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与取消退税区别
海南的“离岛免税”与“离境退税”对比综述

现代经济信息海南的“离岛免税”与“离境退税”对比综述景志华 夏 冰 刘茂媛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摘要:本文从“离岛免税”和“离境退税”的概念阐释出发,通过对离岛免税和离境退税开展较早、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经验借鉴,通过对比其中的优劣性,对于海南省发展离岛免税和离境退税的前景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将来发展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离岛免税;离境退税;海南;对比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146-02一、“离岛免税”政策简介自2011年4月20日起,国内外游客和海南本岛居民在离开海南岛前,在三亚、海口等免税店,凭有效身份证件并出示从三亚或海口机场离岛的航班和日期信息,就可以在免税店内购买免税商品。
离岛退税政策是目前我国仅对海南实施的,作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也是在充分考虑海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等前提下所制定的特殊优惠政策,因而对其他省份而言,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1.离岛免税政策的宗旨仅面向海南实行的离岛免税政策,主要是为了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提高旅客购物的档次,直接带动海南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步伐。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海南在国际旅游业中的地位,更极大地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海南作为我国旅游行业改革创新的一个试点,因其免税后的价格折扣较大,国人在进出海南岛的时候,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身,这项政策足以吸引大批游客奔赴海南,并在很大的程度上,能够很好地带动海南的旅游、购物消费、物流和其他一些服务行业发展,增加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岛这个地位的吸引力。
离岛免税政策提升的不仅仅是旅游购物,更重要的是增强海南在国内外旅游行业的竞争力,推动海南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2.海南离岛免税实践“离岛免税”这一政策在国际上并不是通行做法,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只是在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实施。
其中实施时间较长、运行较为成熟的主要是韩国的济州岛,日本的冲绳岛。
出口退税与免税区别在哪

出口退税与免税区别在哪
过去许多外贸人及进出口商对出口退税并没有太过重视,不过随着国家对出口退税率调整,越来越多的朋友想要了解,而比较含糊的就是出口退税与免税的区别,谈起出口退税就认为是免税,争论不休,下面就为你介绍一下两者之间的区别。
其实所谓的免税便是免销税额,也就是产品出口后卖给客人发生的税额,则是销项额,退税是代表着,国内的出口单位收购产品做出口,那么在采购的时候的税额便是退税额,而退税额由于是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同时也拟定了另一项政策,就是谈到的出口退税,在采购时所产生的税额经过出口退税审核过程,过一段时间后便能把款退还给出口单位,使得出口单位能够加快资金回笼。
出口退税与免税有3个不同的区别
出口退税和免税的退税方法是不一样的,生产厂家需要的是免抵退税,而外贸出口则是出口退税,因此出口免税是专为生产厂家所拟定的,而出口退税是为外贸出口企业拟定的,虽然两者皆是外贸单位,但是本质上是有所区别的。
免税和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也是不一样的,免税是看留抵额和免抵退哪个金额小就选哪个,而外贸却是依据进口成本X退税率,因此依据货物各异退税率也不是一样的。
货物来历各异,出产一定要是自产的,就是说如果你出产车辆,就必须全部配件及设备皆是自家全权生产方能申办免。
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总结:退税、免税和减免相关政策解析

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总结:退税、免税和减免相关政策解析。
一、退税消费税退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的、用于出口的货物,其征收的消费税部分可以退还给生产厂家。
退税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促进我国出口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
下面是一些退税政策的具体解析。
(一)出口商品对于出口税款,一些商品是可以100%退税的。
具体的,是我国政府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产品规定相应的退税比例。
目前,退税比例高的行业,主要是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等。
(二)附加税和增值税在我国,除了消费税,还有附加税和增值税等税种。
对于出口税款中涉及到附加税和增值税部分,也可以进行退税。
不过,退税比例相对较低。
(三)内销商品对于内销商品,目前也有一些退税政策。
具体而言,是对于一些重要的商品和机电产品等,可以给予部分退税的优惠政策。
二、免税消费税免税是指在我国的部分商品和劳务中减免或者免征消费税。
这些商品和劳务,在免税政策下无需缴纳消费税。
下面是一免税政策的具体解析。
(一)出口商品对于出口的商品,其消费税是可以全部或部分免税的。
具体而言,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消费税没有征收的义务。
比如,对外贸易企业在销售出口商品时,可以享受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二)生产资料在我国,对于一些生产资料,如农业机械、农药、化肥、养殖渔具等,是有免税政策的。
(三)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对于一些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中的服务和商品,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比如,对于文化体育比赛中的门票,养老福利服务和疫苗等医疗器械,都可以享受消费税的免税政策。
三、减免消费税减免是指在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过程中,对一部分货物和劳务所征收的税额,进行减免的政策。
消费税减免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一些特定行业和发展方向。
下面是一些消费税减免政策的具体解析。
(一)环保机械和产品在我国,为了推动绿色生产,对于一些环保机械和产品,是可以享受消费税减免的。
这些机械和产品包括垃圾处理设备、环保净化器、节能实用技术和水处理设备等。
免税VS退税

