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制度流程
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制度模板

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和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和方式第五条责任追究范围:(一)未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二)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三)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四)未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方式:(一)行政问责: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二)经济问责:罚款、赔偿、停职检查等;(三)党纪问责: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四)其他问责方式。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第八条调查组应当听取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及其责任。
第九条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执行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决定作出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执行。
第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诉理由不予采纳的,维持原问责决定;对申诉理由予以采纳的,依法予以改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制度

安全生产问责追究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岗位规范,严肃责任追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以及畜牧局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
一、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问责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问责的领导工作。
领导组组长:XXX(中心主任)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二、问责范围及对象凡在单位工作中由于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认真,导致实验室、储藏库、冷库、办公区出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问责的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件(隐患)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3、坚持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事后问责为事前问责的原则。
四、需要问责事项的确认1、一般安全隐患,由包括办公室及各科室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讨论,依照有关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认定标准确认;2、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由州畜牧兽医局、巴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排查,依照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认定标准确认;3、人身安全事故中的轻伤、重伤、伤亡事故,按照专业机构判定的伤害程度确认。
五、安全生产问责的信息来源1、中心安全生产检查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结果;2、分管安全工作班子成员的监督意见;3、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信息;4、其它渠道获取的需要问责经查属实的信息。
六、问责及处理方式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的问责,由中心给予责令改正(整改)、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罚。
2、上级部门提出的一般安全隐患,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上级部门未提及处罚事项的,按照中心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3、重大安全隐患由上级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所涉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4、发生轻伤、重伤人身安全事故,中心办公室必须在24小时内向问责领导组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必须明确事故责任,确定问责对象及方式,提出问责处罚(处分)建议,经领导组批复后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用以对员工和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二、制度内容1.问责对象: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和基层员工。
2.问责程序:行政问责的程序应该是公正、公平和透明的。
涉及问责的事件需要经过调查收集证据后,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行动。
3.问责方式:(1)警告: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首次违规可以给予警告,提醒其遵守规定并警示其避免再次犯错。
(2)记过:对多次违规或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记过处分一般限制职务晋升和奖励。
(3)降职:对严重违规的员工,尤其是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违规事故的责任人,可以给予降职处分,以示警戒。
(4)辞退:对严重违规的员工,如重大安全事故中的主要责任人、违反严重规定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员工等,可以给予辞退处分,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员工的整体安全。
4.问责主体:问责应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专门设立的问责小组来负责。
问责主体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依法按照制定的行政问责制度和程序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5.问责透明公正:问责过程应公开透明,不能随意制定行政问责制度追究个别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问责在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下进行。
6.奖惩激励: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应采取奖惩并重的政策,对积极履行安全职责、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制度实施和建议1.制度宣贯: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向员工宣传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的了解和认同。
2.建立健全问责档案: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问责档案,对每一次主要的违规事件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证明使用。
3.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企业领导干部应当严格监督,确保行政问责制度的全面实施和落地。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和谐健康发展,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企事业单位、商贸企业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由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进行追究和问责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原则是依法、公正、严格,追究责任要有区别对待,既要重罚重责,又要宽严相济,承担追究责任的主体可以采取警告、诫勉、罚款、停产整顿、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适用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同时也适用于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第二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界定和追究原则第六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法定代表人: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包括企业负责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直接责任人员:指企事业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班组长等。
(三)其他责任人员:指企事业单位的其他员工,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员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界定原则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简单明确,不搞灰色地带。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造成事故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在追究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时,应注重责任的层级关系,首先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其次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再次追究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和问责程序第十条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采取如下问责程序:(一)事故发生后,成立由单位领导或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的事故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原因。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追究、问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问责方案。
2. 根据责任追究和问责方案,逐级向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明确责任人员。
3. 根据责任人员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三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负有监督和检查责任,必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
3.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维修和保养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必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对本单位的安全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负有组织和落实责任,必须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的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问责:1.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 事故发生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和违规行为频率。
3. 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五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的问责措施,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 以惩罚为主,以教育为辅。
