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店宾客遗留物品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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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失物招领与遗留物品管理规定

酒店失物招领与遗留物品管理规定

酒店失物招领与遗留物品管理规定一、概述作为一家酒店,我们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规定。

这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服务品质,也能保护客人的财物安全和酒店的信誉。

本规定规定了酒店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的管理、归还及保管期限等细节。

二、失物招领1.对于在酒店内发现的客人遗失物品,酒店将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在前台设立失物招领处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失物信息,尽可能地让客人能够尽快找回失物。

2.客人需要提供有效证明证明失物归属,例如身份证、护照、信用卡等,以及详细的失物描述。

3.酒店将保留客人失物的一定时间,以便客人充分时间及时认领妥善保管。

具体等待时间及保管期限的时长将另行确定。

三、遗留物品1.对于在客房或酒店公共区域发现的遗留物品,酒店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将其移送至酒店的遗失物品管理中心。

2.遗留物品必须在仔细清点后登记在册,并记录该物品所处的位置及其相关信息。

同时,酒店应采取措施给客人发送通知并协助客人找回遗留物品。

3.如果遗留物品的归属没有得以确认,酒店将保留物品的一定时间,以便产权人充分时间及时认领并妥善保管。

具体等待时间及保管期限的时长将另行确定。

四、责任和赔偿1.酒店应当确保遗失物品、招领物品和遗留物品的现场保全和登记工作的完善性,所有失物和遗留物品必须得到完善的保管和保养,不得丢失和损毁,如有发生责任事故,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失物或遗留物品的归属无法确定时,酒店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与失物人或遗留人联系,但如果一定期限后不予认领,则该物品归酒店所有。

五、总结遗失物品、招领物品和遗留物品的管理是酒店重要的服务内容之一,它不仅是对客人财产安全的保障,更是对酒店管理品质的提升。

因此,酒店应在传达失物招领规定的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规定,保证客人物品安全,提高酒店的服务品质。

国际酒店关于客人遗留物品的有关处理规定

国际酒店关于客人遗留物品的有关处理规定

关于客人遗留物品的有关处理规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正确处理客人的遗留物品,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餐饮部所有人员。

一、遗留一般物品(一)香烟类1.客人在结帐后离座时,服务员应提醒客人带上未抽完的香烟。

2.如客人表示不要,值台服务员必须上交领班,由领班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上交酒店办公室。

(二)白酒类1.客人结帐后,主动询问客人所剩白酒(未开瓶的应及时为客人退回)是带走还是寄存。

2.如客人要求带走,则为客人重新盖好带走。

3.如客人要求寄存,则上交领班,由领班贴上标识交专人进行管理,并做好记录,待客人下次来时为其提供。

4.如客人表示不要,值台服务员必须上交领班,由领班交部门经理处置。

(三)饮料、啤酒类、红酒1.服务员在收台时,必须把所剩的啤酒、饮料、红酒都倒入垃圾桶内,保证撤出餐厅的瓶子为空瓶。

(四)食品类1.客人结帐时,服务员主动征询客人意见,是否将面点或其他菜品打包带走。

2.客人表示不要时,所有菜品必须全部倒入垃圾桶内,面点可根据酒店内部规定执行。

3.服务员对可回收菜品,及时回收到厨房。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参照《员工手册》及《督检条例》进行处理。

二、客人遗留其他物品(一)贵重物品1、离座时,服务员必须提醒客人将随身物品携带好,并环顾餐台及椅子周围及时提醒客人带好。

2、如客人把贵重物品(衣服、包、手机等等)遗留在餐厅。

●客人未离开酒店时,服务员必须及时的将物品归还给客人。

●确认客人离开酒店后,服务员必须及时把物品上交给领班,并按要求填写遗留物品处理单。

3、领班的工作●如知道客人的联系电话必须及时通知客人取回或将物品归还给客人。

●如不知道联系电话必须将物品上交大堂副理进行处理。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参照《员工手册》及《督检条例》进行处理。

