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渊源的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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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中国古代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中国古代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摘要:传统法的渊源理论将法的渊源分为:法的实质渊源或法的本源渊源;或将其分为法的效力渊源,法的材料渊源,法的形式渊源和法的历史渊源。

这种常把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这些法的形式也列入其中的划分方式,不仅混淆了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界限,也不适当地扩大了法律渊源的范围。

因此,本文将依据周旺生对法的渊源分类理论和结构理论,重新构建中国古代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1.中国古代行政法的资源周旺生认为,法的渊源是由三项基本要素所构成的综合的概念和事物,其中资源要素是最基本的要素,是法和法律制度据以形成的原料性或质料性渊源。

1对于周旺生的这一观点,大体可以概括为,法和法律制度的形成是需要有原料依据的,而非凭空产生的。

据此,笔者认为中国古代行政法的形成,无论是出于制定还是认可,一般都需要有原料的存在,用周旺生的话说就是资源。

纵观中国封建社会行政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奠基阶段——秦汉、发展阶段——唐、完备阶段——明清。

对于秦汉时期,秦墓竹简三类法律文书的出土,不仅证实了秦“莫不皆有法式”的说法,也为中国古代行政法的存在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基于对《史记·秦始皇本纪》的研究,笔者发现秦朝建立后,统一了法律,“法令出一”,2在秦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上由皇帝立法制定出一套新的法律体系并推行至全国,由此可知秦朝的行政法资源涵盖了秦国原有法律及秦朝政治思想。

张晋藩认为,秦朝的建帝制,置郡县,改官制,统一文字、度量衡和币制等对汉朝的影响颇为显著,因此汉朝的行政法资源一定包含了秦朝的法律、制度和思想。

对于唐朝,无论国家体制,还是法律制度都已达到成熟和定型。

玄宗时期历时十六载制定的《唐六典》是中国第一部官撰的系统的具有行政法典性质的立法,它是唐代国家机关的职责、活动与职官管理制度的法律根据。

张晋藩认为《唐六典》中的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的建立主要是对唐以前行政立法的总结,3依据周旺生对法律渊源三要素的分类,笔者认为《唐六典》的法律资源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唐朝前期的行政立法。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第二章行政法的渊源第一节行政法渊源概述目次第一节行政法渊源概述第二节行政法渊源的位阶及适用规则一、行政法渊源的含义1. 行政法渊源的界定:行政法的表现形式2. 行政法渊源的意义:界定授权来源厘清效力位阶划分行为性质3. 行政法渊源的范围:(1)行政法渊源限于外部法还是内部法;(2)行政法渊源限于成文法还是不成文法。

二、行政法渊源的种类(一)成文法渊源1. 国际条约与协定法例:《服务贸易总协定》第6条:“每个成员国应维持或尽快地建立司法、仲裁、行政法庭以及行政救济程序,在受影响的服务提供者的请求下,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作出迅速审查,并在请求被确定合理时给予适当的补救。

在这些程序不独立于受委托作出有关行政决定的机构时,成员应确保这些程序实际作出客观和公正的审议。

”2. 宪法:(1)宪法中关于行政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法例:《宪法》第5条第1款: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宪法中关于行政机关组织、区划、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的规范;法例:《宪法》第3条第4款: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宪法中关于私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法例:《宪法》第13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 法律:(1)行政性法律;(2)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行政的规范。

法例:《物权法》第10条第1款: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4. 行政法规:国务院为执行法律的规定或管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据立法程序制定规范体系。

行政立法: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5. 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地方性法规:省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广义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司考行政法复习: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司考行政法复习: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司考行政法复习: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司考行政法复习: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将司法考试中涉及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司考行政法考点:行政合同司考行政法复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司考行政法笔记:行政立法司考行政法笔记:行政主体一、成文法在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原则上成文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行政机关的行政惯例、法院的司法裁判以及学者的理论学说不能成为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根据,也不能成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的准则。

二、行政法法律渊源的主要种类1.宪法。

宪法的规定在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是各项立法的依据。

宪法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2)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

(3)关于行政管理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

(4)关于国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劳动者在行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规范。

此外,还有关于国家行政区域划分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关于国家发展教育、科学、医疗卫生、体育、文学艺术的规范等等。

2.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其中80%以上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法律是对宪法中所规定的关于行政权力的获得、行使和接受监督的原则性规范具体化。

法律作为行政法的渊源仅次于宪法,具有较高的效力等级,是其他法律渊源的依据。

3.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和制定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是对法律进行具体化的主要形式,其效力仅次于法律,高于其他法律渊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三种。

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二讲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一、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行政法的法源为行政法规范的载体形式。 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 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 命令、习惯与行政惯例、条约、判例、行 政法理等均为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西方各国行政法之法源

