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程项⽬建设⽤地指标》的通知(2011修
订)
⽂号:建标[2011]124号
颁布⽇期:2011-08-11
执⾏⽇期:2011-12-01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国⼟资源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源局、交通局:
根据建设部、国⼟资源部《关于印发<2006年⼯程项⽬建设⽤地指标制修订项⽬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207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负责修订的《公路⼯程项⽬建设⽤地指标》,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的公路⼯程项⽬建设⽤地指标,⾃2011年12⽉1⽇起施⾏。
原《公路建设项⽬⽤地指标》同时废⽌。
本建设⽤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由国⼟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作由交通运输部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零⼀⼀年⼋⽉⼗⼀⽇
附件:公路⼯程项⽬建设⽤地指标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11.12.01,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12.03。
建标[1999 ] 278 号《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建标[1999 ] 278 号《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https://img.taocdn.com/s3/m/6cc80b29915f804d2b16c109.png)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008-06-16 | 作者: | 来源:国土资源部 | 【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9 ] 278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土地(国土)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 」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 ]国土[建〕字第169 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一九八八年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制订修订计划》(计综〔1987 〕2390 号)的安排,由交通部负责编制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0 年1 月l 日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编制说明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1987】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1989】国土[建]字第169 号)的要求,按照交通部《关于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90 】交函工字212 号),成立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编写组。
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以国家及交通部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我国国情及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经验,对收集的五百余条公路、五百余座互通式立体交叉、近两万公里公路的用地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模拟设计后,提出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共分八章和一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原则性规定,包括总则、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第二部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第三部分,单项指标,包括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交叉工程用地指标、大桥工程用地指标、沿线设施用地指标;第四部分,用地指标的调整。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6 当时机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6进行调整。
3.0.7体指标应按表3.0.7进行调整。
准为高速或一级公路,且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密集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按系数1.05~1.1进行调整。
3.0.9 本章指标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用地指标按非干线公路编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概述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标准,其目的在于规范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和强度,保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规定内容用地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被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用地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土地的质量、施工强度、环境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制定的,各等级的用地范围和限制条件略有不同。
一级用地一级用地是公路工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用地,其用途是为公共交通配套服务。
一级用地范围包括公路的基本线路和附属设施的用地,如隧道、桥梁等。
由于一级用地紧邻公路,用地的保护和管理也最为严格。
二级用地二级用地是公路工程建设中次重要的用地,其主要用途为交通枢纽区域。
二级用地包括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制站等交通设施的及其配套建设用地。
三级用地三级用地主要用途是为公路建设提供办公、维修、储存等设施的用地,如车辆维修厂、物流配送中心等。
与一、二级用地相比,其用地范围不是太局限,但同样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标准。
四级用地四级用地是指公路工程建设中用途较为次要的用地,包括宿舍、餐馆、加油站等。
四级用地对用地质量的要求较低,但其使用与管理仍需按照相关的标准规定执行。
用地数量用地数量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发展需求规划的。
用地数量的多少与公路建设项目的需求密切相关,而国家会根据公路建设的需要进行用地划分和预留,具体细则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建设密度建设密度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之一,规定了公路建设项目中建筑物和设施的占地比例与数量关系。
建设密度主要是为适应公路建设项目在不同地区的实际需要而设的,通常会在各用地等级中规定不同的建设密度,以保障公路建设的需求和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
其它规定除了用地等级、用地数量、建设密度之外,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还规定了按照土地类型和土地面积划分用地类型、设施类型和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措施等多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生态环境的维护。
04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人多地少,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
全国每年建设用地缺口很大。
我们的发展,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的空间。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每一个设计人员都要自觉的在设计中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占地。
一、公路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公路用地审查是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初步设计审批后应申请办理正式用地审批。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和审批。