(二)其他物品1、客人离座时,服务员必须提醒客人将随身物品携带好,并环顾餐台及椅子周围及时提醒客人带好。

2、客人把其他物品(文件、合同、纸条、通讯录)遗留在餐厅,●客人未离开酒店时,服务员必须及时的将物品归还给客人。

餐饮客人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餐饮客人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餐饮客人遗留物品管理制度一、引言餐饮行业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有着与客人密切接触的特点。

在客人用餐过程中,有时会产生一些遗留物品,如雨伞、钱包等。

为了保障客人的权益和提供良好的服务,制定一套餐饮客人遗留物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有经营场所及其所提供的各类餐饮服务。

三、管理流程1. 发现遗留物品在客人用餐结束后,服务人员应认真巡查餐桌、座位、洗手间等场所,发现遗留物品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好物品,并将此事通报相关部门。

2. 整理归类相关部门收到遗留物品后,应立即对物品进行整理和归类,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登记存档相关部门应制作遗失物品清单,并详细登记物品的种类、品牌、数量、颜色、上交部门、领取人等信息,确保能够追溯和查询。

所登记的清单要保存存档并定期备份。

4. 通知客人一旦发现具有明确归属的遗留物品,如有对应信息,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客人,并告知客人领取遗留物品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

5. 保管及返还领取遗留物品的客人应提供有效证明和领取手续,相关部门应对物品进行核对后,妥善保管并及时返还给客人。

四、权限及责任1. 餐饮企业负责人应对该制度的实施负总责,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和监督。

2. 领班、服务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执行该制度,在发现遗留物品后及时上报。

3. 专门负责处理遗留物品的部门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并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餐饮企业应定期开展对该制度的检查与督促,并及时纠正问题与整改不足。

五、教育培训为了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餐饮企业应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高效的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遗留物品管理制度的知识与要求、物品分类与保管技巧、危险物品的处理方法等,从而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六、附则1. 餐饮企业应加强与客人的沟通,提高客人对该制度的了解和支持,确保客人的满意度。

2. 在客人离店后一定时间(如10天)内,若客人未能领取遗留物品,餐饮企业应从登记存档中删除该物品的信息,以防物品长时间无人认领而导致的储存困难。

关于酒店宾客遗留物品的管理规定

关于酒店宾客遗留物品的管理规定

关于酒店宾客遗留物品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更好地管理宾客遗留物品,特制定并执行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云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属酒店‘三、职责1、酒店员工:发现宾客遗留物品及时联系失主,无法联系的及时上报登记。

2、酒店主管级以上管理者:联系失主,处理员工上交的宾客遗留物品。

3、酒店前台:负责建档保管宾客遗留的物品并为失主办理认领手续。

4、酒店财务:保管宾客遗留的贵重物品并对超过保管期的提出处理意见。

5、酒店总经理:对贵重物品做出处理决定。

四、客人遗留物品处理操作程序1、前台设立失物招领处,并设置遗留物品保管专柜,由前厅经理落实管理。

2、酒店各区域内发现的客人遗留物品均交前厅失物招领处登记、处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如带走、扔弃、食用等)。

3、酒店员工在客房内拾到客人的遗留物品,应及时上报,并明确报告物品名称、数量、拾物房号或拾物地点、拾物人等,到前台进行登记。

4、客房主管级管理人员接到拾物报告后应第一时间与前台联系,前台应立即联系会务组、客人,最好在客人未离开酒店前将物品归还客人。

5、其他部门员工拾到的客人遗留物品应第一时间告知前台,最好在客人未离开酒店前将物品归还客人。

6、若客人已离店,拾物人应将客人遗留物品及时送交前台,前台员工应对员工上交的遗留物品作好详细登记,包括:名称、数量、颜色、质地、品牌、拾物地点、拾物人等。

如能确认失主,则写清其会议名称、房号、客人姓名等情况,编号、登记入柜。

编号按统一编制,格式为“(年号)+编号”,如(2016)0001即表示“2016年第一个遗留物品”。

7、前厅须将遗留物品登记表汇总后送交前厅经理,由前厅经理负责联系客人及时到酒店前厅认领。

二、客人遗留物品的分类1、贵重物品:信用卡、支票、现金、珠宝、相机、手表、文件、资料、身份证、回乡证、护照及价值在300元以上的物品;2、一般物品:衣物、食品、饮料、日常用品等及价值在300元以下的物品。