(一)法国 法国行政法的形式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和不成文法渊源两类:前者包括宪法、 法律、条约、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后者包括法的一般原则、判例和习惯法。 (二)德国 德国行政法的法源有六类:(1)宪法、正式法律、法规命令和规章。(2) 习惯法。(3)行政法的一般原则。(4)法官法。(5)行政规则和特别命令。 (6)国际法和欧盟法。 (三)美国 美国行政法的法源有五类:(1)宪法。(2)立法。(3)总统的行政命令。 (4)行政规章。(5)判例法。 (四)日本 日本行政法的法源分为成文法源和不成文法源两种。成文法源包括:(1)宪 法。(2)条约。(3)法律。(4)命令。(5)条例与规则。(6)行政法 解释。不成文法源包括:(1)习惯法。(2)判例法。(3)行政法的一般原 则。
杜宝群、李宝琴、杜玲红诉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龙泉寺派出所户籍登记争议案



杜宝群、李宝琴系夫妻关系,杜玲红系二人之长女。杜宝群系劳动合 同制工人,于1988年转为居民户口;李宝琴于1980年接替其母工作, 同时被转为居民户口;其女杜玲红1982年5月8日出生,于1982年8月 29日报居民户口。1991年5月杜、李夫妇违反《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 的规定,超计划生育二胎,被双方所在的单位开除公职。 1990年11月16日,双方所在的单位根据(88)京政农93号文件的规 定,针对二人违反劳动纪律、长期旷工躲生的行为,报请有关部门改 变二人的户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龙泉寺派出所于1992年4月15 日对二人作出了非转农的变更户别的决定,根据户籍管理中未成年子 女随母亲的惯例,同时将杜玲红的户口也作了非转农的变更。 杜宝群、李宝琴和杜玲红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原告 败诉。

行政法位阶理论研究

行政法位阶理论研究

行政法位阶理论研究行政法作为一门新生的法律,正处于“婴儿期”的它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本文从研究行政法的位阶谈起,对行政法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行政法的渊源法律位阶的高低取决于它的法律渊源,而作为我国法律中的行政法,其渊源又体现在何处呢?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载体。

一般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殊渊源有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

其中,法律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1.宪法。

比如:国务院的职权,地方政府的职权。

2.法律。

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和基本法律。

比如税法,税法是经济行政法,绝大多数法律都是行政法的范围,税务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征税是行政权,这个过程是一个行政权的行使。

3.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是“1+3”的结构,“1”是指省一级的人大、人大常委会(省法规),“3”是三个较大的市的人大、人大常委会(市法规),三个较大的市有:省会市(包括省、自治区的首府)、特区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四个: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国批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18个)。

5.地方政府规章。

它的立法结构还是1+3的结构,省一级的政府能够制定省规章。

三个较大的市的政府能够制定市规章。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简称自治法规,它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法规,它的立法主体是三个,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自治区的自治法规相当于省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法规相当于市法规。

比如,内蒙古的人大,既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制定自治法规,区分的标准就是有没有少数民族内容,有少数民族特殊问题的叫自治法规,没有的叫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有变通权。

7.部门规章。

立法主体是国务院的部门,国务院的部门包括部委,广义的还包括直属机构。

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国家工商局批复,同意山东省工商局的意金公司向法院起诉。
思考:内部规定的效力
2001年9月,武汉市某区一名中学生被违章小客车撞伤, 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是,死者的父母以该区公安 分局出警太慢、导致其女得不到及时抢救为由向区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国家赔偿。区法院经审理认 为,依据《人民警察法》有关“立即救助”之规定和武 汉市公安局《110接出警工作规范》中“城区出警民警 必须5分钟赶到现场、郊区10分钟内赶到现场”的规定, 区公安分局延迟出警的行政行为违法。公安局不服一 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院审理本 案后认为:武汉公安局《110接出警工作规范》所规定 的出警时间是公安机关内部对干警工作要求的规范, 没有证据证实该规范对外公布,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基于这样的认识,武汉市中院撤销原判,驳回了一审 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讲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一、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行政法的法源为行政法规范的载体形式。
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 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 命令、习惯与行政惯例、条约、判例、行 政法理等均为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西方各国行政法之法源
(一)法国 法国行政法的形式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和不成文法渊源两类:前者包括宪法、 法律、条约、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后者包括法的一般原则、判例和习惯法。 (二)德国 德国行政法的法源有六类:(1)宪法、正式法律、法规命令和规章。(2) 习惯法。(3)行政法的一般原则。(4)法官法。(5)行政规则和特别命令。 (6)国际法和欧盟法。 (三)美国 美国行政法的法源有五类:(1)宪法。(2)立法。(3)总统的行政命令。 (4)行政规章。(5)判例法。 (四)日本 日本行政法的法源分为成文法源和不成文法源两种。成文法源包括:(1)宪 法。(2)条约。(3)法律。(4)命令。(5)条例与规则。(6)行政法 解释。不成文法源包括:(1)习惯法。(2)判例法。(3)行政法的一般原 则。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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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正草案内容
二十二、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修改为: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和 其他设区的市。”
增加两款,作为第五款、第六款:“前款规定的其他设 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自治区所辖 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城市建设、市容卫生、 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
Page 11
(四)行政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Page 12
A、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 和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 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所制定的规范(如规则、 规定、办法、实施办法等)。
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 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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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 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 要》(2004年5月18日法[2004]96号 通知印发)对规范性文件效力认定 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 适当的,应承认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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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有上位法的依据, 不存在与上位法的冲突或抵触;不 能设定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用等;已向社 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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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和效 力
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实施法 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为主,并不 得创设下列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及机构编制事 项和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 上级行政机关规定的事项。

