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验视制度
邮政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一、制度概述为加强邮政收寄安全管理,保障邮件、快件安全,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利用邮政渠道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邮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实名收寄制度(1)寄递物品时,寄件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邮政企业应登记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邮政企业对寄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 收寄验视制度(1)邮政企业对寄件人交寄的邮件、快件进行验视,检查是否存在违禁品、危险品等情况。
(2)验视过程中,发现违禁品、危险品等情况,应立即予以扣留,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 过机安检制度(1)邮政企业应配备X射线安检机等安全设备,对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
(2)过机安检应全面、细致,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4. 投递安全制度(1)邮政企业对投递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投递员在投递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5. 违规处理制度(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邮政企业应立即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三、责任分工1. 邮政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收寄安全工作负总责。
2. 邮政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寄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邮政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4. 邮政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监督检查1. 邮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自查。
2. 邮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邮政企业收寄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邮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利用邮政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邮政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范本

一、制度名称收寄安全管理制度二、制度目的为确保邮政快递业务安全,防止违禁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收寄业务的员工及网点。
四、制度内容1. 实名收寄(1)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核对身份信息,确保收寄过程真实可靠。
(2)登记寄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收寄验视(1)对寄件人提交的邮件、快件进行外观检查,确认邮件、快件完好无损,无违禁物品。
(2)对邮件、快件进行逐一核对,确保邮件、快件与面单信息一致。
3. 过机安检(1)对邮件、快件进行X光机安检,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2)对安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风险隐患排查(1)定期对收寄场所、设备、流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5. 违禁物品管理(1)禁止收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
(2)对疑似违禁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制度执行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收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 收寄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收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快件验视规章制度

快件验视规章制度1. 背景在物流行业中,快递的发展日趋迅猛。
快递公司承载了大量的货物运输任务,为了保障快递中的安全和准确性,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快件验视规章制度。
2. 目的快件验视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快递包裹的内容与接收方的要求相符,以及保护收寄双方的权益。
通过验视规章制度的执行,可以减少货损、货差的发生,提高快递的服务质量。
3. 责任与义务3.1 快递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快递公司作为货物运输的中介机构,有以下责任与义务:•提供完整、正确的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合理安排货物的运输和配送;•严格执行快件验视规章制度,确保货物的正确性和完好性;•将损坏的货物及时通知寄件人和收件人,并提供相应的赔偿;•保护快递中涉及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3.2 寄件人的责任与义务寄件人有以下责任与义务:•提供准确的收件人信息;•确保包裹中的物品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法规;•包装货物,确保其安全,减少损坏的可能性;•配合快递公司的验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对自身行为负责,遵守快递公司的寄件规定。
3.3 收件人的责任与义务收件人有以下责任与义务:•提供准确的寄件人信息;•配合快递公司的验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对快递包裹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收到的货物与预期相符;•如发现损坏或缺失,及时向快递公司报告,并要求赔偿;•对自身行为负责,遵守快递公司的收件规定。
4. 验视程序4.1 寄件环节•寄件人将包裹送至指定的寄件点;•快递员收件并核对寄件人的信息;•快递员在寄件人的面前开箱验视,并记录包裹的外观状况;•快递员将包裹进行二次封装,并为包裹贴上运输标签。
4.2 运输环节•快递员将包裹运送至快递中心或转运站;•快递中心或转运站的工作人员对包裹进行入库扫描,并记录包裹的信息;•包裹按照目的地进行分拣,并将包裹交付至下一站。
4.3 送达环节•快递员将包裹送达收件人的地址;•快递员与收件人核对信息,确保送达的准确性;•收件人在快递员的面前开箱验视,并核对包裹的完整性;•如发现损坏或缺失,收件人应立即与快递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
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一、前言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4. 《快递服务标准》5. 《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6. 《快递网点收寄安全操作程序》三、制度内容1. 收寄验视制度(1)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确保收寄的邮件、快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2)检查邮件、快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a. 来寄递规定,无违禁品、危险品、禁寄物品等。
b. 寄递物品实际数量与面单上注明数量一致。
c. 寄递物品名称与面单上注明名称一致。
d. 包装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 实名收寄制度(1)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确保寄件人信息真实、准确。
(2)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相关单据。
3. 过机安检制度(1)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2)对寄递的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发现违禁品、危险品等,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4. 收寄安全操作程序(1)严格执行快递网点收寄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收寄过程安全、规范。
(2)检查邮件、快件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指导并协助客户进行包装。
(3)称量计费验视,确保单件寄递物品不超过50公斤,任何一边长度不超过150CM,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300CM。
(4)引导客户到收费柜台交费,将运单信息录入系统,并将粘贴好面单的快件交给处理人员。
(5)将运单寄件人存根联交于客户,并叮嘱妥善保管。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收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收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芜湖寄递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芜湖市寄递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信息与财产安全,预防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三、寄递安全管理制度(一)实名收寄制度1.快递企业应当实行实名收寄,要求寄件人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2.快递企业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核验,并做好登记工作。
3.快递企业不得为未实名登记的寄件人提供快递服务。
(二)收寄验视制度1.快递企业应当对寄件人交寄的邮件、快件进行验视,确认邮件、快件内物品与寄件人声明的信息相符。
2.快递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的邮件、快件存在违禁品、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予以扣留,并报告公安机关。
(三)过机安检制度1.快递企业应当对收寄的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2.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检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快递企业不得使用未经安检的邮件、快件。
四、寄递安全监督管理(一)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寄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寄递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予以处罚。
(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寄递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责任追究(一)快递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快递企业未履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义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

