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连锁药店管理制度的规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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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严格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药品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药品管理一、药品采购1.零售药店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不得购买来源不明或假冒伪劣药品。

2.采购药品时必须验收合格证明,对于是否符合规定的药品,必须进行检验。

3.在采购药品时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采购,不得囤积过多或过期药品。

二、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必须按照药品属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2.不同种类的药品需分开存放,绝不能混放,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储存的药品要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避免受潮、受热和日光直射。

4.储存药品的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清理、消毒,避免灰尘和杂物污染。

三、药品销售1.销售药品时要核实顾客的处方信息,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规定。

2.对于处方药的销售,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单进行销售,不得超量售药。

3.对于非处方药的销售,要根据顾客的实际需求进行推荐,不能擅自销售。

4.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限制销售的药品。

5.销售药品时要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和说明,指导顾客正确使用。

第三章服务管理一、服务态度1.零售药店员工要以礼貌、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顾客,解答问题、提供服务。

2.对于顾客提出的要求,要尽力满足,不慢慢要求和无理要求。

3.对于遇到的问题和纠纷,要冷静处理,不能冲动行事,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二、服务流程1.零售药店要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便利顾客购药,提高服务效率。

2.服务流程包括接待、咨询、处方核实、销售、结账、售后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

3.服务人员要熟悉各项服务流程,做到熟练操作、高效服务。

三、服务质量1.零售药店要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改进不足,提高服务质量。

2.对于顾客的投诉和建议,要及时反馈,积极解决,不得推诿和拖延。

3.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顾客的权益,提升顾客的满意度。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范本模板1. 总则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连锁药店的经营管理,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连锁药店的管理负责人和员工,并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实施性。

2. 组织架构2.1 总部管理部门总部管理部门是连锁药店的管理核心,负责订立总体发展战略、统筹资源配置、供应帮助和监督各店的运营情况。

总部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订立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监督和管理各店的经营情形;•供应店面所需的商品、促销策略和市场帮助;•协调各店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作。

2.2 门店管理部门门店管理部门是连锁药店的实际运营单位,负责具体的销售、服务和运营工作。

门店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订立本店的经营计划和销售目标;•组织店内员工的工作布置和培训;•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销售和库存管理;•供应优质的服务,处理客户投诉和看法。

3. 人员管理3.1 员工招聘与录用连锁药店应依照岗位需求,合理招聘员工,并进行面试和笔试等评估。

录用员工必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相关行业知识和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

3.2 员工培训与考核连锁药店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包含产品知识、销售技巧、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培训。

员工培训的内容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本领。

员工应定期接受绩效评估,依据其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考核,并订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3.3 员工福利与保障连锁药店应合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并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供应相应的薪酬福利和晋升机会。

4. 库存管理与质量掌控4.1 药品采购与入库连锁药店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选购供应商,并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药品应具备资质合法、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的特点。

药品入库时,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包含外观、标签、有效期等方面的检查。

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连锁药店规章制度(3篇)

连锁药店规章制度(3篇)

连锁药店规章制度(3篇)连锁药店规章制度(精选3篇)连锁药店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零售药店的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的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运营管理,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药品质量安全,依法经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零售药店内所有员工,并对其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负有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零售药店管理层,同时管理层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管理、药品销售、公共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依法经营,不得违规操作。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五条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零售药店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六条员工入职前应当接受培训,了解基本药品知识、销售技巧、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保持岗位整洁,着装整齐,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发表与本零售药店或同事无关的言论和行为。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早退晚到,严禁因私事耽误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提前向主管报备并拿到批准。

第九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障顾客的利益,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或相关部门,做到及时处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前须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层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述明个人原因,经管理层同意后方可离职。

第三章药品销售第十一条本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销售药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以及未经许可的特殊药品。

第十二条销售药品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处方和药品信息,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第十三条未经专业培训的员工不得参与药品的销售工作,不得私自销售药品。

第十四条销售药品时应当认真向顾客说明用药注意事项和药品的副作用,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疗效。

第十五条本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和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药品信息,确保销售过程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公共卫生和安全防范第十六条本零售药店应当定期对店铺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店内空气清新,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连锁药店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连锁药店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连锁药店公司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连锁药店公司及其下属所有门店。

1.3 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门店经理等岗位。

2.2 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2.3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各部门。

2.4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5 门店经理负责门店管理工作,对部门经理负责。

三、人员管理3.1 人员招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通过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等程序选拔合格员工。

3.2 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需参加公司统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3 考勤: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处罚。

3.4 考核: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绩等。

3.5 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四、药品质量管理4.1 采购: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

