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规范技术文件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批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项目总工程师。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下发的施工技术文件的执行。
第五条所有施工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严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八条施工技术文件的修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九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变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建立档案,作为参考和备案。
第二章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由项目部的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艺设计等。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
第十五条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定稿和签字,确认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完工图纸的编制应当遵循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
第三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第十八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由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进行。
第二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并在限期内通知编制单位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退回编制单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查。
第四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第二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签发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格。
简洁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简洁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一、施工队伍管理1. 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关资质,施工人员需持有相关证书,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2. 施工队伍应按照工程需求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施工工期和质量。
3. 施工队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施工。
二、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2. 施工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防止超载和操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
3. 施工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洁维护,并妥善保存。
三、施工材料管理1. 施工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2. 施工材料应按照规定存放,避免受潮、损坏等情况。
3. 施工材料的使用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选择和施工。
四、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五、质量管理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工程验收和评估,明确施工目标和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六、进度管理1. 施工计划应合理安排,确保施工工期和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和完工验收,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七、沟通协调管理1. 施工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2. 施工队伍和相关部门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协调合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与业主和监理单位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工程进展和问题。
以上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简要内容,希望对相关人员在工程施工中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

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得以实现,对施工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系列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其在工程施工中的应用。
一、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的主要内容1. 工程概况:对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进行描述,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等基本信息。
2. 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单位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岗位职责、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施工进度计划等,以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 施工方案: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措施等,以确保工程质量。
4. 施工图纸:详细阐述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等,以便施工人员准确理解工程要求。
5. 工程质量控制: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控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6. 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绿色施工要求,降低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提高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
8. 工程造价控制:合理制定工程预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在工程施工中的应用1. 规范施工行为: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为施工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施工标准和要求,有助于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
2. 保障工程安全: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3. 提高工程质量: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
4. 控制工程投资:通过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确保工程投资在预算范围内,提高投资效益。
5. 促进工程进度:明确施工进度计划,有助于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强化项目管理: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有助于项目管理团队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文件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文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的编制和使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公路工程建设进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的编制和使用。
第三条施工管理文件是指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编制并提供给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生产责任书、质量检查计划、特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工地巡查记录、工程日志、变更通知、施工工序计划、施工进度表、质量检查记录、安全事故报告等。
第四条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符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要求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施工管理文件的编制应当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靠,文件格式规范,层次清晰,文字简练明了,重点突出,图文并茂,签章齐全。
第六条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区分不同工程性质、不同工程部位、不同施工阶段,规定不同的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管理文件的编制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文件规范进行,不得私自篡改、删除、增加内容,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九条施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施工管理文件的正确使用。
第二章施工管理文件的编制第十条施工管理文件编制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细致认真地进行,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管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和施工要求编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进度安排、人员配备、施工机具设备配置等。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书是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承诺和承担,应当由施工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亲自签署,并向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质量检查计划应当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施工程序编制并实施,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频次、检查方法、检查人员等。
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

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第一章总则1.1 名称:本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定名为《某某工程施工技术性文件》,以下简称本文件。
1.2 目的:本文件的编写旨在规范和指导某某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
1.3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某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施工技术方面的规范、要求和措施。
1.4 主要内容:本文件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材料管理、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准备:在正式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任命、施工人员的培训、施工设备的检查和调试、施工材料的准备等。
2.2 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施工图纸,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如有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进行修改或补充。
2.3 施工方案制定: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质量要求等内容,同时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和应对措施。
第三章施工组织3.1 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要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3.2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和调整,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3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4.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
要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2 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
第二条施工技术文件是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验收规范、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控制计划、验收报告、试验数据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是指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变更、保存、销毁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责任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商、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第五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严谨、便于查阅和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六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高效地进行。
第七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
第八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确保与设计文件和其他施工技术文件的协调一致;(二)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和序列,明确各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三)明确施工现场的布置和施工方法;(四)明确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和交接;(五)明确施工过程中需要检测、验收的项目和标准;(六)施工中需要采取的临时措施和应急预案;(七)施工中要注意的质量、安全、环境等相关事项;(八)其他与施工相关的内容。
第九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审查和确认,确保其合理、可行。
第十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及时完成,保证在施工前进行审批和发布。
第三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和发布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和发布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包括对技术标准、工艺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等内容的审核。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委员会由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组成。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委员会应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不得随意批准。
