特别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四,设备、设施、防护功能和武器装备的维护、检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加强不安全源的管控不安全源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必需管控好不安全源,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问题。

对于不安全源进行排查、识别和分类,确定执行措施,订立管理标准和设备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支持,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五、安全隐患监测和防备安全隐患是造成煤矿事故的现场因素,必需进行严格的隐患排查、监测和防备。

只有适时发觉和除去安全隐患,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矿长应当订立科学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安全隐患适时予以处理和解决,同时对全部和安全有关的部门实施监控,确保安全隐患的有效排查、监测和防备。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只有在事故发生时,才能真正检验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长应当订立完备的应急管理制度,划定合理的应急响应方案,提升应急处理的本领和效率,实行措施来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以及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安全,制定了以下七条规定:第一,确保安全设备齐备。

每位矿工进入矿井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修现有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二,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制定矿山作业规程,明确矿工的作业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矿工必须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违规操作,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加强安全培训。

每位新进矿工必须接受一定时长的入矿培训,全面了解矿井的安全原则和操作要求。

同时,定期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矿长要负责制定安全检查的计划,并监督实施。

检查时要全面、细致地检查矿井内的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矿井的安全性。

第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机制。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矿工都应立即上报给矿长,矿长要及时处置,并报告上级部门。

同时,要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找出问题的根源,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合作。

矿长要积极配合并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和信息,协助处理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只有保持密切合作,才能共同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矿长要坚决打击和查处矿井内的违法行为和违规操作,对于拒不改正的人员要依法开除。

同时,要倡导矿工自觉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总之,煤矿矿长要认识到保护矿工的生命是头等重要的责任。

只有制定出合理的规定,严格落实并加以监督执行,才能够保障矿工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为矿井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一项重要的责任。

下面列举了七条规定希望能够有效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

1、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定所有矿工在矿井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矿井通风、放炮、反渗透等操作均需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

矿长要定期组织安全会议,通报安全状况、学习安全知识,不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责任感。

2、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为了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需要配备相关的安全设备,如呼吸器、安全带、安全帽等,以防止矿工在工作中出现煤气中毒、坍塌、爆炸等意外情况,确保矿工生命安全不受损害。

3、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矿长要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对矿井的通风、瓦斯、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矿井内部的安全状况良好。

同时要对矿工的操作进行严格监督,严禁违规操作。

4、定期组织演练矿长要定期组织矿井内部的安全演练,包括疏散演练、救援中心工作演练等,以提高矿工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也能够让救援人员更加熟悉相关的救援流程和步骤,以做到做到有备无患。

5、普及安全知识矿长要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通过多种渠道向矿工进行宣传,让矿工对安全知识形成正确、深刻的理解,提高矿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6、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矿长要积极参与建立地方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矿井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矿井相关的国家机关和专业人士的联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矿井安全管理。

7、持续改进和完善矿长要不断检查和评估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发现和总结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加以完善,确保矿工的安全已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作为煤矿矿长,必须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只有不断地加强各方面的安全管理,配备相关的安全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才能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无虞。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规章制度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煤矿矿工的生命安全,确保煤矿作业过程中各种风险得到有效的掌控和管理,规范煤矿矿长的行为和职责,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二、管理标准1. 安全生产责任1.1 煤矿矿长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关注和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1.2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体系。

1.3 煤矿矿长要定期组织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安全设施建设2.1 煤矿矿长要负责安全设施的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并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2 煤矿矿长要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2.3 煤矿矿长要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3. 事故防备和应急管理3.1 煤矿矿长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矿工依照规定操作。

3.2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3.3 煤矿矿长要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本领,并记录演练情况,及时总结和改进。

4. 培训和教育4.1 煤矿矿长要订立培训计划,确保矿工接受必需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2 煤矿矿长要配备专业的培训老师和培训设施,确保培训的有效进行。

4.3 煤矿矿长要及时总结培训情况,针对培训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和提高。

5. 安全督导和检查5.1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安全督导制度,定期对矿区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5.2 煤矿矿长要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引导。