行政法的渊源和效力

行政法的渊源和效力

第二章行政法的渊源和效力第一节行政法的渊源一、行政法的渊源概述行政法的法源,就是行政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研究行政法的渊源,就是研究哪些规则或文件对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有法律拘束力的问题,行政主体和法官应从哪些规范性文件中去寻找法律依据的问题。

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在大陆法系国家,情况有所不同。

在法国,判例可以成为行政法的渊源。

1但在德国,只有宪法法院的判例才能成为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判例却不能作为行政法的渊源。

2在我国,要求将判例作为行政法渊源的呼声日渐强烈,最高法院也正着手建设案例指导制度。

事实上,通过案例已经发展出了事实上的行政授权,拓宽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确立了比例原则,探索了法院在个案中的法律释明权,丰富了履行法定职责判决的内涵,等等。

但目前,案例并不是判例,案例或判例还不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仅具有指导意义。

这种指导意义,主要表现为对通过一定程序遴选的案例,尤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中所体现的法律适用原则或规则、所阐释的法律含义,法院在审理同类案件时将得到尊重、体现,但并没有拘束力。

在有的国家,法律原则也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3我国学者也有相应的主张,4这是应当得到支持的。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实例也是存在的。

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任建国诉吕梁行政公署劳动教养委员会复查决定案中,一审、二审法院都运用法的效力等级原则,认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第8条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并拒绝予以适用,从而作出了撤销被告所作行政决定的判决。

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另一典型案例汇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哈尔滨市规划局行政处罚案中,行政主体运用比例原则作出了处罚决定,法院都运用了比例原则作出了判决。

但是,抽象的法律原则作为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需要司法的权威和法官的裁量权作为保证。

总的说来,我国目前还缺乏这样的条件,因而实际上往往是将法律原则成文化、具体化,如《立法法》第8、78-84条所做的那样,然后适用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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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 常委
省会市、较大市、经济特区市的 人大及其常委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人大
(民族乡无权制定)
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其他
1.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2.与部门规章具同等效力;3. 高于其他
1.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 规和省级地方性法规;2.与 省级政府规章效力等同;3. 发生冲突时,由省人大常委 裁决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 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 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
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其他规范性文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效力最低
我国成文行政法渊源的位阶
效力等级
(从上向下 递减律渊源
宪法 法律
以及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以及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行政规章
备注
此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为全国人大常务会所批准者
此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为自治区人大常务会所批准
一、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行政法渊源,是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亦即行政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其作用主 要在于为司法、执法和守法主体“找法”提 供指引。
(1)表现形式多样; (2)覆盖面异常广泛; (3)下位阶行政法渊源灵活多变;
(4)成文行政法渊源制定主体级多量大。
(1) 成文行政法渊源
我国行政法的成文法渊(注意制定主体) ① 宪法 ② 法律 ③ 行政法规 ④ 地方性法规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
理。
——《行政复议法》
法源
制定主体
效力位阶
宪法
全国人大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低于宪法、高于其他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在民族自治地方优先适用, 优先于法律、行政法规(若 不违宪:民族区域自治法)
行政规章
1.国务院各组成部门(部委、中 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 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具有行政 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效力等 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2.省级 同;2发生冲突时,由国务院 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3. 裁决 省会市、较大市、经特区市政府

国务院 规章之间冲突
全国人大常委
法律冲突 冲突找家长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
法规 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
行政法规冲突 授权法规与法律冲突
人大常委
适用地方性
适用部门规章
决定
提请人大常委裁决
组员:吴帆 (2014042153) 董辉 (2014072121) 倪玲美(2014042132) 张彩艳(2014031256)
⑤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⑥ 法律解释 ⑦ 行政规章 ⑧ 国际条约与协定
(2) 不成文行政法渊源 国外的不成文行政法渊源 ① 行政习惯法 ② 行政判例法 ③ 行政法原则
在我国起法渊作用的不成文行政规范
① 行政习惯 ② 司法判例 ③ 行政法原则
二、行政规定的准法渊地位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最高 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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