三、客人遗留物品的保存1、酒店拾得的所有遗留物品的保存统一送交前厅登记编号后,保存在失物专柜里,由前厅经理集中管理。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规范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规范

客人遗留物品处理规范1、客人离店后留在客房内的一切有价值物品,均属于客人遗留物品。

常见的有:护照、身份证、钱币、支票、信用卡、工艺品、金银首饰、照相机、音响、移动电话、皮箱、手提箱、各种服务、鞋帽、化妆品、围巾、领带、影碟、电脑游戏软盘、图书、杂志、食品、烟酒等。

这些客人遗留物品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物品送还。

2、无法立即交还给失主的物品,服务员要按物品分类,填写”客房捡拾物品登记表“,详细填清拾物时间、地点、名称、规格、颜色、牌号、式样、件数和捡拾者姓名,送交客房服务中心。

3、遗留物品管理。

服务中心地遗留物品分类、标码、估价、包装,按物品保管价值确定3个月至1年的保管期。

高价值与重要物品要通过前厅部、礼宾部、客人接待单位等协助查找失主,经失主确认失物并附上足够邮资后,服务中心人员负责将物品寄给客人。

超过保管期的物品,由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执行,高价值物品请示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中低价值物品由部门作价处理。

并办理物品处理发放登记手续。

4、遗留物品的认领。

失主本人或携带失主签名便条的家属、友人来认领失物时,由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认领手续,经过核实失物类别、特征、遗失时间、失主姓名、房号、离店日期和认领者的有效证件后,由认领者填写“认领单”,然后取走失物。

服务中心人员在登记本上注明处理结果。

5、违纪处理。

凡是因私留领占客人遗留物品引起不良影响的人员,除了追回私占物品外,要酌情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或开除。

客人遗留物品保管规定1、客人遗留物品统一由客房部服务中心库管员保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

2、客人遗留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挪用。

价值高的物品,应放入酒店贵重物品保险箱内保存。

3、客人遗留物品的保管和认领应严格按照客人遗留物品处理流程进行操作,做到表单、记录齐全,交存、认领手续完备。

4、客人遗留物品必须妥善保管期限是:价值在500元以内的物品为三个月,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为一年。

如超过保管期限,经客房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总经理批准的报告连同保管期满的失物招领单归档备案。

关于宾客遗留物品的管理规定

关于宾客遗留物品的管理规定

关于宾客(员工)遗失物品的管理规定为加强酒店员工和住店宾客遗失物品的管理,以及规范部门员工拾取物品的处理程序,避免因处理对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规定:一、凡酒店员工在酒店区域内拾取物品时,严禁私自查看,均须第一时间告知部门当班负责人,并上交拾获物品;若暂时无法联系,可直接上交礼宾部。

二、各部门当班负责人在接到员工上交拾获物品时,第一时间协同拾获者将物品交予礼宾部并登陆相关物品信息。

三、礼宾部在接到酒店员工上交遗留物品时,应致电保安部,须三方人员在场时方可打开物品查看,详细记录如钱包、背包内的物品信息。

四、礼宾部在记录信息完毕后,应将遗留物品信息表复印一份送至管家部。

五、管家部在接到宾客来电询问时,应仔细询问宾客有关物品的信息,若宾客表达不清或礼宾部记录信息不清,须要求宾客前往酒店核对,不可给予肯定回复,避免引起纠纷。

六、礼宾部在交还宾客遗留物品时,务必再次核对物品信息,无误后方可归还;并记录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用联系方式等信息。