5.3 煤矿矿长要做好安全巡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矿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最新版)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最新版)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2013年2月
•保护矿工生命 矿长守规尽责
•一 •《七条规定》的出台背景 •二 •《七条规定》出台的意义 •三 •《七条规定》的内容(7必须7严禁) •四 •《七条规定》的特点 •五 •落实《七条规定》的具体措施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 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 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 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 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 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 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 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 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 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 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 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 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一位煤矿矿长,为了保护我们的矿工的生命和安全,我订立了以下七条规定:第一条:严格执行矿井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作为煤矿矿长,我将严格执行矿井安全法规,并落实安全责任,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必将进行严厉的惩处,不能姑息养奸。

第二条:加强矿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我将加强矿工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在矿山区域,以及在煤炭生产现场,我的每一位矿工都应当明确本身的职责和义务,以便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提高设备维护水平,保障生产安全。

作为煤矿矿长,我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和最佳的工作条件下运行,适时维护和修理设备的故障,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第四条: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安全隐患。

我将设立煤矿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发觉安全隐患应适时处理,并确保除去隐匿的安全隐患是矿山的头等大事。

第五条:订立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我将与相关部门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我们可以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并尽可能削减生命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坚持安全防范和管理的信息化。

我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视和管理,对矿山的生产情况适时全球的把握,从而更加适时地识别不安全聚集的地点,避开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加强事故处理。

为了更好的保障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我将配置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适时监测矿井内的有害气体以及温度、湿度等情况,并加强应急救援处理本领。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煤矿矿长,保障矿工的生命和安全是我们的紧要任务,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从而遏制事故在煤矿中再次发生。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生产现场是否存在无措施和万 能措施施工现象;措施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十 个环节”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5、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 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采空区、相邻 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 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是否查清 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是否严格执 行探放水措施且探水记录是否齐全等。 6、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 是否存在空顶空帮作业现象;掘进和修棚巷道正头是否按措 施规定使用好前探梁和临时点杆;在掏柱窝时,是否采取临 时护帮措施;控顶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临时点杆打 设是否到位,老塘悬顶超过(2×5㎡)是否停工处理,是否 采取强制放顶措施或切顶柱、木垛、连锁戗棚措施;各种安 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是否到位。
5、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七条规定》通知活动,并明确 一名队干专门负责落实《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要通 过宣传推动,条条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 守并执行《七条规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创新安全管 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6、安检科及安全包保科室要加强对《七条规定》贯彻落实 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 7、要求每个职工都达到熟记《七条规定》,并能灵活运用。 凡不会背诵的职工每人次罚款10元;特殊工种及班组长不会 背诵的每人次罚款20元;区队长不会背诵的每人次罚款50元. 8、将《七条规定》贯彻落实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并在 安全办公会上通报。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是否完善和有针对性;按规定组 织和督促开展应急演练。 8、岗位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三)由通风科、地测科牵头负责,重点开展以下检查内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 超通风能力生产和欠风现象;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各作 业地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存在无风、微风、 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象;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实现“三 专两闭锁”等。 2、是否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监控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及时 分析查明原因,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审阅瓦斯日 报;是否严格执行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瓦斯监测及 排版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填写,瓦斯浓度到达0.5%时是否停 止作业等。 3、是否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放炮是否坚持“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牌交接”、“现场安全确认卡”制度, 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是否符合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等。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至关紧要的职责。

下面是七条规定,以确保煤矿工人在工作中充分受到照料和保护:一、给员工供给培训和教育为了确保在不安全工作环境中保持安全,员工需要有充分的培训和教育。

煤矿矿长应当确保,除了充足工作技能要求之外,员工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煤气检测、煤尘爆炸、火灾、救援等不安全的工作场所常识。

二、建立严格安全标准为防备可能显现的安全问题,煤矿矿长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标准,以确保在工作期间,全部员工能够遵从同样的安全操作程序。

矿长应当推动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标准,并对他们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三、配备安全倡议者有专业人员来监督和检查员工的工作和运行情况特别紧要。

