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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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问责制度(五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五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长:副组长:成员单位:问责组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责权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指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在安全工作问责组的领导下,负责安全问责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操作,建立和完善安全问责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并定期向安全工作问责组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工作问责第五条问责范围对区队长及以上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在工作责任范围内,由于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一切后果的行为进行监督预警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工作问责(一)向责任人员发出预警的条件;1、对安全指示、各级文件、制度规定、措施规程等落实不及时,不迅速,延误工作未造成损失的;2、工作作风不扎实,入井弄虚作假,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造成事故的;3、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利的;4、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二)向责任人员提起问责的条件1、对安全指示、各级文件、制度文件、措施规程等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2、不认真覆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扯皮,给安全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3、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存在重大隐患的;4、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制定具体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久拖不办,整改不力,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5、出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6、发生重大未遂非伤亡事故的;7、根据群众、媒体舆论和组织的检举、举报,经查证情况属实需要提起问责的;8、对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基层和基础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规划目标及要求没有按期实现的;9、其他需要进行问责的。

第七条安全工作问责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对需要问责的事项,由办公室立项或由调度安全科等业务职能部门提出,移交办公室立项。

2、制定问责方案,并组织实施。

问责方案包括问责组人员构成,问责内容,所对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有关标准,专家建议,问责结果。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及集团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和《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实绩考核,建立层层落实,分级管理,有责必问、有过必究的安全管理工作秩序,强力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现象安全管理,实现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工作问责,指按照此规定对安全工作存在过失、过错及责任不落实的行为的单位有关人员发出预警或提起问责,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问责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制度为准绳,有责必问,有过必究,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四条安全工作问责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并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问责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工作考核责任制、安全工作示范责任制、安全工作追责制等。

第四条所有职工都有义务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第五条本问责制度由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执行,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第六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安全工作方针、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二)统一部署,明确各级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推进;(三)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检查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安全工作;(六)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七)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八)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防止事故反复发生。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范本(六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范本(六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人员以及其他任何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级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在事故发生或事故隐患排查中未履行职责,或者在职务范围内未能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第四条本问责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问责机制,有效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维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四)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五)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六)及时报告、处理和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和危险事件,做好善后工作;(七)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给予适当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行惩罚。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原则:(一)事故责任追究原则:对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追究具体责任原则:事故责任追究要追究到具体人员,并追究到实际工作岗位上的责任;(三)追究综合责任原则:追究事故中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于其他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也要进行相应的问责;(四)公正透明原则:事故责任追究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依法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如下:(一)主要负责人:指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安全生产责任最高的层级。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4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4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的要求必须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管理体系,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的实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第五条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的内容包括问责对象、问责标准、问责程序、问责主体等方面。

第二章问责对象第六条问责对象包括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

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现场或事故发生过程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班组长等。

主管领导是指企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直接汇报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部门负责人等。

相关单位是指与企事业单位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部门、执法单位、供应商等。

第七条问责对象应当按照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问责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问责标准第八条对于发生的事故,问责主体应当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警示和教训的效果,确定相应的问责标准。

第九条问责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违法违规的行为是否涉及重大安全隐患;(二)在职责范围内是否存在过失或失职行为;(三)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职责;(四)是否能够及时识别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否能够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六)是否能够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七)其他影响安全工作的因素。

第十条问责标准的确定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问责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第四章问责程序第十一条问责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问责决定三个环节。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问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问责工作。

第三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要坚持“事故有责、责任必追”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机制,强化安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防范和处置安全责任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是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范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前提。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纳入重要考核指标。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人是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具有以下职责:(一)制定、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五)督促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和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验收和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七)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八)其他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清退或撤销职务。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养。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及时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强化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度,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问责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员工等。

三、安全工作问责制度1. 总体要求(1)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意识,带头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员工要增强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活动。

2. 安全制度执行问责(1)对于违反和不执行安全制度的管理人员,将根据违纪违规程度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等措施。

(2)对于违反和不执行安全制度的员工,将根据违纪违规程度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扣工资、停职等措施。

3.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对于因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发生的事故,相关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事故发生前的检查、预防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对于因员工不按照安全规定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相关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操作不当、驾驶不安全等情况,将追究相关员工的责任。

4. 安全工作考核问责(1)对于安全工作不达标的部门或单位,将进行严肃的考核,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包括未按时上报安全管理情况、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对于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或单位,将进行积极的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相关管理人员继续做好安全工作。

5. 安全问题反馈问责(1)任何员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对于属实的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相关管理人员要及时解决员工反馈的安全问题,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追究、问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问责方案。

2. 根据责任追究和问责方案,逐级向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明确责任人员。

3. 根据责任人员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三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负有监督和检查责任,必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

3.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维修和保养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必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对本单位的安全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负有组织和落实责任,必须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的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问责:1.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 事故发生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和违规行为频率。

3. 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五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的问责措施,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 以惩罚为主,以教育为辅。

2. 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对于一般违规者,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对于因问责而导致的损失和纠纷,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解决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问责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主管部门负责修订并公告。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我项目部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到个人,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1.施工现场责任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副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二责任人。

3.总工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三责任人。

4.安全办、综合办施工作业组负责人为施工现场第四责任人。

每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自查自检追究,实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二)第一条:指导思想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问责原则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时间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三条:问责范围1、问责方式分为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和交通事故问责,对安全隐患产生单位、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2、问责范围为公司所属各单位、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问责内容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包括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投入以及隐患整改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

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事故原因分析、责任人员处理、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

第五条:对责任人的问责追究方式: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2、停职检查3、调整工作岗位4、留用查看5、免职6、经济处罚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第六条:问责追究1、一级问责:(1)发生主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或一次重伤____人以下:(2)发生同责交通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3)发生场内工伤事故6级致残____人以上或4级以上致残____人以上;(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车保、货损、人员受伤救治,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以上,或本年度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十万以上;发生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问责内容,依照事故调查或倒查责任,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以下处理:(一)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视情节严重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二)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三)对肇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四)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减、扣发安全风险金和单位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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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峰公司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实绩考核,建立层层落实、分级管理、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更加严格科学规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工作问责制,是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过失、过错及责任不落实进行问责的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或提起问责,要求就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范围
本制度是指对各级管理人员,在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以致影响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问责原则
问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问责组,负责安全生产问责工作。

组长:杨国华王孝宾任继飞郑飞韩文光范斌
副组长:王勇韩永东王强戴文琦张浩王英俊
赵玉宝范军
成员单位:安监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部
安全工作问责组职责:
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问责机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问责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科学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及办法,严格落实责权一致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听取有关安全生产问责工作的汇报、安排、指导、督促、协调安全生产问责工作的开展,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问责工作进行考核。

安全工作问责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

办公室主任:庞盛
办公室职责:
在安全工作问责组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问责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问责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办法,具体开展安全生产问责工作,定期向安全工作问责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级安全生产问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领导责任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其他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系统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问责例会制度,每月度由安全工作问责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同安全生产例会一并召开,通报安全生产问责工作进展情况和考核情况,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落实。

第八条:安全工作问责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需要问责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问责方案并组织实施,问责方案包括问责小组人员组成、问责内容等;
(三)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公司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接受问责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被问责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写出汇报、说明情况,同时就问责事项的发生原因和整改措施等回答问责组的询问。

第十条:安全工作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

安全工作问责小组成员与问责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问责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安全工作问责处理决定分为: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提出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诫勉谈话和黄牌警告;
(四)责令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以上处理决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二条:公司在作出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决定传达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问责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作出问责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纪监审部申请复核。

在复核期间,问责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行政问责的结果,必须及时公布。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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