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典当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典当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提高典当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典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典当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利润分配等。
第三条典当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不留死角;(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典当公司应依法设立银行账户,严格规范银行账户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典当公司资金筹集应通过合法渠道,不得违规集资。
第六条典当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二)合理确定资金使用期限;(三)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成本;(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防止挪用、侵占、损失等。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七条典当公司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分类、归集、分配。
第八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相关性原则:将成本与经营活动相联系;(二)确定性原则:确保成本核算数据的准确性;(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成本变化;(四)可比性原则:便于不同时期、不同项目之间的比较。
第四章利润分配第九条典当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依法纳税;(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条典当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管理制度;(二)资金管理制度;(三)成本核算制度;(四)利润分配制度;(五)财务报告制度。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典当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典当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导言:典当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护典当公司的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就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供参考。
一、财务目标典当公司的财务目标是确保公司的财富稳定增长和资本充足,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
为实现这一目标,典当公司应制定以下具体目标:1. 实现财务盈利:典当公司应确保正常运营并取得合理利润,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降低财务风险:典当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合理配置资金,降低债务风险和市场风险。
3. 提高资本回报率:典当公司应通过增加业务量、提高资产质量和降低成本来提高资本回报率。
二、财务组织结构为实现良好的财务管理,典当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
财务管理部门应该由专业的财务人员组成,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和财务会计等。
财务总监负责整体的财务策划和决策,制定财务目标和政策。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财务会计负责日常的财务记账和报表的编制工作。
三、财务制度与流程1. 财务预算制度:典当公司应制定财务预算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责任分工。
预算应按照年度划分,并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2. 资金管理制度:典当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结算、调拨和利用等各项制度。
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的运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费用管理制度:典当公司应制定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费用的支出标准和权限。
公司对费用的支出应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4. 财务审计制度:典当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审计工作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给财务总监。
5. 应收管理制度:典当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管理制度,明确应收款的管理流程和方式。
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核查应收款项,妥善处理逾期未收的款项。
6. 财务报告制度:典当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典当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典当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典当行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典当行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2. 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 保障资产安全,防范财务风险;5. 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典当行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报表;3. 组织进行财务分析和审计;4. 组织进行财务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5. 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应设立财务主管,负责本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与监督第七条典当行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必须真实、完整、准确;2. 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务处理规范;3. 会计核算方法统一,确保会计信息可比性;4. 会计报表编制及时、完整、准确。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对公司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会计核算质量。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典当行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需求;2. 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3.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加强资金安全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2. 编制资金预算;3. 监督资金使用;4. 分析资金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成本费用管理第十一条典当行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2. 合理分摊成本费用,确保成本费用真实、合理;3. 加强成本费用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典当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典当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一、前言典当行是一家专业财务机构,其经营范围涵盖财务借贷、典当、拍卖和收购等多个业务领域。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稳健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1. 资金流水账的建立公司应建立资金流水账,记录公司在银行账户、现金账户以及其他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资金流水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每天进行核算汇总,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2. 资金归集和分账公司应当将各项资金分别归集,并分别开立相应的账户,其中银行账户应该严格与公司资金分账一一对应,银行账户资金不可挪用于其他用途,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 现金收付管理典当行的现金收付应实行账物相符的原则,每笔现金交易必须建立签字单据,包括收据、发票或付款凭证,同时凭证必须被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后,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
三、会计核算管理1. 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公司应制定完善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报表的编报方法、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
同时,应严格执行会计基本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公司应按照规定时间编制财务报表,保证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同时,应按照规定时间、质量和形式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以及合法、便捷、及时的查询、咨询和审核。
3. 税务管理公司应依法纳税,严格遵守税法、税收政策和税务部门的监管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申报各项税款。
四、审计监督和内控制度1. 审计监督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监管要求,财务活动应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2. 内控制度为了保证财务活动的规范和有效,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监督和管理,每年定期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结语典当行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执行,不仅体现公司对财务管理的高度重视,也是确保公司整体稳健运作和长足发展的基础。
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典当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运作秩序和安全,保护客户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典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有序性原则:所有财务活动都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任何财务活动都必须经过规定程序和审批。
2、真实性原则:财务记录必须如实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不得捏造。
3、及时性原则:所有财务活动的记录和报表都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延。
4、经济效益原则:公司在财务管理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注重经济效益,追求最大化的利润。
5、合法合规原则:公司所有的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法乱纪。
三、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具体承担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下设会计、出纳、财务分析等部门。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的财务事务,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提供决策支持。
四、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工1、会计部门:(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2)按照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为公司的决策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3)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软件的维护和更新。
2、出纳部门:(1)负责公司的日常资金管理和结算工作。
(2)按照公司的规定,负责收付款项的核对和处理。
(3)负责公司的现金、支票等支付工作。
3、财务分析部门:(1)负责公司的财务分析,提出财务预测和建议。
(2)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
(3)协助公司的管理层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
五、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1、日常记账:(1)公司的所有收支款项都必须按规定程序记录在册。
(2)每日资金流入和流出必须及时核对,并记录在现金日记账中。
2、资金支付:(1)所有的资金支付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
(2)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经出纳审核后进行支付。
3、资金收取:(1)所有的资金收取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
(2)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收入凭证,经出纳审核后进行存储。
典当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典当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当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典当企业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典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二)权责明确、分工合理;(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及时准确、真实可靠。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典当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五条典当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监督等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六条典当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确保企业财务健康。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典当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典当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及时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第九条典当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条典当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典当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典当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典当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第六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典当企业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典当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典当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典当行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典当行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报告、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收筹划等方面。