建设部文件[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087cb19c281e53a5802ffde.png)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应当归档的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有统一规定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
工程竣工后,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或法人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1. 引言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编制的各类文件,包括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进度计划等。
这些文件对于确保市政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的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2.1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技术文件之一。
它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承包单位编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规模等基本信息;•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员配置、机械设备使用方案等;•施工方法和措施:详细描述各个施工阶段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安全预防措施:列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个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检查方法;•进度计划:制定项目施工的详细时间安排。
2.2 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计划是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质量的关键文件。
它由承包单位编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明确市政工程的质量要求和目标;•质量责任:明确各个参与方的质量责任;•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方法和标准:确定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检测方法和相应的标准;•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准和修改等流程。
2.3 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是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文件。
它由承包单位编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安全风险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安全预防措施: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应急预案:制定适应不同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安全培训: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3.1 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承包单位负责。
编制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审查与批准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与批准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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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治理,提高工程建设治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治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治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施工资料治理 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治理活动。
2.0.3 检验 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4 见证取样 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5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验收 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依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7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看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0.8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讲明。
2.0.9 组卷 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2.0.10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保存治理。
3 差不多规定3.0.1 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3.0.2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签字齐全。
3.0.3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存纳入施工治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工程文件资料形成的全过程负总责。
3.0.4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审核应符合有关规定,签字并加盖相应的资格印章。
3.0.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3.0.6 工程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
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3.0.7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峻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8 施工资料应使用原件。
对因各种缘故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刻。
3.0.9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3.0.10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按照山东省有关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验收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
3.0.11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过程,宜采纳计算机治理,计算机治理软件所采纳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3.0.12 推广施工资料数字化治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资料宜采纳缩微品。
4 治理职责4.1 建设单位职责4.1.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
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存和组卷工作。
也可按规定托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4.1.3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4.1.4 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
按规定参与见证取样工作。
4.1.5 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刻内办理移交事宜。
4.1.6 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也可托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4.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4.2.1 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4.2.2 对须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的验收或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
4.2.3 应参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并签字认可。
4.2.4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4.2.5 协助建设单位对竣工图进行审查。
4.2.6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将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3 监理单位职责4.3.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履行旁站监理责任。
4.3.2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检查,签认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4.3.3 在施工时期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存、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完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认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工程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以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等工作。
4.3.4 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
4.3.5 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3.6 负责竣工图的核查工作。
4.4 施工单位职责4.4.1 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要紧治理工作。
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材料、检(试)验等治理岗位责任制。
4.4.2 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4.4.3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4.4.4 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5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4.5.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技术负责人制,完善分级治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4.5.2 负责出具真实、完整的检测、实验报告,并负责保留相关原始纪录,建立检(试)验报告存档记录,并由专人负责治理。
4.5.3 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5 分类编号5.1 分类5.1.1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本规程将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区分为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和建筑设备安装两大类。
各类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详见附录A。
5.1.2 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确定。
5.2 编号5.2.1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代号确定如下:1 建筑结构工程代号为鲁JJ2 桩基工程代号为鲁ZJ3 钢结构工程代号为鲁GG4 装饰装修工程代号为鲁ZX5 屋面工程代号为鲁WM6 给排水及供暖工程代号为鲁SN7 通风与空调工程代号为鲁TK8 建筑电气工程代号为鲁DQ9 建筑智能化工程代号为鲁ZN10 建筑节能工程代号为鲁JN11 电梯工程代号为鲁DT12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代号为鲁JG5.2.2 施工资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1 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栏位于各表的右上角;2 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空格和横线隔开。
如:鲁JJ 001—0001①②③①为工程代号。
②资料组列顺序号,按附录A查寻。
③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刻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5.2.3 顺序号填写原则:1 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刻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2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依照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不自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刻顺序)。
5.2.4 无示范表格或由外界各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
5.2.5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要紧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2.6 类不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治理目录。
5.2.7 资料治理目录的填写要求: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2 资料类不: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3 序号:按时刻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依次编写;4 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刻;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8 备注:填写需要讲明的其他事项。
6 资料内容和要求6.1 一般规定6.1.1 本规程所涉及的资料文件是指要紧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完成的施工资料。
6.1.2 施工资料要紧包括: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
1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治理资料、工程质量操纵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2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过程验收资料和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6.1.3 施工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治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操纵。
6.1.4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治理,由资料治理人员收集、整理,资料治理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