注:1、员工在拾取物品时,尽量保持有他人在场,避免交还时解释不清。

2、员工在拾取如钱包、背包等具备容纳空间的物品时,尽量保持自己处于监控区域;若客人尚未走远,应及时归还宾客。

3、礼宾部和管家部在交接班时,针对遗失物品信息的交接应详尽、有效;遗失物品第一接收人须保持电话畅通。

附:流程图遗留物品处理流程图:发现遗留物品 上交部门当班负责人礼宾部 礼宾部接收物品,记录相关信息打开物品查验 需保安人员到场记录完整物品信息 告知管家部 管家部核对宾客信息宾客(来电) 转接礼宾部(宾客表述或记录信息不清)交班时物品信息移交当班人员 前往礼宾部上交物品直接前往 与宾客核对物品信息,并记录领取人信息归还宾客物品。

酒店客留物品管理制度

酒店客留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客留物品的管理,确保客人利益,维护酒店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公共区域及员工工作区域内的客留物品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规范、便捷、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客房部负责客留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归还、处理等。

第五条前台部负责客留物品的接收、登记、归还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客留物品的盘点、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安全部负责客留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客留物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九条客留物品的接收1. 客人离开酒店时,将遗留物品交给前台部;2. 前台部工作人员对遗留物品进行初步检查,确认物品完好无损;3. 将遗留物品登记在《客留物品登记簿》上,包括物品名称、数量、颜色、规格、品牌、客人姓名、房间号、遗留时间等。

第十条客留物品的保管1. 前台部工作人员将遗留物品放入指定保管柜,确保物品安全;2. 保管柜应定期检查,确保锁具完好;3. 遗留物品不得与酒店其他物品混放。

第十一条客留物品的归还1. 客人前来领取遗留物品时,前台部工作人员核实客人身份,确认客人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2. 客人领取遗留物品后,前台部工作人员在《客留物品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时间、领取人等信息;3. 如客人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第十二条客留物品的处理1. 遗留物品超过三个月未领取,由前台部通知客房部进行公告;2. 公告期满后,仍未有人领取的遗留物品,可按以下方式处理:a. 确认为酒店物品的,由客房部进行登记、入库;b. 确认为客人遗留物品的,经公告无主后,可由酒店自行处理或捐赠。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加强客留物品的管理,确保物品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客留物品的登记、保管、归还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定期对客留物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六条前台部应定期检查保管柜,确保锁具完好,防止物品丢失。

星级酒店遗留物管理制度

星级酒店遗留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酒店遗留物管理,确保酒店服务质量,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酒店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客房、餐饮、会议、康乐等各个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收取的客人遗留物品。

三、遗留物处理流程1. 收集与登记(1)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应立即进行收集,并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

(2)登记内容包括:遗留物品名称、数量、外观描述、发现地点、发现时间、遗留物品保管人等信息。

2. 保管与保存(1)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丢失或变质。

(2)客房遗留物品由客房部负责保管,餐饮遗留物品由餐饮部负责保管,其他部门遗留物品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3)保管人应定期检查遗留物品,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3. 查找与归还(1)客人提出遗留物品归还请求时,相关部门应根据《遗留物品登记表》进行核实。

(2)经核实确属客人遗留物品的,应立即归还给客人。

(3)如遗留物品已无法归还客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①价值较低或非贵重物品,可免费赠送给员工或福利部门;②价值较高或贵重物品,可公开拍卖或捐赠给慈善机构。

4. 档案保存(1)各部门应将《遗留物品登记表》及处理结果保存至少一年。

(2)保存方式: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均可。

四、责任与权限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遗留物品管理的监督,确保遗留物品得到妥善处理。

2. 保管人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确保遗留物品安全。

3. 客房部、餐饮部等部门在处理遗留物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尊重客人权益;(2)公平公正,确保处理结果公开透明;(3)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福利。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酒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酒店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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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呈):董事会、任总、
From(由):云鹏大酒店店长郑海滨
主题:关于酒店宾客遗留物品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6年7月31日
执行部门:酒店各部门
一、目的
为更好地管理宾客遗留物品,特制定并执行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属酒店‘
三、职责
1、酒店员工:发现宾客遗留物品及时联系失主,无法联系的及时上报登记。