免税与退税区别
免税就是买商品时免去税费,而退税是买完商品之后再退税。
但是此税并非彼税。
专家告诉我们,退税指的是退税购物(tax free shopping),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集中在5%~20%;而免税免的是进口关税(duty, tariff),税率集中在20%~100%。
带有Tax Free Shopping标志的是退税店,带有Duty Free标志的是免税店
“Tax Refund”、“Tax Free shopping”或是“Euro Free Tax”等不同的退税标志,但只有在标有“Tax Free Shopping”标志的商店,你才可以选择回国退税。
不是所有购物都可以退税。
许多国家有“可享受退税的最低金额”的规定,就是说你在同一天、同一个商店购物的金额必须要超过这个限度才可以有资格退税。
所以你最好集中到一家店,和同伴一起买东西比较合适。
在商场购物后,商家会给一张退税单,上面写有客人的护照信息,退税金额,客户签字等(客人要出示护照复印件和信用卡,护照和信用卡持有人必须是一个)客人出境的时候必须让海关在退税单上盖章,然后把退税单放在机场的退税邮箱内,寄回商家,然后就会退税了,一般退税时间都要3个月左右
境外购物一般有三种退税方法:第一退现金(在境外或回国),第二退支票(邮寄回国),第三退到信用卡中。
在新加坡等国家,你可以享受银联卡退税。
建议:
如果你选择现金退税,要记得退税支票是有期限的,要保证在有效期内办理手续。
确保你的退税单上的信息完整,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退税单必须海关盖章才有效。
有时官员会要求申请人展示所购买的物品,所以记得在办理登机手续之前申请。
什么叫“免、抵、退”税

什么叫免、抵、退税?1、“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自产货物是批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含扩散加工产品、协作生产产品)。
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下述产品也可视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
A: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B: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C: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D: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什么叫“不征不退”“不征不退”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目前包括国内转厂部分)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退税。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应提供哪些资料?企业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后须及时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否则由此而未能及时取到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的责任将由企业自己承担,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企业需要上报如下各项资料:1、填写《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证》三份;2、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个一份(其中必须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章,如果无盖章的则需要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提供)6、企业必须及时取得出口退税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退税联的《外汇核销单》7、指定专人负责出口退税工作,并要求其学会使用企业版免抵退税申报软件。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管理上必须具备有什么条件?1、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办有《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证》3、有专职或兼职的出口退税办税员,并持有办税员证4、按时申报纳税资料,按时申报退税,且资料齐全、真实5、无偷、漏、骗税及其他不良记录6、会计核算健全,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原材料(进品、国内采购),销售收入(出口、转厂、内销),生产成本(内、外销成本),外汇结算及增值税如何确定免抵退税的退税率?1、免、抵、退税计算中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均是指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2、一般货物的退税率必须根据出口退税联报关单原件上对应货物的商品编号来确定,不提以货物的名称主观判断其退税率。
出口免税和免抵退申报栏次

出口免税和免抵退申报栏次摘要:一、引言二、出口免税政策和免抵退税政策的定义与区别三、出口免税政策和免抵退税政策的申报流程四、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五、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到了出口免税和免抵退税政策带来的优惠。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这两种政策,本文将对出口免税和免抵退税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二、出口免税政策和免抵退税政策的定义与区别1.出口免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是指对出口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根据这一政策,企业在出口货物和劳务时,可以免征增值税,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2.免抵退税政策免抵退税政策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增值税,同时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进行退还的政策。
与出口免税政策相比,免抵退税政策可以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减轻税收负担。
3.区别出口免税政策和免抵退税政策的区别在于,出口免税政策仅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而免抵退税政策则是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并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还。
三、出口免税政策和免抵退税政策的申报流程1.出口免税政策申报流程企业在享受出口免税政策时,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出口货物”字样,同时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资料。
2.免抵退税政策申报流程企业在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时,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出口货物”字样,同时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等相关资料。
四、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企业应确保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以免影响申报进度和结果。
2.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了解政策调整情况,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3.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损失。
五、总结出口免税政策和免抵退税政策是两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企业发展出口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出口退税相关名词解释

