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关于印发《***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制定了《*** 中医院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申报和选拔。
附件:***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其继承人才选拔与激励机制******2015 年11 月19 日***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需要优秀的带头核心人物及继承人,优秀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能够凝聚整个科室的力量,能够以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带领整个医疗科室不断自我完善实现知识更新,提高医疗质量及医疗技术,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为了加强医院专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科实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和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工作人员由院办、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科抽调人员组成**** 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条件(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的临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彰武县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机制

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机制
1、各个重点专科、学科选定优秀继承人并上报医院。
2、各个重点专科、学科选定的优秀继承人应需备中医执业医师从
业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对本专业热爱,有敬业、吃苦、专研
精神;具有创新、科研能力;具有团队意识,懂得团队合作及
协调领导能力;有集体荣誉感。
3、学科带头人建立健全本科室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年工作计划,
并组织学习新技术与应用,更新知识,优化诊疗方案,积极组
织探讨疑难病例,反馈信息,提高学术和技术水平,拿出成果,发表有价值的论文。
4、学科继承人协助带头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合理运用人才资源,建立人才梯队和储备,合理分配医院给予
各项资金。
合理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6、医院对各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视其业绩进行考核,优秀的予以
丰厚表彰奖励,合格的留用,不合格的改选,考核周期为1年。
7、适当引进高素质的优秀人才作为我院学科带头人,同时为我院
培养学科继承人。
附:各学科带头人、继承人名单
各学科带头人、继承人名单
中风病学科:带头人:赵艺亭继承人:王旭茂针理康学科:带头人:陈兵继承人: 张蕊肛肠科:带头人:周继辉继承人:王天赋糖尿病学科:带头人:庄丽萍继承人:王洪艳。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及激励机制

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近几年来由于社会大环境对医务人员极其不利,很多人不愿学医,很多人放弃学医,加之各个医院扩建、创等等诸多因素导致医务人员极度缺乏。
人才已是目前制约我院发展的最大绊脚石,特别是重点专科带头人缺乏已严重制约了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发展。
但医院要发展,人民要健康,我们不能坐等引进高素质人才,要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和继承人,做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一套与之匹配的选拔和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的热情和敏锐性,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掘人才的价值存量,更好地服务社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一、选拔机制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
“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1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为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或继承人。
(一)、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并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优先考虑中医技术人员)。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1.本人申请、科室推荐。
2.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及主管科室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等进行评议,确认为合适人员再进行考核。
3. 根据《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考核评分表》评分细则对各个申报者进行考核评分,取前5名由“医务科审定批准,报院委会通过。
4.院委会审议通过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根据实际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xx中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奖励机制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一、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发展共同奋斗,在县级内外学术界享有一定声誉的学者。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组织能力强,办事公正,愿为学科建设孜孜不倦努力工作,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内的在职职工;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富于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的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医疗、教学、科研环节中;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人员;5、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两项:①近三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著3篇以上。
②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一部。
③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人排名为前三名人员。
④近三年来主持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累计研究经费达5万元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努力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领军人才,为重点专科培养储备优秀的专科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争取造就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专科队伍,为我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经院研究决定,制定本选拔与激励措施。
一、重点专科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条件参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重点专科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考核及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献身科技事业的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开拓学术、技术新领域,为本专科的发展和成果转化做出较大贡献;3、中医基础理论雄厚,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掌握国内外信息,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善于把握本专科的动态和发展方向;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专科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梯队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本专科、专业的特色和扩大专科优势的同时,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5、是我省某一专科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为推动该专科、专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善于出思想、出题目,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6、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7、具有主任医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国家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对象;3、现担任省级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二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专家;4、省级名中医;5、获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者;6、现承担部级和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7、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德艺双馨”名医。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西安北方中医皮肤病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一、目标和任务(一)为了加强医院专科队伍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促进中医事业和医院自身发展,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西北地区龙头作用的重点专科带头人队伍,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订本方案。
(二)“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期限为5年。
在培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有能力主持重点专科工作,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
(三)“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各科室推荐申报,医院组织专家评审,报院委会批准后审定。
(四)“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培养主要在本院专科科室。
(五)每名专科带头人配备1到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二、选拔条件(一)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良好的专科带头人素质(科学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心胸开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2、在本重点专科队伍中有较强的技术操作能力。
3、在选拔原则上为本科以上学历;4、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工作中能体现中医特色技术,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在本科工作中成绩突出。
5、具有发展潜力,能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对本专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本专科团队的能力。
(二)继承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获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拔程序(一)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本单位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推荐名单,并提供近几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或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由医务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
继承人由科室及专科带头人推荐上报。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暂行办法