2、酒店主管级以上管理者:联系失主,处理员工上交的宾客遗留物品。

3、酒店前台:负责建档保管宾客遗留的物品并为失主办理认领手续。

4、酒店财务:保管宾客遗留的贵重物品并对超过保管期的提出处理意见。

5、酒店总经理:对贵重物品做出处理决定。

四、客人遗留物品处理操作程序
1、前台设立失物招领处,并设置遗留物品保管专柜,由前厅经理落实管理。

2、酒店各区域内发现的客人遗留物品均交前厅失物招领处登记、处理,未
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如带走、扔弃、食用等)。

3、酒店员工在客房内拾到客人的遗留物品,应及时上报,并明确报告物品
名称、数量、拾物房号或拾物地点、拾物人等,到前台进行登记。

4、客房主管级管理人员接到拾物报告后应第一时间与前台联系,前台应立
即联系会务组、客人,最好在客人未离开酒店前将物品归还客人。

5、其他部门员工拾到的客人遗留物品应第一时间告知前台,最好在客人未
离开酒店前将物品归还客人。

6、若客人已离店,拾物人应将客人遗留物品及时送交前台,前台员工应对
员工上交的遗留物品作好详细登记,包括:名称、数量、颜色、质地、品牌、拾物地点、拾物人等。

如能确认失主,则写清其会议名称、房号、客人姓名等情况,编号、登记入柜。

编号按统一编制,格式为“(年号)+编号”,如(2016)0001即表示“2016年第一个遗留物品”。

7、前厅须将遗留物品登记表汇总后送交前厅经理,由前厅经理负责联系客
人及时到酒店前厅认领。

二、客人遗留物品的分类
1、贵重物品:信用卡、支票、现金、珠宝、相机、手表、文件、资料、身
份证、回乡证、护照及价值在300元以上的物品;
2、一般物品:衣物、食品、饮料、日常用品等及价值在300元以下的物品。

三、客人遗留物品的保存
1、酒店拾得的所有遗留物品的保存统一送交前厅登记编号后,保存在失物
专柜里,由前厅经理集中管理。

2、贵重物品中的现金支票、珠宝首饰、手表、贵重电子产品等交由财务室
保管。

3、客人遗留物品的保存原则上按拾获日期顺序分类保存,保存时应摆放整
齐,并保持干净、整洁和安全。

4、客人遗留物品的保管期限设定为:贵重物品,一年;一般物品,六个月;
食品,三天;水果饮料类物品,一天。

四、客人遗留物品的认领
1、客人认领遗留物品方式有:A、直接认领;B、委托认领;C、电话认领;
2、客人直接到前台认领遗留物品时,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并描述失物特征(品牌、型号、产地、颜色、遗失时间地点等),经确认无误后,前厅经理登记客人证件、联系地址和电话,并请客人签名后将遗留物品归还客人。

若不能确认客人身份或是否属失物主人时,则须报上级领导跟认领人再次确认处理,不能确认的不予领取。

3、客人委托他人到酒店前台认领遗留物品时,须首先核对并确认委托人身
份及是否属失物主人,经确认无误后对前来领取者(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有效证件等进行登记,前厅经理进行核对后按前述程序办理认领手续。

由酒店会务人员前来代领处理的,须在《遗留物品登记表》上注明“由XXX领走处理”,由会务人员签字领取。

4、客人电话到酒店前台查询遗留物品时,前厅应根据客人描述的失物特征
查找,若找到该失物时,则须对客人身份进行核实登记,经确认无误后根据实际情况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可以邮寄、快件等方式归还给客人。

五、无人认领的遗留物品处理
1、食品、水果、饮料等:三天后无人认领的,则发放给拾物者所有或扔弃。

2、药物:两周内无人认领的,则请示总办核准后扔弃。

3、其它一般物品、普通衣物等:六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则可发放给拾物者
所有,或者扔弃。

4、贵重物品:一年后无人认领的,则须请示上级并移交总办或财务部处理。

六、其它规定
1、凡拾到客人遗留物品未上交而私自占有的,酒店将按失物价值的两倍予
以处罚。

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予以处罚;给酒店带来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2、本规程从2016年 8月 1 日起试行。

六、表格
6.1《宾客遗留物品登记表》
总经办 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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