第三条典当行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及时传递。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典当行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科目设置: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
(二)会计凭证:严格按照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传递、归档等规定执行。
(三)账务处理:按照会计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完整。
(四)财务报告: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第三章财务分析第六条典当行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分析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财务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分析:分析企业的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权益结构。
(二)损益分析:分析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
(三)现金流量分析:分析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和现金余额。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典当行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第九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预算: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资金筹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筹集资金。
(三)资金支付:按照预算和授权审批制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典当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典当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典当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典当行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行业规范;2. 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3. 严谨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4.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典当行设立财务部,负责全行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下设以下岗位:1.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2. 会计: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3. 资金管理:负责资金筹集、支付、结算等工作;4. 内部审计:负责财务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七条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行业规范执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实行权责发生制,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及时、准确地核算各项收入、支出。
第九条财务核算应建立健全会计科目体系,合理设置会计科目,确保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财务核算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全面反映典当行的财务状况。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风险;2. 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业务发展需求;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二条资金筹集应通过合法渠道,确保资金来源合规。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确保支付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资金结算应采用安全、高效的支付工具,确保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内部审计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典当行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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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办理财务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筹集资金管理
第五条筹集资金要在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合理、方式经济”四项基本原则进行。
第一节筹集资金预测管理
第六条筹集资金的预测及分析。
公司实施战略规划,扩大经营规模,开设分支机构,应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筹集预测分析。
筹集资金由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预测需要量。
资金需求预测一般采用“现金流量法”,即预测公司现金流入量、流出量和确定计划期现金不足或多余。
财务部在预测资金需要量、确定资金缺口、分析筹资成本后,应提出几套筹集资金方案,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确定最佳筹资方案。
第七条按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可将资金分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大类。
第二节负债管理
第八条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按其流动性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绝当溢价、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其他长期应付款。
公司使用长期借款,如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则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除此之外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公司负债是资金的重要来源,公司应充分利用负债进行经营,获得财务
杠杆效应;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适宜的资产负债率,避免出现大的财务风险。
第十条公司偿还贷款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拟订资金还款计划。
资金还款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及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负责人负责还款事宜。
第十一条公司支付应交税金,由财务部参照税法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节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十二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余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十三条财务部作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管理部门。
按照实收资本的构成分类、分明细核算,详细反映实收资本的构成、增减变动。
资本公积主要有资本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外币折算差额、接受捐赠资产、其他资本公积,详细核算反映资本公积形成原因、增减变动。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一节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
第十六条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由财务部出纳人员专人负责,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财务部出纳人员要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于库存现金应每天进行盘点,对于盘盈、盘亏的现金要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现金管理办法。
公司的库存现金应保持在适度的范围之内,超过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支票管理办法。
第二节贷款管理
第十九条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动产、财产权利作为还款担保而贷出的款项。
质押贷款又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按照借款人每笔借款(即每张当票)设立分
户。
第二十条抵押贷款是指以房产等不动产作为还款担保而贷出的款项。
按借款人每笔借款(即当票)设立分户。
第二十一条绝当贷款是指贷款逾期超过规定期限未还的款项,按借款人每笔绝当借款(即当票)设立分户。
第二十二条为了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财务部应根据公司业务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
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贷款的方式、额度,当票的填写、使用,当物的保管及典当行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均按照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贷款呆账准备金是指按规定以年末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绝当贷款余额的1%比例提取的呆账准备金。
呆账准备金余额达到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绝当贷款合计余额的10%时,不再计提。
由于年末贷款余额下降,已提贷款呆账准备金余额超过当年末贷款余额的10%时,超过部分应用红字冲回。
财税部门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三节应收款项管理
第二十六条应收利息是指贷款利息。
第一十六条应收综合费用是指因“绝当贷款”业务发生的应收未收的综合费用(不超过5日)。
第二十八条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发生的业务性或非业务性暂时挂账的款项,包括应收未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对外支付的费用
借款(如差旅费借款、招待费借款等)、零星采购借款以及应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如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款,需填写《借款申请单》然后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办理借款手续。
公司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到财务部清理个人欠款。
第二十九条坏账准备金是根据应收利息、应收综合费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年末余额,按每年1%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
余额达到年末应收利息、应收综合费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合计余额的10%时不再计提。
本科目年末余额超过年末应收款项合计余额的10%时,超过部分以红字冲回。
财税部门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四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属于业务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公司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率为5%。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房屋建筑物 20年
2、运输工具 5年
3、电脑、打印机等其他设备 5年
第三十三条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进行的各项工程发生的支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人固定资产科目。
第五节无形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购入的房屋使用权、专利权等。
可按合同设立分户,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五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三十六条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摊销;
2、租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和租赁资产尚未使用年限内摊销;
3、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四章损益管理
第一节收入管理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公司的贷款利息收人、综合费用收入、其他营业收人、营业外收入。
第三十八条其他营业收人是指公司贷款利息收入、综合费用收入以外的营业收入。
第三十九条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发生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出纳长款。
第二节费用管理
第四十条费用是指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含折旧。
第四十一条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应根据董事会制订的财务预算方案
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第四十二条为了更好地控制公司费用的支出,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第五套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四十四条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第四十五条公司按月计算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
5、向股东分配红利。
第四十六条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但转增资本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四十七条未分配利润是指上年及历年未分配利润结余额。
经董事会决议为以丰补歉需要在当年利润分配适当留下一块或分配中有尾差未分时,将这部分未分配利润并人下一年度利润分配。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