其中,需国务院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预审和审批;需地方人民政府及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同级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和审批;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和审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二、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构成从使用时间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包括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种类型。
从工程种类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包括直接工程用地、附属工程用地、间接工程用地、施工工作用地。
其中,直接工程用地是指主体工程和沿线设施用地;附属工程用地是指公路辅道用地、公路支线用地和连接线用地;间接工程用地是指改路、改沟、改渠等改移工程用地;施工工作用地是指取、弃土场用地、施工便道用地和料场、现场住地。
三、公路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一)指标分类公路建设用地指标可分为总体指标和分项指标两类。
1、总体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连接线的用地面积。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20m以上的可采用高值。
第4 . 2 . 4条隧道工程进(出)口连接线路段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 . 2 . 4的规定。
注:围岩类别的划分应按《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了口026一90)的规定执行。
第4 . 2 . 5条隧道工程分离式路基及分离式路基间三角区路段用地指标分高、中、低三个层次,其适用条件同本指标第3 . 0 . 4条。
第5 . 1 . 5条山岭重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可按平原微丘区的1 . 1一1 . 3倍计算,地形困难程度较大者,取其高限。
第5 . 1 . 6条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和被交叉公路的长度和宽度与本指标采用的标准和规模不同时,可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主线或被交叉公路可按长度和宽度两个部分进行调整。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第3 . 0 . 1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交叉、防护、沿线设施等用地面积,但不包括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按其公路等级采用本章相应的项目另计。
第3 . 0 . 2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以公路公里为计量单位,以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至终点的长度(若有隧道工程,应扣除隧道两洞口间的长度)乘以相应的用地指标,即为该建设项目的总体用地面积。
②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型不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之间的三角区用地,当实际需要征用时按表5 . 1 . 4一2中的数量增加互通式立交的用地数量。
③五肢及五肢以上多肢交叉的枢纽型立交,可参照使用四肢交叉枢纽型立交的用地指标,每增加一肢交叉,用地数量可增加巧%一25 %,增加的交叉公路等级越高,越靠近高限。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6 当时机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6进行调整。
3.0.7体指标应按表3.0.7进行调整。
准为高速或一级公路,且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密集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按系数1.05~1.1进行调整。
3.0.9 本章指标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用地指标按非干线公路编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
公路,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34.533.532 28 2624.533.5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2 2.2 2.2 2.2 2.2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5 5.5 5.5 5.5 5.5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1.711.712.3512.3512.3513 1313.3919 19 20 20 20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0 10 10 10 10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7 7 7 7 7 8 8 8 10 10 10 10 10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1 1 1 1 1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0 100 100 - -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47.547.547.550 50 50 -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47.547.547.550 50 5047.547.550 50 50指标值nm2/km8.61548.53137.83137.74697.61967.13766.96676.78366.39356.25185.6044 5.4623 5.32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 34.5 33.5 32 28 26 24.5 33.5 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2.8 2.8 2.8 2.8 2.8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9 9 9 9 9 9 9 9 5 5 5 5 5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2.6 12.6 13.58 13.5813.5814 14 14.42 21.85 21.85 23 23 23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9 9 9 9 9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6 6 6 6 6 7 7 7 8 8 8 8 8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0.8 0.8 0.8 0.8 0.8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0 100 100 - -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47.5 47.5 50 50 50指标值nm2/km9.30259.21478.46688.37738.2437.59477.41417.2275 6.97 6.82076.14945.99965.8499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六车道四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33.5 32 26 24.5 26 24.5 23 整体式路基比例% 73 73 85 85 90 90 90 分离式路基比例% 27 27 15 15 10 10 10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25 25 23 23 10 10 10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3.5 13.5 15 15 25 25 25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8 8 8 8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5 5 6 6 12 12 12 通道间距km 0.5 0.5 0.6 0.6 1 1 1 平面交叉间距km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5 95 100 100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7.5 47.5 50 50 ―――养护设施间距nm2/km 47.5 47.5 50 50 50 50 50指标值8.8994 8.8272 7.8227 7.6543 6.8205 6.7105 6.6005 注:表中整体式路基比例和分离式路基比例分别是整体式路基长度和分离式路基长度占路基总长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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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34.533.532 