ⅩⅩ市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通过选拔培养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中医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中医理论基础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注意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实践。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学科带头人条件:(1)热爱中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务工作职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发生。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人员,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
(4)积极开展新技术和科研,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5篇;或获得卫生系统新技术奖项或科技成果奖。
(5)指导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在本专业领域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为了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医院重点学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发展共同奋斗。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选拔条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获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5、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选拔程序:1、申请或推荐: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科教科提交申请书;2、资格审核:由科教科会同人事科,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学术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3、评审和聘任:医院学术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并报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人事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根据实际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四、职责和达标任务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计划书。
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课题经费;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5、每年向医院学术专家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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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中医
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中医重点专科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区内知名的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队伍,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中医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期限为3年;在培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有能力主持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工作,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
第三条“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各科室推荐申报,医院组织专家评审,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审定;
第四条“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培养限定在医院内;
第五条每名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配备1到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第二章选拔条件
第六条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带头人条件,按照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院级学科带头人条件按医院有关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医德医风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识渊博,治学严谨,有创新精神,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和协作精神;
二中医或中西医专业范围,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本专业二十五周年以上的高年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三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的1项;
1、已在省级以上医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且均为第一作者;
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中医或民族医方向的课题1项;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论着、编着、译着1部;
第七条中医重点专科学术继承人选拔条件
1、热爱中医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严谨,对医学知识及医学发展具有很强学习兴趣,中医药临床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从事临床工作,获得中级职称.②具有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优先.③3年内未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
3、中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能较为娴熟;
第三章选拔程序
第八条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本单位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推荐名单,并提供近几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或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由科教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继承人由科室及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推荐上报;
第九条医院科教科将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议,医院最后审定、公示、正式发文;
第四章激励机制
第十条“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时限暂定为3年,带头人及继承人均优先享有外出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同时在职称晋升、入编及年度评优等方面享有优先政策;
第十一条根据医院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经费投入,经考核优秀的中医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可以低职高聘或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第十二条医院对学科带头人给予津贴补助,发放标准按照2011年医院制定的xxx科技及学科建设奖励办法执行;学术带头人每带一名学徒给予300元/人每月的带徒津贴,如所带学术继承人年终考核合格,再补发200元/人每月的带徒津贴;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三条对“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培养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及淘汰机制;“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期限为3年,采用分段培养考核评估方法;
1、学科学术带头人每年年终书写年度总结报告上交科教科,主要针对带徒的教学情况,效果及成绩等进行总结;科教科按照学科学术带头人考核评分表进行验收评估;
2、学术继承人继承人进行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带头人执行并在继承人平时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年终考核由科教科联合带头人共同执行并在继承人年终考核表上书写考核意见;
3、3年培养期满,科教科组织院内专家对带头人及继承人在医、教、研工作及专科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轮的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相关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期结束,书写个人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医院科教科,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对业绩特别突出者给予特别奖励和表彰;
第十五条“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所在科室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优秀专科学术带头人顺利开展医、教、研等工作;
第十六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将撤消资格,终止资助;
1. 首期考核不合格者;
2. 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
3. 调离医院系统者;
4. 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者;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科教科;
科教科
2014年9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