煤矿矿长应当配备一批安全提倡者,负责查看煤矿现场,确保员工在良好条件下工作,同时供给技术支持和营销引导。

四、充调配备必要设备每个人在工作中都需要相应的设备和工具。

煤矿矿长应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充调配备的设备和工具,以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

此外,矿长还应当确保全部设备适时得到了维护和修理、更新、替换。

五、供给安全的工作环境在煤矿工作中,尤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员工必需处于安全的环境中。

煤矿矿长需要确保全部的工作场所都设有适当的照明、通风和消防系统,并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做好紧急救援准备意外事故随时可能发生,这就需要煤矿矿长建立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团队。

该团队的队员应当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和学问。

煤矿矿长还需要确保全部相关的应急设备,如急救箱、床带等都处于合适的位置,并且能够快速使用。

七、监督和评估工作流程最后,煤矿矿长应当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流程。

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煤矿矿长可以发觉和修正工作环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为员工供给更安全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总之,煤矿矿长应当负责为员工供给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充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培训员工并督导其遵从相应工作程序,煤矿可以得到更高的生产效益,同时为员工带来更实在的保障。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煤矿科区长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教培中心 魏 闯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目的意义
科区长七条规定解读
延伸安全管理层次的需要
煤矿安全管理的关键和重点在现场、在基层, 建立本规定突出了安全管理责任的前置,实现了 安全管理风险管控的关 口前移,能够充分发挥 科区长在基层安全生产管理 中的重要作用。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煤矿科区长七条规定》解读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禁违反规定组织生。
• 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 冀中能源张 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公司井下发生 一 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安全为天,质量为本 按章操作,加强防范 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煤矿科区长七条规定》解读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六、必须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发现灾害征兆或险情,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 令,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恢复生产。
科区长七条规定解读
必须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发现灾害征兆或险情 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恢复生产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煤矿科区长七条规定》解读
确保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需要
3.
制约区队和现场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有守法、定产、除患、排险、 严管、避灾、 培训七要素。七要素到位最大限度遏制区 队生产过程中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
《煤矿科区长七条规定》解读
主要内容
七个必须重如山,七个严禁是底线 遵守法规和规范,违规会有大灾难 正规循环均生产,四超状态最危险 隐患排查严执行,不排不查不能干 危险因素要防范,禁止强令冒险干 安全质量现场查,瞒谎迟报要法办 出现危情要撤人,直到安全再生产 培训考核须合格,严禁上岗无证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 2002-2012年
特别重大事故总 起数
超层越界发生特 别重大事故起数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02-2012年
死亡总数
由于超层越界发 生重大事故而死 亡的人数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事故案例: 2012年8月29日,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
保护矿工生命 矿长守规尽责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七条规定》宣传提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8号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已经 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杨栋梁 2013年1月24日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02-2012年
特别重大事故总 起数
特别重大瓦斯爆 炸起数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02-2012年
死亡总数
特别重大瓦斯爆 炸导致死亡人数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02-2012年
特别重大事故总 起数
特别重大瓦斯事 故起数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证照齐全:是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 的前提条件和准入门槛。煤矿证照齐全是 指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 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六证”。
非法生产:缺少任何一个证,就是证 照不齐或无证,煤矿都不得从事生产;擅 自从事生产的,都属非法生产。同时,每 个证照都有一定时效性,超出证载批准的 时间期限,都属证照失效,也不得组织生 产,否则也属于非法生产。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第三条: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 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通风系统可靠:是指矿井通风系统巷道符合 设计规范要求,无角联通风等不合理巷道;矿井 通风风流稳定,风量满足生产需求,风速不超限, 气体浓度等符合要求;通风设施控风可靠,强度 满足要求;通风设备性能合格,管理严格。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三、怎样落实好《七条规定》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出台背景: 通过分析近些年来煤矿事故,特别是重
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梳理出40多个 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经反复归纳、 提炼,最后确定了七个方面,依法作出硬 性的规定。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 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 以风定产。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通风可靠、 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瓦斯抽采达标:是指应当进行瓦斯抽 采的矿井建立有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统并运 行正常、管理严格;做到应抽尽抽、多措 并举、抽掘采平衡;矿井瓦斯抽采率、抽 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及含量等指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瓦斯抽采 达标评判合格。
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0.4 0.35 0.3 0.25 0.2 0.15 0.1 0.05
0 中国 南非 波兰