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快件收寄验视管理,维护、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户交寄、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快件,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收寄验视,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接收用户交寄的、快件时,查验用户交寄的、快件是否符合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用户在详情单或者快递运单上所填写的容是否与其交寄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相符的行为。
第三条、快件收寄验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用户遵守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运输、国家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铁路、民航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加强对、快件收寄验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并通过、等途径为用户咨询提供便利。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其从业人员验视、快件的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和标准,验视、快件的操作方法,禁止寄递物品辨识方法以及处置措施等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将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建立制度,健全档案,详细记载教育和培训及考核情况。
从事、快件收寄验视的人员经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快递业在如今的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人们对于快递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快递产业的发展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
然而,伴随着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如快递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快递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快递收寄验视制度应运而生。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是指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在收寄快递之前进行视觉检查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的实施目的是确保所收寄的快递物品完好无损、无违禁物品,同时也为快递员接受物品的过程提供一种安全的保障。
这项制度不仅有助于防止快递物品的遗失和损毁,也能够避免快递中潜藏的潜在危险和安全风险。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实施需要快递公司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让快递员掌握正确的验视方法和流程。
快递员在接收快递物品时,应当进行仔细的目视检查,对外观有可疑的物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询问,以确保快递物品的安全和合规。
在收寄过程中,快递员还应当记录下快递物品的外观特征、数量和重量等基本信息,以便后续对快递物品进行跟踪和核对。
除了快递公司和快递员的配合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快递收寄验视的要求和流程,同时加强对快递公司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切实履行责任。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实施对于快递业界和消费者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有助于减少快递物品的损失和遗失,提高快递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其次,通过验视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快递中存在的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运输,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此外,快递收寄验视制度还可以提高快递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增加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信任和满意度。
然而,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快递业务量大、快递员数量多,如何确保所有快递员都能正确执行验视制度是一个难题。
此外,快递物品的体积和形状多样,对快递员的验视技巧和经验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因此,快递公司和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快递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其对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快件验视规章制度

快件验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快件验视管理,确保快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快件,是指通过快递企业发送的,封装完好、注明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由快递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限内送达的邮件。
第三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快件验视制度,对快件进行验视,确保快件安全。
第四条国家邮政局负责全国快件验视的管理工作。
地方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件验视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快件验视第五条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对快件进行验视。
第六条快递企业验视快件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检查快件封装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寄递要求;(二)查看快件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三)查看快件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危险物品寄递的规定;(四)查看快件是否符合国家关于邮件封装的规定。
第七条快递企业应当对不符合寄递要求的快件,告知寄件人进行整改。
整改合格后,方可收寄。
第八条快递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快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快递企业在送达快件时,应当再次对快件进行验视。
发现快件在运输过程中有破损、丢失、延误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收件人,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快件验视记录第十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件验视记录制度,对快件验视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快递企业记录快件验视情况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记录快件寄件人、收件人信息;(二)记录快件验视时间、地点;(三)记录快件验视结果;(四)记录快件在运输过程中的破损、丢失、延误等情况。
第十二条快递企业应当保存快件验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件验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快件验视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二)进入快递企业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对违反快件验视规定的快递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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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验视制度
凡通过寄邮、小件快运、包裹托运等方式寄递物品,业务员要一
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认
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
号码等信息。
第一 、 强化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坚决将各类危险品堵在寄递渠道之
外。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收寄关,尤其留意新客
户及上门寄递的快件,确保安全后可收寄,必须做到不验视不收寄、
不能确定安全的不收寄。
第二、 认真学习禁寄物品名录,严禁收寄禁寄物品,杜绝一切安全
隐患。
第三 、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加强分拣场所的门禁
制度。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做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接受客户及宾馆、车站码头等不固定与所有不熟悉客源寄递的
快件时,一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必须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名称、地
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不配合验视的快件坚决拒绝收取!
望各个业务员一定要高度重视、百倍警惕寄递物品的安全,尽最大努
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邮路的安全。公司将执行“谁经营,谁负责”
的原则。如因在收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当面验视制度,严重违反国家
关于邮路安全的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相关寄递安全工作制度
未落实布置,职责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工作存在严重隐患的,
一经查出公司将处以重罚。
附件1:禁寄物品名录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各固体。如汽油、煤油、桐
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麟、硫磺、
火柴等。
四:各类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
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
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他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品废
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
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
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
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劵、仿真
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坏其他寄递件、设
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