2. 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对于一般违规者,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对于因问责而导致的损失和纠纷,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解决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问责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主管部门负责修订并公告。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我项目部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到个人,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1.施工现场责任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副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二责任人。
3.总工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三责任人。
4.安全办、综合办施工作业组负责人为施工现场第四责任人。
每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自查自检追究,实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二)第一条:指导思想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问责原则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时间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三条:问责范围1、问责方式分为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和交通事故问责,对安全隐患产生单位、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2、问责范围为公司所属各单位、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问责内容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包括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投入以及隐患整改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
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事故原因分析、责任人员处理、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
第五条:对责任人的问责追究方式: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2、停职检查3、调整工作岗位4、留用查看5、免职6、经济处罚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第六条:问责追究1、一级问责:(1)发生主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或一次重伤____人以下:(2)发生同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3)发生场内工伤事故6级致残____人以上或4级以上致残____人以上;(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车保、货损、人员受伤救治,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以上,或本年度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十万以上;发生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问责内容,依照事故调查或倒查责任,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以下处理:(一)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视情节严重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二)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三)对肇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四)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减、扣发安全风险金和单位经费。
安全生产追究问责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追究问责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责任到人,责任追究;(二)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责任划分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包括:(一)各级人民政府;(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四)生产经营单位。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承担以下责任:(一)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追究问责第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追究问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追究问责包括以下情形:(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三)隐瞒、谎报、缓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四)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八条安全生产追究问责方式包括:(一)行政问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简介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问责追究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中高层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办公人员等,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责任追究事宜。
第三条问责原则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2. 立足防备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3. 奖罚分明,激励员工乐观参加安全管理。
第四条定义和术语1.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指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的公司部门和相关人员。
2.安全事故: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人员伤亡、资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3.违规行为:指员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
4.问责追究:指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的过程。
第二章安全责任划分第五条安全责任主体公司内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全面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公司各部门依据工作特点和职责划分,负有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责任。
具体划分如下:1.高层管理人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履行。
–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改工作。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组织订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合理安全工作。
–监督员工履行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生产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提高认得,加强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掌握,确保安全操作。
–乐观参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和参加整改。
4.办公人员:–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办公场合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乐观搭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安全督导检查公司设立安全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需要立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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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问责追究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岗位规范,严肃责任追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以及畜牧局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
一、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问责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问责的领导工作。
领导组组长由中心主
任,副组长:,成员:。
二、问责范围及对象
凡在单位工作中由于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认真,导致实验室、储藏库、冷库、办公区出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问责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件(隐患)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3、坚持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事后问责为事前问责的原则。
四、需要问责事项的确认
1、一般安全隐患,由包括办公室及各科室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讨论,依照有关
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认定标准确认;
2、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由州畜牧兽医局、巴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消防部门、公安部
门等部门排查,依照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认定标准确认;
3、人身安全事故中的轻伤、重伤、伤亡事故,按照专业机构判定的伤害程度确认。
五、安全生产问责的信息来源
1、中心安全生产检查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结果;
2、分管安全工作班子成员的监督意见;
3、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信息;
4、其它渠道获取的需要问责经查属实的信息。
六、问责及处理方式
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的问责,由中心给予责令改正(整改)、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罚。
2、上级部门提出的一般安全隐患,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上级部门未提及
处罚事项的,按照中心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3、重大安全隐患由上级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所涉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4、发生轻伤、重伤人身安全事故,中心办公室必须在24小时内向问责领导组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必须明确事故责任,确定问责对象及方式,提出问责处罚(处分)建议,经领导组批
复后执行。
5、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由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问责处理。
6、根据事件(隐患)性质及影响范围,问责方式一般为责令改正(整改)、谈话、批评教育、
重新培训、经济处罚、停(降)职、调离岗位、开除。
7、由上级部门介入问责处理的,执行上级部门规定。
七、问责结果应及时公布,其执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八、本制度未提及之处,或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冲突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