去年煤矿百万吨 死亡率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七条规定》中所指的矿长,包括生产 煤矿矿长,各类煤矿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 人,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 理,小煤矿实际控制人等。
全国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十分
突出,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 有效遏制。 真正做到《七条规定》,就是要最大限度地 减少事故发生,就是对矿工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 的最大保护。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出台意义二:为了使煤矿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出台意义三: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事故案例: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
煤矿新井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无任何证照的情况 下,采用“独眼井”,违法承包给包工队,非法 盗采煤炭,由于井下超量存放非法购买的炸药, 在潮湿、不通风的环境下自燃,产生大量一氧化 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35人死亡 的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
空顶作业是矿工在未采取可靠支护措施的顶 板下作业,属于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冒险作业。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2002-2012年期间,全国煤矿由于超层越界发生特别重 大事故18起、死亡824人,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 的29.5%和死亡人数的23.8%。
70 60 50 40 30 20 10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超层越界开采后患无穷: 在越界区域内一般没有形成正规的通风、排水、
监测监控系统,缺乏科学设计和合理规划; 一般不上图纸,图纸与实际不符,造成隐患;
往往采取隐蔽手段,不让监管监察人员发现,造 成安全生产的盲区;
一般都是非正规开采,以掘代采,乱采滥挖, 破坏采矿秩序;
管理混乱,造成事故多发。 这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毒瘤”!必须彻底铲除。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
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
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
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瓦斯超限:是指煤矿采掘工作面等作业 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的瓦斯浓度,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绝不 允许冒险作业。如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达 到1%必须报警,达到或超过1.5%。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2002-2012年期间,全国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事故 44起、死亡2758人,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 72.1%和死亡人数的79.6%。
事故案例: 2007年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由于没有合理的通风 系统,没有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风、 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 违章放炮产生火焰,造成105人死亡、18人 受伤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第四条: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 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 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七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就是“七个必 须七个严禁”,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主 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主要特点有: 一是以人为本,宗旨鲜明。 二是依法依规,言之有据。 三是突出重点,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或 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出台意义一:为了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就是保护矿工最基
本的权利,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 求,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是 每位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盼。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02年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02-2012年
特别重大事故总 起数
由于矿井无证、 证照不全或过期 失效而非法违法 生产建设,共造 成特别重大事故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02-2012年
死亡总数
由于矿井无证、 证照不全或过期 失效而非法违法 生产建设造成的 死亡人数
监控系统有效:是指煤矿监控系统的设置、 配备、使用及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 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的各项规定;专业人员培训到位 并能够正确使用、维护监控系统;监控系统能够 不间断地运行,真实反映煤矿现场情况,准确报 警、断电;煤矿应急管理体系完善,能够根据监 控系统及时作出正确的应急反应,做到装备齐全、 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2012年
全国煤矿事故总 起数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02年
2012年
死亡人数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2002年
2012年
煤矿百万吨死亡 率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防突措施到位:是指突出矿井应当根 据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并落实区 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有 效消除生产区域的突出危险性;在防突管 理机构和体系到位、职工防突培训到位、 区域防突措施到位并在局部防突措施补充 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做到不掘突出头、不 采突出面。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正规开采: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 它是指煤矿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 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采掘工作面 独立通风,风量稳定可靠;采、掘、支护工艺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非正规开采:是比较原始落后、非常危险的 采煤方法,如巷道式、房柱式、仓储式等,一般 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两个安全出口, 没有可靠支护,以掘代采,极易发生事故或造成 事故扩大。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2002-2012年期间,全国煤矿共发生特别重 大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38起、死亡2530人, 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62.3%和死亡 人数的73.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