28 2624.533.5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2 2.2 2.2 2.2 2.2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5 5.5 5.5 5.5 5.5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1.711.712.3512.3512.3513 1313.3919 19 20 20 20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0 10 10 10 10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7 7 7 7 7 8 8 8 10 10 10 10 10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1 1 1 1 1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13131313131313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1010-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 47.547.547.550 50 50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 47.547.547.550 50 5047.547.550 50 50指标值nm2/km8.61548.53137.83137.74697.61967.13766.96676.78366.39356.25185.6044 5.4623 5.32 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 34.5 33.5 32 28 26 24.5 33.5 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2.8 2.8 2.8 2.8 2.8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9 9 9 9 9 9 9 9 5 5 5 5 5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2.612.613.58 13.5813.5814 14 14.42 21.85 21.85 23 23 23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9 9 9 9 9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6 6 6 6 6 7 7 7 8 8 8 8 8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0.8 0.8 0.8 0.8 0.8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0 100 100 - -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47.5 47.5 50 50 50指标值nm2/km9.30259.21478.46688.37738.2437.59477.41417.2275 6.97 6.82076.14945.99965.8499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六车道四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33.5 32 26 24.5 26 24.5 23 整体式路基比例% 73 73 85 85 90 90 90 分离式路基比例% 27 27 15 15 10 10 10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25 25 23 23 10 10 10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3.5 13.5 15 15 25 25 25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8 8 8 8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5 5 6 6 12 12 12 通道间距km 0.5 0.5 0.6 0.6 1 1 1平面交叉间距km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5 95 100 100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7.5 47.5 50 50 ―――养护设施间距nm2/km47.5 47.5 50 50 50 50 50指标值8.8994 8.8272 7.8227 7.6543 6.8205 6.7105 6.6005 注:表中整体式路基比例和分离式路基比例分别是整体式路基长度和分离式路基长度占路基总长度的比例。
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I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双车道双车道双车道主要编制路基宽度m 12 10 8.5 7.5 6.5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1.5 1.5 1.2 1.2 1.2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2 2 1 1 1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70 70 ―――参数项单位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双车道双车道双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12 10 8.5 7.5 6.5 路基平均计算高度m 1.5 1.5 1.3 1.3 1.1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2 2 1 1 1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80 80 ―――天桥间距km 50 50 ―――通道间距km 50 50 ―――平面交叉间距km 0.8 0.8 0.4 0.4 0.4 停车区间距km 80 80 100 100 100 养护设施间距km 40 40 40 40 40指标值hm2/km2.8014 2.5916 2.16082.05491.7279条件参数天桥间距km 50 50 ―――通道间距km 40 40 ―――平面交叉间距km 0.8 0.8 0.4 0.4 0.4 停车区间距km 80 80 100 100 100 养护设施间距km 40 40 40 40 40指标值hm2/km2.9864 2.7708 2.40842.29921.9531II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双车道双车道双车道单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12 10 8.5 7.5 6.5 4.5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5 5 3 3 2 2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60 60 1 1 1天桥间距km 50 50 ――――通道间距km 20 20 ――――平面交叉间距km 1.2 1.2 0.6 0.6 0.6 0.6 停车区间距km 80 80 100 100 100 100 养护设施间距km 40 40 40 40 40 40指标值hm2/km3.6183 3.43342.60882.51262.28191.92743.0.6 当时机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6进行调整。
表3.0.6 路基宽度调整指标(hm2/km)地形类别路基宽度每增减1m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I类 1.1047 0.1022 0.1049II类0.1304 0.1173 0.1186III类0.166 0.1591 0.12023.0.7 当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时机间距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7进行调整。
表3.0.7 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调整系数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Ⅲ类地形区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5 1.35 1.39 1.43 1.31 1.35 1.4 1.31 1.3610 1.08 1.09 1.1 1.08 1.09 1.1 1.1 1.1115 0.98 0.98 0.97 0.99 0.99 0.99 1 120 0.95 0.94 0.93 0.96 0.96 0.95 0.98 0.9825 0.93 0.92 0.91 0.95 0.94 0.93 0.97 0.96 3.0.8 对位于大型或特大型城市的绕城公路、城市出入口公路及过境公路的路段,当建设标准为高速或一级公路,且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密集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按系数1.05~1.1进行调整。
3.0.9 本章指标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用地指标按非干线公路编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