4.2 质量检验: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3 药品储存: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4.4 药品销售:销售药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禁忌等信息。

五、门店管理5.1 店面形象:保持店面整洁、明亮、有序,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5.2 商品陈列:按照药品分类、品牌、规格等要求,合理陈列商品。

5.3 顾客服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满足顾客需求。

5.4 安全管理:加强门店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六、财务管理6.1 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6.2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6.3 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七、附则7.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连锁药店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连锁药店经营的连锁企业及其所属门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连锁药店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工作。

第五条连锁药店员工应接受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连锁药店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礼貌待客,诚实守信,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连锁药店应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并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合法性、质量性和数量性的检查。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储存,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销售情况,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营销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顾客档案,记录顾客的购买信息,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需求,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保持门店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灭虫等预防性措施。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垃圾处理制度,对废弃药品、包装材料等进行分类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保证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行为,保障药店的运营安全和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连锁药店,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岗位职责一、连锁药店经理(一)负责药店的整体运营管理,包括药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药店的工作计划和销售目标,并监督员工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与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的联系,确保药店的药品供应和质量。

(四)负责组织药店员工的日常培训和管理。

(五)处理药店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确保客户满意度。

二、连锁药店店员(一)负责药品的收发货和库存管理,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二)负责药品销售,提供良好的服务,保护客户的权益。

(三)遵守药品销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药品。

(四)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避免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药品。

(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一、药品采购需严格按照药品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采购的药品真实、合法、安全。

二、药品采购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供应商名录进行,不得从非合作供应商采购药品。

三、采购药品的相关票据和文件必须完整,包括购货凭证、验收单、质量合格证明等。

四、药品采购需要履行三方对账,分别为供应商提供的账单、公司内部账单和药店自己的账单。

第四章库存管理一、药品库存需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相符。

二、库存药品应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检索方便和避免交叉感染。

三、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必须及时淘汰和报废,不得销售或继续存放。

四、库存药品的上下架需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第五章销售管理一、药店销售必须严格按照药品销售许可证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药品。

二、销售药品需告知客户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得隐瞒或误导客户。

三、销售过程中需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四、销售药品需提供正规的发票,并及时注册销售信息。

连锁药店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连锁药店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连锁药店公司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连锁药店公司及其下属各门店。

1.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1 招聘与录用2.1.1 公司应按照岗位需求,通过合法途径招聘员工。

2.1.2 招聘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1.3 新员工录用前,应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和健康检查。

2.2 培训与晋升2.2.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2.2.2 员工晋升应依据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选拔。

2.3 考勤与休假2.3.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3.2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4 离职与解聘2.4.1 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4.2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解聘。

三、药品质量管理与销售3.1 药品采购与验收3.1.1 公司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药品。

3.1.2 采购药品需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3.1.3 药品验收应严格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3.2 药品储存与养护3.2.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3.2.2 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3 药品销售与服务3.3.1 员工应具备药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3.3.2 药品销售应遵循“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3.3.3 严格执行药品退换货制度,确保顾客权益。

四、门店管理与考核4.1 门店管理4.1.1 门店应保持整洁、卫生,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4.1.2 门店员工应着装整齐,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2 考核与奖惩4.2.1 公司应定期对门店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服务质量、药品质量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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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3、质量负责人职责14、营业员岗位职责15、质量验收职责16、养护检查职责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门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

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

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

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

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

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

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

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

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

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门店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

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

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

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

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

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一、门店工作人员应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宗旨。

二、门店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

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

三、门店员工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务,有举止端庄、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态度和蔼,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优质服务的满足和愉悦。

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

六、门店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七、门店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药品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公司各部门及连锁门店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该项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当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时,当班接待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聆听顾客的叙述,详细询问顾客相关情况,如属药品未标明的不良反应现象,应将收集的信息填写《不良反应记录表》,并及时报告连锁公司质管部门,由公司质管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告当地药监局。

四、一般不良反应可在24小时内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如收到较为严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待事情处理后,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五、门店遇到顾客反映的不良反应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劝告顾客立即停药,视情况对顾客进行合理的解释,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规劝顾客或患者立即到医院处理。

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

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为保证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与连锁门店共同定期对门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连锁门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公司与门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1、门店硬件建设状况;2、以公司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门店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门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一、熟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本药房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全面负责本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质量要求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形象。

三、为质管员作好本店质量管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质管人员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员工学习和执行好药品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门店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五、检查督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履责,工作操作程序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重视顾客对药品或其它商品质量的投诉,对顾客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及时答复。

质量负责人职责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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