出口退税相关名词解释1. 出口退税:又称出口抵免税、出口免税,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出口贸易,对出口商品或劳务减免或退还支付的进口环节税款或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的一种政策措施。
2. 销项税: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并根据销售额计算并缴纳销项税。
3. 进项税:指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
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需要向销售方索取并保存发票,并根据购买金额计算并享受进项税抵扣。
4. 出口退税率:指针对出口商品或劳务,国家规定的退还进项税或增值税的比例。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退税率不同,根据不同的商品类别、行业和国家政策等因素来确定。
5. 出口退税申报:指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税务部门提出退还出口退税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票等资料。
税务部门会审核企业的申请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定判断是否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
6. 出口退税额:指企业根据出口退税率和实际出口金额计算得出的退还进项税或增值税的金额。
出口退税额是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可以获得的税费优惠。
7. 出口退税证:是税务部门核准的反映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权益的凭证。
企业在获得出口退税后,税务部门会开具出口退税证,作为企业申报和核验退税的有效证据。
8. 出口退税核销:指税务部门对企业申请的出口退税进行核验和审核,确认退税金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进行退税到企业指定的账户。
9. 出口企业:指进行出口贸易的企业。
符合出口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出口竞争力。
10. 出口货物:指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
出口货物不仅包括实物商品,还包括以货物形式提供的劳务,如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
出口货物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前提条件。
答疑精华:关于免税和即征即退

【提问内容】
请问⽼师,教材中经常出现即征即退的情况,⽐如:黄⾦交易所购买黄⾦,实物交割后还经常出现免税的情况,⽐如:⾼校⾷堂收⼊。
请问⽼师税法规定的“免税”和“即征即退”在实质上有什么区别?
【教师回答】
您好!
1、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库后,即时退还,⽐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2、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
3、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
例如国家对数控机床产品实⾏增值税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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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主题:取消退税与出口免税的区别问题详述:2007年7月1日开始取消部份商品出口退税,部份商品改为出口免税,取消退税是否就要交税,但出口商品是免征增值税,取消退税与出口免税有何区别?答复:取消退税是指商品出口不退税,视同内销征税(指出口退税率为0)。
但出口免税是指出口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但进项税不得抵扣。
个人理解:取消的退税商品视同内销计征增值税,计税价格=出口FOB 价×外汇牌价÷1.17,而免退税商品需要按征退率之差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入当期成本,扣减利润。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不予退税的,按照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其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3%)×征收率3%。
免税与取消退税的主要区别:免税不征销项税,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而取消退税视同内销计税,进项可以抵扣。
对企业来讲,进项税>销项税÷2,则取消退税比免税更利,反之,免税比取消退税有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二、对出口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不再办理退税。
对已计算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应在申报纳税当月冲减调整免抵退税额;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应在申报纳税当月向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三、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
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
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
原审核期期间只免抵不退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四、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
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因代理出口证明推迟开具,导致委托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正常申报出口退税而提出延期申报的,委托出口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第四条规定办理。
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对代理出口企业未按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审核有误的,一经发现应及时函告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
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按内销征税。
五、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并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
逾期未申报办理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六、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设备及零部件(包括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企业在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以前购进的设备),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
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在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以后购进的设备及零部件,不实行单项退税政策,实行免、抵、退税的政策。
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外购设备及零部件按购进设备及零部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退(免)税;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退(免)税: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不含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已提折旧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折旧年限计算提取折旧,并计算设备折余价值。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出口自用旧设备的退税申报后,须填写《旧设备折旧情况核实表》(见附件)交由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办理退税。
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或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凡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的,不予退(免)税;其他机电产品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退(免)税。
八、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在出口退税申报期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可按规定批准退税;凡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税务机关须视同内销予以征税。
九、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附件:旧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七月十二日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来源: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时间:2008-2-29 [ 大中小] 浏览次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及操作,切实有效堵塞、防范管理漏洞,针对出口退税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关于出口货物补征税若干问题的处理国税发[2006]102号文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A)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B)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C)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D)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E)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上述规定中对生产企业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一般贸易方式)补征税后,明确了原已转出的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可转回。
对征收增值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的出口货物,原已转出的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如何处理未明确。
经研究,现分两种情况处理:1、对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企业应在发生销售的当月视同内销,按规定的征收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于次月纳税申报期自行计算申报纳税,对生产这部分出口货物所消耗的国内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迟申报或不申报缴纳税款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征滞纳金等处罚。
2、对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以及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按规定的征收增值税的计算公式补缴税后,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但也应将生产这部分出口货物所消耗的国内货物进项税额计算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
二、关于财税[2007]90号文件规定2007年7月1日起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印花税票等商品改为出口免税后如何加强管理问题在上级未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前,我处拟比照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管理办法,通过办理《出口货物免税审核表》进行管理,具体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实行出口免税政策的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填写《实行出口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附表一),并持以下单证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征税部门办理免税申报手续: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实行出口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二)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实行出口免税政策的货物,应在货物报关出口规定时间(90天)内收齐退税单证,填列《实行出口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审核表》(附表二),并持下列退税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的退税部门申请免税审核: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3、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税务联);4、《实行出口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审核表》;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